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红倌人金钗儿(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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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这是恼羞成怒么!
杜必书大惊失色,忙不迭要去拦阻他。
挤兑归挤兑,但不能眼睁睁看着曾书书“自残”,中毒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哪知,曾书书并未直接抓起信笺,而是在掌心闪出一团火焰。
火焰熊熊,即时将翘起的纸角点燃。
仅是瞬息间,信笺化为灰烬。
“杜师兄,刚才你什么都没看见,对吧?”
“……”
这算是毁灭证据么?
杜必书微感错愕,随即一声‘冷笑’,就要拆穿某人的丑恶嘴脸。
“杜师兄,对于这等污蔑,师弟我深感愤慨,决定去那逍遥涧与她当面对质。
至于那封信……你,肯定不会说给我爹吧!”
前一句义正辞严,后一句莫名心虚。
或者说,犯怂。
至少,有曾书书的抱拳讨饶为证。
好在,杜必书自认是一个大度的人。
万一以后有了类似的遭遇,还得指望对方帮自己一把……
“曾师弟哪里话,师兄我是那样的人么!咱们事不宜迟,赶紧启程东行,去追金钗儿这个妖女!”
杜必书正色道。
曾书书等的,就是这句话!
这里,他一刻都不想待下去。
屋内弥散的胭脂香气,无时无刻都在提醒他昨夜发生的一幕。虽然还达不到刚才所污蔑内容的程度,可也相去不远。
该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也差一点儿就做了。
撤去一半酒菜的八仙桌、靠墙的一张软榻、挂着披肩的衣架……处处都有缠绵的痕迹。
想到这些,曾书书不由面红耳赤,心脏剧烈跳个不停。
“杜师兄,我在外边等你!”
匆匆撂下一句,他疾步冲出了‘钗风阁’,恍若一个横冲直撞的莽汉。
钗凤阁,正是这间大屋的名字,他记忆犹新。
在青楼界,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
只要是有些身价的姑娘,她们的屋舍都会起一个琅琅上口的名号,或用来标新立异,或让自己有个家的念想。
只是这个名字,曾书书再也不想看见。
屋外,哐哐当当一阵乱响,似乎撞倒了某件东西,还有一个嗲嗲的女子叫喊。
“哎呦,曾哥,您这是去哪儿?钗儿起了么?”
“王妈妈,回见嘞!”这个声音,分明就是曾书书。
“呃,曾哥您慢走,今儿晚上还来啊!”
之后,又是移动和翻捡东西的细微动静。
屋内,杜必书不禁扶额无语。
不用问,昨晚一定发生了什么。要不然,以曾书书荤淡不忌的个性,肯定不会这般不顾及形象。
杜必书快速扫视,一些日常用品都不曾落下,包括那些不起眼的摆饰和挂件。
又走到床榻前,掀开蚕丝锦被,如曾书书那般摸了摸被褥,捻了捻手指,放在小灰的鼻下。
小灰嫌弃地偏转脑袋,一双猴眼瞄向了角落。
随即龇牙咧嘴,发出吱吱的叫声。
在那里,有一只虎皮鹦鹉。
“一只鹦鹉?”
杜必书双目一凝,面露思索之色。
刚才,他和曾书书在房间里动静不小,这只鹦鹉竟然不发一声,简直有悖常理。
房间内的其他物品,能查到线索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一个藏在暗处的合欢派弟子,敢留在青云门的眼皮底下,还是在正魔大战后的敏感时期,不至于这般思虑不周全。在撤走时,她肯定抹掉了绝大部分的痕迹。
反倒是这只鹦鹉……
“钗儿,你可不能慢待了曾哥,他可是咱们的大主顾,怎么就急着走……”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鸨母走进了房间,肥臀扭动,脸上涂抹着厚厚的脂粉。
绕过屏风,在瞧到杜必书的一瞬,顿时话语噎住。
当家花旦金钗儿不在,财神爷‘曾哥’慌忙逃走,屋内反倒多了一个陌生人,鸨母顿时面色一变。
“二狗子,你给我进来。”
“花姐,有啥吩咐?”门外端盘的龟公跑进来,流里流气问道。
“你快去看看,金钗儿在不在院里,还有小金锁那妮子在不在!”
被唤作‘二狗子’的龟公,立刻放下木盘,跑了出去。
别看他弱不禁风的小身板,跑起来如生风一般。
吩咐完毕,鸨母花姐挤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轻摇团扇,扭着腰肢凑了过来。
“这位剑仙,你是来找金钗儿姑娘吹箫的吧?”
吹箫?
杜必书相当无语,微微摇头,借着走向鹦鹉的机会,远离了粉得掉渣的花姐。
“金钗儿是何时,来到醉红阁坐馆卖艺?”
结合屋内的布置,这金钗儿走的是‘艺伎’路线,自然称呼其‘卖艺’。至于她是不是立牌坊,他也没心思去理会。
花姐一时吃不准对方的身份,上下打量两三遍,还是陪着小心回答:“剑仙,金钗儿是两年前来到这里,没和我们签卖身契,赎身也找不得醉红阁。”
生意开在河阳城,免不了见过或听过修道神仙的事迹,再加上河阳城内的官府势力几近于无,所以,醉红阁这种吃开口饭的,更是秉承‘小心无大错’的处事原则。
对方背着一把剑,是不是剑仙没关系,只要不在这里吃白食就行。
就比如,刚刚跑出去的那位剑仙‘曾哥’,人好、钱多、不抠门,自然她们当爷供着。
杜必书见她眼神闪烁,估计是在猜测自己的身份,也不点破,继续询问。
“那她平时与什么人有来往?”
“呵呵,剑仙说笑了,”花姐捂嘴窃笑,浑不知一块脂粉从脸上掉了下来,“当然是男人,哦,有钱的男人!”
得!
估计问不出什么了!
瞥了一眼花姐令人反胃的模样,杜必书赶紧移开了视线,伸手一指旁边‘沉默’的鹦鹉。
“这是她的东西?”
花姐一瞅虎皮鹦鹉,顿时点头应道:“我们醉红阁怕姑娘们寂寞,特意买了一批鹦鹉,陪她们解闷来着。”
微微犹豫,她又大着胆子补充。
“别的鹦鹉都会学话,就是这只傻鸟,一句话不说。”
斜眼瞄了那鹦鹉一眼,一脸的不屑。
没想到,那鹦鹉登时回瞪过来,又转个身,撅起尾巴冲着她连续摇晃。
这挑衅的动作,令花姐的粉面一黑。
“你个傻鸟,回头非炖了你不可!”
杜必书倒是一乐,绕着虎皮鹦鹉转了半圈,忽地弹指向它注入一道纤细的法力,又出手如电,在鹦鹉的脖颈戳点一下。
“呃——”
如同即将咽气的老者,这鹦鹉发出了一声长长的怪响。
先是冲着杜必书扑扇翅膀数下,再扭脖瞪着轻摇团扇的花姐,鸟嘴挤出两个字。
“傻叉!”
傻叉!
傻叉!
傻叉……
这只虎皮鹦鹉原来会学话,只是被人施法扼住了喉舌。破天荒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标准的骂街!
花姐摇扇的动作一滞,脸上的假笑顿时僵住。
虎皮鹦鹉非常记仇,也非常享受她现在的表情,好久不曾‘说话’的它,极其渴望表达内心的喜悦。
“傻叉!”
“你傻叉!”
这两声叫唤点燃了花姐心中的怒火,她刚要嘶声尖叫,门外匆匆跑进来的二狗子又为她添了一把火。
“花姐,金钗儿姑娘不见了,小金锁就昏倒在您房里,她说金钗儿姑娘抢走了您的首饰盒。”
首饰盒?
首饰盒!
花姐只觉得眼前一黑,身躯一软,直接瘫倒在地上。
那首饰盒,装的可不只是首饰,还有她半辈子的积蓄。
就在她即将昏厥时,还是一咬后槽牙撑住,嘴里呼天抢地大喊。
“我的命根子啊!
二狗子,派人给我去追!还有,这个人肯定是同伙,给我抓起来啊~~~”
此刻,她已是半疯癫状态。
哪还去管什么剑仙不剑仙的,没了首饰盒,她生不如死!
涕泪交流,脸上沟壑扭曲。
二狗子跑出去喊人,扯嗓子喊叫的声音,如破锣一般。
“来人啊,抓贼呀!”
望着鸨母花姐的这副惨状,杜必书有些同情,可还是忍不住在心中点赞。
当然,他可没心思留在这里,掺和这档子破事。
杜必书伸手摘下近旁的鹦鹉鸟架,身形一闪,从敞开的外窗御剑飞了出去。
银色流光划过了碧空,转瞬消失在远处。
隐约间,还能听到虎皮鹦鹉的最后一声嘲讽。
“傻叉!”
……
城东十里的一座小山丘。
碧空中闪过了一道银色流光,在山顶翘首以盼的曾书书顿时一喜,连忙祭出轩辕剑,笔直冲向高空。
轩辕剑在空中迸现淡紫光芒,迅疾虚晃一圈,再度回落至山丘。
只见那道银色流光即时慢了下来,尾随轩辕剑降落。
银芒收敛之后,杜必书提着鸟架出现在曾书书的面前,面带促狭的笑意。
“曾师弟,我发现,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曾书书刚要矢口否认,场中又响起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
“曾哥,钗儿有礼!”
“……”
曾书书先愣后慌,焦急的目光随即锁定了声音的源头。
正是鸟架上的虎皮鹦鹉。
“咦?这不是那只哑巴傻鸟么?”
此语一出,杜必书瞬间就知要坏事。
果然——
虎皮鹦鹉脖颈的羽毛竖起,扇动两下翅膀,熟练地呛了一句。
“又一个傻叉!”
相比于醉红阁的鸨母花姐,曾书书的涵养可不是一般的高。
在听完这句话,他根本没有恼怒的打算,只是诧异地看向虎皮鹦鹉,眸子放亮。
“刚才,是它在说话吧?瞧不出来啊,你还能说什么?”
虎皮鹦鹉一翻白眼,似乎懒得搭理对方。
“小鹦鹉,你再说句话,表现好了,我带你到风回峰吃香的、喝辣的!”
“曾哥,钗儿有礼!”
这次,倒是得到了回应,可曾书书的欢喜神情一僵。
因为他看到,有人正以古怪的目光审视自己。
“曾师弟,说说吧,你还‘打探’到什么?知道我为什么带它出来吗?”杜必书似笑非笑。
“杜师兄,你在说什么,我不懂!”
曾书书咬牙继续否认。
鹦鹉是能学舌,但智商感人。就算看到什么,它也说不出来。
只要咬定不松口,谁来也没辙。
否认的话语刚落,杜必书嘿嘿一乐,胸有成竹般探出了右手。
一把握住虎皮鹦鹉的整个身躯,缓缓输出一股柔和的淡青法力,同时,口中轻念了一句咒语。
“破迷开悟,明心开性。
灵符待命,急急如律令!”
只见这鹦鹉十分配合地闭上了眼睑,弯钩状的鸟嘴频繁翕动,好像在说着什么。
杜必书立刻将脑袋凑了过去,凝神倾听。
一边倾听,一边点头。
过了一阵儿,他还吃惊地望向曾书书,不时猥琐轻笑。
那模样,简直比醉红阁的龟公好不到哪儿去。
曾书书心中一突,可还是不太相信。
不相信杜必书真懂得鸟语之术,可刚才的咒语……
“哦~~~我明白了!”
“曾哥……”
“钗儿……”
“吹箫……唱曲……”
“曾哥,不要……”
杜必书在断断续续低语,似乎是在复述鹦鹉的讲述,每一个词都含糊不清。
曾书书的脸色越来越差,最终变得煞白,主动抱拳在对方面前一晃,连声央求。
“杜师兄,你就别嘚啵了,我自己说,还不行么?”
有些事自己说,还能表达得含蓄一些。要是由一只傻鸟复述,谁晓得它怎么诋毁自己。
“啊,你要自己说?”杜必书面泛诧异,可还是不情愿点头,“那好吧,听一只鸟讲述,实在是太消耗法力。”
表面上不情愿,心底却无限欢喜。
他哪会什么‘鸟语术’,刚才只不过是在自导自演一场戏。
鸟兽等生灵对他有一种莫名的亲近和顺从,这点已多次得到验证。不管是赤水之畔遇到的玄猫,还是后来抓捕过的噬灵雀,亦或者死灵渊收服的小螣,又或者在肩膀老实蹲着的小灰。
所以,虎皮鹦鹉不会反抗他的抓握,法力一催,当然也会合上眼睑配合。
咒语,是他随口胡编的。
低语,是他故意误导,其实那些内容,都是在醉红阁零碎听到的。
只要摆出笃定的姿态,心虚的人多半会自我攻略。
事实证明,他成功了。
曾书书不再遮遮掩掩,将昨夜的‘遭遇’如实讲述出来,虽有一点避重就轻,但大体无碍。
原来——
不止一次溜下山的曾书书,当然不会放过游览河阳城夜景的机会,走出客栈去闲逛。
在路过醉红阁时,他恰巧瞥见推窗透气的金钗儿,且认出了对方所戴的一对碧玉扳指。
那对扳指是一套法宝,极像合欢派流霞道姑之物。
为了验证心中的猜测,曾书书扮成一名豪客走进醉红阁,专门点了金钗儿的钟。
其后,就是正常的青楼套路,免不了觥筹交错、借机揩油和污言秽语。他也不是第一次见这种场合,自然驾驭得游刃有余。
“以上,就是全部的实情,我发誓!”
曾书书讲述完毕,还特地加上一句,以获取某人的信任。
杜必书一百个不信。
身为男人,面对一个擅长媚术的绝世尤物,能做到‘游刃有余’的又有几人?曾书书肯定在某个环节露出了马脚,对方才会先一步逃走。
不过,他并没有指出其中的不实,而是问出另一个问题。
“流霞道姑的法宝叫什么名字?”
“鸳鸯扣!但是外形像是一对青玉扳指!”曾书书也是松了一口气。
“鸳鸯扣……唔,曾师弟,你能画出金钗儿的样貌吗?”
“当然能!”
“那好!咱们走吧!”
杜必书松开了抓握鹦鹉的手掌,两指微一用力,就将拴在其腿上的细铁链掐断,随手将鸟架抛在地上。
只见这只鹦鹉睁开双眼,疑惑地歪着脑袋,打量脚下断开的铁链儿。
“小鹦鹉,再陪我们走一段吧,路上有好人家,你就留下!”
说罢,杜必书将它交给了曾书书,面朝东方祭出了逆鳞剑。
“咱们去哪儿追她?”曾书书忙问道。
“追她,为什么要追?还是往逍遥涧走,说不定还能遇上。”
杜必书自信一笑,踩着逆鳞剑疾驰而去。 诛仙之青云渡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