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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天生神力
“这、这位兄台,你我萍水相逢,这把刀,只是借你一用而已。”九公子嘴角都有些抽筋了,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站在他身旁的黄丁,脸上的表情更加丰富,你大爷啊,这是我的家传宝刀,我们公子借你用一下就是你祖坟冒青烟了,你竟然还想昧着良心贪了?
“啊,原来不是送我的啊……”这一刻,李牧好失望啊,不都说宝刀赠英雄吗?品质达到地器下品的掩月龙雀,绝对能称得上是宝刀,难道说老子不是英雄?
握着掩月龙雀挥了两下,只听得刀啸阵阵,那手感真的是绝了。
“多谢公子借刀,用完还你。”这么好的刀不是自己的,李牧心里有点难受,但能拿来用用过一把瘾也是不错的,冲着九公子笑笑后看向了钱家主,“你的枪呢?提前和你说啊,我这把刀很锋利,万一伤着你,可不许记仇。”
“哈哈,擂台比武,胜负各凭本事,如果能伤得了我,那是我技不如人。”钱家主帅气的一笑,顿时引起台下一众老阿姨们的尖叫。
“枪。”
手一伸,立即有两人抬着一杆长枪送到擂台上,钱家主从怀里拿出个手绢来仔细的擦拭一番后,单手握住长枪。
两个人抬枪?李牧眉头微皱。
送枪的这钱家人,可都是淬骨境的武者,什么枪这么重,需要两个淬骨境武者才能抬动?
“李牧,钱家主天生神力,他这柄天罡枪,重一千二百斤。”张管家怕李牧年少轻狂,赶紧吆喝着提醒。
“一千二百斤?”李牧只觉得有点懵,我尼玛!闹呐?
看看钱家主,儒雅,帅气,稳重,妥妥的超级帅大叔的书生形象,谁敢想象这么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竟然有着天生神力这种一听就很莽的天赋。
一把长枪重达一千两百斤,这个重量,放到武者的世界中,似乎并不怎么骇人。
但事实则完全不是这样。
武者的力量很大毋庸置疑,哪怕是一名淬骨境的武者,身上也有着千斤的巨力,扛个千斤大鼎绝对跟玩一样。
但是,这个千斤巨力是指的爆发力,是指的全身的综合力量,就跟李牧穿越前的现代社会来说,一个成年男人,谁还不能扛起一桶大桶纯净水来?
可你要是想把这一个大桶水当成兵器来耍,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就算是你拿着一个十斤重的锤子,抡上几下也会受不了,拿的动,和玩得起,是完全两种概念。
在武者的世界,管你是淬骨境的武者,还是吞金境,哪怕是罡气境,甚至是更高一阶的玉衣境,武器的重量一般来说都是在三五十斤左右,超过一百斤的家伙,就能称得上是重武器了。
看着钱家主单手就拿起这杆重达一千两百斤的天罡枪,李牧只能在心里感叹一句,天生神力,真的是恐怖如斯。
嗡!
钱家主把天罡枪抖了个枪花,只听得台上跟掀起了一阵风暴似的,“李牧,你的刀很锋利,可我的枪也不差,地器下品,天罡枪。”
这一刻,李牧感受到了深深的压力,别说是他了,就连台下的黄丁,都开始慌了。
“要不要这么刺激!这个铜雀城有毒吧!”黄丁的内心在咆哮,他的掩月龙雀虽然是地器下品不假,但这玩意在宝贝,也达不到永不磨损的级别啊,而且他的掩月龙雀很锋利,非常锋利,杀人不见血,但这种锋利也有一个坏处,那就是刀锋太脆,和天罡枪这种不要脸的重武器硬刚,很容易嘣了刀口。
“公子……”黄丁幽怨的看向九公子,虽然,这把刀他打赌输了,当他知道自家主子的性格,也就是稀罕两天,玩够了后一定不会夺人所好的,可现在……
“哈哈,嗯……今儿个天不错,哈哈哈。”九公子尴尬的抬头看天,他发誓,他只不过是觉得李牧很有意思,想借刀混个脸熟,好等擂台结束后有借口认识一下。
他是知道掩月龙雀因为太过锋利,而导致刀身太脆的缺点的,可九公子却觉得很稳,开玩笑,掩月龙雀就算是再脆,那也是地器下品的武器,能克制它的兵刃,小小的铜雀城里怎么会有那种宝贝。
一个小小的铜雀城,能出现李牧身上哪一件品质达到地器级别的长衫就已经是很不可思议了,所以,借刀绝对稳的一匹。
可谁特么能想到,小小一个铜雀城里,竟然还真的有一把品质同样达到地器下品级别的天罡枪,而且还正好是克制掩月龙雀的重武器。
有毒,铜雀城绝对有毒!
就在九公子装傻全当没看见黄丁的抱怨时,台上,李牧和钱家主的比试已经开始了。
钱家主长的很帅,身手,同样也很帅。
一杆天罡枪舞了个圆圈,便像是天罗地网般把李牧罩了进去,擂台很开阔,他这般长兵器只要施展开来,简直就跟开了挂一样难缠。
狼狈的打了个滚,李牧绷着脸推到了擂台的边缘,不得不说,这一战,是他从摆擂台至今,最艰难的了。
和长兵器打,离得远了,吃亏。
靠近?这倒是个制敌的办法,可……
天罡枪重达一千两百斤,本身的重量,加上钱家主的枪法,重力加速度,再加上气血之力的加持,四舍五入就是一个亿啊。
蹭上点皮就是一个骨断筋伤,冲进去需要极大的勇气,李牧自认他自己,还没勇敢到那种程度。
“是你逼我出绝招的,这一招,自从我八岁以后就再也没有用过了,哎……”李牧无奈又激动的叹了口气,眼睛里,却闪烁着一团浓浓的战火。
此招一出,非死即伤!
“呵……呸!”
气沉丹田,一团口水就被李牧喷了出去,他在笑,回想起了当年。
想当年,还在福利院的时候,我李牧,也是一尊无敌的战神呢。
福利院两三百孩子,小到五六岁,大到十四五,谁敢和他一战!
吐唾沫,薅头发,扣你眼,踹你蛋儿,只要能赢,李牧无所不用其极。
这一口口水喷出,李牧好像回到了他的童年,你钱家主不是帅大叔吗?不是自带粉丝团吗?那按照这个尿性,您老人家,一定很注重形象吧?
当然了,李牧之所以敢这么笃定,也是有他的依据的。
那就是钱家主身上太干净了,赶紧的都有些过分了。
一尘不染,就连从别人手里接过天罡枪的时候,都忘不了提前用手绢擦拭,这种人绝对有洁癖。
“小子,你、你、你……”果然,钱家主是有偶像包袱的,李牧的这一口口水,物理杀伤力,无限约等于零,可对他这位二十年前,铜雀城万千少女的梦来说,这一口,就是噩梦。
用枪去挡开这团口水?那太简单了,可钱家主不敢,多脏啊,天罡枪他爱的不要不要的,怎敢让它沾染上这种污秽。
所以,钱家主的心乱了,枪法也乱了,而李牧的嘴角,却越来越弯。
好机会! 异界之最强赘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