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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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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宝说的船也不是真的船,而是家里洗衣服用的大木盆。夏天天气热,村里的男娃们喜欢下河玩水,韩家三个孩子自然也是。后来不知谁说用木盆当船,还拿了两张小矮凳当浆,要在溪上划船玩。韩家的木盆也不是太大,三宝的哥哥们坐上去就沉了一半,只能让年纪最小的三宝坐。三宝倒也不怕,还真就坐到木盆里,还举着矮凳想划船,才划了一下就扑进了水里呛了好几口水。之后他病了一场,村里人说是被水鬼惊了魂,特意叫了村里的老婆婆帮他收惊。

  他掉水里呛水倒不觉得怎么害怕,老婆婆按着他的头念些他听不懂的话时,他却害怕了。他也害怕湖里有水鬼,晚上站到他的床边,对他念咒。

  吴莎也不好对他说不会,毕竟这神鬼之事她这个穿越的人是最相信不过了,不然她也不会时常拿大笔的钱出来捐香油。人有点敬畏之心也好,有了这么一吓,三宝至少不敢再去水边乱玩了。

  “孃孃能不能来我家,要是孃孃在,我就不怕了。”三宝拉着她的袖子问。

  吴莎看着他,微笑着摇了摇头,“我不能去你家,这儿是我家,我要住在这儿。”

  “可是他们说只要孃孃当我的后娘,就能住在我家了。”

  吴莎也没去追究他们是谁,她对三宝太好,总会有一些人传些风言风语。也许她的态度也有一点问题,但是得瑟个十天半个月的,再果断地把这事了结,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吧?人生这么长,不必紧密地逼迫着自己时时都是周到的。

  “孃孃不能当你的后娘,孃孃得呆在这府上做事呢。”

  三宝不是太懂,只是对吴莎不能住到他家去有些失落。不过他的失落也没有多久,到了傍晚他拎着一篮子莲蓬和一袋点心离开去看灯时,看着还挺雀跃。也只有孩子能有精力一天为各种不同的事兴奋失落,她看着三宝牵着韩三柱的手消失在巷子里,韩三柱还回头望了她一眼,眼中闪过一抹轻愁。

  隐居田园间享受天伦之乐的生活,是她前世和这辈子都没有尝试过的,似乎也都无法尝试。前世是她没有结婚,这辈子她就是成亲了也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她以前出任务的时候受过很重的伤,已经无法生育了。这件事并没有让她对未来产生动摇,但又牵绊住她向前一步的心思。

  在古代子嗣有多重要,地球人都知道,她若要跟人成亲,最好是选择像韩三柱这样带着孩子的鳏夫。道理她都懂,她也挺喜欢三宝这孩子,但是让她做一个后妈,她实在有点吃不消。且韩家人太多,三兄弟跟父母住在一块儿,如果他的父母健在,估计韩家会跟大多数家庭不会选择分家。她对一大家子住在一起这事有点敬谢不敏,她也没有自己所想的那么喜欢田园生活,让她下地干活养鸡养猪,真的还是再等下辈子吧。

  古代一场灾荒下来就会有不少孩子无父无母,也有女婴一出生就被遗弃在路边,比起当后妈,她还不如捡孩子回来养呢。

  胡思乱想了一通,她简单的用了晚饭后,就去沐浴更衣。

  夜里要过乞巧节,她们都要换上自己新做的衣服,哪怕有人没能力做新衣服,也会在衣服上缝上几针,表示这衣服是新动过的。去了花园时,天还没有全黑,三妮让人把祭拜用的桌子放在临湖的地方,还在上面设好了香案蜡烛,吴莎白天买的瓜果也供在上面。桌子中间还放着一个盒子,等到日落之后,不用当值的女孩子们都来了花园,等人来齐了,大家一起拜了月,再打开中间的盒子。

  盒子里放着一只蜘蛛,照习俗这只蜘蛛若能在盒中结网,她们乞巧就算成功了。为了保证乞巧可以成功,祭拜的时间可能需要很长,在等待蜘蛛结网的时间里,她们或穿针引线比巧,或拿出自己做的香囊荷包等物看谁做的精致。

  吴莎拿的是一个她新做的香囊,上面只有简单的绣图,做的并不甚精巧。这本就是小姑娘们玩乐的活动,她一个大龄“寡妇”就不跟她们比了。阿香似乎也存着这样的心思,两样比巧的活动中都没有尽全力,最后比穿针赢的是三妮,比针线赢的是燕子。

  两人拿着当作彩头的两贯钱时,高兴的脸都红了。

  “这钱可不能乱花,得存起来给你们当嫁妆。”有人在边上打趣道。

  “我还小呢,还是先给我哥哥当聘礼吧。”三妮爽利地说。

  边上的人都笑了,却又佩服三妮有这样的志气,肯为自己的哥哥存聘礼。

  这时有人眼尖,指着盒子里的蜘蛛说:“看网结好了。”

  盒子的角落结着一张网眼细密的蜘蛛网,这就表示众人乞到了巧。众人拜了拜后,把盒子放在园中,收拾其他东西也就散了。吴莎是和三妮本是同路,她要藏钱,也就比旁人更快地回了院子。吴莎慢慢在后面跟着,等她走到院前,见正屋门还开着,徐喻明站在门前看着她。

  “这身衣服好看。”他笑着夸奖道。

  吴莎这身衣服是全新的,下身是素面烟灰色的纱裙,一层层堆叠着飘逸轻灵,上身配着窄袖上衣,更显得裙摆宽大,也能更显腿长。她喜欢穿窄袖的衣服,做事也方便。不过许是花园光线暗的缘故,似乎没有人看出她这身衣服的好看之处,还觉得上面连点绣图也没有太素了些。这会儿能有人欣赏,虽然对方是个男人,还是个她有点想保持距离的男人,她还是高兴的。

  “殿下怎么这么晚了还不睡?也不怕站在门口招了蚊子。”

  “天快凉下来了,哪有蚊子。”

  话音刚落,就有嗡嗡声传了过来,在他身边环绕。吴莎听了也是一笑,就上前用手中的罗扇帮他在身边赶了赶。

  “你可赢了彩头?”

  吴莎摇了摇头,“没有。”

  徐喻明猜她也不会去赢,便从袖中拿出一个玉梳子来,“给,你这般手巧,岂能不拿一份彩头。”

  吴莎看了那玉梳子一眼,认出是白玉所制,价值不菲,也就没有接,“殿下,你库里那点东西我也知道,若连这个七夕就得这样的赏,里面的好东西早晚要被我搬空了。”

  “若不是你,这些东西也拿回不来,你若有合眼的拿去便是。”

  吴莎歪头一笑,说:“殿下还是把这些东西留给将来的郡王妃吧。”

  “不能是你?”他有些忐忑地却又坚定地看着她。

  她摇了摇头,伸手按着自己的小腹,说:“婢子不能生育,并不适合嫁入高门。”

  徐喻明愣了愣,在吴莎转头要走时,却马上醒过神来上前拉住她,把玉梳塞到她手里。

  “这就该是你的。”

  吴莎无奈,叹道:“那我先留着。”

  反正库房的钥匙她也有一把,以后找机会放回去就是了。徐喻明不懂她为何一下子又接受了,但心下却不得一点放松,就算他学会了她的厚脸皮,却还是弄不懂她时而百转千回的心思。

  吴莎回了屋里,握着梳子往床上一扑,感觉自己真妥妥的就是言情剧里的女主角。一般这种时候她应该大哭一场才是,但是她的眼中一片干涩。心里的郁闷还是有的,却不足以让她哭出来。她早就接受了身体上的伤患,以往甚至一直以为比起癌症之类的,不能生育根本就是小事。她还好好地活着,这就够了。至于将来不会有孩子的事,她前世不就没有孩子,日子不也一样过得好好的。

  世上有太多比她还要悲惨的人,有人生了孩子被夺,最后凄惨丧命,比起她们来,她要幸运得多。只是这种对谁也难以言说的情绪,一直压在她心里找不到出口,久而久之,她好像真觉得自己悲惨了起来。不能摆脱的工作,没法达成的恋情,都让她心塞极了。可是细想想,这又算得了什么呢,人本来就是要工作的呀,哪里都找不到自己百分百喜欢的工作,至于恋爱,总是会来的,她不能被心中的热切烧得失去了理智,该挑还得挑。

  徐喻明和韩三柱,明眼人怎么都会挑徐喻明,她的眼睛也不瞎,也不会为了特立独行故意挑了韩三柱。就是没有徐喻明,吴莎也是不会挑韩三柱的,无他,生活习惯不同。她想要的田园生活是不需要自己去田间劳作的,自己出于兴趣种几棵菜算是最多了。且就是住在乡下,她四季的衣服也是不肯断的,还有脂粉香膏、笔墨纸砚……一切她觉得新奇就买下来的小东西。

  她总不成成亲后还在外面偷偷弄间房子存放她买的东西吧,弄得跟金屋藏娇似的。哪怕她买买买都是用自己的钱,但是一般人家也是不肯接受的,也许还会让她把钱财交上来。还有,她不能生这件事,在韩家也许会显得更严重,民间讲究多生多福,韩三柱就算有了一个儿子,也是会想多要几个孩子。

  可是徐喻明呢,吴莎不厚道的扬了一下嘴角,如果她没有把这事告诉徐喻明,如果两个人真的在一起了,她还可以把生不出孩子这事的原因推到徐喻明身上,谁让他的确是身子弱呢。握了握手中的梳子,她暗暗叹了一口气,心想,算了,说了就说了吧,免得心里有个负担。

  洗漱后她躺在床上,脑子里还是挥不去这事,半梦半醒间,她又想起了萧墨言成亲那天穿着喜服的模样,他虽然笑着,但是并不从心里欢喜,也不知是为了案子烦恼还是为了别的事。她又梦到自己成了一个乡间妇人,抱着孩子每天在山间田里忙碌,但梦到自己要去打扫猪圈时,她就被吓醒了。

  虽然她没什么洁癖,但是这个活对于不是从小呆在农村的人来说,难度有点大。清醒后,她不禁笑了一声,抬手想要擦汗,才发现手里还拿着那把白玉梳子。她抿了抿唇,握着梳子翻了一个身继续沉沉睡去。

  就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睡醒了该干嘛就干嘛。吴莎给徐喻明端早饭过去时,徐喻明看着她,态度也没有什么变化,反倒让吴莎有些摸不着头脑。

  隔了几天,吴莎又要上街去买点心。她穿着七夕夜里穿的那一身去,走在街上倒也不显眼,毕竟那颜色灰蒙蒙的,没几个人认得出这是好料子,一条街逛下来只有几个女子停下来打量一眼,男人似乎对此都没有兴趣。

  吴莎也不在意,走到半路空中似有什么东西向她飘来,她侧身避过,裙摆飞扬飘起一阵清风。冷然抬眼看去,见夏守知正倚在栏杆上对着她笑,从他的脸色看还残存着酒意。她就说哪有暗器飞这么慢的,吴莎心下说,低头看见地面躺着一朵可怜的花。

  “鲜花赠美人。”他在楼上喊道。

  吴莎扯了扯嘴角,也不抬头,顺手在边上的摊子里买了一个合掌大的南瓜。她在手里掂了掂,才抬头朝夏守知微微一笑。夏守知倒也不傻,马上摆了摆手。

  “等等,有话好说。我们慢慢说。”

  说着,他从栏杆那儿跳了下来,轻松坐在吴莎的眼前。

  吴莎轻轻一叹,说:“我本来想把瓜放在你刚刚要落地的地方,想想百姓把这瓜养成不容易,我又是花了银钱的……”

  夏守知倒不觉得她在虚张声势,刚刚他要敢再贫几句,她估计能把南瓜砸到楼上去。从她手里把南瓜接了过去,他马上说:“还是吴娘子懂我的心思,我正好想吃南瓜了,吴娘子想不想尝尝,我让店家马上做。”

  “你倒是好意思。”拿她买的南瓜来请客,小气也有个限度,吴莎心下说,又加了一句,“这时间不上不下的,你也吃得下去。”

  “早上起迟了。”他小声说。

  “哪一家起的?”

  “天仙楼。”

  “婉儿姑娘?”

  “是,姑娘也听说过?”夏守知笑着问。

  吴莎自不能说本来她想请这位婉儿姑娘来府里为徐喻明弹琴,只是淡笑着不出声。夏守知也没有追问,反倒在她身后看了一圈。

  “那汉子和那孩子呢?今天不跟你一块来。”

  “那天只是凑巧。”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你们是一家人呢。”

  “你觉得我能生出这么大一儿子?”吴莎问,问完一想,好像照古代来说,她要是十五岁成亲,还真能生出三宝这么大的儿子。

  “怎么会呢,你看着正是花样年华,连怀孕都嫌早呢。”

  夏守知哄人有一套,吴莎闻言倒也懒得跟他置气了。

  “说吧,什么事,又想找我帮忙?我要收费的。”吴莎板着脸说。

  “不能,怎么能劳动像天仙似的吴大美人去做那些粗重的活。”

  吴莎细一挑眉,听听他还能说出些什么来。夏守知见她看穿了,只得摸了摸鼻子。

  “那天跟你进城的那位小美人是?”

  原来是为了吴思,吴莎恍然,却能冷眼扫了他一眼。

  “我家妹妹你也敢问?”

  “问问罢了。也许我哪天立下功劳,陛下想要赏赐些什么,官位什么的我是不敢想了,赏个美人总是不为过吧。”

  “就冲你这样的口气,我都不能说出她是谁来。”吴莎淡淡说完,转身顾自己走了。

  夏守知想叫她,却终没有开口,良久才自嘲一笑,喃喃地说:“倒是我喝多了。”

  “公子要是喝够了,是不是该回去处理公事了?”站在他身后的木文幽幽地说。

  夏守知缩了缩脖子,把南瓜放到他手上,“留着晚上吃。”

  木文拿着南瓜冷着脸看了他一眼。

  “我吃完早午饭就回去,饭总是要吃的,再说了,那点子事,本公子一个时辰就做完了,着实没意思地很。”

  这话倒是不假,木文听了也就没有催着夏守知回去,那些积压在衙门半个多月的公务,木文都帮着看过一遍,里面并没有什么紧要,的确不必夏守知每日守在衙署,只是看着自家公子空有一身的才能,却浪费在酒色上,心下有些不平罢了,不过真要说起来,自家公子比起幽禁的那位却还是要幸运的。

  徐喻明站在门口,哪怕外面的阳光亮得吓人,间或吹过的风还是会带来几许清凉。忠上看他得久了,担心地看了他一眼,生怕他沾了暑气病倒。

  “殿下,坐下喝杯水吧。”想起吴莎总叫徐喻明喝水的事,忠上便大着胆子说:“吴娘子今天出门了,也不知带什么点心回来。”

  吴莎每次去点心铺买点心都不重样,徐喻明爱吃点心,每一样都觉得就不错。钱塘的点心做的没有宫里甜,他却能吃得安心。他一直就爱吃点心,只是小时候被人在点心里下过一次毒,就不怎么爱吃了。现在他倒没在担这些,一来他如今的身份不值得旁人这样用心,二来是有吴莎在。 王牌暗卫的撩夫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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