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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iPhone 三位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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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章 iPhone 三位一体

  可以打电话的iPod

  至2005年,iPod销量暴涨,当年售出2 000万台,数量惊人,是2004年销量的4倍。该产品对于苹果公司的营收越发重要,占当年收入的45%。同时,iPod还带动了Mac系列产品的销售,为苹果公司塑造出时髦的企业形象。

  而这也是乔布斯担忧的地方。“他总在担心有什么会让我们陷入困境。”苹果公司董事会成员亚瑟·莱文森回忆道。乔布斯得出结论:“能抢我们饭碗的设备是手机。”他向董事会说明,手机都开始配备摄像头,数码相机市场正急剧萎缩。同样的情况也可能发生在iPod身上,如果手机制造商开始在手机中内置音乐播放器。“每个人都随身带着手机,就没必要买iPod了。”

  乔布斯曾当着比尔·盖茨的面承认自己天生不善于合作,而此刻,他的第一个策略就是与另一家公司合作。摩托罗拉公司新任CEO埃德·赞德和他是朋友,于是,乔布斯开始商议与摩托罗拉的畅销手机刀锋(RAZR)系列合作。该系列手机配有摄像头,双方准备合作,在其中内置iPod。摩托罗拉ROKR手机就此诞生。但是,该系列手机既没有iPod迷人的极简风格,也没有刀锋系列便捷的超薄造型。它外观丑陋,下载困难,只能容纳近百首歌曲。这是典型的委员会讨论之下形成的产品,与乔布斯喜欢的工作方式相悖。RAZR系列手机的硬件、软件和内容并非由同一家公司控制,而是由摩托罗拉公司、苹果公司及无线运营商辛格勒(Cingular)共同拼凑而成。《连线》杂志在其2005年11月号的封面上嘲讽道:“你们管这叫未来的手机?”

  乔布斯怒不可遏。在一次iPod产品评述会议上,他对托尼·法德尔及其他人说:“我受够了跟摩托罗拉这些愚蠢的公司打交道。我们自己来。”他注意到市场上手机的奇怪之处:他们都很烂,就像以前的便携式音乐播放器一样。“我们会坐在一起谈论有多么讨厌自己的手机,”他回忆说,“它们太复杂,有些功能没人能搞明白,包括通讯簿。简直就跟拜占庭一样混乱不堪。”外部律师乔治·莱利还记得自己当时坐在会议室里检查法律问题,乔布斯觉得厌烦了,于是拿起莱利的手机,历数各类缺陷,指出这完全就是“脑残”设计。乔布斯及其团队十分兴奋,因为他们看到了打造一款自己想用的手机的前景。“这是最好的动力。”乔布斯后来说道。

  另一个动力是潜在的市场。2005年,全球手机销量超过8.25亿部,消费者从小学生直至上了年纪的祖母。由于大多数手机都很烂,因此一款优质时髦的手机会有市场空间,就像之前在便携式音乐播放器市场一样。起初,乔布斯把这个项目交给了研发AirPort无线基站的团队,理由是该手机是一款无线产品。但是他很快意识到,这实际上是一款消费类电子设备,和iPod一样,于是又将该项目重新分配给法德尔及其团队。

  他们最初设想在iPod的基础上制作一款手机,让使用者用滚轮选择手机功能,并且不用键盘就能输入数字。但这样的设计并不自然。“使用滚轮有很多问题,尤其是拨号的时候,”法德尔回忆说,“会很麻烦。”用滚轮浏览通讯簿很方便,但是想输入点儿什么就很不方便。团队一直在努力让自己相信,人们的电话主要是打给已经存储在通讯簿里的人,但是他们知道,这样其实是行不通的。

  当时,苹果还有一个项目处于进行中:秘密打造一款平板电脑。2005年,项目组之间互相交流后,平板电脑的理念融入了手机计划之中。换言之,iPad的想法实际上先于iPhone出现,并且帮助塑造和催生了iPhone。

  多点触控

  乔布斯夫妇有一位朋友的丈夫是微软的工程师,当时在进行平板电脑的研发。这位工程师50岁生日时举办了一场晚宴,邀请乔布斯夫妇和盖茨夫妇出席。乔布斯有些不情愿地去了。“其实史蒂夫那天晚上对我挺友好。”盖茨回忆说,但却对寿星“不是特别友好”。

  那位工程师不停地透露微软平板电脑的情况,这让盖茨很恼火。“他是我们的员工,掌握着我们的知识产权。”盖茨回忆道。乔布斯同样很恼火,盖茨担心会引发自己不想看到的后果,他的担心成真了。乔布斯回忆道:

  这个家伙缠着我说,微软这款平板电脑软件将如何彻底改变世界,淘汰所有的笔记本电脑,苹果应该使用他开发的微软软件,但是他设计的这个产品完全是个败笔。就是因为它配有一支手写笔,而只要有手写笔,这产品就废了。晚宴上他跟我说了近十遍这些玩意儿,我都烦死了,回到家我就说:“去他妈的,让我们告诉他真正的平板电脑应该是什么样的。”

  第二天,乔布斯一来到公司就召集自己的团队说:“我要做一款平板电脑,不要键盘和手写笔。”用户能够通过手指触摸屏幕输入,这意味着,平板电脑的屏幕需要使用一种被乔布斯形容为“多点触控”(multi-touch)的技术,能够在同一时间处理多个输入。“你们能作出一个多点触控、反应灵敏的样品给我吗?”他问道。团队成员花了6个月左右时间,做出了一个粗糙但可行的样机。乔布斯把样机交给了苹果公司另一位用户界面设计师,一个月后,这位设计师建议增加卷页功能——让用户能够轻扫屏幕移动图像,就像在实际生活中移动一张照片一样。乔布斯回忆说:“我很喜欢这个想法。”

  但在乔尼·艾夫的记忆中,多点触控技术的研发却不是这样来的。他说,当时自己的设计团队已经在为苹果MacBook Pro的触控板研发多点触控输入技术,他们还多方实验,试图将这种技术移至电脑屏幕。他们还用投影仪在墙上演示了这项技术。艾夫对团队成员说:“这将改变一切。”但他很谨慎,没有立即展示给乔布斯。由于团队是在业余时间研发的这项技术,因此他不想打击大家的积极性。“因为史蒂夫会很快给出意见,所以我不会在有别人在场的时候向他展示东西。”艾夫回忆说,“他可能会说,‘这就是一堆狗屎’,然后打消掉我们的想法。我觉得这些想法还很脆弱,还处在孕育之中,需要温柔对待。如果他对此不屑一顾,那就太可惜了,因为我知道这项技术很重要。”

  于是,艾夫选择在自己的会议室里私下向乔布斯展示团队的想法。他知道,在没有观众的情况下,乔布斯不大会作出草率的判断。幸运的是,他很喜欢这项技术。“这就是未来。”乔布斯高兴地说。

  事实上,这个主意非常好,乔布斯意识到,可以用它解决手机界面的问题。由于手机项目更为重要,于是乔布斯暂时搁置了平板电脑的研发,将多点触控界面用于手机大小的屏幕上。“如果能用在手机上,”他回忆说,“那么我就知道,我们还能再回过头来把这个技术用在平板电脑上。”

  乔布斯召集法德尔、鲁宾斯坦和席勒前往设计部门的会议室,进行秘密会议,艾夫在会上演示了多点触控技术。法德尔不禁惊呼“哇”,每个人都喜欢这项技术,但是还不确定能否在手机设备上予以实现。他们决定兵分两路:一组人马研发滚轮手机,代号P1;另一组人马研发多点触摸屏手机,代号P2。

  特拉华州一家小企业FingerWorks已经制作出一系列多点触控板。该公司的创始人约翰·埃利亚斯(John Elias)和韦恩·韦斯特曼(Wayne Westerman)是美国特拉华大学的学者。FingerWorks公司已经研发出具有多点触控功能的平板电脑,并申请专利,保护自己将手指动作转化为有用功能的技术,如触控缩放和滑动浏览。2005年初,苹果公司悄悄收购了该公司及其全部专利,两位创始人也受雇于苹果。FingerWorks不再将其产品销售给他人,并将新专利归入苹果公司名下。

  在滚轮P1项目和多点触控P2项目进行了6个月后,乔布斯把核心圈子成员召至自己的会议室,进行最终抉择。法德尔一直以来都在努力研发滚轮模型,但他承认团队还未找出简单的拨号方式。多点触控方案风险更高,因为不确定能否将其工程化,但是该方案也更激动人心,更有前景。“我们都知道,这就是我们想做的东西。”乔布斯意指触摸屏,“那么,就让我们实现它吧。”这就是他所谓的拿公司一搏的时刻,风险高,但如果成功了,回报也高。

  鉴于黑莓手机的流行,几位团队成员主张也为其配备键盘,但乔布斯否决了这种想法。物理键盘会占用屏幕空间,而且不如触摸屏键盘灵活、适应性强。“物理键盘似乎是个简单的解决方案,但是会有局限。”乔布斯说道,“如果我们能用软件把键盘功能实现在屏幕上,那你想想,我们能在这个基础上做多少创新。赌一把吧,我们会找到可行的方法。”最后,产品出来了,如果你想拨号,屏幕会显示数字键盘;想写东西,调出打字键盘。每种特定的活动都有对应的按钮可以满足需求,但当用户观赏视频时,这些键盘都会消失。软件取代硬件,使得界面流畅而灵活。

  乔布斯花了半年时间协助完善屏幕显示。“这是我所拥有过最复杂的乐趣,”他回忆说,“就像参与到《佩珀中士》变奏曲中一样。”很多现在看似简单的功能,都是当时创意头脑风暴的结果。例如,手机团队担心手机放在口袋里不小心碰到会播放音乐或拨号,他们就会思考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乔布斯打心眼儿里讨厌开关切换,他觉得那样“不优美”。解决方案是“移动滑块来解锁”,屏幕上简单有趣的滑块,用来激活处于休眠中的机器。另一个突破是,在用户打电话的时候,传感器能够做出判断,不会认为是手指在进行操作,从而避免出现耳朵意外激活某些功能的问题。当然,图标都是按照乔布斯最喜爱的形状进行设计的,这是比尔·阿特金森为第一款Mac电脑设计的软件形状:圆角矩形。

  会议一个接一个,乔布斯参与到每个细节的讨论之中,团队成员们成功想出简化手机其他复杂功能的方法。他们添加了一个大指示条,用户可以选择保持通话或进行电话会议;找到了一种浏览电子邮件的简单方法;创造了能够横向滚动的图标,用户可以选择启动不同的应用程序。这些改进使得手机更加易于使用,因为用户可以直观地在屏幕上进行操作,而无须使用物理键盘。

  金刚玻璃

  乔布斯很喜欢在做一样东西时尝试用不同材料,就像他对待某些食物时那样。1997年,他回归苹果后,开始着手制造iMac,用半透明和彩色塑料做出了漂亮的产品。接下来是金属,他和艾夫用光滑的钛板制作出PowerBook G4,淘汰了塑料外壳的PowerBook G3,两年后又用铝制材料对该款电脑进行了重新设计,似乎只为了证明他们非常喜欢尝试不同的材料。之后,阳极电镀铝板被用在了iMac和iPod Nano上,这种材料是将铝进行酸浴和电镀,使其表面氧化。乔布斯得知这种材料的产量达不到他们的需要后,就在中国建了一家工厂进行生产。非典期间,艾夫前往该厂监督流程。“我在工厂宿舍里住了三个月,改进流程。”他回忆道,“鲁比和其他人认为不可能做到,但是我想做,因为乔布斯和我都觉得阳极电镀铝能够真正让产品完美起来。”

  再接下来是玻璃。“在搞定金属材质后,我看着乔尼说,我们必须掌握玻璃材质的使用。”乔布斯说道。在苹果零售店,他们做出了巨大的玻璃窗和玻璃楼梯。而对于iPhone,苹果公司原计划像iPod一样,使用塑料屏幕。但是,乔布斯认为玻璃屏幕会更好,感觉更优雅实在。于是,他开始寻找结实耐划的玻璃。

  很自然地,他们将眼光投向了亚洲,苹果零售店的玻璃就产自那里。但是乔布斯的朋友约翰·西利·布朗(John Seeley Brown)建议他先和温德尔·威克斯(Wendell Weeks)谈谈。威克斯是位于纽约北部的康宁公司(Corning Glass)的CEO,年轻而充满活力;布朗是该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于是,乔布斯拨通了康宁公司的总机,报上了自己的名字,说想要同威克斯通话。威克斯的助理接了电话,说会把电话内容转达给威克斯。“不,我是史蒂夫·乔布斯,”他回答说,“叫他接电话。”助理拒绝了。乔布斯打电话给布朗,抱怨自己遭遇了“典型的东海岸那一套”。威克斯听说此事以后,打到了苹果公司总机,表示要与乔布斯通话。结果总机要求他写下自己的请求传真过来。乔布斯得知后,喜欢上了威克斯,并邀请他来到库比蒂诺。

  乔布斯向威克斯描述了自己想为iPhone寻找的玻璃类型,威克斯告诉他,康宁公司在20世纪60年代就研发出一种化学交换过程,能够做出一种被他们称为“金刚玻璃”的材料。这种玻璃非常结实,但当时找不到市场,于是就停产了。乔布斯怀疑他们的玻璃不够好,开始解释玻璃是如何制成的。威克斯被逗乐了,因为在这个话题上,他可比乔布斯在行得多。“你能闭嘴吗。”威克斯插话道,“让我来给你讲讲科学好吗?”乔布斯吃了一惊,陷入沉默。威克斯走到白板前,开始讲解金刚玻璃的化学原理——离子交换反应在玻璃表面产生一个压缩层。乔布斯打消了疑虑,并希望康宁公司在6个月内生产尽可能多的金刚玻璃。威克斯回答说:“我们没有这个能力,我们的工厂现在都不生产这种玻璃。”

  “别害怕。”乔布斯回答。这让威克斯目瞪口呆,他虽然是个幽默自信的人,但还不习惯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他努力向乔布斯解释,不切实际的信心并不能克服这一工程难题,但是乔布斯一再拒绝接受他的说法。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威克斯说:“行的,你们能做到,动动脑子,你们能做到的。”

  威克斯回忆这件事的时候,摇了摇头,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我们在6个月内做到了,”他说,“我们生产出了从未制造过的玻璃。”康宁公司在肯塔基州哈里斯堡有一家工厂,之前主要生产液晶显示器,一夜之间改头换面,开始全面生产金刚玻璃。“我们把自己最优秀的科学家和工程师都调到这个项目上,我们成功了。”威克斯的办公室很通风,里面只摆放着一件纪念品画框,写着iPhone推出后乔布斯发来的信息:“如果没有你,我们做不到。”

  威克斯最后同乔尼·艾夫成了朋友,艾夫偶尔会前往纽约州北部,造访威克斯的湖畔度假屋。“我会给乔尼展示相似的玻璃材料,他仅凭感觉就能知道这些玻璃不一样,”威克斯说道,“只有我们公司的研究负责人能做到这一点。当你给史蒂夫展示东西的时候,他当下就会表示喜欢或讨厌。但是乔尼会摆弄它,进行思考,找到这个东西的微妙之处和潜在用途。”2010年,艾夫带领自己的高层团队成员来到康宁公司,和厂里的领班一起制作玻璃。当时,康宁公司正在研发一种更为结实的玻璃,代号“哥斯拉玻璃”(Godzilla Glass)。该公司希望,有一天能够做出足够坚韧的玻璃和陶瓷材料,用于iPhone生产,这样iPhone手机就无须使用金属外框。“乔布斯和苹果让我们更优秀,”威克斯说,“我们所有人都对自己的产品非常狂热。”

  设计

  在许多重大项目上,如《玩具总动员1》和苹果零售店,乔布斯都会在其接近尾声的时候叫停,要求做出重大修改。iPhone的设计过程也逃不开这个命运。其最初设计是将玻璃屏幕嵌入铝合金外壳。一个周一早晨,乔布斯走到艾夫跟前说:“我昨晚一夜没睡,因为我意识到我就是不喜欢这个设计。”这是自第一台Mac问世后乔布斯最重要的产品,可他就是看不顺眼。艾夫瞬间意识到,乔布斯说的没错,于是很沮丧:“我记得自己当时感到非常尴尬,因为居然要等到他来发现这个问题。”

  问题在于,iPhone的重点是屏幕显示,而他们当时的设计是金属外壳和屏幕并重。整个设备感觉太男性化,太注重效能,是一款任务驱动型产品。“伙计们,在过去9个月你们为了这个设计拼死拼活,恨不得杀了自己,但是我们要改掉它。”乔布斯告诉艾夫的团队,“我们要没日没夜没有周末地工作,如果你们愿意,我现在就给你们发几把枪,把我们全干掉。”然而团队成员并没有迟疑,同意修改。“这是我在苹果最值得骄傲的时刻之一。”乔布斯回忆说。

  新的设计出来了,手机的正面完全是金刚玻璃,一直延伸到边缘,与薄薄的不锈钢斜边相连接。手机的每个零件似乎都是为了屏幕而服务。新设计的外观简朴而亲切,让人忍不住想要抚摸。而这也意味着,必须重新设计制作手机内部的电路板、天线和处理器,但是乔布斯认可了这种改动。“其他公司做了这么长时间可能都已经发货了,”法德尔说,“但是我们按下了复位键,重新来过。”

  这款手机完全密封,这不仅体现了乔布斯的完美主义,也展现了他的控制欲。手机无法打开,也不可能更换电池。就像1984年最早的Mac一样,乔布斯不想让人在里面乱动。事实上,2011年,发现第三方修理店能够打开iPhone 4后,苹果公司放弃了之前使用的小螺丝,而改用一种五角形防撬螺丝,用市面上的螺丝刀无法打开。由于无须更换电池,iPhone可以更薄。对乔布斯来说,总是越薄越好。“他始终以纤薄为美,”蒂姆·库克说道,“从我们所有的产品上就能看出。我们有最薄的笔记本电脑,最薄的智能手机,我们的iPad也很薄,而且以后会更薄。”

  iPhone发布

  iPhone即将发布时,乔布斯决定像往常一样,让某家杂志独家参与发布会预演。他通过电话联系到时代集团总编约翰·休伊(John Huey),开始了自己惯用的夸张言辞。“这是我们做过的最好的东西。”他说道,他本来想把这个独家报道机会给《时代》杂志,“但是《时代》杂志的人都不够聪明,不配写,于是我打算给别人。”休伊把他介绍给列夫·格罗斯曼(Lev Grossman)——《时代》杂志一位悟性高、精通文字的作家。格罗斯曼在其独家报道中一针见血地指出,iPhone并没有真正发明许多新功能,而只是让这些功能实用了很多。“但这很重要。如果工具不顺手,我们往往会觉得是自己太傻,没有阅读使用手册,或者手指太肥……如果工具很糟,我们会觉得自己也很逊。如果有人改进了工具,我们会觉得自己也完美了点儿。”

  2007年1月,iPhone在旧金山Macworld大会亮相。乔布斯邀请了安迪·赫茨菲尔德、比尔·阿特金森、史蒂夫·沃兹尼亚克,以及1984年首款Mac的研发团队,就像之前iMac发布时一样。在其辉煌的产品演示生涯中,这可能是乔布斯最好的一次。“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一个能够改变一切的革命性产品。”他开场说道。乔布斯举出了两个较早的例子:最早的Mac,它“改变了整个计算机行业”,以及第一台iPod,“改变了整个音乐产业”。接着,经过一番小心翼翼的铺垫,他引出了自己即将推出的新产品。“今天,我们将推出三款这一水准的革命性产品。第一个是宽屏触控式iPod,第二个是一款革命性的手机,第三个是突破性的互联网通信设备。”他又将这句话重复了一遍以示强调,然后他问道:“你们明白了吗?这不是三台独立的设备,而是一台设备,我们称它为iPhone。”

  5个月后,即2007年6月底,iPhone上市销售,乔布斯夫妇前往位于帕洛奥图的苹果零售店,感受人们的兴奋。由于乔布斯经常在新产品开始销售的第一天去店里,所以有些苹果迷已等在专卖店里期待他的到来,他们跟他打招呼,就好像他们碰到摩西去买《圣经》一样。赫茨菲尔德和阿特金森也出现在忠实苹果迷中间。“比尔排了一晚上的队。”赫茨菲尔德说。乔布斯挥了挥手臂,笑了起来:“我送了他一部。”赫茨菲尔德回答:“他要6部。”

  iPhone立刻被博客写手们奉为“耶稣手机”。但是苹果公司的竞争对手强调,售价500美元很难成功。“这是世界上最贵的手机,”微软公司的史蒂夫·鲍尔默在接受美国全国广播公司财经频道(CNBC)的采访时这样说道,“它确实对商务人士没有吸引力,因为没有键盘。”微软又一次低估了乔布斯的产品。至2010年底,苹果公司已售出9 000万部iPhone,其利润占全球手机市场利润总额的一半以上。

  “史蒂夫了解人的欲望。”艾伦·凯说道。凯是施乐PARC的先驱,他在40年前就设想过推出一台Dynabook平板电脑。凯善于作出预言性的评价,于是乔布斯询问他对于iPhone的看法。“把屏幕做成5英寸宽,8英寸长,世界就是你的了。”凯说。而他当时并不知道,iPhone的设计源自平板电脑的想法,并将应用于平板电脑上,而苹果的平板电脑实现了并且实际上超越了凯所设想的Dynabook。 商界男神书系(套装共5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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