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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是被冷醒的,窗外已经下起了雨。已经是十一月的天了,我身上却只套了一件单薄的衬衣。我掀开身上的衣服,这是昨晚在办公室的衣架上找到的,用来当了被子用。段可醒来就喊冷,直接就把盖在身上的衣服穿了起来。
衣服的主人应该是男性,宽大的衣服套在她身上,看起来肩膀下榻,手也被衣袖盖住,虽然谈不上合身,不过也有几分可爱。
“我们走快一点,到了城区就有衣服穿了。”我一边拉开虚掩的门一边说。段可应了我一声,然后问我拿了两瓶矿泉水,说要洗头。她从背包里拿出洗发露,然后兴奋的朝厕所走去。背包里不能多装些有用的东西吗,我抱怨道,要是知道她用矿泉水来洗头,我打死也不会给的,这简直是浪费资源。
等到段可洗完头,捋干头发,照完最后一次镜子,我们才走出了楼。外面的雨不大不小,不过滴在身上还是有丝丝凉意。段可指了指旁边的停车场,说要去车里面看看有没有雨伞,不问我借铁锤就兴冲冲地跑过去了。
我心说这丫头办事果然不靠谱,然后走过了面前的水泥坡,往收费亭走去。
所有东西都还是昨天离开的样子,雨水也将腐臭味冲淡了些。我通过收费亭旁的铁梯上到了二楼隔层,放眼望去,尽管前边有一片薄雾笼罩着,但一眼看去还是能看到两条对比鲜明的道路:出城方向的那条道也被堵满了。
果然,一面的人想进城,一面的人想出城,都被中断在了收费站。
不过这也方便了我们,一路上的补给问题又解决了。扶着冰凉的金属扶手下了楼,我努力回忆着以前经过这里后到家还需要多长时间,然后换算成我步行的最快速度。就在我想自己时速能不能达到15公里时,一阵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传来,几秒后,又是汽车轮胎碾压碎石子的声音。我来不及反应,一束远光灯又打在我的脸上,我立即就闭上眼睛用手挡住。
再次睁眼时,我看到一辆轿车正亮着远光灯从水泥坡上开了上来,然后绕道那条进城的、没有车辆拥堵的道。我忙转过身,往那车的方向看去。那车横停在我面前四五米外的收费岛旁,驾驶窗的玻璃开始换换滑了下来。
里面竟然坐的是段可。不过脸上多了副太阳镜,我是靠她身上的衣服辨认出她的。她把手肘横在车门上,将墨镜往额头一滑,大大咧咧地对我说:“帅哥,兜风吗?”
我瞧着她那副得意忘形的样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回过她一个冷笑,心说她是怎么搞到车子的,这女孩能悄无声息的跟在我后边好几天,果然不简单呐。不过有车坐是好事,便越过收费站的“一车一杆”朝车走去。
“雨天戴墨镜,不是哭多了就是有病。”我一上车就对她说。段可根本不理会我,戴着太阳镜摇头晃脑的欣赏着后视镜里自己的新形象。
我把车内打量了一番,里面的内饰很不错,一眼便知道是辆不错的德国车。不过最重要的是,坐在里面比走在外面舒服太多了。
“你以前是学会计还是偷车的?”我忍不住问她,一边假装不在意地继续打量着车内,“无损偷车啊。”
她立即就摘下太阳镜转过头来瞪着我,丝毫没有回答的意思。半天她才开口不好气道:“姐以前既拿会计学位证又兼职偷车,你管得着吗?”我听出她不正常的语气,便连忙点头,不敢再激怒她。要是她等会儿生气罢工不开车了,我还真没办法,因为我不会开车。
段可将太阳镜放到仪表盘前,顺手把钥匙拔了出来,提到我面前左右晃动。
“睡沙发的好处就是,你总能在皮缝里摸到意想不到的东西。”她笑着说,“又碰巧这车停在楼下。”
我假装出很惊讶的表情对她点头,其实内心也相当惊讶,又不停给她竖了好久的大拇指。她笑着跟我说够了,姐有多大的能力就经得起多大的赞誉,又问我会不会开车。我尴尬地摇头,她对我做了个无奈的表情,意思是你不会我会就行了。
“那我们出发吧。”段可规矩地系上安全带,拉下手刹,一推换挡器,汽车就驶了出去。
我看着她这一系列熟练的动作,感觉自己失败透了。回想起我的大学四年,除了逃课就是上课,没有掌握任何一项课外技能。但就是这样一个什么都不精通的我,仅仅靠不停地走路就活到了现在,也算是超越自我的一种奇迹,我又开始不停地安慰着自己。
汽车驶过高速交警的执法亭,我撇了一眼,里面空无一人,亭子旁停着好几辆执法车。驶出执法亭一段距离后,我突然才想起来昨天傍晚在收费站看到的那几辆车,竟忘记去看个究竟,说不定里面会有什么有趣的东西。算了,有机会再来看看吧,反正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车窗外的高速路景色快速从我眼前错过,偶尔会看到一些停靠在应急区的车,有的则随意的横在路边,或是路中间。透过这些车的车窗,还能看到里面的死人。不过幸好我们坐在车内,再也闻不到多少腐臭味。
大概是经过雨水的冲刷和没有车辆行驶的原因,窗外在雨水的滋润中,朦胧里带着一片绿意。所能看到的植物,都没有了以往因为积灰所形成的白斑。一阵阵清爽的绿色在眼前错过,让人心生快意。我陶醉地躺坐在座椅上,欣赏眼前如同电影般快速切换的画面,原来高速路保养好了,也是一场视觉享受啊。
雨刮很有节奏感的在眼前推开雨水,发出细小的摩擦声。我突然有种感觉,过去的十几天里所发生的,像是做了一场梦似的,都是那么的不真切。我现在正结束这个噩梦,在回家的路上。
突然段可就爆了句粗口,然后车速就慢了下来。我回过神,往前一看,十几米外的地方竟有好几只狗围在一辆车门大开的面包车旁。我坐直了身体,那群狗显然也发现了我们,冲我们不停地叫着。
我这才发现段可爆粗口的原因,原来它们围的不是汽车,而是围住了车旁的一具尸体。
我想起前几天我在高速路上的时候,还碰到过一条狗。那条狗应该是从车里面钻出来的,透着宠物狗的娇气。我看到它的时候,它正用鼻子贴着地面不停地嗅来嗅去。我看它生得可爱,想凑近点看看它,可是它一点不给我面子,一直跟我保持着距离,也不冲我叫,也许是没力气了。我对它也没有太大的兴趣,给它留了些吃的就走了。
显然眼前的这群狗要野很多,还在不停的冲我们叫。雨水让它们的毛贴在了身体上,露出瘦弱的躯体。段可长按一声喇叭,其中的几条就被吓跑,还剩两条在那里叫着。
我看着它们快速张合的上下颚,要是我现在走在外面,这几条狗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朝我扑来。一定是这些狗的主人死去后,它们固定的食物被中断了,经历了一定时间的大狗吃小狗后,便把目标转向了那些躺在地上不动的、张口便得的人类尸体,同时野性也被吃了出来。
我还在不停地分析着,段可咬着嘴唇,一踩油门便把车驶了出去。那两条狗见状掉头就跑,夹起尾巴跟着前边的几条狗,奔上了路旁的小山坡。车子很快开了过去,我不想看到那具被啃食过的尸体,便把头别了过去。很快,车后又响起了狗叫。我看着倒车镜里面的它们,叹气道:“狗的狼性都被唤出来了,还好它们只是狗。”
“我以前挺喜欢狗的。”段可接话道。
“大家都是被逼的,”我回答说,“我以前也挺喜欢走路的。”
段可不再接话,专心致志的开着车。车内的气氛被刚才那一出搞得有点僵,我打开的车上的音乐播放器,音乐总是打破沉默的最好方法。几秒后车内响起了一段我没听过的旋律,小屏幕上缓慢推送出“THE GIRL FROM YESTERDAY”的英文字样,这是十几天来第一次听到我手机外的歌曲。
我想起了我的手机,便从背包里摸出来,连接到车上的USB接口里。屏幕又一次亮起,我嘿嘿一笑,将手机递给段可看。她瞟了一眼,说不能打电话不能上网的手机除了自拍还能干什么,我懒得和她扯,独自捣鼓起手机来。
车内播放的那首歌旋律蛮好听的,不过歌词我一句都听不懂,我胡乱的跟着调子哼了起来。段可听了一段就笑了,我问她唱的是什么,她笑着摇头不告诉我。我这个人从来不肯吃文化上的亏,便不再追问,点燃一支烟继续玩手机。
烟雾立即在封闭的车里飘散开来,呛得我自己都快受不了。段可皱着眉头看了我一眼,然后打开车里面所有的车窗,冷风和雨水瞬间就灌了进来。
突如其来的冷风和雨水打在我脸上,冷得我直缩脖子。我大叫着叫她关上窗户,段可却把脖子缩进那件不合身的衣服里,握着方向盘咯咯地笑个不停,全然不理会我的要求。我打开手机的照相机应用,把她的笑脸和随风乱飘的头发一连照了好几张,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突发奇想。
速度带来的风呼呼的在耳旁大声刮着,我缩着脖子凑到她耳边,举着手机大声对她说:“你再不关掉我就传网上!”
将烟头灭掉,段可才将车窗关上。那首歌还没播放完,歌手正深情地反复唱着一句词,我终于听懂了这句,是昨日里来的女孩。 曙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