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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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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恩哈姆和布莱克斯达布尔之间的肯特郡海岸阴霾密布,漫长的冬季里,北海的冷风横扫过来,树木纷纷低头臣服;黑暗的海水上,总是雾气升腾,一团一团的,难以驱散。居民付出什么,这个乡村就回馈什么:有时阴暗的色彩和安静的大海只表示了惬意和平和;有时冰凉的微风让血管里的血液横冲直撞,被吹红的双颊和摇摆的步伐透露出生活的欢乐。它的孤独又像一首忧伤不已的乐曲,愁云惨雾的天空比死亡还恐怖。一个人的情绪似乎总是重现在周围的环境中,反过来说,在一个环境里总能感觉到一个人情绪的集合。莱伊府海拔相对较高,伯莎站在门前的公路上,眺望着属于她的那一片土地。附近唯一的建筑物是两间简陋的小屋子,由于时间的冲洗和风雨的侵蚀,人工的痕迹已无踪迹。它们矗立在远离公路的果树林中,不像一直破坏自然风景的莱伊府,它们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周围都是原野,大块大块翻耕过的田地和粗糙的牧草。树木不多,而且东一棵西一棵,风一来就被吹弯了。再过去就是布莱克斯达布尔,一些灰色的小屋散落在各处,还有一排崭新的别墅,那是为来此度假的伦敦人建的。它是一个以渔业为主的城市,海面上帆影点点。

  伯莎看着这片景色,心中的感觉难以名状。头顶乌云密布,笼罩了万事万物,她感觉到一堵无形的壁垒横亘在她与其他所有事物之间。这是她诞生的土地,是她和先辈们成长的地方。他们也曾有过光辉岁月,但最后都要归来与土地融为一体。她已经摒弃了祖先们光彩浮华的生活,自己耕作、播种和收获;她的儿女,未来会属于一个新的群体,比老一代更加强大和漂亮。莱伊族已经堕入死亡的黑暗中,她的孩子将有另外的姓。所有的想法,都来自这片棕色的土地和灰色的海上灰色的薄雾。她有些疲惫,心理的波动引发精神的倦怠,以至于她突然厌倦了那个长期生活的家庭;她明白,选择一种新鲜年轻的血液注入莱伊族的旧血液是正确的。它需要她丈夫的年轻、新鲜和强大的力量,给一个逐渐败落的种族带来生机。她思绪一会儿飘到父亲的身上,这个去意大利寻找本国找不到的美好事物和情感的艺术爱好者;一会儿又想起莱伊小姐,这个对生活的态度仅是耸耸肩和矜持的轻蔑笑容的姑姑。她是他们之中的最后一个,这样的决定明智吗?她感觉自己过于弱小,快要撑不下去了,于是寻觅了一位伴侣,他的意志和活力将是她脆弱的力量支柱。她的丈夫精力过人,浑身散发着大地母亲赐予的力量,如此粗犷,不明白软弱是什么;他是征服者,而她是他的女仆。

  山下有一个人挥着雨伞向克拉多克夫人致意,她笑了,认出了格洛弗小姐雄赳赳的步伐。即使在远处,也能明显看到这位处女的决心。她走近了,因为爬山的缘故脸色比平时更红。她穿着一件滚边的夹克,裹得严严实实,就像挤在罐头里的沙丁鱼一样。

  她喊道:“伯莎,听说你回来了,我特意过来看你。”

  “实际上我回来好几天了。”

  格洛弗小姐用力地握了握伯莎的手,沿着树叶落尽的林荫道,一起返回房里。

  “现在,把蜜月的全部情况告诉我吧,我很想听。”

  但伯莎不愿意谈起。她本能地拒绝谈论自己的私事,也从来没有赢得共鸣的强烈欲望。

  “哦,我觉得没什么好说的,我觉得所有的蜜月都大同小异。”她们回到客厅,伯莎给她倒上一杯茶。

  “你这有趣的女孩!很享受吧?”

  伯莎迷人地微笑着。“嗯。”稍微顿了一顿,说,“我们过得很愉快,去了所有的剧院。”

  格洛弗小姐感觉婚姻使伯莎改变了许多,认识到这个变化,她神经紧张了。她不安地看着这个已婚女人,感到脸在发烧。

  她突然冒出一句:“你真的幸福吗?”

  伯莎笑了,脸一红,看起来更是妩媚动人。

  “嗯,我觉得我特别幸福。”

  “你确定吗?”格洛弗小姐问道。她培养了万事精确的习惯,很不赞同一个人不清楚自己的思想。

  伯莎静静地打量了她一会儿,似乎在考虑这个问题。

  她终于开口了:“你知道,幸福从来不是人们期待的模样,所以我从不奢望,但我也没有去想象它。”

  格洛弗小姐略微严肃地说:“嗯,很好,我觉得我们最好别去想象。我们应该尽人事安天命。”她觉得自我分析的建议在一个年轻的已婚女人身上很不寻常。

  伯莎轻声说:“是吗?我从来不这样想,我从来不满足于得到的东西。”

  突然传来门开的声音,伯莎跳起来。

  “爱德华来了!我必须去迎接他。你不介意吧?”

  她几乎是连跑带跳出去的。婚姻是神奇的东西,让她失去了庄重的姿态。人们会觉得她没什么女孩的味道了。她看起来外表更年轻,心灵更轻盈了。

  格洛弗小姐想:真是个古怪的孩子!还是个女孩时,她言辞举止是一个已婚女人的做派;现在结婚了,反倒扭扭捏捏像一个学生。

  牧师的妹妹不太确定,伯莎不负责任的态度是否符合应负责任的社会位置,而且她不寻常的放声大笑是否缺乏需要庄重的神秘状态。

  她叹息一声:我希望她会一切正常。

  但伯莎却兴冲冲地迎接丈夫,吻他,帮忙脱下外套。

  她喊道:“又见到你,太高兴了。”她对自己的热切也感到有些好笑,毕竟他们午饭后才分开。

  他留意到格洛弗小姐的雨伞,问:“有客人在吗?”

  他有些机械地回应妻子的拥抱。

  伯莎挽住他的胳膊,向客厅走去:“来看看吧。可怜的家伙,你肯定渴得喉舌生烟了。”

  “格洛弗小姐!”他的手和格洛弗小姐一样有力,“您来看我们真是太好了。很高兴见到您!看,我们比预期更早回来了。没有任何地方比得上乡村,是吧?”

  “克拉多克先生,您说得对。我也无法忍受伦敦。”

  伯莎说:“哦,您不了解伦敦。对于您而言,伦敦只是充气饼店、埃克塞特厅和教会代表大会。”

  “伯莎!”爱德华惊讶地喝住她。他无法理解她为什么用这么轻蔑的语气和格洛弗小姐讲话。

  但那个好人太善良了,不会反驳伯莎的,仅仅宽容地笑笑。她也没有其他方式的笑容了。

  “告诉我你们在伦敦玩了些什么,伯莎什么也不肯说。”

  克拉多克和伯莎相反,相当健谈。没有任何事情比告诉别人一些事情更让他高兴的了,而且他也随时准备详尽分享自己对世界的看法。当他得知了某个消息,一定会立刻告诉别人。有些人一旦得知某件事情便马上失去了兴趣,更不可能费神去讨论。克拉多克却不是这一类人。一样的话语,他重复上一百次也不会减少分毫热忱;一天内,他可以把同一个消息讲上一百次,而且讲给第一百个人听时,他还是讲得津津有味。这样的性格无疑是一种天赋,尤其对于教师和政客而言,不过做他们的听众就有些乏味。克拉多克把伦敦的所见所闻一一细述给格洛弗小姐,包括他们看过的戏剧,情节如何,还有各个角色的演员。然后,他一字不漏地列出了参观过的所有博物馆、教堂和公共建筑。伯莎看着他热情洋溢的样子,幸福地笑了;她不关心他讲话的内容,只觉得声音就很是悦耳了。当他从头到尾高声朗读《惠特克年鉴》时,她就兴致勃勃地听着。顺便说,这是完全有能力完成的一件事。相比伯莎,爱德华更符合格洛弗小姐关于新婚夫妇的想象。

  后来,有一次她和兄长庄严地坐在长桌两头一起享用冷羊肉晚餐时,这样说道:“他这个人很不错。”

  “对,”牧师用疲倦而忍耐的声音回答,“我相信他会是一个好丈夫的。”

  格洛弗先生就是耐性的代言人,莱伊小姐有些恼火。她喜欢朝气蓬勃的人,但格洛弗先生身上一点儿也看不到。他对一切都逆来顺受:烹饪不当的菜肴、人性的堕落、不信国教的人(几乎是这样)、那不值一提的薪资,他甚至可以任由生活将他驱向死亡。莱伊小姐说他像人们常见的西班牙驴子,排着长长的队伍,无精打采地驮着超重的货物,忍受,忍受,忍受。但这还不如格洛弗先生的忍受力,驴子有时还踢腿,但利恩哈姆教区的牧师从来不会!

  格洛弗小姐说:“查尔斯,我真的希望会这样。”

  “我希望他会。”他回答,顿了一下又说,“你有没有问他们,明天来不来教堂?”

  他吃了一口土豆泥,注意到它和平时一样,被烧焦了,但他没做任何评论。

  “哦,我完全忘了问这件事,不过我觉得他们肯定会去的。爱德华·克拉多克去教堂一向很勤快。”

  格洛弗先生没有回答,接下来的时间他们没有再交流。吃完饭后,牧师马上前往书房完成祈祷,格洛弗小姐则从篮子里拿出哥哥的羊毛袜开始织补。她织了一个多小时,其间一直想着克拉多克夫妻。每次看见克拉多克,她都比上一次更喜欢他。她觉得他是个值得信赖的人。她暗自责备自己之前反对他的婚姻,她的行为不符合基督教的教义,她自问是否有责任向伯莎和克拉多克道歉,做一些有伤自尊的事情奇异地吸引着她。但伯莎和其他女孩完全不同,一想到她,格洛弗小姐又混乱了。

  时钟滴答一响,要报时了。格洛弗小姐抬眼一看,还有五分钟就十点了。

  “我都不知道这么晚了。”

  她站起来,整齐地收好手上的活计,从风琴上取下《圣经》和大祷告书,放在桌上的一端。她摆好哥哥坐的椅子,然后安心等待他回来。钟表报时时,她听到了门开的声音。牧师走进来。他不发一言地坐下,把书翻到他要读的地方。

  她问:“你准备好了吗?”

  他抬眼望了一下:“是。”

  格洛弗小姐弯腰按铃,仆人端来她放在桌上的一篮鸡蛋。格洛弗先生一直注视着她,直到她安静地坐下来才开始讲道。仆人点燃了两根蜡烛,祝他们晚安就退下了。格洛弗小姐数了数鸡蛋。

  牧师问道:“今天有多少个?”

  “七个。”她回答。把鸡蛋一个个标上日期,并在本子上记录好。

  格洛弗先生问:“准备好了吗?”

  她拿起一根蜡烛,说:“准备好了。”

  他关掉灯,拿着一根蜡烛随她上楼。她在门外停住,和他道晚安。他毫无感情地亲了亲她的前额,然后各自回房。

  星期天的早晨,乡村人家总是一番忙乱景象。这一天的空气里都有一种特别的气氛,一种警觉和期待的状态。即使多年以来它们一直被重复着,但每周去教堂的准备事宜绝对不能敷衍了事。空气中弥漫着干净的衬衣味道,每个人都很拘谨,甚至局促不安;每个家庭都会掀起一场寻找祷告书和赞美诗的混战;参加聚会的女士们准备时间永远不够,冲出门时还在扣手套;男士们则气得跺脚,不停地看手表。爱德华穿着燕尾服,戴上大礼帽,正是一个乡绅去教堂的合适装扮。而且,没人比他更注重这方面的礼仪。他身板挺得笔直,刻意表现出适合礼拜场合的庄重。

  “伯莎,我们会迟到的。这样非常不好——这是我们婚后第一次去教堂呢。”

  “亲爱的,你完全可以放心,就算格洛弗先生冒失地开始了,但对于教友来说,我们出现仪式才算真正开始。”

  他们坐上一辆去教堂和晚宴才使用的老式四轮马车,好事之人马上就把这个消息传遍了教堂内外。当克拉多克先生和克拉多克夫人走过通道,迈向专门为他们准备好的前排位置时,人群中产生一阵骚动。

  几个本地人窃窃私语:“他看起来很自在,是吧?”爱德华的一举一动比他的妻子更吸引人,因为伯莎在他们的眼中几乎算一个高不可攀的陌生人。

  伯莎毫不理会注视的目光,仪态万方地走过去。她很高兴亲自出席,也对相貌堂堂的丈夫有强烈的自豪感。布兰德顿夫人是克拉多克男傧相的母亲。她的眼镜定焦在伯莎身上,用一个名媛的招牌眼神。布兰德顿夫人的气质深深地扎根于乡村最深厚的土壤中,体型不大,喜欢咯咯傻笑,头发灰白,戴着一顶从巴黎买来的少女圆帽,而且总是愚蠢地用一副粗哑的高嗓门说话。她是一位贵妇,自然,这个头衔相当不错,她也为此而自豪(用一种贵妇的方式)。她嘴边时常挂着一句话:“上流人士就是上流人士。”你仔细思量,真是意味深长。

  “待会儿我打算和克拉多克夫妇谈一谈,”她低声对儿子说,“这对利恩哈姆的人们肯定会产生好影响,我不知道伯莎知不知道。”

  布兰德顿夫人有一种近乎极端的自负。她从来没想过,有人可能憎恶她的恩赐态度。她对所有的人不断地提供忠告,还为穷人施舍羹汤和果酱,甚至打发厨子为生病的人朗读《圣经》。她本打算亲自前往,只是极其不愿意和地位低下的人过往从密。这使得受到资助的人没有任何约束,往往粗野无比。布兰德顿夫人从来不怀疑,她和同类与普通人的构造是不同的。但作为一位贵妇,如果准备开诚布公地劝诫他人而对方还在装腔作势,她肯定会搬出这个事实。布兰德顿夫人在出身、金钱和智商方面没有任何明显优势,但从不怀疑自己在指导事务、引领风尚甚至邻居的思维模式方面的权力。纯粹出于一种自负的力量,让邻人三十年以来臣服在她的专横之下,厌恶的同时又巴巴地盼望着被她邀请去吃顿普通的晚餐来改善生活。

  布兰德顿夫人一直在琢磨怎么应付克拉多克夫妇。

  “我不知道是否有责任去拆散他们。爱德华不是莱伊小姐应该嫁的那类人,但周围又没什么上流人士,人们自然会考虑二十年前想都没想过的联姻。现在,上流社会也被搅混了。也许,我还是宽大为怀的好。”

  布兰德顿夫人想到莱伊府需要她的支持,心底有些开心。他们请求她的儿子做男傧相就证实了这一点。

  “事实上,上流人士就是上流人士。在这个满是屠夫和家具商的时代,他们必须抱成一团。”

  礼拜仪式过后,教民站在教堂的庭院中,布兰德顿夫人走向克拉多克夫妇。亚瑟跟在她后面,她则用那副高嗓门和爱德华开始交谈。她用余光观察着利恩哈姆的人,以确定自己的举动被如期留意到了。她和克拉多克交谈的方式恰如其分,正是一位贵妇对新晋乡绅的姿态。对此,克拉多克很是高兴和满足。 克拉多克夫人(毛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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