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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赵老师回忆录17

都市少年王 柠檬 5958 2021-04-0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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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艾的儿子现在已经快十岁了,王明伟去那边办事的时候见过几次。小伙子取他爸优点长的。聪明机灵又活泼,学习成绩很好,见到王明伟“舅舅”“舅舅”的叫,清明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孩子。凤琴和校长的夫妻关系一直不错,这点让人很欣慰。他们已经从朋友手中把那个旅游学校买了下来,如今经营业务也都早走上正轨,正是名利双收的时候。

  张帅在调到银行的当年就和那个小护士结了婚,第二年生了个女儿。现在张帅已经是银行信贷部主任,算是很有实权,人也益发稳重起来,他老婆现在也成了护士长,这么多年过去,两个人还像热恋时候那么甜,偶尔的时候张帅还会带老婆出去旅旅游。每次王明伟见到他俩,都要调侃这对小夫妻一番。

  迟鹏和韩冰在南方私立学校打了几年工,现在回来要开办个属于自己的补习学校。一切手续准备就绪,只是场地一直也都还没有找好,后来还是李小艾帮他们敲定的地点。其实就是挨着李小艾他们那个旅游学校的一栋私人小楼,小楼的主人是个商人,和凤琴他们以前有过交往,现在小楼主人把生意重点放在了外省,所以他们一家就都搬走,小楼于是就闲置下来,平时都是凤琴他们帮着照应,这小楼有两层,地方够大,还有个小院子,地点有比较偏,整个地段都很安静。作为补习学校很不错,经过凤琴的沟通,租金也不算贵。现在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着补习学校择吉日开张剪彩了。

  同辉技校到现在还是没有和其他地方合并的迹象,人们对此也就不报太大的希望了。那些国家能给开点工资的老员工们要么各自出去赚外快,要么就天天这么养着,拿着这不全额的工资悠闲的过日子。由于他们的资历都相对较高,又评了这个那个职称,所以原来的工资都很高,即使现在不是全额发放,拿到手的钱数对维持他们生活来说,也是富富有余的。想怎么生活,这完全都是人家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

  周老师自打学校不招生开始就在别的私立学校找了教课的工作,可总是因为业务水平低下的原因,没干到几天就被人家劝回。他家的家境不算好,上有老下有小,妻子也没有工作,全家都指望着他挣钱。没办法,他就去求了凤琴他们,凤琴好心,就给他安排了个男寝宿舍管理员兼打扫卫生的工作,工资也算丰厚,有了在外面碰壁的教训,周老师彻底改过自新,从此兢兢业业的管理着宿舍,你别说,弄的还真挺像样。

  江岸现在已经是本地文化局的处长,因为生意关系清明和他又开始接触,时过境迁,很多事情都算是前尘往事,于是也就不再提起,偶尔的时候清明会请他吃个饭,两个人一起喝点小酒。经历过一些事情,人总是会越变越豁达的,他们都明白“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仇人多堵墙”的道理,所以能与人结善的时候,绝不和人交恶。

  宋小剑听说早就出狱了,他本身贩卖的毒品数量也少,用他的话说,那是自己留着吸的,但是别人那里实在没有了,所以他才拿着那一点儿去给救急。因为贩卖的少,也就没判了几年刑。宋小剑在外面颇交了些朋友,更何况他的生意里就有那些官的私的背景。于是宋小剑在狱中表现良好,被接连减刑,所以很快也就出来了。出狱后的宋小剑并没有再找王明伟的麻烦,他自己也不再做那些涉黑涉黄涉及走私的事情,此后当真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他现在做的都是清清白白的正经生意,而且生意已经越做越大。据说他在本地风景最好的地方买了栋清幽的小别墅,不出去应酬的时候就泡在家里。后来又听说他成家了,婚礼举行的很低调,似乎只有他和妻子以及神父出席,等大批记者闻风而至的时候,他们都已经走了。对此更是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好奇心。

  有的人说他妻子是某某大官的千金,因为政商联姻嫁给宋小剑,所以尽量低调;有的人说他妻子是还未成年的小儿,宋小剑金屋,所以不向外张扬;有的人说,其实宋小剑是个,那所谓的妻子,实际上是个男人,这样的事情本身不光彩,所以才不让曝光的……

  王明伟现在没事的时候就会出去到处走走,感受一下风土人情,顺便见一见那些老朋友。现在他已经把连锁书店开到了很多地方。近水楼台先得月,他自己写过的文章已经出版了一个合集,小说也出版了好几部。他始终觉得,自己的经历如果写出来一定会比自己编造出来的那些故事精彩一万倍,可是他始终也没有下定决心来写一写自己,因为如果提笔的话,很多事情都要细致回忆的,清明现在觉得自己有点儿老了,一回忆起过去,心就会有点隐隐作痛。

  迟鹏和韩冰的补习学校要正式开业了,在开业之前,正好赶上要放暑假,于是清明就邀凤琴、张帅和迟鹏他们这三家一起来这边玩儿上几天,他们都是第一次来,想着以后各自忙起来也确实没什么时间出来聚聚,于是就都答应,组团过来了。到这边好吃好喝自不必说,主要是这三家的小祖宗不太好招待,这不,今天就非哭着闹着要来游乐场,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那三个孩子就是个戏班子。清明就纳闷,他们怎么这么有精力,一路玩儿过来,把清明累的够呛,三个孩子一点累的意思都没有,这三对家长看孩子高兴,也都高兴,于是就继续一项一项的带孩子们玩儿,清明实在是受不了,于是告假,在旁边找地方凉快凉快,休息一下。

  今天外面真是太热了,游乐场里人又多,哪里都没个清净的地方。王明伟顶着烈日到处看着,这时一处凉吸引了他,在一棵大树下,白色的长椅上坐着个可爱的小娃娃,清澈的大眼睛,滴溜溜的到处看着。清明就走过去,他问:“小朋友,我能在这里坐一会儿吗?”小娃娃看了看清明,小小的天真脸庞露出了大人般打量的表情:“叔叔可以坐,可是一会儿妈妈回来,叔叔就要把座位还给妈妈。”真是太可爱了,清明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想逗一逗这个孩子:“那如果妈妈回来,叔叔不把座位还给她呢?”小娃娃听清明这么说,就收回好奇张望的目光:“叔叔不会这么做的,我看到叔叔刚才把那个摔倒的小朋友抱起来了,叔叔是好人。”清明听了这话,有点微微的惊讶,好聪明的孩子,这么小,居然有这样的洞察力,他就挨着小娃娃坐下,问:“小朋友,妈妈为什么把你自己放在这里呢,是不是你不乖了?”“才没有呢,妈妈去给我买冰激凌了,那边太热,妈妈怕我晒到,让我在这里等她。”“你爸爸没和你们一起来吗?”“爸爸要做生意的呀,他说一会儿签好合同就来找我们的。”

  清明和这个小娃娃聊着天,越发喜爱这个伶俐可爱的孩子,正说着话,小娃娃说:“妈妈和爸爸来啦。”于是跑过去。清明抬起头,正看见孩子扑进宋小剑的怀里,身边站着的,是拿着冰激凌的赵小晴。

  一套亲子装,再加上三张幸福而快乐的笑脸,他们一家三口人往那里一站,说不出的和谐美好。宋小剑抱着孩子,脸上的刚线条仿佛都融化了,的眼神看着小娃娃,里面浓浓的满满的都是慈爱。赵小晴瘦了美了,不再是180斤那副臃肿的样子,现在的她青春、水,白净,再加上窈窕的身姿和一双清澈纯净得仿佛能滴出水来的眼睛,看上去就像这孩子二十岁刚出头的姐姐。

  “爸爸妈妈,刚才我碰到个叔叔,好有趣哦。”小娃娃伸出小小的手指,向王明伟的方向指过来,宋小剑和赵小晴的目光顺着孩子的手指就看见了站在长椅前的清明。“好久不见。”“清明略带尴尬的笑笑:“没想到你们的儿子都这么大了,孩子真的很可爱。”小晴露出微微的笑:“是啊,好久不见了。一晃小志都这么大了。”“清明,可有日子不见了,你现在是大老板了,日子过的不错吧。”宋小剑大步走到清明面前,伸出手来。清明于是也伸出手:“什么大老板,糊口而已。跟你这家大业大的可比不了。”“清明,你和小晴先聊,我带小志去买两瓶饮料。小晴,你们先聊,我们一会儿就回来。”“好的,唉,等等,小志的冰激凌,你注意点,别让他洒身上。”

  目光追逐着父子俩的背影走的远了,小晴和清明做到长椅上,清明问:“小晴,这些年过的还好么。那晚我回去看你,却发现你走了,你去哪里了。”“那时候我万念俱灰,又起了轻生的念头,被宋小剑救了下来。他从监狱保外就医出来,就到处打听我的下落,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昏迷了,他把我送到医院,又一直无微不至的照顾我。虽然我把他亲手送进了监狱,可他一点也不怪我,他说说到底终归是他对不起我,因此我做的一切,他都不会怪我。他说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会好好待我会娶我。可是我什么也听不进去,满脑子都是你说要和我分手的话。再后来我的病情一直恶化,我每天摔东西,打人,医生劝他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去,可是他没有,只是把我接回家亲自照顾我的起居。在我砸烂了数不清的东西,不知道多少次把他打伤的时候,有一天他病了。因为佣人一接近我的时候,我会更加的歇斯底里,所以他忍着头晕,强撑着去给我端饭菜,然后就那么在楼梯上昏倒,顺着台阶滚了下去。也许是当时满脸是血的他把我唤醒了。我开始意识到,自己是真的被这个执着的男人感动,从而爱上了他。再后来我们结婚了,有了小志,我觉得很幸福。你呢,清明,你过的怎么样?听说你还是一个人?”“我啊,我挺好的,一个人清静。呵呵。”

  正当两个人都不知道再说些什么好的时候,凤琴他们三家过来找清明了,宋小剑这时候也带着孩子回来找小晴,凤琴和宋小剑小晴打了招呼,又都彼此相互介绍了一番,然后他们就看见小晴的可爱儿子拿着他爸爸刚买回来的饮料送人,只见他煞有介事的跟那三家的孩子说:“来来来,我请客,大家喝饮料。”大人们就被他逗乐了,聊了一阵,宋小剑抱起小志和小晴向大家道别。刚走出几步远,就见小志从他爸爸怀里扭出头来冲那三家的孩子喊道:“你们记得,我叫吴怀志,以后再来要记得上我家玩哦。”清明看到小晴回过头的一刹那,眼神闪烁了一下,然后又淡淡微笑,然后继续向前,和宋小剑越走越远。

  凤琴他们三家还在唧唧咋咋说刚才玩儿的游戏是如何的刺激,只有清明还的愣在当地。

  怀志……怀念我在志和当主任时候,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是么……小晴……

  我叫陈宝,我从小出生在一个物质条件算是丰厚的家庭。我的父亲是个在我们家那边很有名的商人,我的母亲来自于一个官员世家。父母的结合,其实和古代那种官商联姻差不多,本来就没有什么感情基础的两个人,因着各自的利益,彬彬有礼的相识,彬彬有礼的交往,一直到最后,彬彬有礼的结合,生下了我。

  人们都说“举案齐眉”是个褒义词,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一听到这个词,想到的只是冰冷。这冰冷的感觉就像是我们的家。小时候最羡慕的就是那些小伙伴,他们的父母可以在他们淘气后打他们一顿,可以在他们取得好成绩之后领他们出去玩儿,一家三口,快快乐乐。而我,从没有过这样的待遇。

  从我有记忆一直到长大,我从没有挨过打,每次犯了错误,父母就会把我一个人关在屋子里。空荡荡的屋子只有我一个人,很冷很旷,孤独的发慌。而每当我取得了好成绩,得到的,永远只有一个红包。一个冷冰冰的,不带什么感情的红包。父母似乎从来都没有吵过架,他们总是各忙各的,而我,在他们偶尔忙碌的间隙里会想到我,然后问问我是否缺什么,有什么想要的,仅此而已。他们从没有一起带着我出去玩儿过,如果说有什么带着我一起,一家三口同时出现的时候,那就一定是出去应酬。华丽的饭店,虚伪的笑容,彼此逢迎的话语,这些从小就在我心里扎了根,除了接受,我没有任何办法。

  渐渐长大,父亲的生意逐渐衰落下去,只有一次,在母亲微微激动的话语里我才知道,原来是父亲和女秘书有了交集,然后被这个女秘书盗走了很多重要的商业情报。那时候父亲好像一下子衰老下去,后来他生了病,再后来,他去世了。父亲走了,原本应该成为我依靠的母亲也在给父亲料理丧事的时候遇到车祸身亡了。从此就再没有人管我。那时候家里还是有点钱的,亲戚们都争相要让我去他们家,而我虽然刚上高中,却早已经看清了人情冷暖,于是就决定自己过日子,那些原本说的要待我如亲生的人们,一下子就消散了,从此再无踪迹。

  高中毕业我通过父亲的老关系勉强上了大学。大学校园里,我无往不利。其实没有什么诀窍,只要你舍得花一点钱,再精于拉拉关系,想混好还是很容易的。这个年头,人脉很重要。那时候我对李小艾很有好感,我能感觉的出来,在她青春靓丽外表下隐藏的那份骄傲和矜持,这一点,很像我的母亲。我没有恋母情结,可是她确实让我产生了点喜欢的感觉,她很热情,这热情,着我亲近她。我始终认为,这个女人应该是个人生路上的好搭档,于是我渐渐的接近她。没想到她居然拒绝了我,她说她喜欢的是王明伟。王明伟在实习的时候上了赵小晴,可是在实习结束返程的时候又把李小艾搂在怀里,我恨王明伟,我发誓如果有一天他落在我的手里,我一定会让他为自己的所做所为付出代价。

  大学毕业后我去外地当了一家小杂志社的编辑,在一次举办活动的时候,我认识了张若珍。说实话,我对这个长相一般,子蛮横的女人没什么兴趣,她倒是很喜欢我,这点我能够看的出来。 都市少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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