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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督军”血奥对巨岩城发起攻城战的时候,我正占着司千雪的大鹅毛床呼呼大睡。
这不能怪我,与龙宝连续作战,又去视察扎金花的兵团建设情况,我有点熬不住了。
司千雪的体香犹自残留在鹅绒的被子里,萦绕我的鼻翼,就像世界上最好的催眠药,使我很快就进入梦乡。
在梦里,我赫然梦到了菲丽丝,持着长戟站在司千雪的房门前。
我想要同司千雪好好亲热亲热,可是菲丽丝将长戟拦住我。
“你要见王后,得先过我这关!”,菲丽丝漂亮的绿眼睛,冷冷地盯着我。
“过你这关就过你这关,我还怕你不成!”,我将她的长戟夺下来,指着她洁白的脖颈,“给我,脱衣服!”
“你……”,菲丽丝愤怒地看着我,但她抿了抿嘴唇,终于羞涩地将身上的甲胄脱落。
我觉得呼吸急促,吐出来的空气都快将我点着。
我一把抓住菲丽丝的手臂,上前吻她的嘴唇和面颊。
这时,司千雪的房门突然打开。
天哪,她全身上下都是淋漓鲜血,她持着长剑的右臂,鲜血泊泊地流淌,从长剑的剑尖滴落到地上。
“赵哲野,我在前线浴血奋战,而你却背着我寻花问柳,你简直太令我…………”,司千雪绝望的眼神使我心悸。
卧室突然消失不见,变成一望无际的平川。
司千雪的独角兽从天空飞来,将她驮到背上,载着她朝着太阳飞去。
我一下子急了,拉住菲丽丝的手,“快背着我去找她!”
可是菲丽丝却将手缩回来:“赵哲野,你喜欢的是她,干嘛总缠着我。”
她将翅膀一振,循着司千雪相反的方向飞。
我将铁戈召唤出来,可是铁戈的身体却残破不堪,就像随时都会散架:“主人,我刚和龙宝背后的势力打了一场,差点就丧命!”
我不管,非要铁戈载着我追菲丽丝和司千雪。
“到底追谁啊?”
我一咬牙,“追司千雪。”
铁戈无奈之下,载着我朝着太阳飞去。
然而在梦里,狂风暴雨说来就来,一道闪电将我和铁戈击落云端。
“哇哇!”我从天上掉落,眼看就要摔死,但幸好一只柔软的手将我拉进云端。
“司千雪,幸好你救了我!”,我拉住这纤长的手掌,贪婪地亲吻。
可是仔细一看,手掌的主人赫然是菲丽丝。
“啊,不好意思弄错了!”,可是我一点也没有放手的意思,将菲丽丝抱在怀里。
“赵哲野,赵哲野,你放开我!”,菲丽丝恼怒地推开我。
可是我才不管呢,云层像厚厚的鹅毛床垫,正适合那啥,我用力将菲丽丝摁在云层上,就准备和她亲热亲热。
可是菲丽丝狠狠地掐了我一下。
哎呀,好疼。
然后我就醒来了。
我发现自己不知何时掉到了床底下,两只手死死地拉着菲丽丝的胳膊不放。
菲丽丝面红耳赤,恼怒中带着娇羞地看着我。
我说:“菲丽丝,我刚刚做梦梦到你。”
菲丽丝咬着嘴唇说道:“你千万不要梦到我,你这么坏,在梦里一定没干好事!”
“你错了!”,我说道,“你误会我了!”
“真的,你对我有偏见!”,我好整以暇地说道,“其实我是正准备‘干好事’,你一进来,全给搅黄了,你赔给我!”
说罢,我便去抓菲丽丝的纤腰。
不料,菲丽丝任由我搂着她。
我知道菲丽丝一直对我很有好感,可我没想到她会完全不反抗我的“骚扰”,顿时愣住了。
菲丽丝微微一叹:“你的王后率领精兵,去与敌人决战,你这个王居然背着她对我一个小小的侍卫长动手动脚,我都替她难过呢!”
我一愣神,猛然想起在梦里,司千雪满身鲜血的样子。
“走,快带我去城墙头!”,我是真的慌了,生怕梦中的情形会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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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耀眼、战鼓隆隆。
美罗的一支支奴隶兵团,踏着方阵而来,如训练有素的群蚁。
长长的攻城车、重型投石机,被一大帮奴隶牵引着往城墙底下摆放。
一批批骑兵,围着军队飞驰,清澈的皮鞭抽打声,就算在两三百米外的城墙头上,都听得清楚。
刘安可、忠孝、赵煜诸将,站在城墙头,表情各异。
刘安可城府极深,默然不语。
忠孝等诸将,吵吵闹闹,一点也没将局势放在眼里。
绿雅也看的很紧张,小手握在胸前,不住发抖。
忠孝满不在乎地说道:“没什么,当年咱们与曹法克丞相争天下,比这更恶劣的形势也经历过!”
绿雅崇拜地问:“真的,那么最后情况怎么样了?”
“那当然是……”,忠孝突然变得沮丧,“弃城而逃。”
“哎呀呀!”,绿雅苦笑起来。
赵煜和向洪亮则哈哈大笑:“绿雅妹子别担心,随便来多少敌人,我们三兄弟将他们杀光就是!”
“是不是,活要钱?”,赵煜拿胳膊顶了顶罗楼。
可是罗楼痴痴呆呆,不知道在想什么。
忠孝不悦道:“桥这小子这熊样,给敌人吓傻了!”
赵煜和向洪亮也觉得丢脸,赶紧推醒罗楼。
罗楼不好意思地笑笑:“啊,我在想,如果我一个人将这些敌人包办,能得到多少金币的奖金!”
“噗噗!”,众人差点没吐血出来。
原来最不紧张的,还是这个活财迷。
这时,一声炮响,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
一面巨型旗帜高高竖起,一群骑士簇拥着一名高头大马的将军从军营中出来。
这将军,全身重甲,果露在外的手臂、脖颈,和赵煜他们一样,是光滑的深绿色皮肤,长长的獠牙突出于嘴唇之外,黑色头发结成浓而光滑的辫子。
他的身体极为健壮,块头与忠孝和向洪亮这种超级壮汉有的一拼。
他冷峻的形象,非常有说服力,使人感到这种外貌的家伙,天生就该是战阵上的将军。
传说他胯下的骏马“赤龙”,周身绑着107颗骷髅头。
我仔细地打量,只觉得他的骏马果然如传说中那样彪悍,但却并没有类似骷髅头的玩意作为装饰。
骑着独角兽的司千雪,在天空中盘旋一圈。
她想要窥探敌人阵营中的虚实,但立刻遭到数只狮鹫骑士的拦截。
独角兽的速度超过狮鹫,可是寡不敌众,司千雪在空中兜了个圈便即返回城墙头。
“怎么样?”,我问。
司千雪为难地摇摇头,“奴隶兵,密密麻麻,数不胜数。”
我听了也有些头疼。
巨岩城的守军,训练有素的正规军只有五千,其中包括精灵女王艾琳友情赞助的一千精灵射手。
扎金花带的僵尸军团,加上我早晨拨给他们的,也不过是六千。
再加上巨岩城内,自发组织起来的一万民兵,也不过只有二万一千人。
“根据情报,血奥的军队,正规军五万,奴隶十五万。”刘安可说道,“而且听说血奥手下奇人异士众多……”
不像我们这些丰腴大陆的人,觉得血奥这个兽人横空出世,短时间内占据高位,很不可思议。
刘安可和忠孝这些血奥的同乡,对他的事迹可是知之甚详。
有道是,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血奥曾经是东方神奇大陆上著名起义军领袖,反抗朝廷,震动天下。
算起辈分来,他还是当今的风云人物曹法克、戴德豪斯、刘安可、孙破瓦等人的前辈。
血奥带着人杀官差、扒人皮的时候,刘安可还在织草鞋,曹法克当个小官吏,忠孝见义勇为杀死纨绔,不得不远走他乡,而莫天风是个杀猪的,据说生意还蛮好。赵煜成天混迹青楼、罗楼当年是个小扒手,向洪亮是个街头痞子,靠收保护费为生,十天里有八天在打架。
朝廷昏聩、吏治腐败,社会僵化,百姓生计艰难。
没本事的人,苟且偷生。
有本事的人,空怀抱负,报国无门。
是血奥,带着人搅动了死气沉沉的天下,也引出了这些英雄豪杰。
然而豪杰辈出的年代,总是不幸的年代。
短短数十年里,岌岌可危的兽人帝国便分崩离析。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血奥一度差点取得了整个兽人帝国。
然而胜利令他骄傲,一连串的胜利,更是令他冲昏了头脑。
终于,曹法克、刘安可、孙破瓦等豪强,联手将他击败,踩着他和他的兄弟的尸体爬上了权利的巅峰。
兵败之后,血奥不得不乘船渡海来到丰腴大陆。
没想到却又在这边,遇到了与曹法克争天下失利的晚辈刘安可。
神奇大陆未竟的的仇恨,以这样一种奇妙的方式,在丰腴大陆延续下来。
“吼吼吼吼!”,对面的奴隶兵团,开始移动。
对于冰蓝帝国,奴隶不是人,是畜生、是工具、是炮灰。
但有一种情况下,可以使他们成为具有公民权的冰蓝人。
那就是,冰蓝女皇敌人的头颅。
两个人头,就可以赦免一名奴隶。
三个人头,连妻子也可以得到赦免。
五个人头,子女均能得到公民权。
而公民权,在冰蓝帝国就意味着自由。
“自由……”,对于巨岩城下,这些陷入绝望的冰蓝奴隶来说,自由就是,城墙头的,我们这些人的头颅! 我的僵尸军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