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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叶明。
我很喜欢一个人,很喜欢,很喜欢。
为了她,我甚至已经失去了生命,即使如此,我还想留在她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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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子盯着手中的瓶子好一会,浅浅的笑了一下。“人鬼情未了,说的就是你这样的吧?”
叶明没有说话。
“这样吧,那个老头,你了解多少?”
“其实我对他并不怎么了解,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他真实的名字。”
“名字么?”苏子喃喃自语。
“沙继明。”
这下苏子惊讶了,先前第一次见面,老头介绍自己的名字说叫张仲光,付医生则说叫张漠,那么这个叶明所说的又有几分可信?
等等,沙继明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苏子现下有点头痛。
“你确定他的名字就叫沙继明?”
“三全的首富就是他,你不知道?”这下轮到叶明惊讶。
房门突然被敲。“阿月,我可以进来吗?”是克里。
苏子把瓶子塞到枕头底下,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她不想让克里知道叶明的存在。
“有事?”苏子的声音微微有些冷。
克里低着头。“我只是来收拾碗筷,顺便看看你有什么需要的。”
盯着眼前的人好一会儿,利落干净的金发,说克里是个漂亮的外国人也不为过啊。“你哥哥什么时候回来?”
“三天后。”
“ok,帮我买架手机回来吧,把卡也补了。”
克里点头,动了动薄唇想开口继续说点什么,最后还是放弃了,收拾好东西便马上离开。
若有所思的盯着被关上的房门,然后又看着自己的包包。
包里的东西基本都已经烂了,因为瓶子是特制的所以才完好无损。
“你很抵触刚才的男人。”枕头底下的叶明说道,看起来他肯定。
无所谓笑笑:“越是看起来忠诚的人越要提防。”
“什么逻辑?”
“就是,不可太过信任他人。”
叶明似乎不以为意,嗤笑一声。
将瓶子拿出来放在床边的柜台,苏子则靠在床上。
“我们继续刚才的话题。”
“沙继明?”
“对,就是他,你说,他是三全的~!首富?三全是什么地方?”
叶明突然间沉默,没有说话,苏子疑惑。“怎么了?”
“我都快忘记了……”不知为何,此时听见叶明的声音竟有些沙哑。“沙继明他应该有100岁了。”
苏子不可置信的睁大双眼,100岁?他看起来是很瘦弱没有错,但年龄看上去似乎只有5、60岁啊。不过,苏子又很快冷静下,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不是吗?
“那么三全呢?这是什么地方?”
“三全就是金铭,金铭就是三全。”
苏子微微一愣,心里默念金铭这两个字,心下有些阴沉。
如果说苏子不知道三全那也没什么,但是不知道金铭那可就孤陋寡闻了。
金铭不属于这个城市,它坐落在另一个地方。
但它缘何出名?
苏子记得很清楚,那是她10岁时候,老爷子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有一天竟要带她着外出远门,而地点就是金铭,要知道那个时候他巴不得苏子就此扎根在家里,变相的囚禁。
“我带你去看一场盛宴。”老爷子轻轻地拍苏子的头。
年幼的苏子抬头仰望自己的爷爷,看着那自然流出的笑意,竟感觉内心寒冷。
那的确是一场盛宴,就像精心策划好的一样,结果是,轰动全国,人心惶惶。
100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被剥了皮,然后展览在大街上,要知道,人还没死透呢。那样恶心的场面,苏子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但她必须习惯。
爷爷兴奋的握住她的手:“子月,看见没有?”
“嗯。”
“漂亮吧?”
苏子顿了一下,模糊回答了一声。
“真可惜,我也该想到要这么做的。”老爷子连连叹息。
人命在这些人的眼里,就是这么的不值钱。
苏子闭上眼睛,缓和了自己的心情。
“那么沙继明是三全的首富,那为什么他又沦落到租房?”苏子继续问道。
“只是假装罢了。”
“你不是说你不了解他吗?”
“我若了解,我也不会到死都不能逃脱……”
这事情似乎有些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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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笙最终还是取得了一个礼拜的假期,羡煞了局里的一帮人。
这假啊,可不是一般的难请。
整顿好着装,他再一次环顾自己的房子,这里已经收拾妥当,干净而又整洁,完全没有昨天那狼藉的模样。
抬手看着表,还有一些剩余的时间,他还能去吃个早餐,差不多到点就能搭乘火车。
接下来它要去的地方就是黄成的老家,他想要看看,在那里能不能找到女孩的执念体。
人死了,执念过深,就会形成执念体,但如果受限,它就只能停留在某一处,至于受限的原因有很多种,谁也说不清。
吃完早餐没多久,原笙就搭上了火车,毕竟早餐店就在火车站的附近。
黄成的老家在一个闭塞的乡村,连山。穷苦人家出身,因为念不下书,最后去当了兵,在那个时代来讲,当兵出来还是很吃香的,就是比较辛苦,看你能不能捱便是了。
火车上的人并不是很多,稀稀落落,暖气也开的很足,这正和原笙的心。
人多,便杂,很是烦扰。
坐在原笙对面的是一名女子,除她之外便无其它人坐在这附近,大概都在其它车厢坐着。
原笙稍微打量了一下对面的人,她正对着窗外看风景。
很年轻,算不上漂亮,但给人一种温和的感觉,也就是气质很好。气质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这说明女子有良好的教养,身着也不太一般。
看着看着,原笙发现女子的脸颊红了,愣了好一会,他才收敛了起来,怪他太过直白的观察别人了,于是收回目光拿出自己的手机上微信。
这座城市到连山,至少要3个钟头,虽然说这趟车的人很少,但是原笙却不敢掉以轻心的去睡觉,越是少人的时候越要警惕。
思绪放到手机上,他正在看着微信的微群,里面都是局里的人,聊的不亦乐乎,随便刷看一下便又觉得无聊,退下微信看新闻,发现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还总爱夸大其词来评说。
无聊的关上手机,与女子一样同看窗外的风景。
“给你。”女子突然对原笙搭话。
原笙低头,女子递给他一本书,他顺手接过。“白夜行。”
“对,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作者。”女子的声音很清冷。
其实原笙看过这本书,翻拍的电影也看过,但始终喜欢原著,电影始终表达不了书中的感情,这就是语言独有的魅力。
白天行走的恶魔。
“为什么借书给我?”原笙疑惑。
“因为你看起来好像很无聊,而看书是很好的解闷方法,你不会觉得我这样很唐突吧?”
“谢谢。”其实原笙觉得是自己唐突了,毕竟先前那么肆无忌惮的观察人家。
“不用。”
接下来便是一阵沉默,原笙翻开书又重看一遍,他觉得没有必要跟眼前的女子说他看过此书了,因为他不想聊天,他能感觉的出女子对他有好感。
所以说,桃花运什么的,很麻烦。
即使再看多几遍,这本还有有它的韵味,但是原笙此时却静不下心来,因为此时轮到他被人赤裸裸的观察。
很不自在,他抬眼看了下,瞳孔却突然猛地一缩。
他看见的女子的脖子有道痕,若隐若现,原笙也是无意中看见的。
如果没看错的话,那道痕的意思是她曾经被执念体附过身。
“你要去哪里?”放下书,原笙开口询问。
“连山。”
目的地是相同的。
“我也是。”
“你去那里干嘛呢?”
“找人。”
“我也是。”
原笙说不出哪里奇怪,但是他觉得女子似乎跟那个女孩有关系,看了一眼窗外,原笙又沉默起来。
顺其自然吧。
“你叫什么名字?”
“七语,你呢?”
“原笙。” 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