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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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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塘关,洪荒东陆之最北,在东伯侯姜恒楚的管辖之中,四路诸侯的管辖之中距离朝歌最近。

  而东伯侯本人姜恒楚也是明面上的殷商八百诸侯之首,当今纣王之妻,姜皇后之父,是纣王的岳父。

  天下传他刚强正直,大公无私。

  洪荒东陆地势缓和,地形多丘陵低山,河网密集。

  王路飘游在山间溪水之上,倒是没有太大的颠簸,还有瀑布什么的,都没有,但是溪水七拐八弯,支流众多,加上两岸风景大都相似,郁郁葱葱的树木,百颗都不一样,百颗又都一样。

  他心里那点对于方向和位置的判断早就不够用了。

  心里纠结盘算之后,最终放弃,算了,都说是听天由命了,去到那里活到哪里吧,就是被头狼或者大猩猩收养了也无所谓,给口奶喝就行。

  低山,流水,王路砸吧着嘴,他太小了,任何一个有意义的音节都没办法发声,想要念诗,却只能支吾着咿咿呀呀。

  真是越活越过去了,王路心想,上一次是丧失全部的法力,这一次就直接变成了婴儿。

  天哪,有谁把我捡起来吧,摇摇晃晃都飘了两天了,我堂堂鲁王,难不成要饿死在这山间溪水之间。

  这时,王路听见有哒哒哒的马蹄声,转头去看,一个背着令旗的传令兵架着马在山间飞奔!看旗子上的标志,有一个大大的“姜”字,估计是东伯候的人。

  那马.......一匹黑马,也不知道好不好吃。想到这里,王路反应过来的,自己活了上万年年了,什么稀奇古怪的生物都吃过,但是,这马还真的没有吃过。

  这是什么味道的!

  会不会比较涩,亦或者非常鲜美可口。

  红烧马肉!在山间奔跑!

  听说马蹄好像挺好吃。

  也是,一般锻炼比较多的地方都好吃,等等.......好像也不太对,也不一定是吧!

  我要吃,吃肉!

  王路伸出两只白皙稚嫩的两双小手,咿咿呀呀的叫起来,别走,你别走,我愿意用一件先天灵宝跟你换你的马肉。

  这时,溪水边的林子里走出来一个背着竹筐的妇女,穿着蓝红色相间的绸布衣裳,戴着一顶鲜艳的小帽。

  得益于洪荒品种繁多的植物,洪荒的服饰发展非常迅速,无论在颜色还是面料方面,已经能在相当程度上满足人族对美丽的需求。

  她看见王路之后,惊讶的张大小嘴,一双眼眸圆溜溜的,急忙穿过枝叶草丛,双手穿过王路的腋下,要抱他起来,可是王路一心想着红烧马蹄,小脚蹬开了妇女的手,翻下去差点面朝下掉进水里,幸好妇女及时把他抓住,庆幸的的舒了一口气。

  把这孩子抱起来的时候,发现他努力的伸着红彤彤的小舌头在舔溪水。

  “你这孩子,真调皮!”

  妇女揉了一下婴儿的鼻子,带着他从溪水里出去,王路还在拼命地挣扎。

  喂喂喂,没有红烧马蹄,让我喝口水也行啊!一口,就一口,再让我舔一口,不然我就要晕倒了!救命啊,有人连水都不让我喝!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闹腾!不过,老人家都说,闹腾的孩子好活!”,妇女捏了捏王路的小脸,露出开心的笑容,“或许是上天赐给我的吧!”

  这女子名叫荷叶,洪荒东陆水乡人,水乡人原本不是殷商治下的百姓,是三百年前自北俱芦洲漂洋过海来此地生活下来的,言明是得罪了那里的大族,要让水乡人灭族绝种,原本洪荒大陆都以为北俱芦洲是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自打水乡人逃来了洪荒大陆,才算是第一次打破了洪荒大陆人对北俱芦洲的一贯印象。

  荷叶三年前莫名其妙的怀了一胎小孩,她爹猎虎急的把家里的传家宝----一块镶着蓝宝石的银镜子摔在地上,磕坏了半个圆角。

  未婚私通,是会被族人们浸猪笼的!

  要么就叫那男人快点娶了荷叶,要么就把孩子悄悄地打掉。

  最后猎虎选择了后者,因为荷叶死活不愿意说出来那男人是谁,猎虎和女儿好好说了两天,荷叶的嘴巴没有动过一下。

  猎虎一气之下就把废了的传家宝卖掉去修行者那里特意定做了一瓶药,抓着哭闹不迭的荷叶后领,给绑起来,不顾女儿的哀求,硬是把她的嘴给掰开灌了一瓶药。

  猎虎者才想起来,修行者说过,只要三分之一掺和着水喝下去就可以了,要是不小心喝多了,恐怕会终身........

  从那以后,荷叶日渐憔悴,整日神神叨叨的,有媒婆上来说亲,她就披头撒发的拎着扫帚装成疯婆子把人赶走。

  赶走了就用一种半死不活的眼神瞪着猎虎。

  猎虎是又气又愧疚。

  三年下来,也没指望着女儿嫁人了。

  荷叶抱着王路回了家里的小院子,看了一眼西房,把背着的竹筐里的蘑菇草药全部取出来,又把王路装进竹筐里,还给盖上了。

  她想要养这个孩子,还得先跟她爹商量一下。

  荷叶走进去,王路透过竹筐直勾勾的盯上了一头大鹅,不是那种一身洁白,鸟嘴红彤彤的大鹅,翅膀乌黑,鸟嘴也黑漆漆,王路抬头,这种虚掩着的竹盖子怎么可能拦得住他。

  荷叶在房里和猎虎刚刚说了一半,就听见院里的大鹅嘎嘎嘎嘎嘎狂叫不止,她以为是自己那头大鹅在欺负小婴儿,那只鹅性子凶猛,和村里一米长的黄毛大狗斗的有来有回,她爹特别喜欢,一直留下来当看门狗的养着。

  她急忙跑出院子去,看见一岁多的小婴儿双手双脚都缠在大鹅的脖子上,用牙咬,用头撞,打的大鹅嘎嘎嘎的惨叫。

  荷叶用手捂住张大的小嘴,满脸的匪夷所思。

  猎虎走出去旁边看了一会,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一张老虎似的脸上满是欢喜,他把大鹅从王路手底下救出来,拎着这个小婴儿仔细的观察。

  王路伸出稚嫩的小手,指了指自己张大的嘴巴。

  一岁的婴儿就如此聪慧?

  猎虎愣了一下,更加惊喜的大叫:“好好好!以后这就是我儿子,以后我儿子要叫猎熊!” 我在洪荒融合万物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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