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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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2011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广东省政府关于房地产调控工作的战略部署,广州市不断出台措施,多措并举,稳定住房价格,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11年2月,广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多层次、差别化的住房供应和消费政策,通过综合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调控措施,以及限购、限贷等手段,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并要求从化市、增城市在2011年3月底前制定本区域的政策落实意见。同年3月30日,市政府正式向社会公布广州市新建住房2011年度价格控制目标,明确提出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当年,广州市房地产调控成效显著,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同比大幅下降,价格上涨过快势头得到遏制,部分地区房价出现松动下调迹象。2011年市辖10区新建住房(含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均价为12988元/平方米,同比2010年新建住房均价12661元/平方米上升2.6%,房价涨幅低于同期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实现了年初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
2012年7月31日,广州市提前拟定一揽子精细化房地产调控措施,顺利通过国务院督查组检查,获督查组充分肯定。同时,根据国务院督查组督查意见和全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座谈会精神,广州市提出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的意见,有针对性地严格控制高端、高价商品住宅预售规模和交易节奏,及时引导市场,巩固调控成效。着眼解决住房合理布局与中长期规划,研究、编制《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13—2015年)》。通过落实各项调控措施,2012年新建商品住宅网签均价为14044元/平方米,同比上涨4.8%,明显低于同期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2013年3月、11月,广州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从明确工作问责机制、进一步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和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商品房价格监管、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完善市场监测分析和舆论引导、加紧研究建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2013年1月至3月,全市(包括市辖10区和从化、增城2个县级市)一手住宅成交均价同比上涨24.4%。实施调控后,4月至12月,全市一手住宅成交均价同比上涨3.7%,涨幅回落20.7个百分点。2013年广州市一手住宅成交面积105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4%;成交均价为13100元/平方米,同比上升8.07%,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2014年,结合国家房地产分类调控精神和广州实际,广州市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住房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序推进住宅市场的去行政化,逐步解除行政调控措施;结合撤市设区工作的统一部署,限购区域暂不扩大至从化、增城。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汇报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政策优化调整意见,对市场需求进行分类调控,做好限购政策、住房信贷政策优化和储备工作。受宏观经济运行和市场预期偏弱影响,广州市房地产市场进入缩量盘整期,市场整体呈现量减价稳态势。全市一手住宅成交面积835.95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1%;成交均价为15075元/平方米,同比上升15.1%。进入第四季度,市场逐步回暖,月均成交面积从前三季度的63万平方米逐步回升至90万平方米。
2015年,按照中央有关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要求,广州市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防止市场大起大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广州市房地产市场企稳回暖的新情况,加强与金融、税收等部门政策衔接;强化对市场整体形势和风险点的监测和分析研判,密切掌握每月全市房地产市场成交情况,做好住房限购、信贷政策优化调整预案。2015年1月至6月,全市一手住宅成交面积494.4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8%;一手住宅成交价格保持稳定,成交均价为14696元/平方米,同比下降2.6%,比2014年全年均价也略有下降。
(撰稿:梁有红;编辑:李启伦) “十二五”广州大事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