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初任三河私访遇险,强夺霸占移尸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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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彭公案》中侠义与公案精神的交织
公案小说与侠义小说,各有源流。如著名的《三侠五义》《小五义》等。而到了清代中期,侠义小说与公案小说出现了合流的现象,即融合了侠义的情节与公案断案的过程,内容丰富且有了更实在的社会市井生活场景感。如《彭公案》《施公案》等即是其中的代表。本文所品析的《彭公案》,乃清末贪梦道人所著,是上海古籍出版社根据光绪二十年琉璃厂藏版《大清全传》为底本,校以上海扫叶山房石印本《绘画彭公案全传》后,于2011年8月出版的。
《彭公案》的主人公彭朋,其原型是康熙年间的著名清官彭鹏,《清史稿·彭鹏传》记载,彭鹏,字奋斯,福建莆田人。康熙二十三年授三河知县,三河当冲要,旗、民杂居,号难治。鹏拊循惩劝,不畏强御。他“治狱,摘发如神。邻县有疑狱,檄鹏往鞫,辄白其冤”。曾任河南河工、刑科给事中、贵州按察使等职。可见,彭公真实的原型,对刑狱和司法制度是熟稔和专业的。他为官清正、爱民恤民,又有智谋胆略,断案亲力亲为、屡破奇案要案,因而所任之处深受称颂。
《彭公案》的内容偏重于侠义,有许多借鉴《包公案》《三侠五义》等小说风格与情节的演绎章节。缉匪平叛成了全书的主要线索,但贯穿其中的破案、审案、断案过程,还是能提供一幅清代初中期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的生动蓝本,展现出清代初中期民风社情的逼真画卷。其间,既有官场的黑暗,也有绿林豪杰的忠义,还有土棍、恶霸的肆行与江湖贼盗的恣情,也反映了普通市井生活,以及社会民间的基本法律意识、诉讼观念与行为取向。
本章即以《彭公案》小说脉络为经,以断案所体现出的清代司法制度、刑狱听审程序、判案依据等为纬,品析、对比清代乃至历代司法思想和律例脉络。
第一节 初任三河私访遇险,强夺霸占移尸该当何罪
小说第一回到第七回说的是,小说主人翁彭公,康熙三十九年庚辰科得中进士,被授三河县知县。履新之际,就暗下决心,要为民除害、清净地面。上任途中,在张家湾癹江寺娘娘庙大会,就亲眼目睹了三河县夏店的左奎(号称左青龙)的管家张宏,调戏妇女之事。幸好被李新庄的李七侯仗义解救。但李七侯的兄弟李八侯非但不似哥哥那般行侠仗义,反倒是为所欲为。李八侯家人孔亮,外号白脸狼,仗势奸淫邪盗,抢夺少妇长女,霸占房产土地,欺压良善之人。彭公听闻此况,决定私行访查。于是乔装成算卦先生,直接到了李新庄,正巧碰上了李八侯站在大门口。李八侯见是算卦先生,就将其请进院内,希望这个自称姓十名豆三,号双月的老者给自己算算卦。没想到被孔亮识破,怀疑是新任知县来暗访。李八侯遂命人将彭公吊在马棚内,准备拷问。彭公立志剪恶除霸,正气凛然,坦言道:自己就是新任知县彭老爷。李八侯惊吓之余,受孔亮蛊惑,害怕自己作恶之事败露,趁着几分酒劲,欲杀害彭公。
彭公身边仆人彭兴尾随主人进庄在后接应,久未见主人出来,情知不妙。急速跑回三河县城,请典史刘正卿、城守营把总常恒带兵营救。两人先到李新庄李七侯家,未见有异。又带人到李八侯家,正值李八侯拿鬼头刀欲动手,被官兵突入,捉个正着。彭公也被解救出来。
彭公拿了李八侯和孔亮,要如何审断呢?如按常规,有律可依,欲杀知县,实属谋反。彭公先是在大堂上讯问李八侯,要其将所做的恶迹说个明白。无奈李八侯嘴硬蛮横,还对彭公说:“我瞧你不是好人,我要杀你!”彭公闻听,说:“你这奴才,我不打你,也不知本县的利害。来人!把他给我拉下去重打,不许留情!倘有循私,我决不宽恕汝等。”皂役不敢留情,将李八侯按翻在地,抡起竹板,打了四十板子。复讯问,李八侯说:“你不必问了,我已被你访明白了,何必多问哪!”
彭公又让人将孔亮带上堂。彭公为了震慑他,先来了个下马威,说道:“先把奴才给我打他四十大板,再问也还不迟!” 彭公正待继续审问,李七侯来大堂上替兄弟求情,宁愿替弟领罪,接受处罚。彭公说:“本县久闻你与响马来往,家中窝藏盗寇,今天倚仗你那些为非作恶的人,前来搅乱我的公事,对也不对?”李七侯辩解道,自己并无一案,惟知剪恶安良,与民除害,专杀霸道土豪。彭公为了让李七侯为己所用,要收李七侯为捕快头役,以此为条件开释李八侯。李七侯钦佩彭公为官清明,同意效力于彭公。于是,彭公将李八侯又重打了八十大板开释回家,令李七侯用家法好好管教。又将孔亮重责一顿,取过一面二十斤的枷来,枷号三个月后,再行开释。
品析:
彭公亲自私访的作风,显然是沿袭如《包公案》《狄公案》等历代公案小说的情节。这几乎贯穿了《彭公案》的始终。其中,既体现了主人公如狄公、包公、林公、彭公等断案、审判亲历亲察的敬业态度,与古代昏官刑讯逼供、轻信口供的敷衍塞责形成对照,而且也体现那些势棍、劣绅、地头蛇的任性妄为,还可增加侠义小说的曲折性和可读性。
关于审讯李八侯与孔亮,都都动了刑,但并非刑讯逼供。李八侯是抗拒,还嘴硬,且私设公堂要杀彭公在先,故而用刑。对孔亮用刑,目的是惩戒孔亮诱引李八侯作恶。在此,彭公动刑并未过分。
而彭公对李八侯的处置并未严格按律施行。彭公为了收服李七侯为己所用,对抢占民女、霸占田地、素来作恶多端的李八侯和孔亮,只是杖刑及枷号,显然处置过轻。据《大清律例》卷十“户律”之“婚姻”条“强占良家妇女”款规定:“凡豪势之人,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绞。” 在此,显然有着侠义小说的变通因素,不能按公案小说断案引律看待。
彭公到任十数天,将前任未结的三十几件连同新接的七十余件案子悉数断明,立时政声传扬,三河境内无不感德。
紧接着,几起案件直指夏店号称左青龙的左奎。他仗着叔叔是当今皇亲裕亲王府的皇粮庄头,横行无忌。
一日,忽来了七八个人,大声喊冤。其中一个叫张永德的老者哭诉道:自己自幼务农,妻子早世,留一子一女。小女凤儿,年方十七,一日去街上看戏,被左青龙看上,硬行抢去。儿子张玉,年方二十,找到其家理论,被乱打一顿,受伤甚重。现在小女也不知是死是活。故特来鸣冤。
又有一人呈状告诉:
具呈人徐顺,系三河县夏店小东庄民人。为势棍欺人,吓诈乡愚事。窃夏店斗行经纪左奎,匪号人称左青龙,倚仗伊叔左庄头,在外欺压乡民。民于四月初九日,在夏店街卖白麦子八十石、玉米三十石,该银五百二十两正,伊全价不给。身向伊讨要,伊带同余党三十余人,内有孙二拐子、何瞪眼、贾有礼等,反说民讹诈,手执木棍铁尺,打伤民周身二十余处重伤。先经前任老爷讯明,至今未传伊到案。因此斗胆冒犯天威,惟求恩准,传伊到案,以凭公断为感。
品析:
此状所述平实,言简意赅,将案情交代得非常清晰,在整部小说中,也是仅有的两处如实完整呈现的状子,具有一定的文献参考研究价值。告状内容说的是左青龙欺行霸市,且抢夺、恶意伤害。状子没有过度的辞藻渲染,也没有对审判提出要求。说明写状之人并非讼师。至于把持行市,强买强卖,《大清律例》“户律”之“把持行市”条规定:“凡买卖诸物,两不和同,而把持行市,专取其利,及贩鬻之徒,通同牙行共为奸计,卖物以贱为贵,买物以贵为贱者,杖八十。” 本状所述,不仅是欺行霸市,而且还是仗势欺凌。
还有人状告左青龙霸占房产、合谋勾串、私捏假字、欺压孀妇、鸡奸幼童、侵占田亩、私立公堂、拷打良民、威逼强婚等事,可谓作恶多端。
彭公下决心严办恶霸左青龙。照例,还得自己亲自查访。在查访的过程中,又遇到了一则奇案:
彭公自己骑着驴出了城,在城关夏店附近,亲眼目睹了一则因雇驴赶路而起争执并演变成过失打死人的事件:赶脚的将毛驴雇给因母亲病死而着急赶路的曹二,却嫌毛驴走太快他跟不上。赶脚的年方四十多,不听人劝先打了年方三十开外的曹二一拳,曹二举拳相迎,方一举拳,没曾想将赶脚的给打死了。一时,乡约、地方、保甲等都来了。地方孙亮让小伙计魏保英看守死尸。自己先将曹二送到三河县衙门报案去了。
彭公回到衙门,第二天一早,带着刑房、仵作人等一同去夏店验尸。早有人把尸棚搭好,当中摆的是公案桌儿,上边有文房四宝。刑房书办杜光带同仵作刘荣,将尸身验明回禀:“被害人周身伤痕四十四处,致命七处。”彭公一听就觉得其中有诈。于是将看尸人魏保英严讯,开始不招,打了四十嘴巴,又打了八十大板,还是不招。又打了一顿才供出了实情:夜里自己喝了四两酒在死尸旁睡了过去,等醒来后发现尸体却不见了,着急之下,想起乱葬岗中新埋了一具死尸,便偷来顶替了。
彭公继续追问,怎么知道一具死尸埋在那里?这其中一定有缘故!魏保英这才供出了醉鬼张淘气。张淘气说左青龙给了自己八两银子,让将左青龙花园内的一个死尸移出去。张淘气给了魏保英三两银子叫他帮忙,由是又牵出了另一桩命案。
正待追问昨天被殴死的尸身是怎么不见的,那人却自动现身了,到县衙来央求把雇驴的人放了,将驴还给他。原来,他叫吕禄,被殴后半夜苏醒,见毛驴没了,知道打自己的人一定被官府抓去了,才又找来。彭公审问明白,将毛驴还给吕禄,连同曹二一并释放。
彭公接着继续审魏保英移尸一案,忽听有人喊冤。原来是一个六十有余的老者。自称叫赵永珍,生了一男一女。儿子赵景芳,十八岁,在学房读书,本月十三日连续两夜未回家,到学房打听,说是被左青龙管家胡铁钉邀去吃酒。后到左青龙府上寻找却说不知道。正各处找寻,听说官府老爷在验尸,一瞧那死尸正是儿子赵景芳。
彭公回衙,即令锁拿胡铁钉,并将左青龙请到县衙。一到县衙即刻将左青龙拿下。彭公怒斥道:“你抢张永德之女,打坏了张玉,克扣那余顺的粮价,趁此给我实招上来!”左青龙不服说:“彭知县,你私捏我的罪名,打算要想我的银钱,我焉能服你?”彭公说:“带上张永德,当堂对词。”张永德一见,就指认左青龙正是抢自己女儿的人。左青龙仍不招认,被重打了四十大板,这才将自己所做之事一概承认,说:“张永德之女,现在我家花园之内。余顺的银两,我家现有可以赔补。赵永珍之子,酒醉以后被我鸡奸,酒醒之后,他说要告我,我就把他捆上打死,叫了醉鬼张二与魏保英抬出去,埋在那乱葬岗上。霸占刘四的地五十亩,全都承认。”于是叫代书写了招供,画了押。彭公定了一个斩立决罪。
正待完案将左青龙带下堂,外面来了一人,年约三旬以外,直上公堂。此人乃武举人武文华,他是武家庄人,家中富裕,有田地二百余顷,又是武举人,与左青龙结了金兰之好。他仗着自己是索皇亲索奈的义子,要为左青龙鸣不平。他说:左青龙“乃本处的绅董,家道殷富,被人妄告。老父台并不细查,严刑取供,凌辱乡绅,吾甚不平,特来请示。”彭公答道:“武文华,你倚仗着武举人,搅乱本县的公堂。左青龙身犯国法,现有对证。你岂不知王子犯法,与民同例?来人,把武文华与我逐出衙门外!”武文华愤愤不平,发誓要到京城走动人情,革了彭公三河县知县之职。
品析:
魏保英作为看尸人,面对换尸起初不招,彭公不得不连动刑法,打了八十大板才承招出实情;而面对左青龙的狡辩和指责,彭公并未直接用刑,而是让证人张永德先对质,左青龙仍不招,才用刑。这一对比,可见彭公并不轻易用刑、迷信刑罚的办案态度。在清朝律令中,私下移尸,该当何罪?《大清律例》卷三十七“刑律”之“断狱下”“检验尸伤不实”条规定:“不为用心检验,移易、轻重、增减,尸伤不实;定执致死根因不明者,正官杖六十,首领官杖七十,吏典杖八十。仵作行人,检验不实,扶同尸状者,罪亦如之。”
而武举人武文华,仗着有举人名号直闯大堂,彭公还不能将其怎么样,从一个侧面说明,当时乡村社会中,一些有举人、秀才、监生、生员等名号的人,并非都是斯文之士,而是顶着捐来的名头,而胡作非为,专弄唆讼、聚讼之能事,而扰乱地方治安。 中华断案引律法脉——从古代公案小说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