实施《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
您可以在百度里搜索““十二五”广州大事纪实 艾草文学(www.321553.xyz)”查找最新章节!
※实施《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
广东省、广州市先后出台《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但部分内容已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且未对城乡规划管理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广州结合实际对上位法加以细化,全面规范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的程序。2011年9月13日,由广州市规划局制定的《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简称《规定》)经市政府第13届1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是中国城市规划管理领域第一部全面规范规划行政管理行为的程序法。
《规定》共65条,分为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和附则五章,对城乡规划管理的全过程作了详尽而具体的规定。第一章总则部分(第一条至第三条)规定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适用范围和实施部门,并对城乡规划管理程序进行总述。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部分(第四条至第十三条)依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部门专业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制定程序、修改程序和规划制定过程中最重要的通用的制度(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开制度)。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部分(第十四条至第五十四条)依次分为三节,主要规范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程序。第四章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部分(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对城市规划监督检查工作职责以及对规划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建设的处理、提出规划处理意见、补办规划手续的程序作了规定。第五章附则部分(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五条)对建设工程的定义作了规定。第六十四条还对特定功能区作出“法律、法规、规章对特定区域的城乡规划管理有特殊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规定》呈现六大亮点:一是对规划的编制、实施、修改听取公众意见作了规范。要求在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规划批准之日起30日内公布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并以方便公众查阅的形式长期公开。《规定》明确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5类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决定前进行批前公示,充分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规划许可申请内容涉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的,规划部门应当通过听证会等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应当听取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将意见报送审批机关。《规定》对公众参与方式、公示时间、意见反馈等作了具体规定。二是对规划行政许可的有效期作出了规范。《规定》对城乡规划部门行政许可“三证一书”,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分别作了规定。三是对村民建房规划报建作了规范。《规定》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加强集体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需要,完善和细化《城乡规划法》相关条款,分村民住宅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两种情况,规定不同审批程序,确立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制度,其中,对村民住宅的建设区分为申请集体建设用地新建住宅和利用原有宅基地加、改、扩建或者原址重建住宅两种类型分别作了规范。四是对房地产项目规划信息的披露作了规范。《规定》规定修改规划三种审批程序,并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纳入房地产项目预(销)售管理中,提高规划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规定》还明确规定,如开发商申请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的,建设单位应当先暂停预(销)售,并取得该房地产项目全部已预(销)售单位买受人和建设项目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五是对临时建设的范围和使用期限作了规范。《规定》将临时建设工程范围严格限定为“因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建设期间必须搭建、配置的辅助性、临时性设施需要,城乡防灾减灾应急需要,或者政府有其他规定允许建设的”等三种情形,并规定了临时建设工程的使用期限,历史上原经批准的不属于《规定》里限定的临时建设工程的范围的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届满后一律不予延期。六是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和职能部门责任作了规范。《规定》颁布实施,规范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的程序,推动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等。
(撰稿:叶嫦君;编辑:陈晓青) “十二五”广州大事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