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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
青龙焦躁不安,唐天按兵不动,在南区吃他的喝他的,就差扒他皮了,最近S市又大整治,上头哪都不扫,只扫他南区,青龙就是再傻叉,也知道这是唐天的杰作。
“我他妈的怎么感觉现在压力比市公安机关还大!”他来回在办公室里踱着步子,眼里焦急的光芒瞬间变的尖锐,猛的一拍桌子,怒吼道:“妈的、拼了!我就不信我三千多弟兄真能被唐天一口吞了!”
桌上的玻璃烟灰缸一阵晃动,伴随着一阵摇晃的轻微声音,险些掉在地上。
“青龙哥。。。”
“恩?”青龙瞪了说话的青年一眼,皱眉道:“唐天不就他妈的五千人吗?五千人。。。”说到最后,他忍不住暗吞了一口唾液,那可是五千人马啊!
他身旁新换的一名头目一阵缩脖,不敢再有半句多嘴,前些天常年跟在青龙身边的小张,平日里在帮会里嚣张跋扈,就是仗着有青龙撑腰,谁也不敢得罪,在南区混的那么风声水起,最后还不是因为一些多嘴被青龙怀疑是内奸给做了。
头目自然明白青龙的暴戾,心下悔恨不已,自己何必多那么一句废话,管他青龙帮是存是亡,大不了自己到时见势不妙跑路便是。。。
青龙烦躁不安,唐天也很烦躁。
在临时据点的办公室里,唐天办公桌上的烟灰缸里,已经塞满了烟头,眼下他手中夹着的,已经是今晚的第二十三根了。
攻打南区,统一S市,这是唐天势在必行的,可只到现在,他还没想出一条万全的妙计,计策不是没有,只是都不是完美的,要么就是强攻,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要么就是持久战,拖延时间,这是他最不能等的,他野心庞大,目光长远,不仅仅只限于一个小小的S市,所以南区一战,他想在最快的时间内解决,能三两天搞定那是最好的了,可那么短时间,又怎么可能吞掉若大一个青龙帮,所以很多计策,都被他一一排除了。
就在他想的焦头烂额的时候,办公室的门却被人敲响了。
“进来。”唐天烦躁的熄灭烟头,微皱着眉毛说道。
得到唐天的允许,魏征推门而入,恭恭敬敬的说道:“天哥。”
唐天摆了摆手,说道:“坐吧,找我有什么事儿。”
魏征依言坐到对面的沙发上,组织了一下语言,开门见山道:“天哥,刚才我仔细琢磨了一下,眼下我们不能再大张旗鼓的震慑青龙了,效果已然达到,所以没必要再引起市民的恐慌,应该改变策略了。虽然天哥把S市白道方面打点的很好,特别是市局长王正文,服服帖帖,但最近我们动静闹的太大,先是攻打金爷,后又五千人马压进南区,行为难免有些嚣张跋扈,若惹到上头不高兴,那就不好玩了。。。”
唐天明白他的意思,点了点头表示赞同他说的话:“你说的没错,对于攻打南区,你有什么好的计策?”
“计策嘛,属下刚刚想到,应该可行。。”魏征微笑着说道。
“哦?说来听听。”闻言,唐天心中一喜,他心里明白,魏征虽然为人傲慢,但却有真才实学,特别擅出奇谋,他说有可行的计策,那就一定不会让人失望。
魏征收起笑容,正色说道:“天哥想拿南区,最完美的方略就是杀人不见血,这样,不仅外地帮会不敢浑水摸鱼,咱们自己的势力,也会得到一定提升。”
“杀人不见血。。。”唐天喃喃说了一句。
“没错,都说警匪一家,天哥大可利用白道嘛,相信以天哥的头脑和手段,对付那些白道的人,应该会手到擒来的。”魏征解释道。
“我明白了。”唐天眼睛一亮,苦笑着敲了敲额头,自己苦思良计,钻了牛角尖,竟然连白道都忘记了,魏征作为旁观者,果然清明如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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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果酒吧。
这里是南区青龙的场子,却与万紫千红恰恰相反,平日里,万紫千红生意火暴在整个S市乃至周遍地区都很出名,而红果酒吧却一直冷清异常,是个无人问津的小酒吧。可今晚却奇了怪了,这里异常爆满,摇拽的灯光影射着疯狂舞动的男女、尖叫声不时响起。
劲爆的音乐混搅着场内,“砰!”的一声枪响却突兀的出现在酒吧内,原本磕了药没多久刚有感觉的人们头脑顿时一阵清醒,一声比一声高的尖锐惊叫交相响起,却出奇的没有出现混乱场面,全部清一色的抱头蹲在地上,可能这些白领上班族们看多了港版警匪片,自然而然的觉得应该象片子里所放映的一样抱头老实蹲地,这场面、着实象足了警匪片里匪徒抢劫某珠宝商场或银行。
开枪的青年原本脸上挂着招牌式的阴冷笑容,他原以为人们会疯狂夺门而出,却不想会是这般反应,看到这一幕后、他嘴角撇了撇,露出一抹无奈的哭笑不得。
劲暴的音乐在继续,DJ仍旧在继续打碟,紧闭着双眼、带着耳麦,手指有节奏的转动着,身子小幅度的摇摆着,更大幅度的是他的脑袋,陶醉一般、他显然没有发现酒吧内有何不对劲。
青年嘴角勾了勾,继而又连着开了数枪,冷声道:“不想死的,赶快滚蛋!”
原本已经把身上现金、首饰等东西拿出来的人群顿时作鸟兽状,一哄而散!
他们也不用脑子想想,谁他妈有病去到酒吧抢劫啊?磕药磕多了吧?
人群走完,酒吧内瞬间只剩下DJ一人在那里自娱自乐,青年好笑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DJ抬头看是一名陌生青年,恶狠狠的瞪了一眼,“别他妈烦我、找死啊!”说完话,他又闭起眼睛,兀自娱乐着:“爽吗?爽就他妈的跟我一起摇吧。。。”
青年被他气笑了,天生冷漠的脸上挂满了玩味表情,对准DJ的脑袋甩手就是两枪,鲜血喷洒,青年闪身躲过,连忙看了看自己的衣服。
收起手枪,青年慢悠悠的走近吧台,选了瓶他认为包装最好的葡萄酒,倒了满满一杯,一口倒进了嘴里,完了他还砸砸嘴,嘟囔道:“妈的,这酒没劲,还没老白干好。。。”
显然,他是个不懂红酒的汉子,在他心里,冬天里喝上一两碗烧刀子,一股辛辣顺着咽喉直通肠胃,火烧火烧的、那抹滋味,才是真爷们!
他不是傻子,开枪之后他自然知道会有人来震场子,他来这里的原因,就是要见到青龙帮的头目。。。
他叫狼,一个冷漠、且身手高强的杀手! 一路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