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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交易

  前文提到,用户模型与交易模型是产品经理的两个关键里程碑。这一部分,我们就来讲解交易的具体概念、交易的类型,以及交易模型的建立。

  3.1 交易与交易模型

  我们常说产品即交易,这里的交易是从用户视角来讲的,用户的每一次主动行为都是与世界的一次交易。

  3.1.1 什么是交易

  产品即交易

  在没有强迫或欺诈的前提下,拥有自由选择权的理性人,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直接代价,且预期收益大于机会成本的情况下,才会做出交易行为。交易不一定发生在买卖双方,人的每次行为都可以看作他跟世界做的一次交易。

  除了被本能、习惯和认知偏误所影响的行为,人们的主观行为过程中必然包含对预期得到什么、付出什么的思考,这是“交易”最核心的两点。

  比如对于资讯类产品而言,交易主要是用户以“自己的时间”来换取“获得资讯”的一个过程;用户需要判断“获得的资讯”的预期收益与付出的时间成本如何,收益大于成本,才会发生这次交易。(这里讨论的是人的理性行为,但现实中人是有限理性的,经常受习惯、本能、错误信息支配,而没有做出理性行为。)这里也可以看出,用户的成本其实分为很多种类型,大体而言有金钱、时间、身体、心理(非常多样化)四类。也因成本类型的多样化,产品体系所定义的“交易”不一定都是需要“金钱”的。

  这里“交易”的定义与传统的经济学上的定义不完全一致,但关于“交易”这个词的学术资料和媒体文章太多,在概念上有一定混淆,阅读时要注意根据上下文和语境去理解。我们所说的“交易”更接近一种交换行为。

  为何需要交易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问个问题:世界上有等价交换吗?

  答案是,世界上不存在等价交换。

  比如你去超市花10元钱买一盒方便面,你和超市店主之间是等价交换吗?答案是否定的。方便面的账面价格确实是10元,但对你个人来说,当你愿意花10元购买方便面时(的那个情境),这包方便面给你带来的效用一定是超过10元的,所以你才会跟店主交换(否则你留着这10元钱才是个人利益最大化)。而反过来,对店主来说,这10元钱的价值必然是超过这盒方便面的。如果说店主的总成本加起来就是10元,刚好等于售价,那他为什么要跟你换?这次交换中他并没有获得收益。所以,他之所以愿意和你交换,大概率是因为他的售价要高于这次交易的直接成本(方便面的进货价格)和交易成本(比如一个门店的人员招聘过程耗费的成本、防损耗的措施耗费的成本、房租、找货的成本、纳税的成本等)。当然,如果考虑到机会成本,这个计算会更复杂(当超市的方便面是量产供给品时,卖给任何顾客都可以,不需要考虑机会成本;但如果只剩一盒方便面而潜在顾客很多,则机会成本是“收益最大的一种卖法”,这时店主可能会选择不至于破坏可持续性的、能被市场接受的最高价,比如说拍卖)。

  再比如房产交易,实际上每一次房产交易,双方不仅仅在交易房子本身,买卖的不仅仅是砖头、水泥、钢筋等堆砌而成的物理空间,同时也在交易着房子背后的户口、位置、学区、生活便利性、社会地位、安全感、婚姻吸引力等软性的东西。如果从投资视角来看待一次房产交易,长期来看,价格涨跌以后,这次交易中一定有人赚钱有人亏钱,但在交易的那一刻,双方的效用都是增加的:买房者肯定是预计这房子背后的居住价值或投资价值高于他所付的代价,而卖房人也觉得这次交易的收益其实要高于他自己继续居住或继续持有该房产的收益,也高于他此次不交易或者等待下一个交易者进行交易的相对收益。当然,这里面的效用是主观的,会受到基因、情境、经验等因素的影响。

  所以,交换创造价值,你愿意付出一些代价去买(交换)那个东西,是因为你预计它对你的价值大于你付出的代价,而且没有更优选择。

  工业时代开始出现了分工,人们能够生产大量的商品进行彼此交换,因此交易在这个世界上越来越频繁,交易能创造的价值也越来越大。在工业时代,一个纺纱工厂主可能生产了100万单位的纺纱,可以用这些纺纱去交换粮食等消费品,交换原料等生产资料,或交换货币这个交易媒介。

  这些频繁发生的交换虽然从市场价格上看是对等的,是名义上的“等价交换”,但实际上每一次交换给双方都增加了新的价值。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是,一个樵夫拥有一把小提琴,一个音乐家拥有一把斧子,他们两个交换一下,会发生什么?在这样的交换过程中,这个世界上的总物质没有增加,但是交换前后这两个产品给它们的所有人带来的价值完全不一样,他们对这两个产品的估值增加了,这个世界上的总价值增加了。

  产品通过交易转移到了一个更能创造价值的人手里,樵夫拿到斧子和音乐家拿到小提琴,他们就能创造比之前要大得多的价值。他们利用这两个物品创造新价值的能力也增加了,也就是说,这个世界上的总物质没有增加,但这个世界上的人类创造新价值的能力增加了。

  这就是这个世界无时无刻不在发生交易的原因——交易创造价值。

  世界上没有等价交换,只要不存在强迫和欺诈,一定是双方都主观判断自己会受益,才会完成交易。如果有一方亏本,他就不会愿意进行交易。产品即交易,作为产品经理,就要帮助用户创造这样的交换,产品设计要以终为始,一开始就奔着最后能成交去设计。

  所以,一个企业的核心最终目标就应该是创造交易,有交易才有用户,才算完成了价值创造,才有可能赚钱。发现市场机会,其实就是发现你能促成一个交易,让用户付出某种代价来买你的产品。这种代价可能是金钱,也可能是时间,或者是体力、精力、精神等。

  3.1.2 什么是交易模型

  前文提到的交易是指用户的主观行为,是一个单边视角的描述;而交易模型是指产品经理发现和设计的合理机制,它能促成用户做出某种行为(即交易),且可持续(生态是平衡的)。交易模型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商业模式,是多边关系平衡的利益创造和利益分配模式。

  其实如果拆解“利益创造”和“利益分配”两个词语,交易模型的设计精髓就是“如何创造利益(利从何来)”及“如何分配利益(利往何去)”两个命题。这正是产品经理需要掌握的两个方面(用户模型和交易模型)的其中一个,即掌握现实社会中某领域的多边行为模型。这里的交易模型更多侧重的是多边平衡的利益创造和利益分配设计,这里的利益不仅仅是金钱上的利益,这里的交易模型,也能用于解释一次搜索、一次通信、一次阅读、一次抖音等不涉及金钱的用户行为。

  理解交易模型其实有很多有意思的切入点,比如损失厌恶、选择增加福利、激励相容。

  心理学上的实验证明,人们是只想获得不想损失的,这也是人类几百万年积累下来的本能。

  著名行为经济学家塞勒和他的同事曾经做过一个实验,把一个班的学生分为两组,一组学生拿到价值3美元的马克杯,另外一组学生拿到3美元,他们让这些学生进行自由交易。拥有马克杯的学生普遍认为,自己的杯子的价格高于3美元,而获得3美元的同学普遍认为马克杯的价格低于3美元。因为“你的杯子”和“杯子”对于你而言,其实是两个产品。因为一旦拥有了某个东西,再将它卖出去其实是某种意义上的“损失”。

  损失厌恶,指的是人们面对同样数量的收益和损失时,认为损失更加难以忍受。同量的损失带来的负效用为同量收益的正效用的2.5倍。所以平均来说,用户换回的物品或其他价值要大于支付代价的2.5倍,交易才能成立。

  关于选择增加福利,举一个最极端的例子。比如说一个人要被处死,他没有选择,只有一种死法,和他有两种可选的死法相比,那两种死法的福利还是大于一种死法的。选择增加福利,基本上是普遍适用的,至少是大于等于原有福利的(不过还需要考虑增加选择后,因选择困难而增加的交易成本)。

  每一次交换,双方都是受益的。世界上之所以没有等价交换,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是因为交换是需要交易成本的。在没有强制和欺诈的前提下,选择增加福利,交换创造价值。

  你愿意放弃已获得的某个东西,大概率是为了换取当下对你而言更高的用户价值。交换创造价值,反过来也可以理解为,不创造当下主观价值的交换不可能存在。

  所以也可以从这个角度去思考产品经理这个角色。产品经理用产品促成企业和用户间的价值交换,每一次交换都会创造价值。产品经理最终要做的,是持续不断地发现市场上高于用户支付代价的用户价值,并设计合适的交易模型把它固化为产品。

  劳动、分工、新技术、制度和交易都是创造价值的一些手段。交易和交换本质上是一回事,我们从上帝视角来看,双方都是在交易或者交换。但是从单方视角来看,交易的任何一方都只关心“我会付出什么,我会得到什么”。只有得到的大于付出的,他才愿意参与交换,否则他就不会执行这个交换行为(理性人还能做到根据机会成本做决策)。

  赫维茨凭机制设计理论获得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他提出了“激励相容”:在市场经济中,每个参与者都会按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策略行动,如果有一种制度安排,使行为人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正好与企业实现整体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相吻合,这一制度安排就是“激励相容”。简单地说,就是让对方干得好要比干得不好时获得更多收入,这样对方才有上进的动力。

  以上只是理解交易模型的几个视角示例,要深刻理解和掌握交易模型还需要学习更多,在实践中丰富认知。

  3.1.3 产品经理为什么要关注交易

  我们做产品,最终目的是促成用户的一种行为(交易、使用),在没有强制或欺诈的前提下,自由交换必然同时增加双方的效用。

  企业以产品为媒介,创造用户价值并和用户交换。企业的一切行为也应该围绕“让交换行为更多地发生”。以下是让更多的交换行为发生的具体做法。

  (1)持续发现和追加可交换的、有利可图的用户价值。

  (2)创造和更高效率地创造这些用户价值。

  (3)持续降低生产成本和所有交易成本。

  (4)企业行为的权重,按影响用户交换行为的ROI排序。

  (5)维护企业生存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持续发现和追加可交换的、有利可图的用户价值

  用户价值和商业价值不是互相孤立的,而是一体两面。企业和用户是平等的,企业拿创造的用户价值跟用户交换钱(或者时间等间接价值),公平得很。这里的“交换钱”,是从企业业务总和的长期视角来看,且可以“羊毛出在猪身上”。企业应该创造有利可图的用户价值(但并非只创造有利可图的用户价值,因为有的用户价值虽然无利可图,但难以切割,或未被充分认知,或间接有利可图等,也可以被创造,如有的商家会把产品分为引流品、跑量品、利润品、清货品),找到用户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平衡。

  而所有的价值创造与“企业赚钱”问题在加入“可持续”这个概念后,所谓的体验问题、价值观问题,绝大多数时候还不到要判断是非善恶的程度,只是利益计算问题,需要做艰难选择的时候极少。

  又比如我们在定价时会考虑经济学里的“价格弹性”,有短期弹性和长期弹性之分。大多数经济学中关于价格弹性的讨论都是针对短期弹性,即一次涨降价后,用户随后的短期购买意愿会发生怎样的变化。而长期弹性指的是某次价格调整后,随着用户对价格的逐步对比和感知,他的长期购买意愿是怎样的。这两者在某些场景和订单结构上,差距是非常大的。

  现实生活中,企业和用户的交易是一个多次博弈和交互的过程,如果要“可持续”地与用户发生交换,那么很多决策可能需要发生改变。

  比如某一个短期涨价行为,确实可以带来短期的利润及成交总额(GMV)上升,但如果长远来看,用户会逐步意识到这个产品不是好选择,进而离开。所以这样的商业价值创造方式是不可持续的。

  除了价格变化,经常还会有这种情况,一个产品或运营策略的变更,可能在活动期间或短期内带来更好看的数据,但12个月或更长时间后的用户长期行为数据却会因为这个策略变更而变差。或者反过来,也有些产品或运营策略的短期流量数据不好,但综合收益和长期收益向好。要改善这类问题,产品经理需要在业务认知和价值观念两方面进行提升。

  关于这类问题,贝佐斯在2005年致股东的信中也有类似的论述:“我们对价格弹性的定量理解是在短期内的。我们可以预计降价在本周和本季度内的影响,但是我们不能精确预计持续降价在今后五年、十年或更长时间内对我们业务的影响。我们的判断是,以降价的形式提高对客户的回报率和规模经济,会建立长期的良性循环,带来金额更高的自由现金流,从而为亚马逊带来更宝贵的价值。我们对免费送货服务和亚马逊Prime会员计划做出了类似的判断,这两项功能在短期内耗资不菲——而我们相信它们会有非常重要的长期价值。”

  再比如某些名声不好的医疗企业因为毛利高,获客意愿也强,因此对搜索引擎排名的参与意愿很高,如果放开搜索引擎排名的口子,那么企业的短期营收一定会变好。但长期呢?随着用户一次次被欺骗,甚至是极端舆论事件的一次次发酵,用户会逐步丧失对平台的信任,进而使用户和企业间的交易成本增加,以致企业名下所有产品的商业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持续降低。

  不过对于长期价值,很多时候并不容易直接计算和判断。这时候,一个产品经理或企业决策者的判断力,以及企业价值观的作用就会逐步凸显出来。

  比如西贝提出的“不好吃不要钱”的退款/退货规则,其收益其实很难在短期内判断。西贝推动决策的依据更多是“相信顾客”的原则,不希望因为1%的坏人影响99%的好人的体验。而且为了让这样的规则落地顺畅,西贝还规定服务员绩效与退菜数无关。

  我们观察到很多优秀的企业其实都有一个共性:对外的表现是用户体验好,背后的关键点其实是重视长期收益的价值观。

  创造和更高效率地创造用户价值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竞争过程主要通过模仿和创造来进行。而当一家企业通过多种方法发现了市场机会,并创造了新的价值,短期来看,因为用户没有其他的选择,因此这家企业可以赚取非常高的利润。但其他企业看到这样的情形后,便会开始模仿及跟进类似的价值创造,甚至会在此基础上进行额外的改进,引入更多的创新。因为这样的市场机制及现象存在,所以很少有静态的企业壁垒(政府意志支撑的强准入限制可以算),大多数企业的壁垒其实是“效率”或者说“时间差”。因此,我们除了要讨论“创造价值”外,还需要思考如何高效率地创造价值。

  企业行为的权重,按影响用户交换行为的ROI排序

  对于电商和外卖行业来说,较少受供给影响,价格比使用体验(以下均指符合市场底线预期的至少及格的使用体验)更影响用户行为。

  一些视频和内容类产品不太受价格影响,但供给比使用体验更影响用户行为。

  对于搜索引擎和很多工具类产品,价格和供给都难影响用户行为,使用体验和先发优势的影响权重较高,产品经理在市场竞争早中期的价值权重也就较高。

  对于打车产品,供给和价格都比App交互体验更影响用户行为。在有些情境下,政府态度和安全感也更影响供给、价格和用户行为。

  价格是显性属性,价格的重要性不容易被低估。但某些应该更重视供给或经营的产品,在过往强调使用体验尤其是追求极致交互体验的产品文化潮流中,其供给或经营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算被带歪了。这也说明,我们需要对产品经理所需能力模型进行不断反思,每个行业和每个阶段都可能有不同的最优解。

  关于维护企业生存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可见第2部分中关于企业发展和生存的内容。

  关于持续降低交易成本的内容可见后文关于交易费用的内容。

  3.2 效用

  经济学是最庞大的社会学科,但对产品经理来说,只要掌握四个概念——效用、边际、成本、供需定律,就算过了及格线。

  关于这四个概念,其实有很多资料及书籍都诠释过,重要的还是要应用到工作中,去分析产品问题和辅助产品决策。平时生活中也可以应用这些概念进行思考,这样你在生活中的决策判断能力也会见长,你对社会和人性的理解也会提高,也就间接提高了产品专业能力。

  3.2.1 什么是效用

  什么是效用?效用是欲望的满足程度,人通过消费物品和劳务来满足欲望。

  效用的概念是丹尼尔·伯努利在1738年解释圣彼得堡悖论时提出的,目的是挑战以金额期望值作为决策的标准。其主要包括两条原理。

  (1)边际效用递减原理:一个人对于财富的占有多多益善,即效用函数一阶导数大于零;随着财富的增加,满足程度的增加速度不断下降,效用函数二阶导数小于零。

  (2)最大效用原理:在风险和不确定条件下,个人的决策行为准则是为了获得最大期望效用值而非最大期望金额值。

  萨缪尔森的幸福方程式“幸福=效用÷欲望”说明,幸福程度与效用成正比,与欲望成反比。在效用一定的情况下,欲望越小,人们感到越幸福,欲望越大则越不幸福;在欲望一定的情况下,效用越大,人们感到越幸福,效用越小则越不幸福。所以,获取幸福的途径有两条,增加效用或减少欲望。效用是心理感觉,不是事实,是特定个体在特定情境下的主观评价。

  欲望是一种缺乏的感觉与求得满足的愿望,即不足之感与求足之愿。

  人类欲望的特点是无限性,欲望永远也没有被完全满足的时候,它不仅种类是无限的——一种欲望满足之后又会产生其他欲望,而且程度也是无限的——一个人可能有了1000万元就想要5000万元,有了5000万元就想5亿元。

  马斯洛把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从下至上分别是:基本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

  欲望的无限性正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每个人为了满足自己不断产生、永无止境的欲望而努力和奋斗。

  3.2.2 效用的多样性和无限性

  效用是多样的,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时间、身体需求、心理需求、信念、情绪、认知等。

  最基本的效用便是货币。货币本身其实没什么用,但因为它是媒介,有它就代表能交换(买到)很多东西。

  时间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稀缺的(每个人的一天都只有24小时,也很公平),它的价值大小在于个人的时间能交换多少价值,这是一个相对价格。所以我们说有些人的时间不值钱,那是因为他的单位时间能用来交换的货币收入低,而有些人的时间又真的很贵,那是因为他的单位时间能用来交换很高的货币收入。

  欲望是最主要的用户需求起源,欲望最常表现为身体上的多种需求,如食、性、视、听、味、触、舒适、健康、美丽、生命、自由等。就以“美丽”这个效用而言,对这种效用的需求和生产交易过程孕育了一个非常庞大的市场。可能一个人每月挣3000元时,愿意花1000元去增加“美丽”;而每月挣30万元时,会愿意花几万元去买“美丽”。人们对美丽的需求和投入有无限性,对健康、生命等也是这样。

  心理感觉也会有各种各样的效用,心理效用的需求表现有生存、安全、归属、尊重、自我实现、好奇、审美、名誉、权力、友谊、爱情、闲暇等。

  信念也是一个基本的用户需求起源,每个人的信念是不一样的,违反个人信念的事会给个人带来认知失调和负效用。比如有些人为了信念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不做某些他不认可的事情,这个拒绝过程其实对他个人而言也有一种正效用。虽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为了守护信念而付出甚至牺牲,但生活中依然有很多基于信念而产生的效用,以及为之支付的代价。

  情绪也是一个最基本的用户需求起源,满足情绪能够给用户带来效用,这需要掌握足够多的心理学理论基础并进行实验研究。不同情境下引发的不同情绪,会带来不一样的效用。

  认知的效用主要体现为认知失调。认知失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自尊取向,即维护正面的自我形象;社会认知取向,即正确了解世界的需求。

  自尊取向是指人都是要维护自己正面形象的。“我是对的”,而且“我对社会是有益的”,我不但是正确的,我还是个好人。这种需求是人的本能,如果他认为自己做的事跟这个需求不符,就会出现认知失调,就会本能地想去改变失调的状况。

  社会认知取向,即正确了解世界的需求。这也是人类的本能,是人类进化而来、埋入基因里的,因为不具有这方面基因能力的人早就在进化过程中被淘汰了。

  但是社会认知取向有时候和自尊取向是冲突的:一个人要正确认知世界,结果发现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其实是错误的和坏的。这个时候,只有少数人在少数时候能够进行自我否定和自我改变,多数人的习惯做法是在心理上寻找自我安慰甚至扭曲认知,以营造这件事其实“不算坏”甚至是“好的”的感觉,继续假装自己是正确的,自己是好人,归因于别人有偏见或无知,或者归因于这是别人和环境造成的问题。

  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效用的多样性。比如基本的食物,假如我们只是为了活下去,每天要补充能量,可能10元钱一顿饭就可以满足我们的需求。但是为什么我们还要花更多的钱去购买食物?这里面的场景和原因是多样的,提供的效用也是多样的。

  比如你可能愿意花更多的钱去购买“安全”,觉得更高的食品安全度比付出的额外成本价值更大。你也可能觉得视觉感受很重要,觉得为某道菜的“视觉”效用付出一定程度的额外成本是划算的。当然你也可能是为了“味道”效用买单,为了吃一顿美味,横跨整个城市,再排队两小时,额外付出高额的金钱及时间等交易成本去换取这个效用。当然你也可能是为了获取“舒适”效用,为了少走几步,选择在公司旁边的便利店购买,虽然便利店里的食物可能确实会比远一点的大超市贵一些,甚至难吃一些,选择少一些,但这个“舒适”效用在某些情境下可能对你而言更有价值。如果你发现某种快餐是你喜欢的明星在代言,那么作为粉丝的你也因此获得了一个“归属感”效用。当然,“归属感”的获得也可以是因为一个菜系(如川菜)、一个连锁品牌、一个营销定位、一个同事中的热门选择等。再比如说,服务员特别殷勤,你获得了“尊重”的效用;或者商家提供VIP会员的身份和特权,很多人愿意为这种额外的“尊重”效用支付金钱或者至少支付留存率、复购率。如果你决定不出门买,选择以叫外卖的方式来完成一顿午餐,额外支付一点配送费,你换回了“自由”“舒适”“省时间”的效用。

  如果你认可一个产品带来的某种效用,且这个效用大于你愿意支付的代价,这种效用的交易就能成立,世界上就多了一笔消费、一次交易,同时也为交易双方创造了两组新价值。

  如上所述,哪怕是最简单的食物,其能够带来的效用也是非常丰富多样的,理论上可以无限创新和叠加效用,只要有人愿意买单就能生成新交易。所以任何产品的潜在效用都是无穷无尽的,企业的不同创造方式,其实只是在选择某个效用带来的收入是否能大于提供它的成本。如果成本低于收入,那么企业便会扩大生产这种产品,在市场上出售这种“效用”。

  所以我们说其实用户不是人,是需求的集合。某个人可能在A情境下,是某个产品的用户,但在B情境下却又不是这个产品的用户了,因为这个产品在A情境下可以提供最大效用满足他的需求,但在B情境下却又不能了。

  比如一个人平常的购物理念是能用就好,追求极致低价,主要购买渠道是拼多多。但某天因为他第二天急需一个电钻,他选择了配送速度更快的京东作为此次消费的场合,主要是看中了京东能在这个情境下,额外满足其对配送速度的需求。而如果配送速度这个高优先级需求得不到满足,其他效用在这个情境下都无从谈起。所以这是一个同时使用拼多多和京东的自然人,那么这个用户究竟算谁的用户呢?相比之下,以自然人的角度来分析谁是用户是有缺陷的,可能导致企业自我满足于几亿注册用户这种片面的数据,而忽略思考自己到底提供给了用户哪些效用,满足了用户相关需求总量中的多少。

  再比如今日头条这个以新闻资讯起家的App,假设其通过提供新闻资讯达到了1亿用户量的规模,然后又在资讯的基础上做了视频、社区、汽车、教育等几十个产品且这1亿人大多在用,如果只看日活跃用户,那还是新闻资讯吸引的这1亿人。那今日头条的用户数增加了吗?其实是增加了的,本质上,头条系列产品已经满足了几十亿用户的需求,因为它满足的用户需求多了n倍,它创造的用户价值也远不是用1亿日活跃用户能评估的。

  所以我们更建议以需求的角度来定义企业的“用户”,因为不同的产品、不同的使用场景,满足了不同的效用需求。而用户从来都不是人,只要多提供了一种效用,多了一种交换内容,那就多了一类用户,有交易就有用户。

  希夫曼曾提出一个脸书用户使用动机的汇总表,说明脸书的效用、满足的用户也是非常多样的。

  · 分享信息:提供信息,分享对他人有用的信息,传递新闻。

  · 便利与休闲:感到愉快,同他人联系简单快捷,仅仅因为喜欢。

  · 打发时间:对抗厌倦、无聊感,其他人都在做。

  · 人际效用:遇到背景相似的人,遇到趣味相同的人。

  · 控制:想让别人为自己做些事情,告诉别人做什么。

  · 推广工作:推广自己所在的组织机构,推广个人工作。

  不管人们用了你“一个产品”还是“几种产品”或“几种功能”,只要满足了几种需求,就有几种交易,就有几种不同的用户。

  不断增加效用,不断促成用户改变行为——不管是让他花时间,还是让他花钱来与你产生新的交换,都算增加了一个新用户。

  从这个角度来看,用户其实是无限的,地球上一共有70亿人,但用户可能有几千亿、几万亿。因为一个人可以购买或使用无数种产品,并在这些产品上获得多种效用。同样一个产品,可以叠加很多效用。卖同样一批橘子,可能卖的是“低价”,也可能卖的是“有机”“安全”,又或者是卖“甜度”、卖“水分”、卖“产地”、卖“保障”、卖“新鲜”、卖“方便”、卖“包装”、卖“归属”、卖“爱心”、卖“反季节”的稀缺性等等,卖的其实是效用(或效用组合),而不是具有相近物理属性的橘子本身。

  以效用角度去分析什么是用户,更容易得到对企业发展有利的判断。因此不用过多地纠结这个定义本身,而是以这种视角去不断感悟和细分自己产品的用户,这样会有很大价值。

  效用也具备个体性,同样一个产品带来的效用,对不同的个人来说差异很大,受到情境、边际及个体的禀赋、资源、偏好、认知的影响。信息的完备性及原有的思维框架也会影响一个人对效用的判断。

  比如,如果打车软件有个功能,高峰期加价200元可以马上打到车,这个功能的用户一定是有钱的人吗?也未必,一个平时省吃俭用的人,如果他妻子临产,在紧急时刻他肯定也愿意用这个功能来加价打车。主要是因为情境发生了变化,因此同样的一个产品功能、同样一次服务内容带给他的主观效用已发生了变化。

  前文提到的房产交易的例子也比较好理解。假设交易的双方都是以投资为目的进行这次房产交易,长期来看,大概率必有一方在这次交易中亏了(或少赚了)。但在交易发生的时刻,双方都是觉得“自己赚到了”的,双方的个人总效用因此次交易而变得更大了。这可能是因为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比如一方知道这房产附近即将要修建地铁,而另一方不知道;也可能是双方对房子的偏好不一样;等等。效用的个体主观性在某种意义上也使市场出现了很多的交易可能性,如果所有人对一个产品的效用评价是一致的,比如所有人都看跌一个股票,那么交易就不会发生。

  效用是心理上的主观评价。心理上的东西往往有个特点是“信则有,不信则无”,理解以后,可以有意识地规避或接受。一个热门TED演讲提到,有个研究追踪了3万名美国成人,问他们“去年你感受到了多大压力?”和“你相信压力有碍健康吗?”。然后多年统计发现,前一年压力颇大的人,死亡风险增加了43%。但是,这个数据只适用于那些相信压力有碍健康的人。承受极大压力的人,若不认为压力有碍健康,其死亡风险就不会升高。研究人员认为,过去8年中有18万美国人的过早离世是因为“相信压力有害”这个想法。“相信压力有害”位列美国2012年第15大死因,排名高于艾滋病和谋杀。

  因为产品对不同用户的效用是有差异的,因此我们在决定做什么产品或更新什么功能之前,先要讨论:我们要满足的是哪些用户?该产品代表什么情境下的什么效用组合?这个产品迭代能否结合我自身的各种优势,实现较高的投入产出比?这里的收益可以是金钱上的,也可以是流量上的、口碑上的、安全上的等。

  3.2.3 产品效用与用户欲望的不对等性

  产品效用对用户需求的满足程度大体可以分为四类:底线需求(不能低于),够用就好(不用高于),越多越好(愿意多支付),惊喜(超过预期或参照系)。

  底线需求

  有时候用户期望的效用是“不能低于什么样的底线”。比如说网约出租车司机不能有犯罪记录;再比如夏天想喝冷饮时,希望冷饮的温度不高于某个温度。

  对于这类效用,用户更在乎的是相对门槛的满足,它是一个“一票否决”式的效用,如果得不到满足,用户就不会来了。

  每一个bad case,都是一次底线不满足。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在移动社交时代更是这样。因此,一般来说,用户量大的服务型产品,成长到一定阶段后,应该追求的极致体验往往不是尽可能优质地满足用户需求,而是bad case数量最小化。

  够用就好

  有一类需求,对其满足程度的增加所产生的用户效用是边际递减的。你可能花了很大代价把技术指标做到比原来好了5倍,但用户感知的效用可能没增加什么。对这类需求,只需够用就好。

  越多越好

  有一些需求的满足对用户而言可能是多多益善的,这意味着用户愿意为更多的效用支付更大的代价。这类需求对于企业而言,做得越多,收获也会越大,理论上可以一直做到边际收入等于边际成本的均衡点,但也要比较投入的机会成本。

  惊喜

  惊喜是指用户一般不会有预期和要求,但是如果你做了,也会产生增量的效用。比如你生日时到餐厅吃饭,餐厅送了你一份长寿面,并且所有店员为你唱生日歌,对你而言这就是惊喜。产品做些惠而不费的惊喜,是性价比极高的创造用户价值的路径。

  我们前面提到企业要创造有利可图的用户价值,结合上述对需求的分类,我们对创造什么样的用户价值及做到什么程度或许会有更清晰的认识。

  我们也看到,企业提供的产品效用和用户欲望是不对等的:用户的欲望很简单,一般来说是无限的,最好是什么效用都有,但又什么代价都不用支付,这无所谓对错,是人的先天共性。(当然,人还受后天社会影响,受信念和情境的自我约束。)一般来说,我们需要满足用户的“底线需求”,把“够用就好”的需求打磨到边际回报率最划算的那个点就停下,然后把“越多越好”的价值创造做到具有极高的投入产出比,适量提供“惊喜”。

  当然,结合我们前面提到的“效用的个体差异性”,不同的用户对于什么是底线需求、什么是够用就好的需求、什么是越多越好的需求,理解是不一样的。

  而满足欲望需要对应的成本投入,所以我们做不出满足人类所有欲望的产品,即使做出来也注定卖不出去或亏本。而且,人与人的偏好不同,一个人也会面对不同情境,一个人的很多需求是互相冲突的,一个产品怎么可能满足全部需求?

  所以,我们一般说的研究迎合用户需求,其实指的是,在给定条件下,选择创造哪些用户价值、满足哪些用户需求更能促成交换,最适合企业的长期和短期目标,能让企业有最高的边际投入回报比。

  3.2.4 产品是一组约束条件下的一个效用组合

  我们前面也提到了,价值只是用户的主观判断,产品的功能和属性本身都只是交换媒介,用户从产品获得和感知的,只是一组效用,且对这些效用的评估有个体差异和情境差异。因此,有些纯粹从技术角度评估的进展,如某个数值提高了或降低了百分之多少,跟最终的用户感知效用不见得有高相关性。

  所以分析产品的用户价值时,我们不要把产品当成一个整体来看,而是要拆成用户视角中的各种效用,然后来分析各种产品属性迭代对一个(或一组)效用可能的影响,进而分析预判这个效用变化对应的用户行为变化。

  比如,用户打车这样一个行为,结合我们上述提到的效用的多样性,我们可以将它拆解为:满足从A点到B点的需求,还可以是满足遮挡冷暖空气或风雨的需求、省时间的需求、省钱的需求、节约体力的需求、尊重的需求,其中一个很关键、很基本的需求就是安全。而安全还可以细分为隐私安全、交通安全、支付安全、财物安全、人身安全等。

  3.3 边际

  边际也是理解交易模型时必不可少的概念。在产品语境下需要理解的边际概念,包括边际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边际成本和边际利润。

  3.3.1 边际效用与边际效用递减

  传统经济学里,边际效用是指消费者对某种物品的消费量每增加一单位所增加的额外满足程度。边际的含义是额外增量。

  简单来说,假如你连续吃了6个苹果,每次多吃的一个苹果,就是边际增量。

  吃一个苹果的收益是什么?这其实和你此前吃了几个苹果或者有没有吃其他的食物是密切相关的。你吃第一个苹果时肯定很开心,但当吃到第六个苹果时,你可能就不会那么开心了,可能是因为吃撑了,也可能是因为你对这个味道感觉腻烦了。这种情况,我们便说吃苹果带来的边际效用递减了。

  甚至换成挣钱的例子也是类似的,当你挣到人生第一个1000万元时可能很开心,但是挣到第二个、第三个1000万元时,你的兴奋感可能就不会像最初那么强了,这也是边际效用递减。(当然,边际效用递减程度也是因人而异的。)在挣到几万个1000万元后,再多挣1000万元对你而言的边际效用可能接近于零了。

  3.3.2 边际成本

  认识边际成本对企业而言极为重要。

  比如制造业企业,其生产的时候一开始有规模效应,边际成本是逐步降低的。但到了某一个临界点后,其边际成本反而有可能会变高。

  比如说一年能造100辆汽车和一年能造1万辆汽车的公司相比,肯定是造1万辆汽车的公司成本更低。说明在100~10000的汽车年产量区间里,边际成本是递减的。如果大家造一样的车在市场上充分竞争,那么年产量1万辆的那个公司便会把年产量100辆的公司挤垮。

  但是生产数量越多,边际成本就一定越低吗?也不一定。举个极端的例子,假设有个汽车厂需要一年造1亿辆汽车,其边际成本曲线到了某一点之后是会逐步抬升的。首先,如果需要生产1亿辆汽车,其原料供应会成问题,因为需求量巨大,可能导致原材料供小于求,工厂不得不加价采购某些原材料。其次,为了实现年产1亿辆的目标,其组织也要非常庞大,需要短时间内招聘极大量的员工,并进行分工、培训、管理,这里的边际组织成本递增会高得吓人。当然,为了能把这1亿辆车都销售出去,销售人员还要去寻找新渠道、新用户,而获客成本一般也是边际递增的。

  互联网产品的拉新费用其实也有类似的边际效应。互联网获客成本最低的时候是移动互联网刚开始兴起的时候,那时获得一个用户也许就几元钱,很容易。而最近不少互联网公司的获客成本已经达到100元甚至更高。这也比较好理解,越容易转化的用户(潜在交易成本越低)肯定越先被“获取”,越往后获取的是越难转化的用户(潜在交易成本更高,转化需要的难度和成本更大)。

  3.3.3 边际利润

  边际利润是指在一个给定约束条件下,再多做一笔交易,增加的额外利润。

  这个概念对产品很重要。比如网约车出行行业,它的边际成本和边际利润其实是比较固定的。以全职司机模式为例,对企业来说,无论是100万的司机基数还是10万的司机基数,成交一单,17~18元都是要给司机的边际成本,企业只能拿到3元左右的边际收入(其中还有相当比例会以补贴形式发给司机)。

  但是有些行业可能不太一样,比如说航空业及共享单车业。以共享单车为例,单车投放后,它的成本是相对固定的,无论你骑还是不骑,其固定折旧成本、资金成本等基本都是一样的。而它每多增加一单的边际成本很低,只有少量因使用而带来的边际运维成本,所以只要新的边际用车越多,边际利润就越高。

  饭店行业也是类似的模型。饭店最怕碰到下雨天,因为下雨天会少来10%~20%的顾客,看起来数量减少不多,但净利润差别非常大。因为对于饭店而言,有很多无论有没有顾客都需要支付的成本(房租、水电费、设备折旧、生鲜过期、员工薪酬等),可能需要来280个顾客才能维持收支平衡。所以如果来了300人,那么多出来的20个人的边际收入减去边际成本(菜的原料成本一般仅两三成)就是净利润。而如果来了340个人的话,那么多出来的60个人的边际收入减去边际成本就是净利润了,是来300人时的3倍。

  所以经营饭店的成本是非常高的,但主要是租金、员工工资之类的固定成本,每一个增加的新订单的边际成本(主要是菜的原料)不过两三成。而网约车企业,如滴滴的边际成本占总成交额极高的比例(需要支付给司机)。因此这两者的经营模式是差别很大的。

  3.4 成本

  成本,从不同角度,可以分为机会成本、交易成本、边际成本、固定成本、可变成本、沉没成本、平均成本、会计成本等很多种,我们主要论述交易成本。

  3.4.1 机会成本

  企业为从事某项经营活动而放弃另一项经营活动的机会,或利用一定资源获得某种收入时所放弃的另一种收入。另一项经营活动应取得的收益或另一种收入,即为正在从事的经营活动的机会成本。

  这就是说,由于资源(钱、物、时间、人、企业等)在同一时间只能发生一种用途A,因此该种资源用于某种用途时,其他用途都被放弃了,而放弃的“其他用途的最高收益”,我们称为该资源在用途A下的机会成本。

  以网约车为例,我们从机会成本的角度来分析司机的“成本”,我们会发现不同类型的司机差异很大。职业司机和兼职司机对成本的定义是有很大差别的,以至同样的订单支付给司机的“价格”可能是一样的,但每位司机计算的“利润”其实是不一样的。

  对于职业司机而言,他从事其他工作的最大收入就是他开网约车的机会成本。他需要判断,是开网约车收益更大,还是从事其他职业收益更大。其对收入的诉求会比顺风车司机和兼职司机更高,他需要这份工作的收入比其他同等辛苦的工作更高。

  而对于顺风车司机而言,他本来就是要去某地的(比如从上海到杭州),如果能保证顺路,其机会成本基本为零(财务上只有起终点不一致时的一点绕路接送成本)。因此他顺路多接的这一单是纯赚,他能接受的交易价格就会特别低。

  3.4.2 什么是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指完成一笔交易时,交易双方在买卖前后所产生的各种与此交易相关的成本。

  在本书中和各种外部资料里,交易成本和交易费用是一回事,英文都是“transaction costs”。当然,跟很多社会学名词一样,对于交易成本的具体定义,还没有举世公认的标准,存在一些差异。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认为,交易费用是获得市场信息、谈判、订约、监督等活动的费用,并认为企业的管理费用和市场交易费用决定了企业和市场的边界。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罗定义,交易费用是经济系统的运行费用。

  巴泽尔定义交易费用为与权利的转让、获取和保护相关的费用。

  沃利斯和诺斯将经济活动分为交易活动和生产转换活动,并据此将经济活动中的费用分为交易费用和生产转换费用,给出交易费用的范围是衡量交换物之价值的成本、保护权利的成本和监管实施契约的成本。

  张五常认为,交易费用包括所有在鲁滨逊似的一人世界不可能出现的费用,交易费用就是制度费用。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威廉姆森将交易费用分为事前的交易费用和事后的交易费用。他认为,事前的交易费用是指由于将来的情况不确定,需要事先规定交易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就要花费成本和代价;事后的交易费用是指交易发生以后的成本,它可以有许多形式。

  从“企业和用户以产品为媒介交换价值”的角度来看,在这个交换中,用户的获利是“效用减去成本”。这个过程中,用户得到了“效用”,即各种主观的用户价值,一个效用组合,同时也付出了“成本”,从某个角度可以分为直接成本和交易成本。直接成本一般是钱或时间,其他所有为了达成交换而付出的显性和隐性成本都算交易成本。

  同时,在这个交换中,企业的获利是“收益减去成本”,得到了用户的钱或时间(得自用户的时间、注意力、信息、态度等间接变现),同时也付出了“成本”,大体可以分为直接成本和交易成本。直接成本是产品的研发生产成本,其他所有为了达成交换而付出的成本都算交易成本。

  从上述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交易成本的本质是,所有用户(买方)付出的但企业(卖方)没收到的成本,以及所有企业(卖方)付出但用户(买方)没收到的成本。

  具体到特定行为的交易成本,差别很大。比如,学生找工作的交易成本包括:搜寻招聘信息、收集各种评价、设计履历表、通信、交通、住宿、面试、议价、毁三方协议等消耗的所有金钱、时间、精力、名誉等。等到上班后,假设他月薪1万元,但企业实际付出1.6万元,员工到手7300元,这中间的差价为8700元,就是企业购买员工劳动的部分交易成本。

  其中,用户侧付出了大量不可货币化计量的交易成本,企业侧付出的不可货币化计量的交易成本虽然少些但也有,还包括很多双方主观上认知不足的交易成本。

  如果不用考虑信息搜寻、度量、议价、订约、执行、监督、权利保障等所有前因后果成本,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那就是零交易成本完成交换。但零交易成本这种现象,就像物理学中假设摩擦力为零的真空状态一样,在现实世界并不存在。

  3.4.3 为什么产品经理需要关注交易成本

  德鲁克曾经提过:如果我们想知道企业是什么,我们必须先了解企业的目的,而企业的目的就是“创造顾客”。那个年代叫顾客,现在叫用户。有交易才有用户,创造用户就要创造交易,即促成潜在交易。

  企业因获利机会而存在。企业的日常职能是交换:选择合适的用户价值,更高效率地生产,降低交易成本,更多促成与用户交换,可持续地创造交易,并使企业和用户双方可持续地获益。

  产品经理在一个企业中可能会承担需求、生产、销售、协调职能中的一部分,至于是承担其中哪一个或哪几个职能的全部或部分,取决于业务特点、企业文化、外部大环境的影响。

  但我们考察产品,不仅要考察用户价值,还要考察为了达成价值交换,各方支付的所有成本,尤其是交易成本。因为交易成本的体现大多不直接,因此在生活中容易被人们忽略掉。对交易成本的理解和分辨有助于产品经理更清晰地思考“成本”和“交易模型”。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单位交易费用的下降会带来交易方式和生产方式的变革,从而导致市场规模的扩大和经济显著增长。诺斯则用交易费用来衡量制度的有效性,并提出降低单位交易费用会提高制度的效率,他认为,制度变迁才是经济发展的真正原因。

  而交易成本的数值之高往往被人忽略。张五常在《从交易费用到制度费用》中提过:“我们今天的社会中,交易或社会费用很庞大,往往占国民收入一半以上。”甚至有种说法是,香港目前的交易费用占比可能高达70%。律师、法官、银行、公安、经纪、经理、公务员等职业,实质上就是某种意义上的交易费用(主要是保障类交易费用)的体现。

  经济学家盛洪在《移动互联网的经济史性质》一文中,第一次尝试用交易费用概念分析了移动互联网创造的部分价值。

  (移动互联网使)交易费用明显下降。如今,人们可以坐在家里或车里,轻点手指,在几分钟之内完成一次电商购物并要求送货上门。相对于传统的交易,即走到商业中心,在多家店中选择比较(选择范围远不如电商大),选定后讨价还价并付款,最后携带购买的商品回家,说网上购物只付出了原来1%的交易费用并不为过。

  ……

  移动互联网带来的交易量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替代效应,即对原有实体交易的替代。这是因为,如果网上购物的交易费用是实体购物的1%,即使价格一样,人们也会选择网购;更何况,交易费用的节约还可以表现在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上,更低的价格也会促使人们用网购替代实体购物。

  另一部分则是新增效应,即由于交易费用的下降,使得原来因交易费用太高而不能实现的交易得以实现。(某次交易中交易成本的大小,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等同于我们通过改变交易方式而实现的收益空间。)……例如,通过交易将某资源从甲用途转移到乙用途可获得10元的收益。如果实现这一转移的交易的费用从10元降为5元,显然会给交易双方带来5元的额外收益。然而这一交易费用的降低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使所有收益在5元以上的转移资源的交易都变得有利可图,从而使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得到改善。这既会使用户购买以前不买的商品,也会使他们多买以前买的商品。

  3.4.4 交易成本概念的源流

  “交易”是康芒斯首先提出的一个独特的概念,他这样解释:“我一直在设法解决可能用什么作为研究的单位,这种单位要包括冲突、依存和秩序这三种成分。经过许多年,我得到结论,认为它们只有在一种叫‘交易’的公式里能结合在一起,与商品、劳动、欲望、个人和交换这些旧的概念不同。所以,我用‘交易’作为经济研究的基本单位。”

  事实上,康芒斯提出,“交易”就是经济活动的最基本形式。

  “交易是所有权的转移。”在康芒斯看来,交易是个人与个人之间对物质的所有权的让与和取得。康芒斯之所以如此重视所有权的转移问题,是由于他认为所有权是经济活动的基础,“不先取得合法的控制权,生产和消费就不能进行”。

  科斯受康芒斯的交易概念启发,进而提出交易成本的概念。但科斯的主要贡献是提出概念,把交易成本概念系统化的工作是威廉姆森做的。威廉姆森最先把新制度经济学定义为交易成本经济学。

  威廉姆森认为,对于“机会主义”的认识,是他对经济学的首要贡献之一。威廉姆森把人一有机会就会不惜损人而利己的“本性”称为机会主义。人的这种本性直接影响了以私人契约为基础的市场效率。市场上交易的双方不但要追求自己的利益,还要随时提防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每一方都不清楚对方是否诚实,都不敢轻率地以对方提供的信息为基础,而必须以自己直接收集的信息为基础做出交易决策。

  因此,机会主义的存在使交易费用提高。交易越复杂,交易费用提高的幅度也越大。一切足以提高市场交易费用的其他因素都是通过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才使交易费用上升的。

  3.4.5 交易成本的来源

  威廉姆森曾指出了交易成本的六项来源。

  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进行交易的人,因为身心、智能、情绪等限制,在追求效益极大化时受到限制和约束。

  投机主义(opportunism):参与交易的各方,为寻求自我利益而采取欺诈手法,同时增强彼此的不信任与怀疑,因而导致交易过程监督成本增加而经济效率降低。

  不确定性与复杂性(uncertainty and complexity):由于环境因素中充满不可预期性和各种变化,交易双方均将未来的不确定性及复杂性纳入契约中,使得交易过程增加不少议价成本,且交易困难度上升。

  少数交易(small numbers):某些交易过程过于具有专属性(proprietary)、异质性(idiosyncratic),信息与资源无法流通,从而导致交易对象减少及市场被少数人把持,市场运作随之失灵。

  信息不对称(information asymmetric):因为环境的不确定性和自利行为产生的机会主义,交易双方往往握有不同程度的信息,使得市场的先占者(first mover)拥有较多的有利信息而获益,并形成少数交易。

  气氛(atmosphere):交易双方若互不信任,且又处于对立立场,无法营造一个令人满意的交易关系,将使交易过程过于重视形式,徒增不必要的交易困难及成本。

  从产品角度,我们可以把交易成本的来源概括为:信息不对称,信息不确定,信息不完整和信息有成本。

  信息不对称:当交易中的一方有别人没有的信息,我们说,信息是不对称的,否则信息是对称的。

  信息不确定:如果在交易过程中至少一方当事人选择行动之后才揭示相关信息,那么信息就是不确定的,否则信息就是确定的。

  信息不完全:若在交易开始时,某些相关信息至少不为一个当事人所知,信息不完全就产生了。

  信息有成本:信息有分散性和主观性,信息的认知、发现、收集、处理、传播、鉴别与吸收都有成本。

  所以,最能降低交易成本的手段通常是信息相关,这就是信息科技产品严重改变人们生活和行为方式的原因,也是互联网公司市值高的原因,它们的产品极大地降低了一些交易成本。(分析一下各知名产品,很容易理解它降低了什么交易成本。尝试应用交易成本分析一下自己负责产品的一个具体功能或策略,看看它的具体影响。)

  信息越不对称、不确定、不完全,产品质量越难度量,契约的不完全程度就越高,交易参与者就越可能表现出不同的行为,结果就是契约不完全性和市场结构的对应。信息不对称和产品质量的可度量性,严重影响我们设计市场结构,很多互联网产品的设计就是利益交换系统的设计,其实就是市场设计。

  3.4.6 交易成本的分类

  交易成本在传统上有三类:市场型交易成本(买卖交易),管理型交易成本(组织内管理交易)与政治型交易成本。产品经理只有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才能发挥较大作用,所以主要关注的是市场型交易成本。

  而市场型交易成本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搜寻(商品和交易对象)成本和度量(交易对象和商品的属性)成本;

  (2)寻价(议价比价)成本和决策(决策和订立契约)成本;

  (3)实施成本和保障(权利、违约、意外、监督等)成本。

  搜寻成本很容易理解,比如搜索引擎和电商出现之前,你要快速找到所需的信息非常困难,需要耗费很多的时间甚至金钱成本;再比如音乐的个性化推荐出来之前,找到一首喜欢的好歌需要耗费很多的“试错成本”,需要各大榜单挨个听,上各种论坛淘。而音乐的个性化推荐出来后,用户的搜寻成本少了很多;feed流(一种给用户持续提供内容的数据形式)推荐引擎对搜索引擎的部分替代,也可以从搜寻成本的角度解释,因为对于某些内容,推荐引擎能帮助用户极大地降低搜寻成本。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思考一下,网红带货降低了什么交易成本?

  我们可以从另一种产品分类角度看交易成本。大约60年前,有人根据信息不对称程度,把消费品分为搜寻品、体验品、信任品三类。

  搜寻品是指质量信息确定性高的产品,比如新款iPhone(苹果手机),在淘宝、京东、拼多多、苹果店买到的产品质量一致,只需搜寻比较其他价值。

  体验品是指需要使用体验后,才知道质量的产品,比如一箱橙子、一次服务。

  信任品是指消费者即使在使用后也无法验证其质量的产品,比如有些美容品和保健品。很多低频产品和小概率事件的体验,因为没机会实践验证,所以通常也是靠心智认知和想象来判断和做决策,特别典型的如与凶杀可能性相关的安全感。

  以网约车为例,对于极端情况的安全感是绝对的信任品。企业说已经改善了十倍百倍,但一个人无法通过使用体验来实践验证和修正这方面的主观信念,永远是按他的心智认知和想象来判断和决定他的(打车)行为。对于归类于信任品的效用,当产品与之相关的功能属性发展成熟到一定程度后,如果用户的信任感依然远远偏离客观事实,就应该考虑同时从增加用户信任感的角度做一些项目。

  如果我们能将产品标准化成“搜寻品”,消费者的决策过程的交易成本会大幅降低,那么便能促成更多的交易。

  关于交易成本,有一个例子是吃自助餐。用户购买一份自助餐,付出了一次性费用,然后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便吃,很多人会吃到他实在不想吃的程度(消费到他最后一口的边际价值是零的时候)。这样会存在浪费,但为什么还有很多自助餐厅能赚钱呢?因为,一顿自助餐的服务节省了监督、度量、讨价还价、点菜算账等交易成本,只要节约的交易成本大于浪费的食物成本,企业经营这个业务就有利可图和可持续。

  自古以来,交易对象和商品质量的度量成本常常很高,一旦有新的有效度量方法问世,往往能大幅降低交易费用,促成无数新交易,使市场扩大。互联网时代广泛应用的用户评价,如淘宝店铺评价、大众点评餐厅评价、豆瓣书评影评、携程酒店评价等等,就降低了很多交易的度量成本,也因此促成很多新增交易。

  产品经理职业的度量成本就特别高,如果出现有效度量方法,必然也会大幅降低交易成本,促成无数新交易,并促成无数正确的人入行,促成更多企业放心聘用更多产品经理,最终使这个职业有一波大发展。

  3.4.7 降低交易成本的例子

  标准化

  把商品标准化,是常见的极大降低交易成本的方法,能促成大量被度量类和寻价类交易成本阻碍的交易。

  埃塞俄比亚商品交易所的核心是一个匿名的咖啡豆分级系统,其中专业品尝师对每批准备出售的咖啡豆进行样品提取和分级。咖啡豆的标准化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使得无数潜在交易双方的净收益由负转正而促成交易。

  19世纪,芝加哥一个私人交易委员会把谷物变成了抽象商品,让美国中西部的谷物从一袋袋质量差异较大的混合物,变成同品质商品,能够只用数量来计算,极大地促成了无数潜在交易,甚至不用等到谷物成熟再交易,一个农民可以在一年中的任何时候出售谷物,用金融工具交易,这就是现代期货市场的起源。

  2016年时的滴滴专车司机有七八成经过认证和两三成未经认证,我们觉得混合供给是得不偿失的,宁愿放弃两三成供给也要变成全认证。

  从经济学里交易成本的角度,很容易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把供给品尽量变成标准品,降低了度量成本,降低了不确定性带来的决策成本和保障成本。现在我们在某些业务上比较强调追求“确定性”,用交易成本理论分析,其实就是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的有效手段。

  智能手机的普及减少了排队带来的交易成本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排队的代价很高(时间成本),但智能手机的普及其实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某些场景中的这种情况。

  排队的直接损失是浪费时间,但浪费时间的具体代价是什么、是多少,却要锚定这段时间的机会成本来对比。现在排队的时候可以使用智能手机,可以阅读、看视频、玩游戏、通信、工作。如果不用排队,一个用户会把省下来的这段时间用来干什么?如果他还是会用来做这些一模一样的事,那其实排队也没有什么损失。

  因为智能手机导致排队代价的降低,其实等于降低了排队相关的交易成本,使得某些新的交易(商业机会)成为可能。滴滴快车的排队功能、海底捞、喜茶等都受益于排队成本的降低。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海底捞和喜茶等以排队为突出特征的业务可能是智能手机的重度受益者。

  链家真房源

  在房产交易中,中介为了获取流量,会虚假标注房源信息及价格。而房源的不确定性会极大增加消费者的交易成本,比如为了甄选真正的房源及判断其对应的价格,用户可能需要多次拜访中介和看房,与中介多次沟通才能获得自己所需的交易信息。

  链家及贝壳的解决办法是采用较大的人力去保证房源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包括真实存在、真实图片、真实在售、真实价格),由专门的线下人员去搭建和定期维护楼盘信息的真实性,耗费近6亿元搭建起“楼盘字典”体系,并且做出“假一赔百”的服务承诺。

  在某种意义上,链家及贝壳的措施帮助用户在选房购房决策过程中减少了很多交易成本,帮助平台增加了更多原来不可能发生的交易。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链家为了保障房源的真实性,也付出了非常大的代价并产生了另一些新的交易成本,从内部的治理体系及团队的搭建,到线下查勘验真的人员及机制筹备,再到发生问题后的定责及赔偿,这些从某种意义说算是为了完成真房源交易付出的实施成本和保障(权利、违约、意外、监督等)成本。

  当然,提供真房源后,消费者最初其实是不理解、不接受的,因为链家的房子比其他“非真房源”平台的房子要贵。且消费者最初并不相信这个市场是有真房源的,不少人认为链家在卖的是贵一点的假房源,因此链家的流量迅速大幅下降。

  但一段时间后,消费者发现,选择链家能节省自己极大的交易成本,出于理性,消费者最终还是会回归链家。并且这样的交易成本节省也逐步转化成了链家的口碑,而这样的口碑又帮助链家节省了大量获取用户的交易成本。品牌和口碑在某种意义上对企业及消费者而言就是对交易成本的巨大节省。

  表3–1 链家与其他中介平台的交易成本比较

  原来因为用户侧的搜寻度量交易成本过高而没有成交的交易,当链家用新方法降低了这部分交易成本之后,一部分边际交易转化了,交易成立了。

  新成立的交易中,不论因为新方法产生的新交易成本有多少,加上直接成本后的双方各自总成本也一定是小于100%的(如果有一方的总成本大于100%就亏本了,就不会交易),双方预期都有净收益。链家的新交易成本有多高并不重要,如果预计能赚钱,就多高都没关系,如果会亏本,它就不会继续,最多去跟机会成本比较,看要投入在哪里更有利可图。

  线上化

  最近几年,各行业的服务和交易全链路的线上化越来越多被提及,如果你面试一个做SaaS(软件即服务)的产品经理,问其做的事情提供什么价值,他大概率会和你说在解决提升企业效率的问题和帮助提供决策依据。

  但我们更需要思考的是,为何数据线上化、交易线上化及服务线上化可以提高效率和帮助决策。以下这个小例子是来自餐饮业的故事。

  从2016年开始,有不少餐饮企业能拿到较大的明星创投企业的投资,不少餐馆也开始批量上市?其中有很多原因,既包括中央厨房理念的普及、餐饮标准化建设能力的提升等,也和消费者的诉求在提升及消费升级有关,还有一个原因在于移动支付。

  原来的餐饮业不容易在资本市场拿到投资,很关键的原因是要核查其收入的真实性非常困难。因为其整个交易链路从最上游的采购及工资结算,到最下游的消费收款都很可能是线下现金交易,投资者核查、监督、权利保障的成本无限高。

  而交易及支付线上化后,餐厅的每一笔收入都变得可核查、可追溯。对于股东而言,确认业绩真实性的交易成本大幅度下降,因此才有了后续的餐饮业融资潮及上市潮。

  餐饮业的线上化故事还在延续,二维火等餐厅赋能工具的引入,帮助餐厅完成了点菜甚至用户画像的线上化和数据化,可以分析什么样的菜更受欢迎,甚至什么样的用户是目标用户,餐厅管理者因而可以进行更便捷理性的决策。这相比于在未线上化情况下,要设计一套调研机制,询问大量用户,才能根据线下统计数据得出一定结论,无疑节省了巨大的交易成本。

  抽成?工资?还是买断制?

  张五常的著名论文《佃农理论》中提到,如果不考虑交易成本,定额合约(即农民花一笔钱买断土地数年的使用权)、分成合约(即抽成)与工资合约对地主和农民双方来说最终的结果是一样的。

  滴滴目前常用的结算制度是抽成制度,那么是否有可能尝试采用工资制或者买断制呢?还是可以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做一定程度的分析。

  如果采用工资制,司机多劳未必多得。滴滴的订单不同于客运等较规律的出行方式,在时空上有较大的分散性,因此平台需要负担较大的监督成本,如司机可能会减慢开车速度以减少接单数量,或停留在订单较少的冷门区域以减少接单等。平台为了监督规避此类问题可能需要付出很大的交易成本。

  而如果采取买断制,即支付一大笔费用后平台便不在交易中抽成,又会怎样呢?

  首先,因为采用买断制会先支出一大笔费用,且司机对订单的获取没有100%的把控力,因此交易双方会在订单数量不及预期时付出很多因议价、谈判、平息不满带来的交易成本。而未买断的司机会担心和怀疑平台偏袒买断了的司机,也会引发新的交易成本。

  其次,因为买断制是一次性付费,之后持续履约,一旦已经有一批人签署了买断合约,平台如果想进行价格调整和促销的话,也会付出很大的用于沟通的交易成本。

  最后,买断合约的价格很难确定,因为这样的价格会导致逆向选择。往往只有自身跑单能力远超买断合约的定价所对应的流水基数时,司机才会选择购买。但这样的购买实际上对其他司机更不利,业务逻辑更复杂。

  目前较大范围采用的抽成方案虽然不完美,但对网约车行业来说,相较于另外两种分润模式,似乎交易成本更低些。

  当然,网约车场景其实复杂且多元,每个城市的生态都有差别,在不同的商业模式及不同的司机生态下,诉求是多元的,交易成本也会有差距,因此还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3.5 供需定律

  供需定律是描述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的基本规律,当需求大于供给时,价格上升,当需求小于供给时,价格下降。在实践中最常用的表述是:在其他条件不变时,价格下降,需求上升。

  以下是几位经济学家对供需定律的相关描述。

  · 曼昆:价格与需求量之间的关系被称为需求定律。在其他条件不变时,一种物品的价格上升,对该物品的需求量减少;一种物品的价格下降,对该物品的需求量增加。价格与供给量之间的关系被称为供给定律:在其他条件不变时,一种物品价格上升,该物品供给量增加;一种物品价格下降,该物品供给量也减少。

  · 斯蒂格利茨:在竞争市场中,价格是由供求法则决定的,实际价格倾向于均衡价格,即供给等于需求(市场出清)的价格。

  · 张五常:在经济解释的范畴内,需求定律是我知道的唯一不可或缺的理论,需求定律是经济学的灵魂。需求定律是说,在其他条件不变时,任何物品的价格下降,其需求量必定上升。

  以出行行业而言,一旦给乘客降价,乘客数就会增加;如果给司机增加补贴,司机总在线时长就会增加。但很多人会陷入一种误区,忽略了“其他条件不变”这样一个前提条件。因为现实世界是永恒变化的,所以本质上“其他条件一直在变”,于是,每一次行为的实施,除价格这个关键因素外,也受其他无数关联因素的共同影响(有时影响小,有时影响大)。

  我们在不少产品线探索中,也发现有时候并不是相较于竞品和替代品更低的价格就能吸引用户,增加补贴后用户就会来不是永远正确的。

  比如有个螺蛳粉店老板搞了免费试吃活动,他与其他餐饮替代品相比绝对已经算便宜的了,那么他一定能把所有的用户都吸引来吗?这是不一定的,有的人可能不知道这个活动信息,所以不会来;有的人可能因为螺蛳粉店距离自己住的地方太远了,所以不想来;有的人对螺蛳粉的味道比较抵触,又怕它不健康,这种认知偏好或偏误也会导致不少人不愿意来。

  我们讨论供需定律时一定要分辨清楚其他的约束条件是否发生了改变,而不要简单地把“价格下降,需求上升”当作永恒不变的真理。

  关于供需定律的研究和资料汗牛充栋,读者可自行找资料继续学习。限于篇幅,本书不做深入阐述。

  3.6 相对价格

  人间第一定律:其他条件不变时,相对价格降低,需求量上升。

  相对价格 =(直接成本+交易成本)÷ 效用组合

  粗看此内容跟需求定律一样,表面差别只在于它强调的是“相对价格”。

  人间第一定律是方便产品经理分析产品的工具,起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的强大解释能力。它跟需求定律的区别,一是把价格(支付的代价)明确地细分成了直接成本和各类交易成本,二是把“默认不变的商品”这个抽象概念明确地定义成了用户视角的产品效用组合,也就是把“在其他条件不变时”经常变化的“产品变化”也考虑进来。

  站在用户角度,只要产品的效用组合增加,产品的相对价格就降低;直接成本降低或交易成本降低,产品的相对价格也降低。而产品的相对价格降低,用户的需求量必然上升。这个相对价格公式,与用户价值公式一起,可以作为产品经理的两个日常分析工具。

  交易成本是达成一笔交易所要付出的全部成本中,除交易对象的直接收入以外的部分。只有一方的时候没有交易成本,只要双方交易就有交易成本。一般来说,同样的交易,在越发达的社会,交易成本越低。(但越发达的社会,交易成本占成交总额的比例越高,这是因为,发达社会的大量新增交易在落后社会原本是无法成交的。)交易成本过高时,交易不会发生,某一个交易成本如果降低到低于阈值了,交易就会发生。

  一个革命性的新技术被应用到新产品时,可能新创造出很大的效用组合,于是相对价格大幅降低,需求量就大幅上升,产品用户规模快速增长。然后,产品发展过程中,每降低一些交易成本,就能转化一些用户。而当产品已经有了1000万用户,那第1000万个用户以后的无数潜在用户为什么没有被转化?往往是因为那些潜在用户被各种各样的交易成本阻断。只要降低一点某一种交易成本,就能把被这种交易成本阻断的用户转化过来,这可以理解为促成边际交易或转化边际用户。

  智能手机出现之后,我们暂时还看不到下一个巨大新要素,未来一段时间内蓝海比较少,主要就是红海时代,比较适合用这个人间第一定律去分析产品。可以通过追加效用组合、改变效用组合或降低各类交易成本来降低产品的相对价格,实现用户增长。 人人都可以是产品经理(套装共1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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