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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下午一点

致命谎言 (英)肯·福莱特 7674 2021-04-06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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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小军士”引擎的长度是4英尺,直径6英寸,重59磅。引擎燃烧时间只有6.5秒。

  路克在寻找一条居民区中的僻静街道。他完全不熟悉华盛顿,他感觉自己似乎从未来过这里。离开联合车站后,他随意选了一个方向,向西开去。这条路把他带到了市中心,这里有很多引人注目的景观和宏伟的政府建筑,景色固然美丽,但在他看来有一种望而生畏的感觉。他知道如果自己一直沿着直线开下去,就一定会找到寻常家庭居住的普通房屋。

  他穿过一条河,来到一处迷人的郊区,这里狭窄的街道两旁绿树成荫。他路过一处建筑,上面挂着写有“乔治敦精神病院”字样的标志,路克猜测这片街区叫作乔治敦。他转进一条有着简朴房屋的小街,这地方看起来不错,这儿的人不太可能雇用全天的家政服务人员,所以比较容易找到没有人的住家。

  小街尽头的转角处是个墓园,路克把偷来的福特车朝向他过来的方向停着,便于迅速逃跑。

  他需要一些基本工具:凿子、螺丝刀和锤子。这些东西也许都能在福特车的后备厢里找到——但它上锁了。要是能找一截铁丝,他就能把后备厢的锁撬开。否则,他就得开车到五金店去,买来或者偷来自己需要的东西。

  他把后座上那个偷来的手提箱打开,里面除了放着一些衣物,还有一个装着文件的夹子,他把纸夹子取出来,关上了箱子。

  他花了大约三十秒就撬开了后备厢。如他所愿,千斤顶旁边的锡盒子里有几样工具。他挑出一把最大号的螺丝刀,虽然没有锤子,但有一只重型活动扳手可以代替它。他把这些工具放进破烂的雨衣口袋,合上了后备厢的盖子。

  他把偷来的手提箱从车里拿出来,关好车门,来到墓园前面的转角。他知道自己形迹可疑: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提着一只昂贵的衣箱,走在一个整洁的街区。如果当地爱管闲事的人给警察打了电话,而警察今天上午又不忙的话,几分钟内他就会有麻烦。另一方面,假如一切顺利,他说不定在半个小时之内就能洗洗干净,打扮得像个受人尊敬的公民一样。

  路克决定从街上的第一座房子开始尝试,他穿过房子前面的小院子,开始敲门。

  露丝玛丽·希姆斯看到一辆漂亮的蓝白相间的轿车缓缓驶过她的房前,她想知道开车的人是谁。布朗宁家可能买了一辆新车,他们很有钱。或者这车是塞勒斯先生买的,他是个单身汉,不必省吃俭用。否则,她推测,这车一定是陌生人的。

  她的眼神依然好使,她坐在自家二楼的那张舒适的椅子里向窗外望去,大部分街道尽收眼底,尤其是冬天,树木的叶子掉光了,视野格外的好。所以,当一个高个子陌生人从街角拐出来的时候,她一眼就发现了。这人当真很奇怪,他没戴帽子,雨衣破了,鞋带的作用是把鞋子的各个部分捆在一起,不让它四分五裂。可这样一个人却提着一个崭新的箱子。

  他来到布里特斯基太太家门口敲门,她是个寡妇,一个人住,但她可不傻——她会很快把这个陌生人打发走,希姆斯想。只见布里特斯基太太从窗户里向外看,做了个不容置辩的手势,把那陌生人轰走了。

  他又来到下一座房子,开始敲勒夫太太的门。她打开门。勒夫太太高个子,黑头发,希姆斯太太认为她过于骄傲了。勒夫太太和陌生人说了几句什么,然后用力关上了门。

  陌生人接着来到隔壁的房子,他显然打算挨家挨户试一试。年轻的珍妮·伊文斯抱着婴儿丽塔过来开门,她在围裙口袋里翻了翻,给他一点什么东西,也许是些硬币,看来这人是个乞丐。

  克拉克先生上了年纪,他披着浴袍、趿着拖鞋过来把门打开,陌生人没有从他那里要到任何东西。

  下一家的主人是博耐迪先生,他上班去了,他妻子安吉丽娜怀孕七个月,五分钟前刚离开家,她出门时拿着一个网兜,显然是去商店了。所以不会有人给陌生人开门。

  现在,路克可以仔细研究一下各家各户的大门,它们都是一样的,使用的是耶鲁门锁,锁舌安在门上,与之对应的金属槽安在门框上。从外面用钥匙打开,从里面转动门把手就能开启。

  每扇门上都有一个小窗,镶着压花玻璃,位置与视线平齐。开门的最简单方法就是把玻璃打破,手伸进去转动门把手。但玻璃破了会被街上的人发现,所以路克决定使用螺丝刀。

  他观察了一下街面的情况。刚才他运气并不好,敲开五家人的门才找到一座空房子。现在,他或许已经引起了注意,但也可能没人找他麻烦。无论如何,他别无选择。他必须冒这个险。

  希姆斯太太从窗口转过身子,把座位旁边的电话听筒拿起来,她缓慢而小心地拨打了自己熟记于心的当地警察分局的电话号码。

  路克必须速战速决。

  他把螺丝刀的平头插进门板和门框之间的缝隙,从锁头的位置伸进去,然后他用活动扳手比较重的那一头猛击螺丝刀的手柄,试图把螺丝刀头别进门锁的金属槽中。

  第一个撬起的螺丝刀被锁住了没有动。他摇动螺丝刀,试图找到一条路。这次他又用了锤子。螺丝刀仍然没有滑进插座。尽管天气寒冷,他还是觉得额头上有汗。

  他告诉自己保持冷静。他过去曾经干过这种事。什么时候干的呢?他不知道。这无关紧要。这套办法好使,他敢肯定。

  他再次扭动螺丝刀,感觉刀头的一个角似乎接触到了某个槽口,他又用扳手砸了几下,使出了全身气力。螺丝刀又进去一英寸。

  他握住螺丝刀的手柄斜着向外拉,想把金属槽里的锁舌撬出去。终于,门向里面打开了,他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门框上的损伤很轻微,从外面根本看不出来。

  他迅速溜进房子,关上了门。

  拨完电话号码,露丝玛丽·希姆斯又从窗户里朝外看了一眼,发现陌生人不见了。

  动作好快。

  有个警察接起电话,没搞清楚状况的露丝玛丽没有说话便把电话挂断了。

  他为什么不敲门了?他去哪了?他是谁?

  她微笑起来,今天一整天都有事情可以琢磨了。

  这是一对年轻夫妇的家。屋子里摆着结婚礼物和旧货店买来的二手货。起居室里有一张新沙发和一台大电视,但他们仍然把装橘子的箱子放在厨房里盛东西。门厅里的暖气上放着一封没有打开的信,收信人是G.博耐迪先生。

  家里没有小孩生活的迹象。博耐迪夫妇很可能都有工作,一整天都不在家,但路克不能对此抱太大希望。

  他快步来到楼上。二楼有三间卧室,只有一间放着家具。他把衣箱扔到收拾得整齐干净的床上。衣箱里有一套精心折叠的粉笔条纹的蓝色西装、一件白衬衫和一根样式保守的条纹领带,还有几双深色的袜子、干净的内衣和一双擦好的黑色翼尖牛津鞋,这双鞋似乎比他的脚大半个号。

  他脱掉身上的脏衣服,把它们踢进角落。在陌生人家中赤身裸体,让他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他不想洗澡,但身上的味道难闻,连他自己都受不了。

  他穿过楼梯顶端的小平台来到浴室。站在流动的热水里给全身打肥皂真是一件惬意的事。从浴室出去之前,他站了一会儿,仔细地听着动静,整座房子静悄悄的。

  他用博耐迪先生的一条粉红浴巾(他猜测,这也是一件结婚礼物)擦干身体,穿上偷来的衣箱里的内裤、外裤、袜子和鞋。刮胡子的时候先穿好一半衣服有利于在出现情况时迅速逃跑。

  博耐迪先生用的是电动剃须刀,而路克喜欢用刀片。他从衣箱里找到一把安全剃刀和一个剃须刷。他往脸上打好肥皂,迅速地刮了胡子。

  博耐迪先生没有古龙水,也许衣箱里能找到一些。路克整个上午闻起来都像一头猪,他希望把自己变得好闻一些。他发现衣箱里有一只整洁的装盥洗用品的皮质小盒子,而拉开拉锁,却没有看到古龙水——里面有一百美元,全部是二十元一张的钞票,叠得很整齐:这是应急的钱。他把钞票放进口袋,决心将来要把钱还给这个人。

  毕竟,这人并不是通敌者,他脑子里突然闪现出这么一个念头。

  “通敌者”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

  这又是一个谜。他穿上衬衫和外套,系好领带。衣物非常合身:他谨慎地选择了与自己身形一致的人作为盗窃对象。衣料的质量也很好。衣箱行李牌上的地址位于纽约中央公园以南,路克猜测衣箱的主人是到华盛顿来开会的某个公司里的头面人物。

  浴室门后有一面全身镜,自今天清晨在联合车站的男厕所里照过镜子之后,路克就没有打量过自己的形象,而上一次他从镜子里看到的自己是一个肮脏的瞪着眼睛的流浪汉。

  他有些紧张地走到镜子旁边。

  镜子里的男人高大健壮,三十五岁上下,黑发蓝眼,形貌正常,神情疲倦。见此情景,他疲惫地松了一口气。

  他想,要是自己在街上看到这样一个人,会觉得他是干什么的?

  他的双手柔软,而且现在也洗干净了,所以看起来不像是干活的工人的手。他面部皮肤光滑,像是从事室内工作的,很少在外风吹日晒。他的头发修剪得很整齐。镜子里的这个人似乎与他身上穿的公司主管的衣服很是相配。

  说明他绝对不是警察。

  衣箱里没有帽子或大衣。路克知道,没有这两样东西还会显得可疑,因为现在是寒冷的一月。他认为在这座房子里花上几分钟找找这些东西还是有必要的。

  他打开衣橱,里面没有多少东西。博耐迪太太有三条连衣裙,她丈夫有一件周末穿的运动外套和一套黑西装,他很可能穿着它去教堂。没有长大衣——博耐迪先生一定穿走了一件,他可能买不起第二件——但衣橱里有件轻便雨衣。路克把它从衣架上拿下来:聊胜于无。他把雨衣穿上,虽然尺码有点小,但可以穿。

  衣橱里没有正式的帽子,但有一顶粗花呢的鸭舌帽,也许是博耐迪先生在周末时和运动外套搭配着戴的。路克戴上试了试,帽子太小了,他可能需要用衣箱里找到的钱去买新帽子。不过这顶鸭舌帽可以暂时先戴一阵——

  楼下传来一阵声响,路克身体一僵,凝神静听。

  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说:“我家前门怎么了?”

  另一个年轻女人回答:“有人似乎想破门而入!”

  路克心中暗骂。他在这里待的时间太长了。

  “天呀——我想你是对的!”

  “也许你应该报警。”

  博耐迪太太今天根本没有去上班,她很可能是去买东西了。她在商店里遇到一位朋友,邀请她过来喝咖啡。

  “我不知道……看起来小偷没有进来。”

  “你怎么知道的?最好看一下是不是丢了什么东西。”路克意识到他得尽快溜出去。

  “有什么好偷的?珠宝首饰?”

  “电视机?”

  路克打开卧室窗户,看看前院,外面没有树木或者排水管供他爬出去。

  “没有东西被动过,”他听到博耐迪太太说,“我不相信他们进来了。”

  “那楼上呢?”

  路克轻手轻脚地穿过楼梯平台进入浴室。房子后面根本没有可以借力的东西,他要是从浴室窗户跳到铺着混凝土的后院里,准能把腿摔断。

  “我上去看看。”

  “你不害怕吗?”

  女主人紧张地笑起来。“害怕。可我们还能怎么办?要是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发现小偷没有来过,我们看起来岂不是很傻?”

  路克听到楼梯上传来脚步声,他站到浴室门后。

  来人上了楼梯,穿过二楼平台,走进卧室。路克听到博耐迪太太发出一声轻呼。

  她朋友的声音说:“那是谁的衣箱?”

  “我从没见过它!”

  路克无声地溜出浴室,他能看到开着的卧室门,却看不到里面的两个女人。他踮起脚尖下了楼,很庆幸楼梯上铺了地毯。

  “什么样的贼会自带行李?”

  “我现在就给警察打电话。这太蹊跷了。”

  路克打开前门,来到外面。

  他微笑起来,他做到了。

  他无声地关上门,迅速地离开了。

  希姆斯太太迷惑不解地皱起了眉头,那个男人穿着博耐迪先生的黑雨衣,戴着博耐迪先生去看华盛顿红皮队比赛时戴的灰呢鸭舌帽,离开了博耐迪家的房子,但这个人比博耐迪先生块头大,身上的衣服也不那么合适。

  她看着他走到小街尽头,转过了拐角。过一会儿他就得折回来:因为前面是死胡同。一分钟后,她之前注意到的那辆蓝白相间的汽车从街角开出来,车速很快。她意识到,从博耐迪家出来的男人就是她刚才一直观察的那个乞丐。他一定是破门而入,偷了博耐迪先生的衣服!

  汽车经过她窗下的时候,希姆斯太太盯着车牌,记下了上面的号码。 致命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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