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爱丁堡(1)
您可以在百度里搜索“异乡人5:遥远的重逢(全集) 艾草文学(www.321553.xyz)”查找最新章节!
【A.马尔科姆,印刷商】
我第一个清醒的念头是:“下着雨呢。这里一定是苏格兰。”我第二个念头是,那第一个念头毫无帮助,因为此时脑海中搅拌着的一幅幅随机的画面正在相互碰撞,引发着每一个神经突触上一起又一起毫无关联的微型爆炸。
我吃力地睁开一只眼睛。眼皮被粘住了,整个脸感觉冰凉而浮肿着,仿佛我是一具被掩埋了的死尸。这么想着我恍惚打了个冷战,这个微小的动作提醒了我,我全身正包裹着湿透的布料。
雨毫无疑问地下着——声音像是轻快而稳健的鼓点,绿色的沼地上升腾起一层薄薄的雨雾。我坐起身,像一头河马从沼泽里探出头来,然后立刻又朝后倒了下去。
我眨了眨眼又马上闭上,任由雨水从天而降。细微的意识开始渐渐恢复——我记起了自己是谁,也记起了身在何处。布丽!她的脸突然闯入了记忆之中,好似一记重拳正中下怀,我顿时大声喘息起来。失却的画面裂痕斑斑地呈现在眼前,分离的撕扯又开始强拉住我,仿佛石阵通道里的混沌世界又开始回旋在我周身。
詹米!对了,那是我始终紧抓不放的支柱,是我固守理智的唯一秉持。我慢慢地开始深呼吸,把双手合拢在狂跳不已的心口,努力召唤詹米降临到我眼前。一瞬间,我以为自己失去了他,但他终于出现了,清晰而鲜明地浮现在我意识的双眼之前。
我又一次挣扎着坐起身,成功地张开双手支撑住了自己。是的,这里确实是苏格兰,几乎不可能是别的地方,可它又是曾经的苏格兰,至少我希望它是。无论如何,这不是我离开时的苏格兰。周围树木的形态完全变了,近旁山坡下有一片枫树苗,我上山的时候它们显然不在那儿——那又是什么时候?今天早晨?还是两天以前?
从我踏入石阵到现在有多久了,我不知道;我在石阵脚下的山坡上昏迷了多久,我也不知道。根据身上衣物的透湿程度,那应该是很长的一段时间。雨水已经淋透了我的每寸肌肤,冰冷的小溪正顺着体侧在衣裙之下汩汩地往下流淌。
一侧麻木的脸颊开始刺痛,我用手捂住了它,感到皮肤上刻着一片坑坑洼洼的斑纹。低头一看,草地上落满了花楸树的莓果,有红有黑地闪着光泽。多么巧合,我心想,隐约觉得煞是有趣。我跌倒在一棵花楸树下——而花楸正是高地人用来祛除巫术和魔法的宝物。
紧抓着那棵花楸光洁的树干,我用力把自己拉了起来,一边扶着树干稳住自己,一边朝东北方向望去。雨幕笼罩的地平线是一片模糊不清的灰色,但我知道因弗内斯就在那个方向。若有现代的公路,应是不消一个小时的车程。
道路是着实存在的。沿着山脚我可以分辨出一条粗糙的路径,轮廓依稀,在泛着水光的绿色沼泽植物的边界上形成一条银光闪闪的深色线条。然而,四十多英里的徒步旅程,同那天驱车前来的感觉一定相差甚远。
站了一会儿我觉得好些了,四肢的无力感同意识里的混乱与崩溃一起,在慢慢退却。此番穿越与我预想的一样艰险,或许更糟。瞬时间我又感到头顶凶神恶煞的巨石,一个冷战,寒意刺痛了肌肤。
然而,毕竟我还活着。活着,并且有一种小小的确信,犹如一轮微型的红日埋藏在胸中。他就在这里。如今我知道他一定在,而这个意识在我投身巨石的一刻之前尚未成形。那是本着信念的放胆一跳,仿佛对詹米的思念是我朝那汹涌的洪流里投下的一条救生的绳索——最终,当那绳索在我掌心一紧,我便自由了。
此时,波涛把又湿又冷的我伤痕累累地冲上岩石林立的岸边,但我终于到了!到了这个陌生国度,而我要找的男人就在这里。忧伤与恐惧的回忆开始消退,我意识到我的骰子已经掷出,落子无悔,返程几乎是必死无疑。意识到我可以在此地留存下来,犹豫和惶恐开始被一种异常的平静取代,几乎有点欢欣鼓舞。不能回头的时候,除了出发别无选择——出发去找他。
后悔自己没想到让裁缝在斗篷的面料与衬里之间加上防水层,我一边咒骂着自己的粗心,一边把湿透的衣服裹得更紧了一些。即便是湿的羊毛也有一些保暖作用,如果我走动起来会更暖和。我很快地拍了拍衣裙,放心地发现那包三明治也随我安全着陆了。很好,空着肚子走四十里路实在让人有点望而生畏。
运气好的话,我都不需要走那么远,我可能找到一个村子或一户人家,并幸运地买到一匹马。不然的话,我也有所准备。我的计划是赶到因弗内斯,不管以什么方便的途径,之后再乘坐公共马车去爱丁堡。
此时詹米身在何处,这点很难说。爱丁堡是他发表文章的地方,他有可能在那儿,但也很有可能在任何别的地方。如果找不到他,我可以去拉里堡,他的老家。无疑,他的家人应该知道他在哪里——如果他还有家人的话。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让我一阵心寒,我哆嗦了一下。
我想起每天早晨从停车场走到医院路过的一家小书店,一度曾经销售过海报。最后一次离开乔的办公室的那天,我看到几张令人目眩神迷的样品。
“今日是你余生的开始。”其中的一张印着这行字,一只模样愚蠢的小鸡从蛋壳里傻傻地伸出脑袋。另一扇橱窗里的另一张海报上,一条毛毛虫正顺着花枝向上攀爬,花枝上方飞腾着一只绚丽的蝴蝶,下方的格言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我意识到,老掉牙的俗套之所以这么烦人,正因为它往往是对的。我放开了那棵花楸树,开始朝着山坡下我的未来出发。
从因弗内斯到爱丁堡的车旅漫长而颠簸,一辆大马车里,同我脸贴着脸挤在一起的有其他两名妇女,其中的一位带着个怨声载道的儿子,另有四名身材与脾性各不相同的男士。
格雷厄姆先生是坐在我身边的一位矮小而活泼的年长绅士,他在脖子上挂着一袋樟脑和阿魏,把整车厢的人都熏得泪眼迷蒙。
“这个对祛除带有流行感冒的邪恶流液相当有效,”他向我解释道,一边拿起那个口袋在我鼻子底下轻轻摇晃,像摇着一个香炉,“秋冬季里我每天都戴着它,都已经有近三十年没生过病了!”
“太惊人了!”我礼貌地感叹道,竭力屏住呼吸。他的话我并不怀疑,兴许就是这股气味将所有的人拒之千里,于是病菌都对他鞭长莫及了。
相比之下,这药在小男孩身上的效果就远不尽如人意了。自从小少爷乔吉对车厢里的气味做了几次未加遮掩的高声评论后,他便被裹在了他母亲的胸前,此时他向外张望着,脸色颇有点发青。我密切地关注着他,并同时关注着对面座椅下的那把便壶,以备不时之需,助此二者迅速找到彼此。
我猜想这把便壶是为恶劣天气或其他紧急情形准备的,因为一般来说为了女士们文雅的需要,马车会每过一小时左右稍作停歇,这时候全车乘客则好似一群鹌鹑般四散着进入路边的植被之中,即使那些不存在大小便需要的人,也很需要从格雷厄姆先生阿魏袋的恶臭里寻求解脱。
换了一两次座位,格雷厄姆先生发现他在我身边的位子被华莱士先生占了,一个胖胖的年轻律师,刚在因弗内斯处理完一位年迈亲戚的遗产,准备回爱丁堡,他这么向我解释。
对于他从事的法律事务,我的兴趣远不如他本人,但此情此景下,他显然被我吸引的事实也算让人欣慰,于是当他从口袋里掏出袖珍的象棋棋盘摆在膝盖上,我便与他开始对弈,消磨了几个小时时间。
期待着即将在爱丁堡遇见的一切,我的注意力既没有集中在旅途的不便上,也没有专注于复杂的棋局。A.马尔科姆这个名字不断回旋在我的脑际,犹如一支希望之歌。亚历山大·马尔科姆,这必定是詹米,显然必定是他!詹姆斯·亚历山大·马尔科姆·麦肯锡·弗雷泽。
“考虑到卡洛登之后高地叛党的遭遇,在爱丁堡这样的地方使用化名是非常合情合理的。”罗杰·韦克菲尔德这么向我解释,“尤其对于他——毕竟他是个被定了罪的叛徒。而且看样子,他好像也习惯成自然了,”他的口气有点挑剔,一边审视着那篇批判税法的文章潦草的手稿,“就当时来说,这简直就是煽动叛乱。”
“是啊,听上去很像詹米。”当时我这么冷冷地一说,但内心着实在狂跳不止,眼见那与众不同的散漫草书和其中措辞大胆的评述。我的詹米。我拨弄着裙子口袋里硬硬的长方形小包,琢磨着还有多久我们才能抵达爱丁堡。
天气一直反常地好,除了偶尔的细雨之外,一路畅通无阻,我们用不到两天时间就完成了整个旅程,途中四次停车换马的时候,我们在驿站酒馆里吃了点东西。
马车驶进一座庭院,是一家名叫博伊德白马的客栈的后院,坐落在爱丁堡皇家一英里的脚下。乘客们下了车,步入熹微的阳光,好似一窝刚从蛹中孵化的蝴蝶,翅膀凌乱,动作生涩,对于走动的自由深感陌生。走出幽暗的车厢,就连多云的爱丁堡灰色的天光都显得令人目盲。
我感到久坐的双脚有点发麻,但还是连忙开始赶路,指望能在先前同程的旅伴们忙着领取行李的时候赶紧逃离这个院子。然而事与愿违,快走到街上时,华莱士先生追上了我。
“弗雷泽夫人!”他说,“请问我能否有幸陪同您去往目的地?您肯定需要人帮您搬行李的吧。”他回头朝马车望去,马夫们明显正相当随意地把旅行袋和手提箱一个个扔进人群,继之传来一片混乱的抱怨和叫喊。
“呃……”我说,“谢谢您,不过我……呃,我会把行李留给店主看管。我的……我的……”我忙乱地搜肠刮肚,“我丈夫的仆人会过来取的。”
听见“丈夫”一词,他的胖脸微微一沉,但还是很有礼貌地恢复了笑容,举起我的手深鞠了一躬。
“我明白了。能否允许我为了您一路上令人愉悦的陪伴表示深切的感谢,弗雷泽夫人?也许我们下次还会见面。”他直起身,审视着喧腾的人群从我们身边经过,“您丈夫会来接您吗?能认识他我将深感荣幸。”
虽说华莱士先生对我的兴趣算是种相当的赞美,但也很快变得相当烦人。
“不,我要晚些时候才跟他碰头,”我说,“遇见您真是荣幸,华莱士先生。希望以后还能再见。”我热诚地握了握华莱士先生的手,这让他很有些窘迫,趁着这时我便一溜烟地穿过了成群的旅客、马夫和食品小贩。
我没敢在车站附近停顿,生怕他会跟着我追出来。于是我一转弯冲上了皇家一英里的斜坡,在宽大的衣裙所允许的范围里全力奔跑,跌跌撞撞地穿过人群。幸运的是,我选了个市集日来到这里,从车站方向看起来,我不一会儿就消失在街边林立的锁定摊位和卖牡蛎的商贩之中了。
跑向斜坡的途中,我停下来,像个躲过追捕的小偷一般喘起了大气。这儿有座公共喷泉,于是我在池边坐下,好缓一缓呼吸。
我到了。真的到了。爱丁堡在我身后顺坡而上,一直上到那巍岩耸立的爱丁堡城堡,我的前方则正对着城市脚下雄伟壮阔的荷里路德宫。
上一次我站在这座喷泉边的时候,美王子查理正向集结在爱丁堡街头的市民发表演说,用他的皇族气概掀动得群情振奋。当时他从池边向那喷泉中央雕花的尖顶奋力一跃,一脚踏进池中,抓紧一个泉水喷头呼喊道:“向英格兰进军!”于是乎,人群咆哮起来,欣然感动于这彰显着青春的昂扬斗志和英武体能。若非注意到池中泉水早已为此举预先关闭,我本人也很可能会被深深打动。
查理如今身在何处,我心生好奇。卡洛登后他回到了意大利,想必是从此过上了终生流亡的皇族所可能过上的某种生活。他近况如何我无从知晓,也无心去牵挂。此人既已从历史的书页中翻篇而过,也在我的生命里就此终结,留下的只有一派残破不堪。如今还有多少能得到拯救尚未可知。
我觉得好饿。天刚亮时在邓达夫的客栈里吃了点简陋的麦片粥和煮羊肉,那顿匆忙的早餐以后我就什么都没再吃了。口袋里还有最后一个三明治,当车厢里满是同车旅客窥探的目光时,我一直没去动它。
我掏出三明治,小心地把它打开。夹了花生酱和果冻的白面包此时已惨不忍睹,紫色的果冻渗透了疲软的面包,整个三明治被压成了扁平的一坨,然而它却美味无比。
我认真地享用起来,品味着醇厚而油滑的花生酱。有多少个早晨,我在这样的面包上涂抹花生酱,为布丽安娜做三明治带去学校当午餐?想到这儿,我坚决地打消这个念头,转而把注意力分散到路人身上。与现代人相比,他们确实有点不同,无论男女都相对较矮,营养不良的迹象颇为明显。尽管如此,他们身上却有一种强烈的亲切感——这些是我熟知的人,大多是苏格兰和英格兰人,多年来听惯了波士顿人平直的鼻音,这满大街滔滔不绝的浓郁的小舌腔给了我一种异乎寻常的回家的感觉。
吞下了最后一口代表我的过去的甜蜜与香浓,我一把捏皱了保鲜纸,环顾了四周,见没人看我,便打开手掌让那一丁点儿塑料薄膜偷偷地掉到了地上。那团薄膜在鹅卵石路上滚了几英寸,随后仿佛有了生命一般,自动地松散开来。轻风吹起,那微薄的透明纸瞬时张开了翅膀,就像一片树叶似的从灰色的石头上飞扬起来。
一对车轮驶过,掀起的气流把它吸到一辆运货马车底下,它恍惚眨眼一般反射出一道闪光,旋即便消失了踪影,没有引起路人丝毫的注意。我不禁怀疑,同样是植入了错误的年代,我的存在会不会像它一样波澜不兴?
“你又犹豫不决了,比彻姆,”我开始责备自己,“该上路了。”我深吸了一口气,站了起来。 异乡人5:遥远的重逢(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