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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应是忘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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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子应是忘年交/冯骥才

  儿子考上大学时,闲话中提到费用。他忽然说:“从上初中开始,我一直用自己的钱缴学费。”我和妻子都吃了一惊。我们活得又忙碌又糊涂,没想到这种事。我问他:

  “你哪来的钱?”

  “平时的零花钱,还有以前过年的压岁钱,攒的。”

  “你为什么要用自己的钱?”我犹然不解。

  他不语。事后妻子告诉我,他说:“我要像爸爸那样,一切都靠自己。”

  于是我对他肃然起敬,并感到他一下子长大。那个整天和我踢球、较量、打闹并被我爱抚地捉弄着的男孩儿已然倏忽远去。人长大,不是身体的放大,不是唇上出现的软髭和颈下凸起的喉结,而是一种成熟,一种独立人格的出现。但究竟他是怎样不声不响、不落痕迹地渐渐成长,忽然一天这样的叫我惊讶,叫我陌生?是不是我的眼睛太多关注于人生的季节和社会的时令,关注那每一朵嫩苞一节枯枝一块阴影和一片容光,关注笔尖下每一个细节的真实和每一个词语的准确,因而忽略了日日跟在身边却早已悄悄发生变化的儿子?

  我把这感觉告诉给朋友,朋友们全都笑了,原来在所有的父亲心目里,儿子永远是夹生的。

  对于天下的男人们,做父亲的经历各不一样,做父亲的感觉却大致相同。

  这感觉一半来自天性,一半来自传统。

  1976年大地震那夜,我睡地铺。“地动山摇”的一瞬,我本能地一跃而起,扑向儿子的小床,把他紧紧拥在怀里,任凭双腿全被乱砖乱瓦砸伤。事后我逢人便说自己如何英勇地捍卫了儿子,那份得意,那份神气,那份英雄感,其实是一种自享。享受一种做父亲尽天职的快乐。父亲,天经地义是家庭和子女的保护神。天职就是天性。

  至于来自传统的做父亲的感觉,便是长者的尊严,教导者的身份,居高临下的视角与姿态……每一代人都从长辈那里感受这种父亲的专利,一旦他自己做了父亲就将这种专利原原本本继承下来。

  这是一种“传统感觉”,也是一种“父亲文化”。

  我们就是在这一半天性一半传统中,美滋滋又糊里糊涂做着父亲。自以为对儿子了如指掌,一切一切,尽收眼底,可是等到儿子一旦长大成人,才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对他一无所知。最熟悉的变为最陌生,最近的站到了最远,对话忽然中断,交流出现阻隔。弄不好还可能会失去了他。人们把这弄不明白的事情推给“代沟”这个字眼儿,却不清楚:每个父亲都会面临重新与儿子相处的问题。

  我想起,我的儿子自小就不把同学领到狭小的家里来玩儿,怕打扰我写作,我为什么不把这看作是他对我工作的一种理解与尊重?他也没有翻动过我桌上的任何一片写字的纸,我为什么没有看到文学在他心里也同样的神圣?我由此还想起,照看过他的一位老妇人说,他从来没有拉过别人的抽屉,对别人的东西产生过好奇与眼羡……当我把这些不曾留意的许多细节,与他中学时就自己缴学费的事情串连一起,我便开始一点点向他走近。

  他早就有一个自己的世界。里边有很多发光的事物。直到今天我才探进头来。

  被理解是一种幸福,理解人也是一种幸福。

  当我看到了他独立的世界和独立的人格,也就有了与他相处的方式。

  对于一个走向成年的孩子,千万不要再把他当作孩子,而要把他当作一个独立的男人。

  我开始尽量不向他讲道理,哪怕这道理千真万确,我只是把这道理作为一种体会表达出来而已。他呢?也只是在我希望他介入我的事情时,他才介入进来。我们对彼此的世界,不打扰,不闯入,不指手画脚,这才是男人间的做法。我深知他不喜欢用语言张扬情感,崇尚行动的本身;他习惯于克制激动,同时把这激动用隐藏的方式保留起来。我们的性格刚好相反,我却学会用他这种心领神会的方式与他交流。比方我在书店买书时,常常会挑选几本他喜欢的书,回家后便不吭声地往他桌上一放。他也是这样为我做事。他不喜欢添油加醋地渲染,而把父子之情看得天地一样的必然。如果这需要印证,就去看一看他的眼睛——儿子望着父亲的目光,总是一种彻底的忠诚。

  所以,我给他所翻译的埃里克·奈特那本著名的小说《好狗莱希》(又名《莱希回家了》)写的序文,故意用了这样一个题目:忠诚的价值胜过金子。

  儿子,在孩提时代是一种含义。但长大成人后就变了,除去血缘上的父子关系之外,又是朋友,是一个忘年交。而只有真正成为这种互为知己的忘年交,我们才能获得完满的做父亲的幸福,才拥有了实实在在又温馨完美的人生。 余生很长,别慌张,别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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