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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千小机有些激动,自己县太爷的象征终于下来了。
自己这个帅比也终于可以展现世间了。
千小机默默的念了两句,我是帅比,我是帅比,就把自己给陶醉了。
跟在连春的后面,千小机激动不已,就算是那浪潮,一波接过一波,波波*。
公堂上,朱国荣站在那里,手中捧着叠的整整齐齐的紫蓝色官服。
千小机进来之后,仅仅用过一个呼吸就到了朱国荣面前。
看着这衣服,千小机脸色变得严肃,如果仔细看,就能看到他脸上的肌肉在抖动。
“大人,已经好了。”朱国荣难掩心中激动。慢吞吞的把衣服递了过去。
千小机重重的一点头,眼睛里都湿润了,顺手接过了衣服。
这一刻,就是一个*的仪式,就算是那一年香港收复时那种感觉,油然而生一一种自豪感。
千小机摸着衣服的触感,心里觉得自己瞬间高大上了。
香港,终于收复了。
“……”
想错了,衣服终于做好了。
朱国荣看着千小机接过衣服,赶紧拍拍手:“大人,你快穿穿看是什么效果。”
千小机郑重的拍了拍朱国荣:“委屈你了!”
朱国荣摇头,肥胖的脸上都是感动:“为了朝廷,一切都是值得的。”
千小机没有说话,转身回房间试一试自己的官服去了。
房间内。
千小机想了想自己一会应该摆设的造型,然后就决定穿衣服了。
一面光滑明亮的大镜子竖立在房间中,千小机摸了摸脸:“为什么总感觉自己每次说自己帅,感觉有些心虚咩?”
对了,千小机眼睛瞬间就亮了,看来用帅形容不了自己,所以才会心虚,看来自己是个绝世大帅比。
为毛感觉更加心虚了?
看来,已经没有词语能够形容现在的我了。
这面镜子,从头到脚都能够反射出来,千小机细细观摩了一下,身着绸缎松袍服,下身穿着灰色直长裤,一点都显示不出自己的神韵,不然为什么这么久了,走在街上怎么没有女人倒贴上来。
暗自思索了一阵,千小机才窸窸窣窣的把衣服脱下来,真冷……
穿上自己以后的代表之物,千小机感觉自神经都精神不少。
站在镜子面前这么一看,不看则已,一看惊人!
他没有想到,这官服居然这么多洞,自己身上这件衣服少说也有十个洞,还不算上后背的。
原本象征威严的官服,现在看起来就有一点小家碧玉的感觉。
或许是朱国荣为了让官服醒目一点,居然缝补的地方用的是红色布料。
对于这个,千小机忍了,可是自己的胸前两点,恰恰有着两块红布缝补着,而且这块布都有巴掌大小,千小机很怀疑,这是一只公老鼠饥渴的时候挖的。
镜子里面的千小机,戴着乌纱帽,帽子两边的小翅膀随着千小机动作一晃一晃的,颇为灵活。
身体上穿的衣服,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但是感觉就是与众不同。
官服很松大,而且是棉质型衣服,穿起来倒是挺热和的。
尤其是胸前傲然两块,格外的引人注目。
看到这扮饰,千小机摇了摇头,果然和我想的一样,是那么的帅气逼人。
乐呵乐呵,千小机就走了出去。
就让我,闪爆所有人眼球。
千小机走着军人步就往外走去。
公堂上,千小机走了出来,千小机的服饰真的是闪爆了眼球。
紫蓝色的衣服上,点缀着斑斑红色,而且那红色,如果地球上的人看见,不假思索就会说道,这是三角内裤模样。
所以千小机的前面,其实就是一条红色内裤。而在这个时代,就是红心了,所以朱国荣发现这么一点后才用的是红色布料。
千小机心中沾沾自喜,看着公堂上所有人看呆的目光,千小机很满意,果然自己穿上之后能够引领时尚潮流。
看他们震惊的样子,千小机心中就已经对他们的感受了如指掌了。
“走吧,带路,我们去看看什么尸体敢光天化日之下跑出吓人,要是被我抓住,我非得让他尝尝满清十大酷刑。”
“……”
三人坐着摩托往着郊区而去。
千小机的帽子戴的挺稳,两只小翅膀不停在空中摇摆。
不到一会,就来到了郊区外。
这种天气,寒冷侵蚀身体,即使千小机穿的很厚,就骑这么一会车,就冷的直打哆嗦。
所以到达城门门口,千小机就不骑车了,郊区外,还要冷的多。
想想以后出行还是骑自行车为好,这样不仅环保,还能够锻炼身体,增加身体里面的热量。
为了不显得那么惊世骇俗,千小机还是没有把摩托车收回自己那个所谓的空间。
叫了朱国荣把车子慢慢拖回去,这才想起,还没给连青青喊医生来着,心里非常无语。
不过想想,连青青已经睡着了,还是自己回去后帮她吧。
随着连春的带路,千小机跟着上去。
“大人,郊区外有着一间废弃的房屋,发现尸体还是因为一个人无意间进去休息才发现的,不过没有一时间报告衙门,所以尸体的事情已经传了出去,你看周围一些人正赶过去,相信他们想要看看热闹。”
连春为千小机慢慢介绍道。
作为南区的土著居民,连春自从当兵之后,就想要建设好南区,所以今年这么多的人死了,连春心里有着堵塞,很压抑,胸口就跟闷了一团火。
今年死掉的人,比以往多上不知道已经几倍了。
千小机点点头,连春语气中有种怒火,千小机没有听出来,他只感觉连春说话有些冲。
其实他只是想要来走走场而已,地球上那些高官遇见民生大事,哪一个不是来走走场,只有那些媒体才说的那么天花乱坠,什么某某官啊,大冬天不畏艰险深入大山啊,对于山里的人民表示由衷的啥啊,并且表示加强国家资本发展,争取民生共富什么的。
千小机每次看到类似的这种事,就是嗤之以鼻,尼玛你挺着一个大肚子,是怎么进的大山,而且那衣服还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你进个屁。
肯定是装神弄鬼欺骗社会,千小机现在就是想要这么干来着。
所以连春的话他虽然在听,但是听了之后就抛出脑外了。
走了大概十几分钟,千小机的脸都吹的有些苍白了。
这种深冬的天气,实在是冷,空中还要吹着冷风。
在这冬天,千小机有些遗憾,在这地区内,居然很少下雪,或者说根本不下雪。
他还想打雪仗玩雪人来着。
看着一片白皑皑的雪地,心情都会自然而然升华许多。
“对了连叔,青青是不是有病?”千小机走了一会问道。
作为连青青的义父,应该知道连青青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了吧,否则怎么做老爸的。
“病……”连春呢喃了一句:“不知大人说的病是什么?”
连青青的确有病,从他带回来连青青那一刻,连青青身上就是火热异常,没想到随着长大后,连青青每次到了规定时间,身子都会发热起来。
小时候倒是没事,只是热一点,也不痛苦,连春当时还有些欣喜,这样这个娃儿以后不怕冬天。
可是在十岁的时候,连青青身上一热,就会感觉到痛苦了,只是当时还不明显,直到十五岁的时候,就开始剧烈痛起来。
连春找过很多的大夫,但是所有人都说连青青身体正常,没有什么事,连续三年,最后都没有结果。
不得已,想到用冷水来抵抗一点火热,他的心中很愧疚。
“就是那种全身滚烫,很热的那种,你知道吗?”
连春眼中露出激动:“大人,你知道青青有这种病?你是不是知道怎么治疗?”
连春的眼中有着很大的期盼之色。
千小机摇摇头:“那个,我不知道,只是今天早上的时候,青青得病的时候,我在她身边。”
连春的眼睛一下凝住,他的心中很失望,今天早上发作,他怎么不知道,是连青青故意没给他讲,不想让自己担心。
不过随后就想到了一件事,在青青身边?青青发作的时候,可是要浸泡在水里的,就连他都要退让开。
这下子,连春眼色中有些不正常了,多的是一种慈爱,对了,就是类似于那种看女婿的慈爱。
连春心中满怀欣慰:“大人,既然你已经知道了。我也就不隐瞒了,为了以后你们的幸福,连春在这里求求你一定要找到治疗青青病的方法,这个病已经快要二十年。”
千小机拍拍连春肩膀:“你放心吧,青青现在本来就和我算是一家人,所以我会想办法的。”
千小机心中更加痛惜了,都已经快二十年了,千小机无法想象,连青青是怎么熬下来的,今天千小机光是想想就有些后怕。
不过千小机没搞明白,为什么说为了我们以后的幸福。
没有在这个地方上纠结,千小机在连青青的身上学会了一种坚强,那么痛一个女孩子都坚持了下来,看来我这个大男人也应该不惧任何困难。
他现在还记得,自己到达一定的地步可以利用信仰值治病的。
“小灵出来。” 带着手机当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