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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2
菲利普见到伯父和伯母时,不禁大吃一惊。他先前从未注意到他们已这么苍老了。牧师还是如往常一样,以不冷不热的态度接待他,他身体胖了点儿,头秃得更厉害了,白发也多了点儿。菲利普看出他多么微不足道啊!他的脸上露出虚弱和自我放纵的神色。路易莎伯母把菲利普搂在怀里,不停地亲他,幸福的热泪从双颊淌下来。菲利普被感动了,又有点儿忸怩不安。他从不知道,她对他竟如此疼爱!
“哦,菲利普,你走后,日子似乎过得很慢。”她抽泣着说。
她抚摩着他的双手,用喜悦的目光端详着他的脸盘儿。
“你长高了,简直像个大人。”
他的上唇长出一撇小胡子。他买了一把剃刀,不时小心翼翼地把光滑的下巴上的软毛刮掉。
“你不在,我们可寂寞了。”接着,她声音突变,羞怯地问:“你回到自己家里很高兴吧?”
“那当然啦!”
她瘦得几乎快皮包骨了,搂住他脖子的胳膊瘦骨嶙峋,令人联想起鸡骨头来。她憔悴的脸上布满了皱纹,仍然按照年轻时流行的发式梳成的斑白的卷发,使她显得古怪和感伤。干瘪的身躯就像秋天的一片落叶,一阵凛冽的寒风就会把它刮走。菲利普感到这两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的生命已经完结了。他们是属于过去的一代,正在那儿耐心地、麻木地等待死亡;而他却充满青春活力、渴望刺激和冒险,对他们这样虚度年华感到骇然。他们一事无成,一旦去世,就好像他们不曾存在一样。他十分可怜路易莎伯母。他突然感到自己喜欢她,因为她疼爱他。
这时,威尔金森小姐走进屋来。她刚才一直小心回避,好让凯里夫妇有机会和侄儿亲热一番。
“菲利普,这是威尔金森小姐。”凯里太太说。
“浪子回家了,”她边说边伸出手来,“我给浪子衣上的纽扣眼带来了一朵玫瑰。”
她笑容可掬地把刚从花园摘来的那朵玫瑰花别在菲利普上衣的纽扣眼里。菲利普的脸唰地红了,觉得自己傻乎乎的。他知道威尔金森小姐是威廉伯父的前任教区长的女儿。他知道伯父认识很多牧师的女儿。她们穿着剪裁很差的衣服和粗笨的靴子,通常穿一身黑衣服。菲利普早年在布莱克斯特伯尔时,手织物尚未传到东英格兰来。而牧师家的太太小姐也不喜欢穿花衣服。她们的头发梳得乱七八糟,浑身散发出一股浆过的内衣的呛人气味。她们认为女性的魅力不体面,因此无论老少,全是一样的打扮。她们因自己信仰的宗教而妄自尊大。同教会的密切关系,使她们对其他人采取了几分傲慢专横的态度。
威尔金森小姐就大不一样。她穿一件白纱长袍,上面印有灰色的小花簇图案,脚上穿一双尖尖的高跟鞋,配上一双网眼长袜。在阅历浅的菲利普看来,她似乎穿得很华丽;他哪儿知道她的上衣既便宜又妖艳。她的头发做得很精致,前额的正中留着一绺整齐的发卷,发丝又黑、又亮、又硬,看上去根本不会散乱似的。她的眼睛又大又黑,鼻梁呈钩状,从侧面看她多少有点儿像猛禽,可是从正面看却很讨人喜欢。她常微笑,但是因为嘴大,微笑时总是千方百计地不让那排又大又黄的牙齿露出来。然而令菲利普感到最窘的,是她涂了很厚的脂粉。他对女性行为举止的看法是很严格的,从未想过一个有身份的女子还要抹粉。威尔金森当然是个有身份的小姐了,因为她是牧师的女儿,而牧师属于绅士。
菲利普决意全然不喜欢她。她讲话略带法国口音,他不知道为什么她会这样,因为她是在英格兰内地土生土长的。他认为她的微笑不自然,她那副忸怩作态的轻浮样子使他感到恼火。有两三天他保持沉默,心怀敌意,可是威尔金森小姐显然没发觉出来,她非常和蔼可亲,几乎只跟他一个人谈话,并且不断地就某个问题征求菲利普的意见,这种做法着实有些讨人喜欢。她还逗他发笑,菲利普总是经不起别人逗他:他有一种不时说出妙语的天赋,现在有位欣赏这种天赋的知音,他真是喜上眉梢。牧师和凯里太太都没有幽默感,他无论说什么他们都笑不起来。他和威尔金森小姐混熟了的时候,就不再那么羞怯了,渐渐地也就喜欢她了。他觉得她的法国脸独特而有趣。在医生家举行的游园会上,她穿得比任何人都漂亮。她穿着印有大白点花纹的蓝色软绸衣,菲利普因之而动情,心里喜滋滋的。
“我敢肯定,他们会认为你行为不端。”他笑着对她说。
“被人看作放荡的轻佻女子是我平生之愿呀!”她回答说。
有一天,威尔金森在自己的房间时,菲利普问路易莎伯母她年纪多大了。
“哟,亲爱的,你不该问一个小姐的年龄;不过你要和她结婚的话,她的年纪可就太大了,这是肯定的。”
牧师肥胖的脸上慢慢地露出了笑容。
“她不是小娃娃了,路易莎,”他说,“咱们在林肯郡的时候她就差不多是大姑娘了,而这是二十年前的事啦,当时她背后拖着一条辫子。”
“她当时也许不超过十岁吧?”菲利普问。
“不止十岁了。”路易莎说。
“我想她当时是接近二十岁了。”牧师说。
“哦,不,威廉,最多十六七岁。”
“那她早已超过三十岁啦!”菲利普说。
就在这时,威尔金森小姐哼着本杰明·戈达德的一首歌,轻快地跑下楼来,她戴上帽子,正准备和菲利普出去散步。她伸出手来,让他为她扣上手套的纽扣。他笨手笨脚地扣着,觉得难为情,然而却颇有骑士风度。现在他们之间的谈话已无拘无束。
他们一面闲逛着,一面天南地北地聊着。她对菲利普讲起柏林的情况,他告诉她在海德堡的生活。他谈话时,那本来无足轻重的小事,现在讲起来却有了新的意义:他描述了在厄宁夫人寓所的房客;对于跟海沃德和威克斯的几次谈话,这时似乎很重要,他略加歪曲,以便显得荒唐可笑些。他对威尔金森小姐的笑声感到飘飘然。
“吓死我了,”她说,“你太会挖苦人了。”
接着,她又开玩笑地问他在海德堡是否有什么艳遇。他不假思索地坦率地告诉她没有,可是她不相信。
“你太守口如瓶了,”她说,“到了你这样的年龄,怎么可能呢?”
“你想了解的太多了。”他红着脸笑着说。
“啊,我猜对了,”她得意扬扬地笑着,“看你脸都红啦。”
他感到高兴,因为她竟会认为自己放荡。他转换话题,以便让她相信,他还隐瞒了一桩桩风流韵事。他恨自己没有这样的经历,因为过去一直没有机会。
威尔金森小姐不满自己的命运。她怨恨自己不得不去谋生,给菲利普讲起她母亲的一位叔父的事儿。她本想从母亲的一个叔父那儿继承一笔财产,可是他跟厨娘结婚,把遗嘱改了。她暗示自己早先家境奢华,并且拿在林肯郡有马骑、有车乘的阔绰生活同眼下寄人篱下的穷困生活相比较。后来菲利普向路易莎伯母提起这件事,她告诉他,当她认识威尔金森一家时,他们不过只剩下一匹马及一辆单马拉的双轮马车罢了。这倒使菲利普有些糊涂了。路易莎伯母听说过那位有钱的叔叔,可是他已结了婚,并在埃米莉(威尔金森小姐)出生以前就有了孩子,她根本没有希望继承他的财产。威尔金森小姐眼下在柏林供职,她把那儿说得一无是处。她埋怨德国的生活粗俗乏味,并悲痛地将它和巴黎丰富多彩的生活相比较。她曾在巴黎待了好几年,但没说究竟住了多少年。她曾在一名时髦肖像画家家里当家庭教师,画家娶了一个有钱的犹太人做妻子。她在他们家里遇到了许多知名人士。她一口气说出了许多人的名字,菲利普听得津津有味。法兰西喜剧院的演员是他家的常客,吃饭时坐在她旁边的科奎宁 告诉她说,他从未遇见过一个外国人能讲这么地道的法语。阿尔方斯·都德 也常来,还赠送她一本《萨福》,他答应在这本书上写上她的名字,但她后来忘了提醒他。她迄今仍珍藏着这本书,并愿意借给菲利普看。莫泊桑也常常来,威尔金森小姐会意地看着菲利普,发出一阵哧哧的笑声。多么伟大的人啊,多么了不起的作家!海沃德曾谈过莫泊桑,他的名气菲利普是熟悉的。
“他向你求爱了吗?”他问道。
这话似乎很奇怪地在他喉咙里哽住了,然而他还是问了。现在他非常喜欢威尔金森小姐了,她的谈话使他激动不已,然而他很难想象会有人向她求爱。
“好怪的问题!”她嚷道,“可怜的盖伊 ,他每见到一个女人都向她求爱。这是他改不了的毛病。”
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似乎温情脉脉地回忆着往事。
“他是个迷人的男子。”她小声说道。
稍微比菲利普有经验的人从这句话就可以猜出他们之间邂逅的场面:这位著名的作家应邀前来参加午宴,家庭女教师领着她教的两个身材修长的姑娘默默地进来了。主人介绍道:
“这位是我们的英国小姐。”
“小姐。”
席间,著名的作家同男女主人交谈着,而这位英国小姐默默地坐在一旁。
她的话唤起了菲利普更多的、浪漫的想象。
“快把他的情况都告诉我。”他激动地说。
“没有什么好说的啦!”她真诚地说,可是那神态好像在告诉他:纵然写上三本书也写不完他们之间的风流艳史。
她开始谈起巴黎来了。她喜欢巴黎的林荫大道和参天树木,每条街道都优美雅致,爱丽舍宫田园大街的树木更是独特。他们现在坐在公路旁边的栅栏阶梯上,威尔金森小姐轻蔑地看着他们面前几棵高大的榆树。还有巴黎的剧院,节目十分精彩,演技无与伦比。她那两个学生的母亲福约太太每次去试穿时装时,她常常陪她前往。
“哎,没钱多么痛苦啊!”她大声地嚷道,“那些漂亮的时装,只有巴黎人才懂得穿戴打扮,可惜我买不起!可怜的福约太太没有好身材。有时裁缝悄悄地对我说:‘啊,小姐,她要是有你这样风姿绰约的身段就好了。'”
菲利普这时才观察到威尔金森小姐体形粗壮,而且她为之感到自豪。
“英国的男人很蠢,他们只注意脸蛋儿。法国才是懂得爱情的国度,他们知道身段比脸蛋儿重要得多。”菲利普以前从未想过这类事,可是现在他观察到威尔金森小姐的脚踝又粗又难看。他迅速地将目光移开。
“你应该到法国去,为什么不去巴黎待一年呢?你可以学法语,法语将使你变得老练起来。”
“那是什么意思?”菲利普问。
她狡猾地笑着。
“你去查查字典。英国男人不懂得怎么对待女人。他们太羞怯了,而男人腼腆是可笑的。他们不懂得如何向女人求爱,甚至对一个女人说她是迷人的,也免不了面红耳赤,露出一副傻相。”
菲利普觉得自己荒唐可笑,显然,威尔金森小姐期望他的行为与现在的大不一样。这时,他要是能说出几句殷勤的、妙趣横生的话该多高兴啊!可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来,即使真想出来了,也担心会闹笑话而说不出口。
“啊,我爱巴黎,”威尔金森小姐感叹地说,“可是我只得去柏林。我在福约家一直待到那两个姑娘出嫁,而后就找不到事干了。后来,我在柏林找到这个职业。他们是福约太太的亲戚,我接受了。我在布雷达街有一小套公寓房间,它在五楼,一点儿也不体面。你了解布雷达街的那些贵妇人,是吧?”
菲利普点点头,根本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只是模糊地猜到一点儿。他担心这会让她看出自己太无知了。
“可我不在乎。我太随便了,是吧?”她很喜欢讲法语,也确实讲得好,“在那儿,我曾经有过一次奇遇。”
她停了下来,菲利普催她讲下去。
“你也不愿把你在海德堡的奇遇告诉我呀!”她说。
“实在太平淡了。”他说。
“要是凯里太太了解我们在一块儿谈论这种事,真不知道她会怎么说呢。”
“我怎么会告诉她呢?”
“你敢保证吗?”
他做了保证后,她告诉他,她的楼上住着一位学美术的学生,但她打断自己的话。
“你为什么不搞美术呢?你画得挺好的嘛!”
“还差得远呢!”
“那得由别人来评判。依我看,我相信你是个大艺术家的料子。”
“假如我突然告诉伯父说我要到巴黎去学美术,你难道看不出威廉伯父的脸色吗?”
“你可以自己做主嘛!”
“别想拿这些话来搪塞、改变话题了,还是把刚才的事说下去吧。”
威尔金森小姐微微一笑,继续讲下去。这个学美术的学生在楼梯上曾多次从她旁边经过,她并不怎么特别留意。她看出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并且还很有礼貌地脱帽致意。有一天她发现有一封信从门底下塞进来。这是他写的信,他告诉她,他爱慕她已有好几个月了,并且说他故意在楼梯旁等她走过。啊,这是一封很迷人的信!她当然不回信,可是又有哪一个女人被人奉承还能忍耐得住呢?第二天另一封信又来了!写得妙极了,热情洋溢,扣人心弦。后来,她在楼梯遇到他时,真不知道眼睛该往何处看才好,他天天来信,恳求她见他。他说他晚上大约九点要来,她不知如何是好。当然,这是办不到的,他可以一个劲儿地按铃,但她是绝不会开门的。可是,正当她全神贯注倾听铃声时,他却突然站在她的面前。她进来时忘记关门了。
“这是命运。”
“后来呢?”菲利普问。
“故事结束啦。”她回答说,发出一阵轻快的笑声。菲利普沉默了片刻,心跳得厉害,心中翻腾着一个个奇异的情感。他依稀看到那黑洞洞的楼梯,那一次次的邂逅。他赞赏那些人的勇气—唉,他永远也不敢那样做—接着是佩服那人神不知鬼不觉几乎是神秘地摸进她的房间。在他看来,这才是真正的风流韵事呢!
“他长得怎么样?”
“噢,仪表堂堂,是个迷人的小伙子。”
“现在还同他来往吗?”菲利普问这话时,心里有点儿不是滋味。
“他待我坏透了。男人全是一路货色,你们无情无义,没有一个好货。”
“这我一无所知。”菲利普不无为难地说。
“咱们回家吧!”威尔金森小姐说。 人生的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