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二章 男儿当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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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一枪仿佛是一个信号一般,步兵们纷纷举起手中的鸟枪、抬枪和洋枪,向对面的日军开火,一时间四下里到处都是白烟和枪声,以及士兵们的嘶吼声。
对面的日军发出大声的嚎叫,也开枪还击,张阼霖只看到对面的敌军阵地冒起大片的白烟,冲在前面的步兵们便惨叫着倒下了十余人。
看到同袍在身边倒下,张阼霖怒火上冲,纵马奋力向前冲去,可是没等他冲出多远,敌军的阵地又冒出一阵白烟,自己的座下战马一个踉跄,将张阼霖摔了下来。
张阼霖费力的爬了起来,这时他才发现,和自己一起冲锋的骑兵们,有好多人都给敌人射中,摔下马来。
张阼霖看到自己的战马已经倒在了地上,奄奄一息,他很吃惊,对方的射击竟然如此的准确。
同袍们也在不断的开火射击,子弹雨点般的泼洒在敌军的阵地上,好几名敌军中弹,惨叫着倒下,张阼霖看到一个军官模样的日军头部中弹,飞扬起一标血线,直挺挺的向后摔倒,倒地的时候,手里还紧紧的握着指挥刀。
虽然距离已经很近了,但战斗已然演变成了火枪的对射,张阼霖和那些只拿着刀矛的同袍们只能伏在地上,观看着双方的射击。
对面的日军人数虽少,但射击却整齐划一,很是凌厉,而己方的射击虽然猛烈,但洋枪的数量并不多,土枪的威力小,是以虽然枪声完全盖过了敌军,但给敌军造成的伤害却很小。
张阼霖环顾四周,他看到此时己方步兵的主力——总兵大人的老营兵也上场了,他们明显训练有素,士兵们有的单膝跪地,有的伏于地上,举枪瞄准之后再射击,而不是向好多新兵那样的胡乱射击,每当他们排枪响过,对面的敌军阵地总能传来惨叫之声。
此时那四门大炮开始发威了,一发又一发的炮弹落在日军阵地上,伴随着一声声巨响,掀起了大团的泥土和黑烟,日军是侦察部队,没有携带大炮,终于无法再坚持下去,开始纷纷转身向后跑去。
张阼霖注意到,日军很快便撤离了阵地,只留下了十几具尸体,而自己人这边,横七竖八倒下的尸体不下七八十具。
“倭寇跑了!追啊!”不知是谁喊了一句,新兵们听到喊声,纷纷从地上爬起来,挥舞着刀枪,向日军追了过去。
失去了战马的张阼霖也步兵们一道向前冲去,这时他又看到了罗骏,罗骏也看到了他,向他跑了过来,二人一起并肩冲锋。
日军跑上了一处山坡后,不知怎么,突然又停了下来,伏在地上向这边打出一阵排枪,冲在前面的新兵们登时倒下了一片,张阼霖气往上冲,跃过倒下的战友的尸体,向日军猛冲过去,小胖罗骏也举着大刀,气喘吁吁的跟在了他的身后。
就在张阼霖冲过一道沟壑的时候,天空中突然传来了怪异的呼啸声。
张阼霖还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身后的队伍当中便响起了一连串的爆炸声。
张阼霖回头一看,只见地面给炸出了数个大坑,在大坑的周围,到处都是半边身子乌黑的尸体和受伤惨叫的人。
敌军的大炮到了!
张阼霖根本没有想过,敌军的大炮一开火,便给自己人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
他正自惊疑间,敌军的大炮又一次开始了轰击,一颗又一颗硕大无朋的炮弹从远处飞来,落在追击的队伍当中,一时间惨叫声此起彼伏。
“快趴下!趴下!”张阼霖看到一名己方的军官伏在地上,一边用手遮挡着从天而降的泥土,一边叫喊着用力的向他们这些新兵挥着手。
张阼霖正要伏下身子,一颗炮弹却飞了过来,就砸在了他的脚边,小胖罗骏这时猛地扑了过来,将张阼霖一把推开。
眼前一道红光闪过,接着是一声巨响,张阼霖感到有一只看不见的巨手把自己拎了起来,重重的摔在地上。
张阼霖感到眼前一黑,全身仿佛要散了架一般,这时罗骏的惨叫声传了过来。
他定睛一看,只见罗骏竟然只用右腿站在那里,他的左腿已然没有了!
“小胖!——”张阼霖大叫一声,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
当他的目光适应了黑暗,他这才发现,自己并没有置身于战场,而是在自己的家中。
可是,刚才的梦境,为什么会显得那么真实呢?
张阼霖幼小的心灵想不明白,但他在心里,却已经发下了誓言。
那就是,绝不让梦境在现实当中重演!
他已经决定了,自己的未来,要走什么样的道路!
半个月后。
校场中,林逸青看着已然面目一新的旅顺口守军,心中有了些小小的成就感。
不是谁都能在短短的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把一支骨子里还属于中世纪的军队,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而皇太后要他进京过年的日子,也一天天的近了。
这里的事情,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结果,接下来,该是他探望妻儿的时候了。
“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你有雨伞,我有大头……”远远的,传来了林语曦顽皮的歌声,令林逸青心头一动。
离开了校场,林逸青便命人将林语曦叫了过来。
屋子里只有他们二人,林语曦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四叔会忽然叫自己过来,但她的嘴里,还在情不自禁的哼着她的“大头歌”呢。
林逸青听着她哼的曲调,禁不住微笑起来。
“曦儿,你这哼的歌儿,是在取笑袁蔚霆吗?”
“呵呵,这歌儿可是四叔教给我的啊,冷不丁想起来的,不过,要说是用来形容袁大头的话,还真是很贴切的呢。”林语曦开心地笑着答道。
“你呀,就知道取笑人家,你可知道,人家的家里头,可是出了大事呢。”林逸青佯装责怪道。
“哦?怪不得他这些天有时总会无精打采的,看到我的时候,象是想看又不敢的样子,我问他怎么了,他也不说。”林语曦恍然道,“他家里出了什么事啊?四叔知道么?”
“你知道他是有妻儿的人,是吧?”林逸青试探着问道。
“是啊,他和我说过,他在老家娶了亲,成了家,还有了一个儿子,现在应该三岁了。”林语曦点了点头,“他和我说这些的时候,总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那天还说了句什么恨不相逢什么的……”
“你知道吗?就在三个多月以前,他的老家那里发生了一场大瘟疫,他的儿子染病死掉了,孩子的母亲精神受了刺激,现在已经疯了。”
“啊?!这不是真的吧?”
“是真的。”
林语曦替袁蔚霆难过起来,“怪不得他……”她象是想起了什么,脸上突然一红,垂下了头。
过了好一会儿,林语曦才抬起头,看着林逸青,轻轻咬了咬嘴唇,问道:“四叔,你说,袁大头和他的结发妻子,是不是非常……恩爱呢?”她说到“恩爱”这个词的时候,羞红了脸,又低下了头。
“呵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哪里有得选?”林逸青当然明白她问话的意思,呵呵一笑,并没有正面回答她。
“那……将来曦儿……的终身大事,是不是也没得选呢?”林语曦望着林逸青,呼吸微微变得急促起来。
“不,曦儿有得选。”林逸青看着面前的女孩儿,语气坚定而又不失慈爱,“曦儿的终身大事,有四叔作主,但四叔是要看曦儿的选择的。”
听到林逸青的回答,林语曦的双眸黯淡之色瞬间一扫而光。
“真的?”
“当然。只要曦儿所选的那个人,不是碌碌无为之辈,而是不世的英雄,四叔绝不会拦着你们!”
“谢谢四叔!”
林语曦扑到了林逸青身边,跳了起来,紧紧的搂住了他的脖子,林逸青笑着借势将她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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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忠襄公集》:旅顺口问对:
“时林文正公召忠襄前来,忠襄叔父袁公保龄亦在座。”
“林文正公曰:‘汝一小卒,有何能为,可保曦儿终身之幸福无虞?’”
“公曰:‘今日之袁蔚霆虽为小卒,然他日之袁蔚霆必为柱国之大将!愿以一身护语曦之幸福!至死不渝!’”
“林文正公又曰:‘汝资历浅薄,欲成不世之功,须待何时?’”
“公曰:‘袁蔚霆愿跟随爵爷左右,每战请为先锋,积小功为大功,不世之功可成也!’”
“林文正公曰:‘善!曦儿尚待两载闺中之年,两载内,汝立首功之日,即乃汝二人订亲之时,逾二载,曦儿出阁嫁与旁人,汝当无有悔言。汝且好自为之!”
“公曰:‘诺!即以此为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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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山居是一座两层楼的小酒馆。登上第二层,站在窗边放眼远眺,便是绵延的灰色大山。这座苍茫的大山在地图上却没有名字,虽然它几乎跨越了整个这片平原。每天清晨的时候,无边的灰色烟雾都会笼罩在山上,犹如天神为这片土地设下的千年迷障。
此刻,灰暗的冬日天空显得格外空旷沉寂。楼下,平日里稀稀拉拉的几个中年酒客,靠着杯中之物打发无聊的时光。人人的脸上似乎都和天空一样笼罩着灰色的迷茫。
这个叫秃山镇的小小镇集,在一百年前曾一度是一个热闹的伐木小镇。那时候酒馆里每天都有大群的伐木工人,在汗水和哄笑中灌下一杯又一杯的烈酒。这一带出产木材,很多人以伐木为生。伐好的木材顺着河水,浩浩荡荡地流出山去,最终被运到天津甚至更远的城市。那些繁华的城市对于这个镇上的大多数人来说,都只是遥远的传说。
后来就是那场烧了整整一年的大火。
大片的树林化作了焦炭,整片的山头铺满了灰烬。漫山的灰烬令河流的颜色在数月内变得灰黑,从此这条河就被人称作黑水河,这个镇子也就变成了秃山镇。失去了木材,镇上的人一天天的贫穷下去,青壮年纷纷离开这个死气沉沉的小镇另谋生路,留在这里的只有老人和少年。人的心也蒙上了灰烬。
望山居现在是镇上唯一的一座酒馆,尽管如此,店主人潘老头也总是哀叹生意做不下去了。他总是对别人说,没有将这家酒馆卖出去的唯一原因,就是根本没有人会买。
潘老头站在柜台后面,慢吞吞地抹着根本没人用过的桌子,脸上愁云密布,眼角却偷偷地瞄着坐在角落里的一个人。
那人身穿一套普普通通的麻布衣裤,两条肌肉发达的长腿搁在桌上,椅子朝后仰起,只用两条椅脚支地,微微摇晃,一顶旧得褪色的阔沿软帽盖在脸上,似乎是在打瞌睡的样子。
静悄悄的酒馆里,只有不堪折磨的椅子发出的轻微吱吱声。似乎是为了打破沉默,那人将帽子稍稍向上推了推,不耐烦地叫了一声:“老爸,酒。”
“唉!来了。”潘老头皱着眉,挨个试了试水槽里温着的酒壶,挑了一个轻的,送到他儿子潘珂的桌上。
潘珂却看也不看一眼,仍旧悠悠地摇晃着椅子,仿佛他的目的只是为了在平静中制造一点杂音。
片刻之后,外面传来匆匆的脚步声。潘老头的手指微微一颤。一个精瘦的少年风风火火地冲进酒馆,大声叫道:“老大!老大!”
潘珂仍旧是用帽子遮着脸,懒洋洋地说:“小栓,有什么消息?”
叫做小栓的少年贼忒兮兮地朝潘老头看了眼,凑到潘珂耳边说:“有肥羊。单身,陌生人,朝镇子上过来,包裹挺有分量的样子。”
潘珂冷冷道:“说了半天都没说清楚,男的女的?”
“男的。”小栓轻声说,“骑了一匹很神气的马呢。”
潘珂打了个哈欠,说道:“叫白三和程非去吧。你也在边上学着点。我就不动弹了。”
“哎!”小栓兴奋地答应,后脚追着前脚跑出望山居。
潘老头犹豫了半天,忍不住开口道:“珂儿啊……”
潘珂躲在帽子下面,并不理睬。
“你这么做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老爸你就别管了!”潘珂不耐烦地一把摘下帽子,露出年轻而又锋利的双眼,“也不想想补贴你家用的那些钱都是怎么来的!”
潘老头竭力不去看他,自顾自地边擦桌子边说:“下个月你就满十八了,按规矩就算是大人了。想出去闯荡还是留下来,我也都管不着你了……”
潘珂轻轻哼了一声,低声自言自语:“好象你现在就能管我似的。”
“……唉,要赚钱,还是得走正路……”潘老头依旧唠叨着。
“要钱,你怎么不把你那套宝贝杯子卖掉啊?”潘珂突然忍不住提高音量。
潘老头似乎受了惊吓一般,缩回了柜台后面,再也不说话了。他保存了一副玉杯,是当年名闻天下的琢玉大师陆子刚的后人陆震轩大师路过时,潘老头鼓起勇气请陆大师雕的。到如今,虽然不能说价值连城,也算是相当贵重的宝物了。潘老头一直珍而重之地藏在妥贴处,即使连潘珂也没见过几回。
潘珂气鼓鼓地拿起酒壶,对着嘴仰头灌了几口,这才长长吐出一口气。
他刚躺下,把帽子放回脸上,就听有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脚步声传进潘珂耳中,不禁令他心中一跳。那是军靴的声音。他将帽子微微顶起一条缝,就看见一双穿着靴子的脚走进酒馆。没错!靴帮上的怪兽纹章……那是上好的白虎军靴!自从佳庆朝以后,就再没有大量制造过。现在这样既实用又帅气的军靴已经很难见到了。听说上好的白虎军靴有三不怕:不怕褶皱、不怕尘土、不怕沾血。潘珂小时候听镇上的几个老兵说起后,就一直想要这么一双。
他估摸了一下眼前这双白虎军靴的尺码,不由得露出了一个微笑。
“老板,来杯上好的竹叶青。”
那双军靴的主人开口叫酒。他的声音听上去十分纯净,如同一块水晶。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声音会和军靴联系在一起。
潘珂将帽子缓缓朝上掀开。迎入他眼帘的是一个宽肩细腰的背影。那人足有六尺,和潘珂差不多高,穿着一身贴身的褐色皮猎装,肩上负了一个陈旧的行军囊。
行军囊……包裹……陌生人……
潘珂的眼角微微一跳。对面的潘老头注意到他的眼神,脸色不禁有点变了。
那是要杀人的眼神。
“这位兄台,我可以坐在这里吗?”潘珂来到那人对面,双手按在小桌上,看着对方,不动声色的问道。
“请便。”对方淡淡的答道。
潘珂哈哈一笑,坐了下来,目光仍然紧盯着对方。
“兄台贵姓?”他又问道。
“萍水相逢,说不定一会儿便各奔东西,何必问什么姓名?”那人不咸不淡的答道。
“多个朋友多条路,出门在外的,不都得靠朋友吗?”潘珂打了个哈哈,目光落到了那人的行军囊上,“敢问兄台是作什么生意的?” 崛起之新帝国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