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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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也可命名为《爱情的胜利》。
伯莎望着窗外萧瑟的光景:天空是灰暗的,云层厚重地压向地面;刺骨的寒风扫过通往大门的私人车道,旁边的榆树上已经没有叶子,光秃秃的树枝似乎因为对寒冷的畏惧而战栗不止。已经是十一月底了,整个天空都是阴沉的。岁暮残年似乎将死亡的恐怖覆盖了整个世界;想象的翅膀也无法带离厌倦的思绪,去憧憬仁慈的阳光,或者去憧憬春天的脚步——就像一个少女将花篮中的鲜花和绿叶撒遍大地。
伯莎扭过头来,看着姑姑从新一期的《旁观者》上剪下一些书页。莱伊小姐没有想好在马蒂书店选购什么书,便低头看看秋季目录,还有机灵的出版商从不太相干的评论中摘录下来的溢美之词。
莱伊小姐说:“伯莎,今天下午你显得非常焦躁不安。”她说出这句话来回应她侄女凝视的目光。
“我想去大门那儿。”
“你一个小时已经去了两次了,有什么特别新奇的事儿吗?”
伯莎没有回答,又转向窗户,前两个小时的情景已经清晰地定格在脑海中。
她突然转回姑姑的方向,接住她定定的目光,问道:“波莉姑姑,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要从一个女人后面的头发中了解她的感情,眼光必须很犀利才行。”
伯莎笑了。“我不认为自己有什么感情可挖掘的,我感觉,”她寻找某种方式来表达她的激动,“我感觉自己好像希望把头发放下来。”
莱伊小姐没有反驳她,只是低头看报纸。她很早就不再对这个侄女的为人处世方式感到惊讶了,所以根本不去细究她刚才说的话的真实含义。确实,她惊奇的只有一点:人们普遍认为伯莎是一个独立的年轻女人,潜质无限,可惜从未得到事实的充分佐证。伯莎的父亲去世三年有余,她们俩一直生活在一起,并很好地学会了互相体谅。她们对待彼此温和有礼,十分可敬,各方各面都不失因为便利和礼仪而在一起生活的贵妇风范。莱伊小姐在她哥哥临终前被召唤至意大利,和伯莎在哥哥的坟前才初次相识。当时的伯莎已经成年,性格独立,难以接受一个陌生人的权威;莱伊小姐也丝毫没有对任何人施行权威的企图。她是一个非常懒惰的人,只求各安其命,互不干扰。即使照顾孤儿侄女责无旁贷,她还是处于有利位置的,因为且不提上流社会的礼仪提供了行为准则,就年龄而言,伯莎也已经十八岁了。莱伊小姐发现她的监护对象对任何事情都自有主见,绝对不会围着这个热衷于自由的老处女姑姑的裙子转。对此,她不能不感激上天。
她们游历欧洲大陆,见到了许多教堂、美景和城市。在这个过程中,她们的主要意愿似乎是隐藏彼此的感受。就好像红皮肤印第安人受到最恐怖的酷刑时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莱伊小姐认为,在动人的画面前表露真实情感是极为可耻的事。她利用不失身份的玩世不恭来掩饰自己的多愁善感;她担心自己会哭出来,所以反而付之一笑——她之所以要求创新,原因就在这里。格里马尔迪式的自欺欺人,常让她暗地里嘲笑自己:她觉得流泪不合身份,而且很愚蠢。
她说:“哭泣使人丑陋,即使是漂亮女人;倘若她本来就难看,那哭泣干脆使她面目可憎了。”
后来,莱伊小姐把自己伦敦的公寓租了出去,和伯莎定居在肯特郡靠近布莱克斯达布尔的莱伊府,培养田园的情趣。两位女士相处颇为融洽,尽管她们表露感情的程度从不超过早上和晚间毫无感情的吻安。她们相当尊敬对方的能力,尤其是偶尔开玩笑时进行小小的挖苦所表现出来的智慧。但她们都很聪明,不会相处不愉快。因为她们既不极度喜爱对方,也不极度憎恶对方,实在没有理由不以最好的关系继续相处。这种关系的一般结果便是,莱伊小姐对今天伯莎的心神不宁没有任何疑心,认为这只不过是小年轻的心血来潮;而伯莎在这个异常寒冷和令人讨厌的冬天下午对大门的古怪好奇心,莱伊小姐甚至没有耸一下肩膀表示非难,或扬起眉毛表示讶异。
伯莎戴上帽子,走了出去。从莱伊府正门直接通往大门的林荫道两旁都是榆树,往日曾经是优美的风景线,现在却清晰地宣告了这座古宅的衰落。到处都有树木倒下或枯死,留下难看的缺口。由于管家和佃农疏于打理,一根在去年可怕的大风暴中倒下的巨大树干现在仍然躺在地上,腐烂着。榆树两边是宽阔的带形草地,以前曾是悉心打理的牧场,但现在杂草丛生,脏乱不堪;茂盛的草地上,长裙里有裙撑的淑女和绑头发的绅士曾经一起漫步,讨论着战争和理查森的新作,现在只有几只羊在啃着稀稀拉拉的草。带形草地旁边是一道修剪得参差不齐的篱笆,再过去就是莱伊府的广阔土地了。伯莎沿着林荫道走着,眼睛却关心着大门外的公路;不用忍受莱伊小姐直直的冷漠眼神,就是莫大的解脱。她心中蕴藏着各种感情,它们互相冲撞,就像小鸟在罗网中奋力挣扎想获得自由一样,但她绝不会让任何人窥探到自己的内心世界。她的内心满是期待,满是渴望,还有很多奇怪的愿望。她走到布莱克斯达布尔通往特坎伯利的大路上,四处张望,身体微微发抖,心也跳得厉害。但路上空荡荡的,只有呼啸而过的寒风。她失望得开始呜咽。
她不能回房间。房子的屋顶似乎要使她窒息,四面墙就像牢房。刺骨的冷风钻进衣服,寒气侵入骨头,她反倒感到有些乐趣。这样的等待让人生厌。她走到一块空地上,抬头望望通向自己白色大房子的马车道。路面亟须修整,一阵风吹过,散落的枯叶便沙沙作响。房子方方正正,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它建成于乔治二世年间,似乎没有地面支撑点。外立面平整,有许多窗户,古典的多利安式柱廊恰好立在正中间,这一切让它看起来就像一座纸房子,没有地基。流逝的岁月丝毫没有给它增添一点儿沧桑美。它杵在那儿,就像一个多世纪以来的样子,完全称不上典雅,实在是大煞风景。四周全是田地,没有花园,只在屋脚边砌了几座花坛。鲜花无人理会,有的恣意开放,有的却已经凋零。
快到黄昏了,低沉的乌云似乎要锁上光线的拉链。伯莎的心已经放弃希望,但是眼睛却再朝山下望了一下。她的心突然剧烈地跳了一下,脸刷地红透,似乎血液的流动速度也加快了。她竭力保持镇静,但发现做不到,沮丧之余很想掉头跑回去。她忘了难以忍受的期冀,也忘了为等待这个走上山来的人熬了几个小时。
他越来越近。这是一个二十七岁左右的年轻人,个子很高,骨骼粗壮,身材魁梧,还有着修长的四肢和宽阔的胸膛。如果说他强壮得像头公牛,每个人都会相信的。伯莎认出了那套一见就心里欢喜的衣服:灯笼裤、高帮松紧鞋、粗呢诺福克夹克、白色硬领衬衫和无边帽——一切都让她想起因为他而爱屋及乌的乡村,一切都充满了强烈的男子气息。即使是他脚上那双大码靴子,也给她一阵愉快的战栗。它的尺寸暗示着性格的坚定和让人安心的威严。这样的衣服式样,还有棕色马路和犁过的田,三者互相映衬下显得完美之至。伯莎暗想,他知不知道自己走上山坡时是一幅多美的画面。
这个男人经过时问候道:“伯莎小姐,下午好。”
他没有停下的意思,女孩想,他也许简单问候一下就继续往前走了,她的心突然沉了下去。
她伸出手说:“我看到有人走上山来,猜想就是你。”
他停下脚步,握了握她的手。他宽大有力的手让她情不自禁地颤抖。他的手掌那么宽大厚实,好像一块石头似的。她抬眼看他,微笑着。
她问:“很冷,不是吗?”
心中千言万语,但碍于传统,溜出嘴的只能是普通的问候,委实糟糕。
他愉快地回答:“那是你没试过一个小时走上五英里路。我去了一趟布莱克斯达布尔,想买匹赛马。”
他简直是健壮的化身,十一月的寒风对于他来说无异于夏日的微风。他的脸庞因为舒服的凉意而容光焕发,双颊微微发红,眼睛炯炯有神;他生机勃勃,任何人看一眼就会感觉到温暖。
他问道:“你准备出去?”
伯莎没有讲真话:“哦,不。我只是出来大门这边走走,碰巧就看到你了。”
“我很高兴。伯莎小姐,现在我几乎都见不着你了。”
她喊道:“我希望你别叫我伯莎小姐,听起来很讨厌。”
语气的实际效果比这句话更糟糕,几乎可以称之为卑微。
“儿童时代我们都互相喊教名的。”
他有些脸红。他的羞怯让伯莎十分开心。
“是,但六个月前你回来时,已经改变了太多——我不敢。而且,你也叫我克拉多克先生。”
她笑说:“嗯,我再也不会这样叫你了,马上就叫你爱德华。”
她没有加上一句,这个名字对她而言,是所有教名里面最动人的。也没有告诉他,在过去的几个星期里,她已经默默念叨了它上千次。
他说:“我们会像过去一样的。还记得吗?那时你还是一个女孩,没有和莱伊小姐一起出国,我们在一起是多么快乐!”
“我记得,我记得你常常藐视我,因为那时我还是一个小女孩。”她开心地笑出声来。
“嗯,上次你回来,我是第一次看到你头发束起穿着长裙的样子,着实吓住了。”
她回答:“其实我没那么可怕。”
他们对视了足足五分钟,不知道为什么,克拉多克突然脸红了。伯莎注意到了这一点,感觉有一股奇怪的小电流穿过全身。她也脸红了,但黑色的眸子比以前更加明亮。
他说:“伯莎小姐,我希望能多见见你。”
她答道:“花言巧语先生,这只能怪你自己。你知道通往我家府邸的路,在路的尽头你肯定会发现一扇门。”
他回答:“我有些怕你姑姑。”
伯莎差点儿脱口而出“软弱的心灵永远不会赢得美人心”,但出于淑女风范,她忍住了。她突然觉得神清气爽,飘飘欲仙。
“你很想见到我吗?”此话一出,她的心就怦怦乱跳。
克拉多克的脸又红了,似乎这个问题难以回答。他的慌乱的神情和憨厚的样子,让伯莎的心再次飞扬起来。
她心想:“要是他知道我有多喜欢他就好了。”但肯定不能告诉他这么多。
“这些年你变了许多,我不了解你了。”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我当然希望见到你,伯莎。我希望能经常见到你。”他语速飞快,似乎想从紧握的拳头里获得勇气。
她露出迷人的笑容说:“好吧,我晚饭后有时会来大门这儿看看夜色。”
“啊,我真希望我早点儿知道。”
伯莎暗暗嗔道:“笨蛋!居然猜不到这是我第一晚出来散步。”
然后,她满脸喜悦,大声向他道别。他们就这样各自回去了。 克拉多克夫人(毛姆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