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章 林云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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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虎?
听到这个词,我楞了一下,因为这些天的时间,我也了解了一些,灵兽对于普通人来说,根本就是大恐怖的存在,西牛村附近的那片山林,传说深处就有灵兽的存在,但也只是传说,并没有人见过。
难道这头老虎就是灵兽?怪不得实力那么强,和那些野狼比起来,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不过这样倒是更好,灵兽应该更值钱吧?
至于那里寻到的,我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把那个位置大概的说了一些,看到眼前这个人皱了皱眉头,我不由的说道:“有什么问题?”
张一年听到我的话后,说道:“小兄弟,你真的去了那里,还出来了?然后一个人杀死了这头灵虎?”
我对他点了点头,靠,我有必要说谎吗?
这个时候,那个店伙计也沏了茶,端了上来。
我开口对张一年说道:“还有什么问题吗?”
张一年听到我的话后,连忙说道:“没了,我这就准备银票。”
随后站了起来,看到他上了楼,不过片刻后就返了回来,手里拿了一叠银票,然后递给了我,之后对我说道:“这是一万两银票,这是灵虎大概的价格,可惜死掉了,如果活着,那价值能翻上十倍不止。”
我接过了银票,上面写着通宝钱庄的字样,想来不会有什么问题。
一万两的价格,也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对于这里的花销,我大概也有所了解,十两银子,足够一个普通人家生活上一年,而一万两,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不敢想象的数字。
而且听张一年的话,如果这灵虎还活着,那就能值十万两银子。
靠,十万两银子在这个世界上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我不由得在心里暗骂自己手贱,当时打死这灵虎干嘛?重伤不就成了吗。
不过能值一万两,我已经心满意足了,这笔钱,绝对够我生活上很长一段时间了。
本来这个时候我打算要告辞的,毕竟已经交易结束了,但是看到张一年的样子,似乎对于我去的那个地方有所了解,所以我并没有着急离开,而是对他说道:“你知道我去的那个地方是不是?”
张一年听到我的话后,有些惊讶的看着我,对我说道:“难道你不知道那个地方?那里是迷失禁区。”
随后张一年对我大概讲了一下关于那个地方的事情,想不到那里在这里这么有名,但说是迷失禁区也没有什么错,如果不是遇到福伯,我估计还真的走不出来。
走出了浩宇商行,我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是先在这里安顿下来,还是离开这里,去外面寻找回到原来世界的办法呢?
索性找了个酒馆,人们都说,消失最灵通的地方,莫过于酒馆了,想来这个世界也不会例外。
这个城镇真的很繁华,随便找了一家酒馆走了进去,里面就坐满了人,很是热闹的样子。
我找了张空着的桌子,对活计喊道:“上最好的酒,在来两个拿手的下酒菜。”
不得不说,这里的酒,和茅台之类的酒根本就没有办法相比,口感相差太多了,一口下去,就像是刀子扎进了心窝,一股火辣辣的感觉,随后整个人仿佛被燃烧了起来。说不出来到底谁好谁坏,只能说是各有千秋吧。
一边小口喝酒,一边听着其他人的交谈,不过随后我就有些失望,因为这些人说的都是张家长李家短,没有什么有营养的消息。
不过我知道,这也属于正常,如果一来到这里,就听到什么不得了的消息,才是不可能的事情。
……
这两天,我终究还是决定先把自己安顿下来,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听到什么太有用的消息,虽然偶尔从别人口中听到关于这个世界上仙人的事情,但他们也都是听来的传闻,不知道是真是假。
有钱就是好办事,在城镇偏角的地方,买了一处院子,院子不算很大,但我一个人生活是足够了,里面有三间正房,还有一间厨房,很是简单,不过价格也便宜,只花了一千两银子。
这些时间,我也没有闲着,而是打听到了关于这个世界的很多事情。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会有门派的存在,落峰镇自然也不例外。
而在此地最有名外的门派,那就是灵鹤门,其中更是不乏高手,就连镇守陈家也不敢轻易招惹。
现在我已经不奢望能从这里听到什么有用的消息了,但我还是习惯的来到了酒馆,不得不说,无论是什么时间,酒馆都不缺乏客人,里面都是很热闹,吆五喝六的,各种消息杂乱纷飞。
因为这几天我经常来这里,和这里的店伙计也算是熟悉了,不用说话,就给我上了下酒菜还有两壶好酒。
就在这个时候,酒馆里突然传来了一阵喧哗,我抬头看去,却是发现十几个提着刀剑的人走了进来,这些人都穿着差不多的衣服,看起来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而随着这群人的进来,整个酒馆都为止一顿,安静了下来。
不过还是有人小声开口说道:“灵鹤门的人怎么来了这里?”
没有人去接他的话,大多数人都是低头沉默不语。灵鹤门的威望,在这一刻显露无疑。
当然,对于灵鹤门我并不是太在乎,虽然从得到的消息看来,灵鹤门实力非凡,但那也只是相对于普通人来说,至于我还不会太在乎。但是在看到这些人后,我顿时有了想法,一个人打探消息,总是不如找人来帮忙的好。
不过想让他们尽力,却是不大可能,还得好好的想想办法。
林云鹤在落峰镇也是赫赫有名,这个赫赫有名可并不是什么好名声,因为他的名字,总是和一些坏事纠缠在一起。
别看林云鹤只有二十来岁,但是妻妾就有七八个,但凡他看中的女子,莫敢不从。
这还得从几年前的一件事情说起,那个时候林云鹤也只是刚十八岁而已,也没有什么名声,其在一次逛街的途中,看到一个漂亮女孩,可以说是一见倾心,更是死缠烂打,不过那女孩对林云鹤却没有一点好感,所以自然不会同意。
那女孩的家里在城镇也算是一个富裕人家,开了一家饭馆,生意还不错。
但是并没有过太长时间,她的家里就发生了灭门惨案,这在当时轰动一时,听说镇守都大发雷霆,表示要彻查此事,不过最后却不了了之。
如果仅仅是这样,或许普通人根本就不知道其中缘由。
不过灭门惨案之后,却惟独缺少了那个女孩的尸体,所以猜测也从此而来。
不得不说,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虽然只是传闻,但是大部分人都相信其中肯定是真实的,那就是林云鹤带人杀了那个女孩所有的家人,然后抢走了那个女孩,这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民怨,闹到了镇守府。
不过最后还是不了了之,而那些闹到镇守府的人,却横死街头。那个女孩,从此更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也成就了林云鹤的‘威名’。
最后林云鹤的底细也被传了开来,那就是他是灵鹤门的三公子。
林云鹤似乎也乐得如此,他最大的喜好就是来镇里溜达,看到漂亮的女孩就让人去提亲,从来没有人敢违背过。
不过随着林云鹤的名声传开,几乎所有有些姿色的女孩,都不敢上街,只敢躲在家里,怕万一那一天被林公子给碰上了,那真就倒了八辈子血霉。
今天,林云鹤在城镇里逛了一天,却一个好看一点的女孩都没有碰到,心情自然是糟糕透顶。
天色渐渐的黑了下来,正好看到了眼前有一个酒馆,索性喝点酒,缓解一下自己糟糕的心情,当他走进来后,看到所有的人都不敢说话后,林云鹤感觉自己的心情终于好了一点,他就喜欢所有的人都害怕他的样子。
随便找了个桌子坐了下来,很快的好酒好菜都端了上来。
喝了两壶酒后,林云鹤感觉自己已经飘飘欲仙,如果再有美人相伴,那就是再好不过了,想到了美人,林云鹤也没有心情在这里待下去,带着手下,很快的离开了酒馆,在外面碰不上美人,家里可还是有几个娇滴滴的美人等着自己呢,不过已经玩了那么多次,林云鹤已经觉得有些玩够了,但是在没有找到新的之前,还是得凑合着玩下去。
天色已经黑了,在手下的搀扶之中,上了马车,朝着家里赶去,灵鹤门并不在城镇之内,但是离城镇也不是太远,相隔不过一个时辰的路程。
就在他刚出城没有多远的地方,却突然感觉到马车停了下来,对此林云鹤却是不高兴了,摇摇晃晃的走了下来,大声的对手下呵斥道:“停下来干什么?赶快的赶路。”
拦住了林云鹤去路的人,自然是我,自从林云鹤进了酒馆,我就把注意打在了他的身上。 我的青春带点儿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