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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追加最终特典19 书清疏(注意,这章的我指的是你们这些读者)

七情沙 陈施豪 4434 2021-04-05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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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我准备做什么事的时候,心里都是告诉自己要全力去做,要放弃娱乐活动。而在我开始做的时候,在遇到一些困难或者精神开小差的时候,潜意识里就会告诉自己:“玩一局游戏吧,就一局,放松一下”。

  我总是希望在努力上进和玩乐堕落之中找到一种平衡,让我既能保持努力上进的心态和状态,又能沉浸在玩乐和堕落带来的快感和舒适之中。

  可沉浸在玩乐和堕落之中实在是太容易了,完全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无需丝毫努力,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已深陷其中。心灵被逐渐的侵蚀,肉体在慢慢的腐朽,灵魂也已被丝丝抽离,你毫无知觉且以此为乐。相对来讲,上进就太困难了,要放弃那些让人上瘾的剧集,要承受心灵的折磨,要抗住身体的疲惫,还要抵抗无处不在的诱惑。

  所以有了“能坚持努力上进的人才是真正的变态”这句话。而我明显不是这样的“变态”,也做不到这样“变态”,于是直到现在依然碌碌无为。

  (一)

  张公子说:“世间事,无非一懒二拖三不读书”。

  “懒”和“拖”是一对孪生兄弟,因“懒”而“拖”,越“拖”越“懒”。

  学生时代对于老师布置的作业,是能拖就拖,懒得写,不拖到火烧眉毛绝不动手那种,拖到最后,就把作业换着抄,你抄我数理化,我抄你语文英语。抄的热火朝天、火烧火燎,仿佛对这件事有无限的热情。

  现在仔细回想一下,好像在学生时代的自己就没怎么努力过。我们那个小地方,学生本就不多,还有很多读到中途就辍学不读出门打工的,那一届好像还不到一百个,不努力的我居然还能成绩名列前茅,这是我所没有想到的。不努力的最直接结果就是中考成绩一塌糊涂。

  最懒最沉迷玩乐的应该是初二那一年。家人买了个小霸王学习机,好像是那时候学校有了微机课,买回来是让我练习打字的。初衷非常好,可是用途却被我完全用歪了,爸妈在外工作,爷爷奶奶又不识字,而且也看不懂,根本就不知道我是在学习还是在玩游戏。心心念念就是那游戏,满脑子都是游戏里面的关卡该怎么通过,怎样可以最短的时间通关。最疯狂的是在晚自习之后偷偷的骑上自行车就冲回家,就为了玩几把游戏,然后在早自习开始之前赶回学校。

  记得有一次,夜里突然脚抽筋,折腾的没有休息好,心里就起了不想去学校的念头。等奶奶来叫起床的时候就说身体不舒服不想去学校了。

  那一年学习成绩骤降,被老师家访,学习机被父母没收。

  后来又沉迷网络游戏,工作就是例行公事,不会厌恶但也没激情。每晚下班后都是跑进网吧,一呆就呆到凌晨一两点,几个朋友玩着同一款游戏,比工作激情万倍,就连工作时的聊天内容都是游戏相关的话题。大部分朋友也是通过游戏认识,离了游戏就没有话题,没有交流。整日整夜的沉迷其中,梦想就是希望自己人品爆发出点好装备,所有激情都抵不过金闪闪时的欣喜若狂,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那是一段自嗨且自闭的时光,懒到休息日没有上午,懒得去运动,懒得出去交际。去到一个新的地方,先找个最近的网吧玩会游戏,这才是最紧要的,其他所有事都先放一边,能拖则拖,从来不急。

  生活中也是又懒又拖,就没怎么改过。

  早上闹钟响了,先按一下,想着再眯一会,再响再按,如此两三次,才会伸个懒腰起床,从来没有闹钟一响就翻身起床。特别是休息日,能睡到日上三竿,晚上睡不着就躺着划手机,等醒来已经半中午了,又不想起,就没怎么体会过早起的美好。

  连午饭都懒得吃,到半下午,午饭晚饭作一顿就解决了。半夜再补一顿夜宵,就当是明天的早餐了。

  真正的早餐只存在老家,是被父母赶起来之后的满足,是可以安安静静享受的美好。

  换下来的衣服就那样丢在一边,最长的一次是学生时期,泡在桶里,等有空再洗,可等我想起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一个星期,泡的都有味道了。这种事情虽然没有再次发生过,却也只是比这好一点而已,经常两三天才洗一次,一次洗两三套,基本上是到了没衣服换的时候。

  在大理期间也有点离谱,在工地干活的衣服居然能做到两天一换,真的是不能理解那时候的脑回路。

  在一些事情的处理上,同样能拖就拖,太早、太晚、天气不好、人太多这些都成为理由。甚至把这“拖”当成一种生活哲学。

  如果说这么些年过来还有什么优点,那应该就是坚持看书了。

  学生时代就看课外书,科学探索、野外探险之类,那时觉得这个世界可真新奇。没有老师讲课的晚自习,看太空探索的杂志看的津津有味,突然被同桌拍了一下,一脸茫然的抬头,校长的脸出现在窗户外面。看课外书这种事,被校领导发现其实没什么问题,既不会没收也不会有什么惩罚,只会对你笑笑,叫你要认真学习。要是被班级老师抓到,书被没收是肯定的,严重的还会叫到教师办公室批评一顿。那些书可都是租来的啊!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是租书看,那时主要看的是一些杂志和小说,对这些书并没有购买的欲望。租书是按天来计费的,一本书越快看完就越省钱,也就在那段时间,练就了快速看书这一技能,一大本小说被我两三天看完,舍友都说我疯了。

  自己第一次买书应该是在一个夏天,花了一半的零花钱买了本未拆封的《七侠五义》,拆封后看的时候才感觉到,这是盗版啊,错别字一堆,甚至有的段落都是顺序颠倒。依然看完了,之后就借给朋友看,大概率是已经不存于世了。喜欢去逛各种小书店和书摊,主要是这些地方的书相对比较便宜,但大多书都是盗版,而且盗的一点都不用心,有点错别字都还能忍受,连装订顺序都能搞错,是真看不下去。

  之前没有收藏书的念头,也没有要把买的书寄回家的想法。买的书看完了,如果身边有朋友同事想看,也就随手送出去了,一路买一路送,留下来的极少。

  有那么几年,就不买书,都在手机上看,因为方便,可有些书也是要买了才能看。当身边人知道我在手机上看书还要花钱的时候,都是一脸惊讶的看着我,像看着某类稀有物种。花钱从来大手大脚,不知节省,用来买书看书,自然更舍得。

  现在开始有了藏书的想法,把买下来已经看完的书放回家,如果能放满满一书柜,光想想就很有成就感。

  (二)

  是不可能找到的平衡。

  幻想着健身练一副好的身材,煞有其事的买了哑铃回来,却连二十分钟的课程都没有耐心练下去。那就跑步吧,基本不用什么投入,晨跑却又懒得早起,走路十几分钟路程的公园还嫌远,夜跑也是断断续续,经常忘记,记起来的时候就去跑一跑。每次记起来的时候都告诉自己要坚持,却又总是过不了几天就忘记。

  幻想着可以像那些大家一样在台上演讲,学识博古通今,语言风趣幽默、条理清晰,面对台下万众仍能侃侃而谈,各种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信手拈来,如吃饭喝水一样简单、自然。基础本来就低,看的书又少,经历也远远不够,离“博古通今”还十万八千里呢,就连“学识”二字都够不上。又是个寡言少语的闷葫芦,心里有话都是能不说就不说,能少说绝不多说,就算“学识”可以慢慢累积,内心连说话的欲望都没有又该如何改变,如何做到“侃侃而谈”?

  习惯是如此强大,而改变又是这么的痛苦。没有强大的内心和意志力又谈何改变?内心早已被“懒”、“拖”腐蚀,四肢已经腐朽,半身已经入土。浑水摸鱼般的工作,虽然不会有什么成就,至少不会有错,总比整天忙里忙外还被领导训斥来的舒服。下班回到家衣服一扒,往电脑前一坐就是看剧玩游戏,不比出去跑步流一身汗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舒服?不比枯燥的练字和健身丰富有趣?不比忙着查资料苦苦思索的码字轻松?

  可生活应该是充满变化的,每个人都应该渴望自己能够变的更好,都应该尝试过去改变,而又由于不能习惯过程中的孤独,无法忍受侵袭而来的寂寞,看不到希望的光芒,拒绝不了外部的诱惑,放弃的人比比皆是。

  既然所寻找的平衡不存在,希望自己能做一回那种“变态”,就算不知道前方有怎样的困难在等着,又有怎样的光芒,能够得到什么。这些都不是现在应该考虑的事情,毕竟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失去了,最惨不过如此。 七情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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