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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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掉了因为被妮妮事件影响的阴霾,林夕扬起笑脸,重重应了一句:“嗯!”
两人相携走进了主卧,身后的张建邦也过来拿走林华茹手里的花盆碎片:“不是说了这些你别做,让我来吗?”
林华茹笑笑,哪里就那么金贵了。
张建邦打发她去一旁坐着仔细:“本来就在收尾了,你好好待着,我来收拾就行。”
林华茹拗不过张建邦,找了找张凳子坐下来看张建邦忙碌。
这院子温情满满,远在沪市的孙晴云也一脸绯红。
她本以为自己伤了脸,又是因为别的男人远赴北省,在说亲上估计会受到一些阻力,没想到自回来开始,就被沈传家疯狂的追求。
私底下,他为孙晴云在手上烫了一个疤,说这是爱她的印记。
每日带着孙晴云逛街、看电影、吃饭,做浪漫的事。
明面上,沈传家不知道怎么的,忽然升了职,身上的衣服也多了起来,气派的手表和钢笔衬托得他是个十足的成功男人,在孙家时不时的刷刷好感,给孙妈妈送东西,给孙爸爸送市面上不好得的茅台。
一瓶六块多的茅台,也许是一些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但是沈传家短短一个月给孙家送了四瓶,在孙家人眼里,这就是财力的象征。
孙妈妈这不就在劝孙晴云了:“早前沈传家比较低调,还显示不出他的优秀来,但是你看看,家里那个不省心的弟弟离开后,沈传家是一步步的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妈也不知道你是怎么鬼迷了心窍,愣是要嫁给沈廷余,人家现在还在山沟沟里待着呢,谁更优秀,你还看不明白吗?”
孙晴云撇撇嘴,比起沈传家,沈廷余是毫不逊色的,只是他对自己无意罢了。
可就算沈廷余再优秀,他也不会为自己做沈传家对她做的那些事,一桩桩一件件坚持下来,孙晴云就算对沈传家没几分好感,也开始动摇了。
孙妈妈在一旁再接再厉:“你想想女人一辈子需要什么,不就是希望结婚前有个好娘家,结婚遇个对你好的对象,还带个好婆家,这沈传家对你好是我们都看在眼里的,至于沈家,就算你跟沈廷余有那么点心结,人家沈爸沈妈可都是文化人,沈妈又是个耳根子软的,不至于欺负了你去,你想想,沈传家是不是个好的对象。”
就女儿出去这一遭,带回来的伤痕和闲言碎语,都足够她在婚姻上寸步难行了。
要是女儿失去了这个机会,也许以后就遇不上这么条件不错又对她一心一意的男人了。
孙晴云沉默不语,在她心里,虽然感受到了沈传家的热情,但是对沈廷余的爱而不得,实在是让她难以走出来。
让孙晴云没想到的是,沈传家竟然看出了她的不甘:“我会等你看到我的好,我知道沈廷余很优秀,但是我也不赖,总有一天我能感动你的,晴云,嫁给我好吗?”
孙晴云看着沈传家学那西方人单膝跪地,献上金戒指,不知道怎么的,心跳忽然加快了一点,随手伸出手来。“好。” 七零年代:穿成短命女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