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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极品佳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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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他自己找上来?”墨藜一脸不解。

  天一阁出动了不知多少人,费了不知多少时间精力,也没能带回周元宁,眼前这个弱不禁风的女子,竟然想让对方主动找上门来?

  白筝看出了墨藜眼中的不信任,她浑不在意地一笑。

  这一个月里,她不仅是忙着自己的铺子,也在和朱伯偶尔的交谈,及天一阁送回的消息中,知道了不少关于周元宁的事。

  周元宁仁心妙手,被百姓尊为在世活佛,名声甚至本该比自己的师傅连非墨还高。

  只是他一心扑在了毒术钻研上,为人性格孤僻,不喜与人交往,一别十年隐匿尘世,很少再听到他的消息。

  可白筝知道,但凡性格孤僻的人,对于自己喜欢的事物,都会有着超乎寻常的执着。

  而这个周元宁,不仅喜欢钻研毒术,还有一个爱好。

  他极好酒。

  哪里有好酒,哪里便少不了他。

  只要用上一壶好酒,定然可以将他吊出来。

  当然,天一阁里也不都是无用之人,白筝想到的这个主意,他们自然也不至于没有尝试过。

  问题却是出在,这么多年下来,好酒的周元宁早已尝遍了世间的美酒,对于酒的要求极为挑剔。

  什么荷花*蕊、寒潭香、秋露白、竹叶青,哪怕是外藩进贡的美酒,他都早已喝厌。

  若是拿不出足够吸引人的极品佳酿,怕是根本就引诱不了周元宁。

  而这也是天一阁的人放弃了此举的原因。

  他们根本就拿不出能够吸引到周元宁的酒。

  “此事便交由我来吧。”

  白筝说着回过头,坐在榻边默默地看着躺在榻上的人。

  只见凤临渊紧闭双眼,眉头紧皱,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似乎在彰显着主人虽陷入了昏迷,却还在忍受着身体的痛苦。

  白筝不由得伸出手,指腹拂过凤临渊紧皱的眉头。凤临渊似乎感觉到了那轻柔的温度,眉眼逐渐平和下来,呼吸也渐渐放缓,慢慢变得平稳而悠长。

  “朱伯,周神医留下的药,现在是一颗都没有了么?”白筝沉声问道。

  朱伯低头:“当初担心永远找不到师兄,老夫便特意留了两颗,用作研究。如今虽未研究出什么成果,那两颗药倒是都还在。”

  “够侯爷维持几日?”

  朱伯的白须轻轻一颤,吐出四个字:“至多五日。”

  “够了。”白筝语气平淡,她再次深深地看着凤临渊,伸手握了握凤临渊因为痛苦而攥紧的拳头,双眸温柔得能滴出水来。

  “你要撑着,等我。”

  说罢,她站起身,疾步走向书房门口,对着微愣的墨藜下令道:“随我来。”

  墨藜犹豫片刻,复又想起当初凤临渊说过,白筝将是定远侯府未来的当家主母,当即抬脚跟了上去。

  白筝刚踏出门,突然想起了来时的目的,回头对着朱伯歉意的道。

  “朱伯,青芍受伤了,我此番过来本是想请您去一趟白府,如今侯爷这里既走不开,我便派人将青芍接来,届时就麻烦您也替她看一看,这丫头刚从宫里出来,我怕她受什么内伤。”

  朱伯闻言,郑重地点头道:“白小姐放心罢,这点小事,老夫还是帮的上忙的。”

  “多谢朱伯。”话音落下,白筝的身影已消失在了门口。

  看着那抹纤瘦而挺拔的背影,朱伯若有所思,良久,终是重重地叹了口气。

  府里的马车被白筝再次派了回去接青芍,而白筝自己,则是坐着墨藜驾的车,马不停蹄地奔去了城外的庄子。

  下了马车,墨藜才发现,利索地跳下马车的白筝,不知何时已用一根与衣裳同色的布条,将自己的衣袖和裙角都绑了起来,显得整个人干净利落。

  这样的装扮,本不该是一个大家闺秀应有的模样,可偏偏放在白筝身上,倒是一点都不显落魄,反而别有一番飒爽的英气。

  看着墨藜打量中带着震惊的目光,白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庄子上事多繁杂,今日来的匆忙,穿得衣裙不甚合适,只得作这副打扮,切莫见怪。”

  话虽这么说,墨藜哪敢见怪。连声道着“不敢不敢”,跟着白筝走进了庄子。

  这庄子位于珑山脚下,像是浸染了珑山红梅的香气,让人走近庄子时,竟还能隐隐闻到一股淡淡的梅花香。

  墨藜跟在凤临渊身边多年,素来话少,此次跟着白筝进来,在阳春三月里竟还能闻到隆冬时节才能闻到的梅花香,心中虽啧啧称奇,面上却是什么都不显。

  直到走进三层大门,来到庄子的院中,看到院子里,一个又一个大缸层层密封摆放得整整齐齐,这才不由得露出了惊愕的神情。

  白筝走上前,毫不犹豫地拆开了最角落的一口缸,盖子刚一掀开,一股浓浓的梅花香顿时扑鼻而来。

  “这是……酒?”墨藜疑惑地看向白筝。

  白筝微笑着点了点头。

  这种大缸,就是用来酿酒的容器,墨藜多多少少还是认识的。

  只是他还是头一回见到,带着这种奇特香味的酒。

  原来整座宅子里这股淡淡的梅花香,并不是因为宅子位于珑山脚下,受了珑山红梅的熏染。

  而是因为宅子里头酿着的这种酒。

  让人一闻,就觉得……定然好喝!

  眼见墨藜光是闻着香味,便不可控制地咽了咽口水,白筝勾起了唇角。

  这个时代不论男女,几乎人人好酒,当然,之所以如此,并不是出于人人都想要附庸风雅,而是因为这个时代物资匮乏,实在没有旁的饮料可喝。

  所以当初,白筝在策划自己的商业帝国时,便发现了这一商机。

  只是旁的饮料需要花费的力气太大,成本过高,倒是借着珑山红梅的优势,酿上夹杂了米酒,青梅酒等制作方式所出的红梅酒。

  梅花本就香气逼人,酿成酒后,带着淡淡酒香和梅花香的红梅酒,让人完全没有抵抗力。

  白筝知道,这酒酿的时间还不长,酒味还不够醇厚,可如今时间已然来不及了。 步步生芒:我为侯爷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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