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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遇到天气和路况的影响,不一定能准时到达驿站。
而这个时候的驿站也是关了的。
这样的话,住宿就成了问题。
眼下正是冬季,在外面住一晚,也就意味着随时可能被冻死。
所以,不做到万全的准备,容昱是不会轻易启程的。
谢柔锦安慰道:“要不,你先回去处理公务,我在这边等开春了再说。”
这也是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采用的方法。
可容昱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要走一起走,哪儿有把你留下的道理?娘和霖哥儿在京城,这是我们在一起后第一次一起过年,能赶回去最好,实在不行,我和你一起留下。京城那边不用担心,年底了,就是要折腾也折腾不出浪花。”
毕竟,谁都希望能过个好年。
谢柔锦点头,“我是不担心的,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在你身边就好。”
午饭后,如容昱所言,雪渐渐小了。
趁着这个时间,蔷薇带着丫鬟出去采买。
不管怎样,每日的吃喝拉撒要继续,哪怕只是牛羊肉,也要管够。
看着谢柔锦向往的模样,容昱帮她披上了披风,又拿上了暖炉,趁着雪不大,带她出门了。
只是在附近走走,应该没什么大碍。
街上没有行人,菜市场是肯定不会出摊的,需要采买的,都会到熟悉的菜农家里采买。
走到寄放牦牛的地方,人气稍微热闹了点。
那些心急的,想趁着这个时候赶回去。
谁知道这雪要下多久,一直困在这里,家里的人着急不说,身上的银子也经不起折腾。
所以,趁着现在能走多远算多远。
若是后面大雪继续……
作为土著,中馆的人还是有点保命手段的。
“怎么了?”
见谢柔锦看牦牛看得出神,容昱好笑地说道:“要不,我们养两只?”
呵呵!
谢柔锦一个白眼,“一只就很难伺候了,你还两只?养在什么地方,相府里当神兽吗?”
“我不是瞧着你喜欢嘛!”容昱一点也不掩饰自己对谢柔锦的宠爱。
合不合适的,不是他要考虑的。
他的关注点从来就只有一个——筱筱喜不喜欢。
谢柔锦摇头,神情有片刻的恍惚,“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可又想不起来。”
“想不起来就不用想了,”容昱把手放在谢柔锦怀里的暖炉上,试了试温度,确定还很保暖,才说道:“不过是无关紧要的人和事。”
谢柔锦点了点头,“走,我们过去看看。”
这还真是……
容昱无奈地摇头,却也跟着谢柔锦朝牦牛群走去。
他一直小心地护在谢柔锦身侧,两人行进的速度并不快。
所以,当两人走近牦牛群的时候,浩浩荡荡的十多头牦牛已经就位,蒲巴正与工作人员办理着最后的交接手续。
确认数目正确,品种无误,每一头牦牛的健康状况与送来时一样,蒲巴就可以带着自己的牦牛回去了。
“这些牦牛,看上去很不精神。”谢柔锦悄声对容昱说道。
她从未接触过这种动物,自然是分辨不出来的,可这并不妨碍她不懂装懂地判断。
“不适应环境,吃睡都不好,自然没精神了。”容昱耐心解释。
侧目,看向最前面的那人,微微紧眼。
这个人,容昱是认识的。
中馆的几支私人商队,容昱都做过调查,这个名叫蒲巴的人自然也在其中。
容昱不清楚“蒲巴”究竟是名字,还是姓氏,抑或只是一个代号。
这种在他听起来怪异的称呼,在几支私人商队中是正常操作。
明面上,这些人都没有问题。
不管是他们的商队,还是他们走私的货物。
只是……
这个蒲巴给他的感觉很不好。
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人有问题,可找不到一点蛛丝马迹。
这就很恼火了。
蒲巴身上的气势,不是一个边区牧户该有的,沉稳、果敢和应对能力,都是极高的。
当然,容昱也不否认在寻常百姓中也有这种能力卓越的人的存在。
就是……
心里不舒服罢了。
见谢柔锦也朝蒲甲看了过去,容昱心里不高兴了,“筱筱,你也觉得蒲巴长得好?”
这小心眼!
见识过容昱的无理取闹,谢柔锦表示自己已经应付自如。
摇头,“我不喜欢五大三粗的。”
“那你喜欢什么?”
耳边温润的气息让谢柔锦不自在地甩了甩头,“我喜欢斯文败类,喏,就是你这样的。”
虽然不是什么好话,可容昱心里舒服了。
谢柔锦走到一头牦牛身侧,没忍住,伸出了咸猪手。
容昱没阻止,只谨慎地站在她身边,盯着牦牛的反应,只要一不对劲儿就拽开她。
“你在做什么?”
不是很熟练的汉文,在谢柔锦头顶炸开。
谢柔锦吓得缩手。
容昱把谢柔锦保护在身侧。
蒲巴阴恻恻地盯着容昱,嘴里的话却是对谢柔锦说的,“这位夫人,这不是你第一次冒犯我的东西了。”
锦柔锦讪笑,“不好意思,我就是瞧着……稀奇。”
“我瞅着你们也不是差钱的主儿,这么喜欢,自己买几头在家里养着,随便动别人的东西,不是好习惯,也不符合你的身份。”
这牙尖嘴利的!
到底是不占理,谢柔锦没有反驳。
容昱倒是蠢蠢欲动,却被谢柔锦拽住了。
蒲巴一个侧身,隔开了谢柔锦与自己的牦牛,随着他的一声吆喝,领头的牦牛抬起了蹄子。
“相公,我知道哪里不对了!”看着渐行渐远的队伍,谢柔锦一惊一乍。
“嗯?”
容昱的心思都放在谢柔锦那声“相公”上,哪儿会在意她说了什么。
谢柔锦拉住了容昱的袖子,一脸激动,“牦牛不对。”
“牦牛?哪里不对了?”容昱只当是谢柔锦好奇,对她的话也没怎么在意。
“牦牛的脖子不对!”
谢柔锦的一本正经,让容昱脸上的笑容一滞,“脖子,什么意思?”
谢柔锦捻了捻手指,“之前,那个人把牦牛送过来的时候,我好奇,偷偷摸了一下,手指的触觉不对,感觉牦牛的脖子硬硬的,有一个大鼓包。我以为这是牦牛的特点,所以没有在意。可刚才,我摸到了其他地方,发现了两个鼓起的大包,所以,他的牦牛是不是生病了?”
谢柔锦的猜测完全是最正常不过的想法,容昱却是猛地眸子一缩,整个人似乎不对。
虽然只是眨眼的工夫,可谢柔锦还是敏锐地察觉到了。
拽着容昱袖子的手,下意识地收紧。
容昱却是恢复了正常,在谢柔锦的鼻尖上轻轻一点,“筱筱啊,你真是我的福星,我何德何能,娶到了你。”
就是……
挺秃然的。
谢柔锦不知道容昱在说什么,敷衍地笑了笑。
不过,能帮到容昱,她也是很嘚瑟的。
雪又大了。
容昱带着谢柔锦回了商号。
心里有事,安顿好谢柔锦后,容昱就出门了,临走前交代谢柔锦,这几日他处理点事,让谢柔锦不要担心。
谢柔锦温顺地点头。
待容昱离开后,她也开始琢磨起来。
所以,她究竟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不仅点醒了容昱,还让他迫不及待地要去处理。
鼓包。
毛皮。
还有牦牛。
“所以!”
谢柔锦眸子一缩。
所谓的走私,不是走私牦牛背上的那些货物,而是鼓包里藏着的东西!
正因为身上的这些伤口,所以牦牛才没精打采!
东西取出来得越晚,伤口发炎就会影响这些大可爱的身体和精神。
《血钻》!
莫名地,谢柔锦想到了这部电影。
她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不法之徒把钻石偷运出去的方法。
他把钻石藏在羊群的皮下,伤口很小,不易被察觉。
虽然只是一个镜头,却让谢柔锦无比震撼。
所以,那个叫蒲巴的人,也是用这种方法?
那他走私的,是什么东西呢?
……
蒲巴带着牦牛队往村子里走,他的牦牛都是从村子里租的。
因为是长期合作的伙伴,再加上蒲巴是“自己人”,所以蒲巴在村子里还是很有名望的。
把牦牛全赶回了自己家的棚子里,蒲巴进了屋子。
一盏茶后,他再出来时,手里提着一个小木箱。
棚子里的牦牛已经在休息了,熟悉的环境,动物烦躁的情绪也得到了缓解。
村里的人都知道蒲巴带着牦牛回来了,可谁都没有立即上门。
在他们心中,蒲巴是很有责任心的青年,牦牛带回来后,会把它们喂饱,算好该付的报酬后,再挨家挨户送回牦牛,并当场结算租金。
这次也是这样。
蒲巴提着小箱子到了棚子,蹲在最靠近门边的牦牛身边。
嘴里念叨了两句本族的话,似乎是在安抚牦牛。
而趴在地上的牦牛十分温顺地闭着眼。
蒲巴伸手,摸向了牦牛的脖子。
牦牛似乎想躲避,蒲巴加快语速说了两句,牦牛被安抚下来。
扒开厚重的皮毛,一条丑陋的疤痕赫然在目。
不长,与他的食指差不多。
却鼓鼓囊囊的,和他的拳头差不多大。
蒲巴身体魁梧,是典型的牧民身材,手掌比普通人大,拳头自然也大。 权臣掌中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