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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6

人生的枷锁 [英]毛姆 6017 2021-04-05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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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26

  菲利普已经在海德堡住了三个月。一天早晨,教授夫人对他说有一位名叫海沃德的英国人要来这儿住。当天晚上吃饭时,他见到一张陌生的面孔。一连好几天,全家都沉浸在激动的气氛中。首先,天知道是靠什么花招,是靠低三下四的恳求呢,还是凭未明说的威胁,和特克拉小姐订婚的英国年轻人的双亲邀请她去英国看望他们。她动身时,带上一些水彩画,以显示自己的多才多艺。同时,还带了一大札书信,以证明这位年轻人已经做出了多少有损于自己名誉的事。一星期以后,赫德威格小姐满面春风地宣布:她所深爱的骑兵中尉和他的父母快到海德堡来了。中尉的双亲一方面被儿子死乞白赖的纠缠弄得精疲力竭,一方面为赫德威格小姐的父亲提出的嫁妆所心动。于是,同意途经海德堡时前来和这位姑娘认识。会面的结果令人满意。在市立公园里,赫德威格小姐得意扬扬地让教授家所有的人都和她的情人见面。挨近教授夫人端坐首席的沉默的老太太们都心绪不宁。当赫德威格小姐说要立即回家举行正式订婚仪式时,教授夫人不惜破费请大家喝酒,以示祝贺。厄宁教授自夸会调配这种清淡的饮料。晚饭后,一大碗莱茵白葡萄酒掺苏打水,上面漂着香草和野草莓,郑重其事地摆在客厅的圆桌上。安娜小姐取笑菲利普,说他这下要与情人告别了。他心里感到很不是滋味,无限伤感。赫德威格小姐唱了好几首歌,安娜小姐演奏《婚礼进行曲》,教授唱《莱茵河畔的卫士》。在欢乐的气氛中,菲利普很少留意这位新来的中尉。晚饭时,他们面对面坐着。可是菲利普只顾和赫德威格小姐谈话,而那位陌生人不懂德语,只好一言不发闷头吃饭。菲利普看到他系一条淡蓝色的领带,立即产生反感。他二十六岁,长得眉清目秀,经常漫不经心地抬手抚弄波纹状的长发。一双蓝色的大眼睛,不过是很淡的蓝色,看起来已显得很疲乏的样子。他的脸刮得很光。尽管嘴唇薄,但嘴形长得很美。安娜小姐对相面术很感兴趣。后来,她要菲利普注意观察他颅骨的形状如何好看,脸的下部如何差劲。她说,他的头是思想家的脑袋,可是下颚却缺乏个性。命中注定要当一辈子老处女的安娜小姐高颧骨,鼻子又大又难看,很注重个性。他们正议论他时,他就这么站在一旁,以愉快而有点目空一切的神情观看这闹哄哄的聚会。他身材修长,摆出一副优雅斯文的样子。美国学生中有一个叫威克斯的看到他一人待着,便走过去同他攀谈,这两个人形成了奇怪的对照:美国人穿戴整洁,黑外套、椒盐色的裤子,长得又瘦又干瘪,举止中多少带有牧师的热忱;而那位英国人身穿宽松的花呢服,四肢发达,动作迟钝。

  菲利普直到第二天才和新来的房客谈上话。午饭前他们发现只有他俩在客厅的阳台上。海沃德跟他攀谈。

  “你是英国人吧?”

  “是啊!”

  “这儿的伙食老是像昨天晚上那么糟吗?”

  “差不多就是这样。”

  “糟透了,是吧?”

  “糟透了。”

  菲利普根本没有发现伙食有什么不好。其实他胃口好,吃得津津有味,饭量很大。可是他又不让人家看出自己是个优劣不分的人,别人认为伙食恶劣,自己却视为佳肴。

  特克拉小姐去了英国,妹妹安娜就得操持更多的家务,再抽不出时间经常出来做长时间的散步了。那位金黄色的头发梳成长辫子、小脸蛋儿有点儿狮子鼻的卡西利小姐近来有些厌恶社交。赫德威格小姐已经走了,经常陪他们散步的美国人威克斯也到德国南部旅行了。菲利普很孤寂。海沃德有心结识他;可是,菲利普有个不幸的怪癖,或许由于腼腆,或许由于某种穴居祖先的返祖遗传,他对初次结识的人,总是心生厌恶。只有跟他们混熟了,才能消除最初的印象。这使他令人难以接近。他羞怯地接受海沃德的亲近。一天海沃德邀他出去散步。他只好答应,因为想不出一个得体的托词。他照常表示歉意,同时,对自己不禁又满脸绯红感到恼火。他企图一笑置之以掩饰这种尴尬的局面。

  “恐怕我不能走得快。”

  “天啊,我散步又不是要打赌谁走得快。我倒喜欢溜达溜达,你还记得佩特 在《马留》一章里谈到悠闲的散步是交谈最好的助兴剂吗?”

  菲利普善于倾听他人谈话,虽然他也常想说些佳言妙语,可是,往往说话的机会已错过了,也难得想出一两句。海沃德很健谈,任何一个比菲利普更老练的人都会看出海沃德喜欢倾听他自己说话。他那目空一切的傲慢态度给菲利普留下很深的印象。菲利普不禁怀着敬畏的心情称赞这样的人:他蔑视许多菲利普视为近乎神圣的东西;他对运动不盲目崇拜,把热心于各种形式的运动的人斥为“以奖品为唯一目的的运动员”。菲利普没有意识到,他这只不过是以一种迷信代替另一种迷信罢了。

  他们信步登上了城堡,坐在台阶上,俯瞰整座城市。城市坐落在风景宜人的内卡河流域;从烟囱冒出来的袅袅青烟,弥漫在古城上空,化作一层淡蓝色的雾气;高耸的屋顶和教堂的塔尖给城市一种惬意的中世纪的风味。

  海沃德谈到《理查·弗浮莱尔》和《包法利夫人》,谈到魏尔伦 、但丁和马修·阿诺德 ,当时,菲茨杰拉德 翻译的欧玛尔·海亚姆 的诗集还只有特权集团知晓,海沃德能背给菲利普听。他很喜欢背诵自己的或别人的诗歌,他以单调的节奏背诵,到他们回家时,菲利普对海沃德的猜疑已经变为热情的颂扬了。

  他们经常一起散步。不久,菲利普了解到海沃德的某些身世。他是个乡村法官的儿子,父亲不久前去世;他继承了一笔每年三百镑的遗产;他在查特豪斯公学学业成绩太优异了,所以他上剑桥时,“三一学院”的院长特意向他表示欢迎。海沃德准备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他跻身最出类拔萃的知识界人士中。他热情地诵读勃朗宁的诗,却对丁尼生的诗嗤之以鼻;他知道雪莱和哈丽特不幸姻缘的全部细节;他涉猎艺术史(他房间的墙壁上挂满了瓦茨、伯恩·琼斯和博蒂西里 等人的画作的复制品);他写出了具有悲观主义格调的诗。朋友们奔走相告,说他很有天赋,才气横溢。当他们预示他将来要取得卓越成就时,他听得很入耳。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他成了文学艺术方面的权威。他受红衣主教纽曼的《辩护》的影响;罗马天主教教义的生动逼真迎合了他敏锐的美感,只是害怕父亲的盛怒,他才没有改变宗教信仰(他父亲是个朴实、直率而又思想偏狭的人,平时喜欢读麦考利 的作品)。当他只得了一个学士学位时,朋友们都惊讶不已。可是他耸耸肩膀,巧妙地暗示他不愿意受主考人的愚弄。他力求令人觉得,第一流的学生多少总有些庸俗。他饶有风趣地描述了一次口试:一位围着令人讨厌的衣领的人向他提问逻辑学问题。这次口试确实冗长乏味。忽然,他发现主考人穿着一双紧口靴,怪模怪样的,很可笑。因此,他思想开小差,想起金斯教堂哥特式建筑的美来。确实,他在剑桥还是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的宴请比他所认识的任何人都丰盛豪华,在他房间里的高谈阔论迄今还记忆犹新。他给菲利普引用了如下精辟的警句:

  “他们告诉我,赫拉克利特 ,他们告诉我,你已经死了。”

  现在,当他提起主考人及他的靴子那段栩栩如生的考场逸事时,便哈哈大笑起来。

  “当然,这是件蠢事,”他说,“确实,那是一件有着微妙之处的蠢事啊!”

  菲利普心里一阵激动,认为这太了不起了。

  后来,海沃德到伦敦去学法律。他在克莱门特法学协会的宿舍里租了几间漂亮的房间,都是镶有嵌板墙壁的。他设法把它们布置得像他过去在“三一学院”里住过的房间一样。他多少有些政治抱负,自称是辉格党人。他被推荐加入一个自由党的俱乐部,但这个俱乐部的绅士气息很浓。他想开业当律师(他选择了大法官法庭,因为它比较不那么残忍)。一旦为他而做的各种许诺实现了,他就当一名某个合意的选区的议员。同时,他经常上歌剧院,并结识少数几个志趣相投的风流人物。他加入一个座右铭是“全、佳、美”的聚餐俱乐部。他和一位比他年长几岁的夫人建立了柏拉图式的友谊。她住在肯辛顿广场。他几乎每天下午同她在昏暗的烛光下品茶,谈论乔治·梅瑞狄斯和沃尔特·佩特。任何傻瓜都可以通过律师会的考试,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因此海沃德只是疲疲沓沓地应付学业。期末考试他考得不及格,却把这看作主考人有意与自己过意不去,就在这时,肯辛顿广场的夫人告诉他说,她丈夫马上要从印度回来休假,丈夫是个思想平庸之辈,尽管各方面无可指责,但见到一个年轻人频频来访,恐怕会产生误解。海沃德觉得生活充满着丑恶。一想到他还得再次面对玩世不恭的主考人,便打心眼儿里感到厌恶。他发现,把脚边的球干脆一脚踢掉,倒是个绝妙的办法。他负债累累,每年靠三百镑在伦敦过绅士般的生活是很困难的。他心中向往着约翰·拉斯金 描绘得神乎其神的威尼斯和佛罗伦萨。他觉得自己不适合干律师这种庸俗、繁忙的事务,因为他发现,在门上挂起自己的名字来接受诉讼案件是远远不够的;况且,现代政治似乎也缺乏高尚情操。他觉得自己是位诗人。他退掉克莱门特法学协会宿舍的房间,到意大利去。他在佛罗伦萨和罗马分别度过了一个冬天。现在,他又来到德国,在国外度过第二个夏天,以便可以阅读歌德的原著。

  海沃德有种极为宝贵的天赋:他对文学有真切的感受力,能够滔滔不绝地表露自己的激情;他能够与作家在感情上产生共鸣,看到作家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并能中肯地加以评论。菲利普读过很多书,可是他能拿到什么书,就读什么书,毫不加以鉴别。现在,遇到了这么一位能指导他的欣赏力的良师益友,实在太好了。他向市里的小公共图书馆借书,开始阅读海沃德提到的那些奇妙的书。他阅读时并非一直是种享受,但他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读下去。他觉得自己太无知、太渺小了,渴望自己能有所长进。到8月底威克斯从德国南部回来时,菲利普已全然置于海沃德的影响之下了。海沃德不喜欢威克斯,他哀叹这位美国人的黑外套和椒盐色的裤子,一谈起他那新英格兰的良心,海沃德总是轻蔑地耸耸肩膀。海沃德辱骂有意对他友好亲善的威克斯,菲利普幸灾乐祸地听着;但是,当威克斯对海沃德说出几句不太中听的话时,菲利普却大动肝火。

  “你的新朋友看起来像个诗人。”威克斯说,焦虑而刻薄的嘴角上挂着一缕淡淡的笑容。

  “他本来就是个诗人。”

  “他这样告诉你的吗?要是在美国,我们会管他叫大饭桶。”

  “可是我们又不在美国。”菲利普冷冷地说。

  “他多大啦?二十五岁?可是他除了待在公寓写诗外,什么事也不干。”

  “你不了解他。”菲利普生气地说。

  “不,我了解他!像他这样的人我见过一百四十七个了。”

  威克斯的眼睛闪闪发亮。但菲利普不懂这是美国人的幽默,噘着嘴,板着面孔。在菲利普看来,威克斯像是个中年人。但事实上,他不超过三十岁。他身材修长,像个学者似的,有点儿驼背;脑袋长得又大又丑,头发浅淡稀疏,皮肤呈土褐色,薄薄的嘴唇,细长的鼻子,额骨突出,样子显得粗野。他的态度冷淡、刻板,既无生气,也无激情;但他有一种奇怪的轻浮的气质,这使那些一本正经的人仓皇失措,而威克斯出于本能,自然地与这些人混在一起。他在海德堡学神学,但在这儿的本国神学生对他却持怀疑态度。他的异端思想使他们望而生畏,他那异想天开的幽默激起了他们的非难。

  “你怎么能认识一百四十七个像他这样的人呢?”菲利普一本正经地问。

  “我在巴黎的拉丁区见过他;我在柏林和慕尼黑的寄宿公寓里见到过他。他住在佩鲁贾和阿西西 的小旅馆里。在佛罗伦萨他这样的人成打地站在包提柴里 的画前,他这样的人占满了罗马西斯廷教堂的席位。在意大利,他喝的葡萄酒多了一点儿;在德国,他喝啤酒毫无节制。凡是正确的东西,不论是什么,他一概赞美。不久的将来,他打算写一部巨著。想一想吧,有一百四十七部巨著蕴藏在一百四十七位伟人胸中。可悲的是,这一百四十七部巨著一部也写不出来。然而世界照样在前进。”

  威克斯说得很认真,可是长篇大论结束时,他那双灰色的眼睛闪烁着。菲利普脸红了,他明白这位美国人在取笑他。

  “你胡说八道!”菲利普生气地说。 人生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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