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普雷斯顿潘斯(1)
您可以在百度里搜索“异乡人(1-4全集) 艾草文学(www.321553.xyz)”查找最新章节!
苏格兰1745年9月
行军四天后,我们来到考尔德附近的一座山丘顶。山脚下是一望无际的沼地,但我们还是找到了有树木掩护的地方扎营。山坡上有覆满青苔的岩石,两条小溪蜿蜒流过,加上初秋的凉爽天气,感觉我们不像打仗行军,反而比较像来外地野餐。
但今天是九月十七日,如果我对詹姆斯党历史粗浅的了解没有错误,几天内就会开战。
“再跟我说说,外乡人。”我们走在蜿蜒的小径与尘土飞扬的道路上,詹米又开口,这是第十二次了。我原本骑着多纳斯,詹米走在旁边,但现在我下马和他并肩走着,这样说话比较容易。虽然多纳斯和我已经彼此妥协了,但要骑它这种马必须全神贯注。例如,它非常喜欢走过低垂的树枝,好把分心的骑士从马背上刮下来。
“我说了,我知道得不多,书上对这场战役的历史记载很少,我读的时候也不是很专心。我只记得这场战争是在普雷斯顿镇附近开打的,所以又称为普雷斯顿潘斯之役,但苏格兰人称之为格拉斯蒙之役,因为有个古老的预言,说归来的国王会在格拉斯蒙获胜。天知道真正的格拉斯蒙在哪里,说不定根本没这个地方。”
“然后呢?”
我皱着眉,想从记忆里再搜刮一些断简残篇。我勉强回想起一本破破烂烂的棕皮小书,书名是《小朋友的英格兰史》,那时我在波斯一间泥造小屋里,就着一盏摇曳的煤油灯读这本书。我在脑中翻页,记得詹姆斯党叛乱只有两页,作者大概认为第二次詹姆斯党叛乱只值得这么多篇幅。这次起事历史学家称为“四五年起事”,在那两页的篇幅里,只有一段在描述即将开打的这场战争。
“苏格兰人赢了。”我尽可能把知道的说了出来。
詹米挖苦道:“呃,这的确是相当重要的一点,不过,要是多说点其他细节会更有帮助。”
我微愠脱口道:“你想听预言的话,应该找个先知才是!”说完我又心软,“对不起,我知道得太少,也觉得很泄气。”
“的确让人不好受。”他笑着伸手握住我的手捏了捏,“别烦恼,外乡人,说你知道的就好。全部再和我说一遍吧,再一次就好。”
“好。”我也轻捏了他的手回应,然后我们就这么牵着继续走。我一边回想脑中的画面,一边说下去:“詹姆斯党的兵力比对方多很多,所以这场仗我们大获全胜。詹姆斯党在凌晨出击,大出柯普将军意料之外。我记得是在太阳刚升起时出击,然后打败了敌军。英军损伤数百人,詹姆斯党伤亡不多,三十个,我记得我们只死了三十个人。”
詹米看向我们后方,拉里堡的人零散地走在后面,队伍沿路拖得长长的,大家三三两两地聊天或唱着歌。三十个人,那就是我们从拉里堡带来的人数。看着他们,三十人似乎不再是小数目。但是我看过德法交界的阿尔萨斯-洛林地区的战场,数千人遭到屠杀,好几英亩的草坪葬满尸骨,成了泥泞的墓地。
我带着微弱的歉意说道:“总而言之,若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数字其实算是……无足轻重。”
詹米撮嘴吐出一口气,表情阴郁地低头看着我:“无足轻重。哎,是啊!”
“对不起。”我说。
“并不是你的错,外乡人。”
不知为何,我还是不禁觉得是我的错。
拉里堡的男人吃过晚餐,围着火堆席地而坐,懒洋洋地挺着鼓胀的肚子,一边说故事一边抓痒。他们之间爆发了皮肤痒的大流行,由于朝夕相处加上卫生不良,他们身上体虱丛生,普遍到就算有人从披肩里抓出一只标准的大虱子丢进火里,也没有人会大惊小怪。虱子在篝火的火焰中烧了一会儿,然后就消失了。
其中有个年轻人叫金凯德,他本名是亚历山大,但太多人叫亚历山大了,所以大多数人都以绰号或中间名来称呼。金凯德这天晚上似乎被折磨得特别厉害,先是用力抓过腋下,又拼命搔抓他棕色的鬈发,然后偷瞧了我一眼,确认我的目光没有朝着他之后,就往胯下狂抓了起来。
铁匠罗斯见状同情地说:“很痒是不是啊,小伙子?”
金凯德回答:“哎,这些小虫咬得我快痒死了。”
“快把那些该死的虫抓出来吧,看得我都痒了,老弟。”华莱士·弗雷泽才说完,也跟着抓了起来。
“你知道要摆脱这些可恶的虫,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吗?”索利·麦克卢尔问道,金凯德摇摇头。索利俯身向前,从火堆中小心拿出一根正在燃烧的树枝。
“小伙子,掀开你的苏格兰裙,我帮你把那些虫熏出来。”索利假意要帮忙,惹得嘘声和嘲笑声四起。
“蠢农夫,你们根本什么都不懂!”默塔不满地咕哝。
“那你又知道什么好方法?”华莱士扬起浓眉问道,他那晒黑的光秃前额皱成一片。
“我当然知道。”默塔手一挥,抽出短剑,“这小伙子现在是战士了,要用战士的方法来解决。”
金凯德呆愣的脸上一片茫然,却又急切地想一探究竟。“怎么解决?”
“方法非常简单。首先抽出短剑,掀开裙子,然后剃掉胯下一半的毛。记住,只能剃一半。”默塔举起短剑告诫。
“剃一半?哎,是……”
金凯德半信半疑地专心倾听。我注意到火堆边越来越多人一副了然于心地窃笑着,只是都还没笑出声。
“然后……”默塔朝索利和他手上的树枝一指,“然后,小伙子,就用火烧另一半的毛,等那些臭虫急急忙忙冲出来,你就用短剑杀它个片甲不留。”火堆旁的人又笑又叫、嘘声四起,金凯德的脸红透了,就算在火光微弱的远处也看得一清二楚。几个人挥舞着燃烧的木棒,笑闹着要帮对方驱虱子,粗鲁地又推又挤。有些人真的快打起来了,眼看这场胡闹就要失控,原本去系马的詹米正好回来。他走入圆圈,把腋下一个粗陶瓶扔给金凯德,另一个扔给默塔,推挤就慢慢停下来了。
“你们这些人实在是够笨的。想赶走虱子,第二好的方法呢,就是淋上威士忌让这些虫都喝醉。等虫子都醉倒打鼾,你只要站起来,它们就会一只只掉下来了。”詹米大声建议。
罗斯说:“喔,第二好的方法?那请教大人,最好的方法又是什么?”詹米眼光扫了一圈,宽容地看着大家微笑,就像父母让孩子傻气的胡闹给逗乐了。
“哎呀,当然是让老婆一只一只帮你把虱子挑出来呀!”詹米扬起一边的眉毛,伸出手肘对我行礼,“夫人,能请你效劳吗?”
虽然刚刚被拿来当作玩笑,但说到消灭身上的虱子,唯一有效的方法确实是把它们一只只抓出来。我每天早上和傍晚都仔细梳头,如果驻扎的地方附近有水,深度足以沐浴,我就会用西洋蓍草来洗头,目前为止还没招惹太多体虱上身。我知道如果我不想沾上虱子,詹米身上也不能有虱子。所以只要能让詹米好好坐上一会儿,我也会帮他抓虱子。
“狒狒也是一天到晚都在抓虱子,只是它们抓完会放进嘴巴。”我从詹米浓密的红色毛发里小心解开一枝倒刺狗尾草的小穗。
“别在意我,外乡人,要是你很想放进嘴巴,尽管放吧!”梳齿滑过他一缕缕浓密光洁的头发,詹米舒服地微微驼背。火光映着我的手,火星灿灿跳动,火舌也闪着道道金光。詹米继续说道:“没想到有人给梳头是这么舒服。”
“等我梳到其他地方你就知道了。”我亲昵地拧他一下,引来他一阵傻笑,“不过,我倒是很想试试默塔说的方法。”
“如果你敢拿火靠近我的胯下,小心我也会回敬你!路易斯怎么形容下面光秃秃的姑娘的?”詹米紧张地威胁我。
“撩人。”我倾身用牙齿轻啮着他耳朵的上缘。
“唔嗯……”
“说起来,每个人喜好不同,法语说Chacunàsongout(人各有所好),诸如此类的。”我说。
“法国佬就爱说这些有的没的,我也听过。”
“不过,这么说不无道理,对吧?”
一阵响亮的咕噜声打断了我手上的工作。我放下梳子,夸张地张望着森林暗处。
“如果不是树林里有只大熊,那就是……你为什么还没吃饭?”
“我忙着照料那些马,有匹小马的蹄子裂了,我得用膏药帮它包扎。我可不是因为听到虱子可以吃才饿的喔!”
“你用哪种膏药包扎马蹄?”我忽略他最后一句俏皮话,直接问道。
“结合几种不同的草药,万不得已时可以用新鲜牛粪。这次我混合了野豌豆叶和蜂蜜。”
马鞍袋已经放在我们专用的火堆旁,旁边有一小块空地,还有一张特别为我搭的帐篷。虽然我愿意像其他人一样露宿在星空下,但感谢这几块帆布,确实保住我一点隐私。当时我感谢默塔帮我搭帐篷,他便用他一贯的直率语气说,这样做不是只对我有好处。
那时詹米和其他几个人谈得正起劲,短小精悍的默塔头朝詹米的方向一扬,对我说道:“如果他晚上要跟你好好放松一下,没有人会有意见,但没必要让其他的小伙子对你产生不该有的非分之想。有人想打你的主意吗?”
我的声音有点尖锐:“是有好几个。你考虑得的确很周到。”
默塔薄薄的唇边扬起稀罕的微笑:“噢,好几个……”
我很快翻了翻鞍袋,找到一点奶酪和几个苹果。我拿给詹米,他犹豫不决地看着这些食物。
“没有面包吗?”他问道。
“其他袋子里可能有一些。你还是先吃这些吧,这对你身体很好。”詹米和其他高地人一样,天生就不喜欢新鲜蔬果,不过他胃口很好,对食物几乎来者不拒。
“好吧,照你说的,外乡人。”詹米咬了一口苹果说道。
“听我说的准没错,你看看我。”我咧嘴露出牙齿,“你认识的女人中,有多少像我一样,到这个年纪牙齿全部还在?”
詹米笑了,也露出他漂亮整洁的牙齿。
“好吧,以一个老太婆来说,你确实保持得还挺好的,外乡人。”
“我是因为营养好!庄园里有一半的人有轻微的坏血病,而从我这一路上的观察来看,其他地方的人更糟。维生素C可以预防坏血病,而苹果里就含有很多维生素C。”我辩驳道。
詹米皱眉怀疑地看着咬过的苹果问道:“真的吗?”
我笃定地回应道:“真的,大多数的植物都有。橘子和柠檬含量最多,可惜这里吃不到,还有洋葱、包心菜等,甚至就连绿色草药和青草里都有维生素C,只要每天吃一点就不会得坏血病。”
“鹿就是因为这样,年纪大了也不会掉牙齿?”
“我敢说是这样没错。”
詹米把苹果转来转去,仔细地检查,接着耸了耸肩:“好吧,吃就吃。”于是再咬了一口苹果。
我刚转身去拿面包,一声微弱的噼啪声音引起我注意。我从眼角瞥见暗处有人影移动,詹米头部附近有个东西反射火光,闪烁了一下。我朝詹米转身大叫,正看见詹米向后一翻避开了木棍,消失在黑夜中。
这天没有月光,看不出发生了什么事,只听得干燥的赤杨木叶上一片剧烈的扭打声,两人打得难分难解,却没人大叫,只听到哼声、喘气,偶尔有低沉的咒骂声。突然一声短促的尖叫响起,然后就安静下来。我想打斗大概只持续了几秒钟,但感觉好像过了几个世纪。
我还站在火边,吓得维持原本的姿势动弹不得,这时詹米从黑暗的树丛中出现,身前抓着他的俘虏,俘虏的一只胳臂被扭到背后。詹米一松手让黑影转过身,再猛力一推,使得黑影向后撞上了树干。他撞得很用力,震下一地树叶和橡实,然后身体慢慢滑下,头晕眼花地倒在树叶堆中。
默塔、罗斯,以及其他几个弗雷泽家的人听到声音,纷纷赶到火堆边。他们抓住入侵者让他站起来,粗鲁地把他拖到火光下。默塔抓住俘虏的头发猛地往后一拉,他的脸露了出来。
这张瘦小的脸骨架纤细,大眼睛上长长的睫毛茫然地眨啊眨,看着围观的人。
“他只是一个小男孩!还不到十五岁啊!”我大叫。
“十六岁!”那男孩子逐渐恢复神志,摇摇头说道,“不过这没什么差别。”他高傲地补上一句,口音有英国腔,听起来是英国南端汉普郡的口音。他来自遥远的南方。
“是没什么差别。不管是十六岁还是六十岁,他刚刚可是想割开我的喉咙,而且还干得挺漂亮。”詹米冷冷说道。我注意到他用手帕压着颈子一侧,手帕已经染红了。
“我什么都不会说的。”那男孩逞强道。他两只眼睛在苍白的脸上像深黑的水潭,火光映着他柔顺的头发,隐隐闪着光芒。他一只手臂紧抓在身前,可能受伤了。但他很明显努力地抬头挺胸,要在这群人中间站好,双唇紧闭,不想透露出一点恐惧或痛苦。
詹米仔细地打量这小伙子,说道:“有些事用不着你说我也知道。第一,你是英国人,所以你大概是跟附近的军队一起来的。第二,你是自己一个人。”
男孩看起来吓得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詹米扬眉:“我想,除非你认为我和那位女士没有同伴,否则不会攻击我。而如果你和其他人在一起,他们也认为我们没伴,那他们现在早该来帮你了。对了,你手臂断了?我就觉得有什么东西折断了。而如果你和其他人在一起,但他们知道我们有伴,那他们早就会阻止你做蠢事了。”我注意到詹米除了分析,一边还打了个暗号,于是有三个人悄悄潜入树林,可能是要查看有没有余党。那男孩听到詹米说他做了蠢事,脸上表情一僵。詹米用手帕轻压脖子,然后仔细看看手帕。
詹米建议对方:“小子,如果你想从背后杀人,那就不要趁着他人坐在落叶堆上。还有,如果你要拿刀刺身材比自己高大的人,要选个有把握的位置,除非对方坐着不动让你刺,否则割喉咙风险太大了。”
那男孩冷冷地说:“谢谢你的宝贵建议。”他还挺懂得虚张声势,但当他扫过那一张张长满胡子、凶恶狰狞的脸时,眼睛还是泄露了他紧张的心情。在白天,高地人的长相绝对赢不了选美冠军;在夜晚,也绝对没人想在暗处遇到他们。 异乡人(1-4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