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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桓荣丁鸿列传(2)

后汉书 范晔 3921 2021-04-05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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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鸾字始春,焉弟子也。少立操行,褞袍糟食,不求盈余。以世浊,州郡多非其人,耻不肯仕。

  年四十余,时太守向苗有名迹,乃举鸾孝廉,迁为胶东令。始到官而苗卒,鸾即去职奔丧,终三年然后归,淮汝之间高其义。后为巳吾、汲二县令,甚有名迹。诸公并荐,复征拜议郎。上陈五事:举贤才,审授用,黜佞幸,省苑囿,息役赋。书奏御,牾内竖,故不省。以病免。中平元年,年七十七,卒于家。子晔。

  晔字文林,一名严,尤修志介。姑为司空杨赐夫人。初鸾卒,姑归宁赴哀,将至,止于传舍,整饰从者而后入,晔心非之。及姑劳问,终无所言,号哭而已。赐遣吏奉祠,因县发取祠具,晔拒不受。后每至京师,未尝舍宿杨氏。其贞忮若此。宾客从者,皆祗其志行,一餐不受于人。仕为郡功曹。后举孝廉,有道、方正、茂才,三公并辟,皆不应。

  初平中,天下乱,避地会稽,遂浮海客交阯,越人化其节,至闾里不争讼。为凶人所诬,遂死于合浦狱。

  彬字彦林,焉之兄孙也。

  父麟,字元凤,早有才惠。桓帝初,为议郎,入侍讲禁中,以直道牾左右,出为许令,病免。会母终,麟不胜丧,未祥而卒,年四十一。所著碑、诔、赞、说、书凡二十一篇。

  彬少与蔡邕齐名。初举孝廉,拜尚书郎。时中常侍曹节女婿冯方亦为郎,彬厉志操,与左丞刘歆,右丞杜希同好交善,未尝与方共酒食之会,方深怨之,遂章言彬等为酒党。事下尚书令刘猛,雅善彬等,不举正其事,节大怒,劾奏猛,以为阿党,请收下诏狱,在朝者为之寒心,猛意气自若,旬日得出,免官禁锢。彬遂以废。光和元年,卒于家,年四十六。诸儒莫不伤之。

  所著《七说》及书凡三篇,蔡邕等共论序其志,佥以为彬有过人者四:夙智早成,岐嶷也;学优文丽,至通也;仕不苟禄,绝高也,辞隆从窊,洁操也。乃共树碑而颂焉。

  刘猛,琅邪人。桓帝时为宗正,直道不容,自免归家。灵帝即位,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辅政,复征用之。

  论曰:伏氏自东西京相袭为名儒,以取爵位。中兴而桓氏尤盛,自荣至典,世宗其道,父子兄弟代作帝师,受其业者皆至卿相,显乎当世。孔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为人者,凭誉以显物;为己者,因心以会道。桓荣之累世见宗,岂其为己乎!

  丁鸿字孝公,颍川定陵人也。

  公綿,字幼春,王莽末守颍阳尉。世祖略地颍阳,颍阳城守不下,綿说其宰,遂与俱降,世祖大喜,厚加赏劳,以綿为偏将军,因从征伐。綿将兵先度河,移檄郡国,攻营略地,下河南、陈留、颍川二十一县。

  建武元年,拜河南太守。及封功臣,帝令各言所乐,诸将皆占丰邑美县,惟綿愿封本乡。或谓綿曰:“人皆欲县,子独求乡,何也?”綿曰:“昔孙叔敖敕其子,受封必求硗埆之地,今綿能蒲功微,得乡亭厚矣。”帝从之,封定陵新安乡侯,食邑五千户,后徙封陵阳侯。

  鸿年十三,从桓荣受《欧阳尚书》,三年而明章句,善论难,为都讲,遂笃志精锐,布衣荷担,不远千里。

  初,綿从世祖征伐,鸿独与弟盛居,怜盛幼小而共寒苦。及綿卒,鸿当袭封,上书让国于盛,不报。既葬,乃挂?绖于冢庐而逃去,留书与盛曰:“鸿贪经书,不顾恩义,弱而随师,生不供养,死不饭唅,皇天先祖,并不祐助,身被大病,不任茅土。前上疾状,愿辞爵仲公,章寝不报,迫且当袭封。谨自放弃。逐求良医。如遂不瘳,永归沟壑。”鸿初与九江人鲍骏同事桓荣,甚相友善,及鸿亡封,与骏遇于东海,阳狂不识骏。骏乃止而让之曰:“昔伯夷、吴札乱世权行,故得申其志耳。《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不灭之基,可谓智乎?”鸿感悟,垂涕叹息,乃还就国,开门教授。鲍骏亦上书言鸿经学至行,显宗甚贤之。

  永平十年诏征,鸿至即召见,说《文侯之命篇》,赐御衣及绶,禀食公车,与博士同礼。顷之,拜侍中。十三年,兼射声校尉。建初四年,徙封鲁阳乡侯。

  肃宗诏鸿与广平王羡及诸儒楼望、成封、桓郁、贾逵等,论定《五经》同异于北宫白虎观,使五官中郎将魏应主承制问难,侍中淳于恭奏上,帝亲称制临决。鸿以才高,论难最明,诸儒称之,帝数嗟美焉。时人叹曰:“殿中无双丁孝公。”数受赏赐,擢徙校书,遂代成封为少府。门下由是益盛,远方至者数千人。彭城刘恺、北海巴茂、九江朱伥皆至公卿。元和三年,徙封马亭乡侯。

  和帝即位,迁太常。永元四年,代袁安为司徒。是时窦太后临政,宪兄弟各擅威权。鸿因日食,上封事曰:

  臣闻日者阳精,守实不亏,君之象也;月者阴精,盈毁有常,臣之表也。故日食者,臣乘君,阴陵阳;月满不亏,下骄盈也。昔周室衰季,皇甫之属专权于外,党类强盛,侵夺主势,则日月薄食,故《诗》曰:“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春秋》日食三十六,弑君三十二。变不空生,各以类应。夫威柄不以放下,利器不可假人。览观往古,近察汉兴,倾危之祸,靡不由之。是以三桓专鲁,田氏擅齐,六卿分严;诸吕握权,统嗣几移;哀、平之末,庙不血食。故虽有周公之亲,而无其德,不得行其势也。

  今大将军虽欲敕身自约,不敢僣差,然而天下远近皆惶怖承旨,刺史二千石初除谒辞,求通待报,虽奉符玺、受台敕,不敢便去,久者至数十日。背王室,向私门,此乃上威损,下权盛也。人道悖于下,效验见于天,虽有隐谋,神照其情,垂象见戒,以告人君。间者月满先节,过望不亏,此臣骄溢背君,专功独行也。陛下未深觉悟,故天重见戒,诚宜畏惧,以防其祸。《诗》云:“敬天之怒,不敢戏豫。”若敕政责躬,杜渐防萌,则凶妖销灭,害除福凑矣。

  夫坏崖破岩之水,源自涓涓;干云蔽日之木,起于葱青。禁微则易,救末者难,人莫不忽于微细,以致其大。恩不忍诲,义不忍割,去事之后,未然之明镜也。臣愚以为左官外附之臣,依托权门,倾覆谄谀,以者容媚者,宜行一切之诛。间者大将军再出,威振州郡,莫不赋敛吏人,遣使贡献。大将军虽云不受,而物不还主,部署之吏无所畏惮,纵行非法,不伏罪辜,故海内贪猾,竞为奸吏,小民吁嗟,怨气满腹。臣闻天不可以不刚,不刚则三光不明;王不可以不强,不强则宰牧从横。宜因大变,改政匡失,以塞天意。

  书奏十余日,帝以鸿行太尉兼卫尉,屯南、北宫。于是收窦宪大将军印绶,宪及诸弟皆自杀。

  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帝以为不均,下公卿会议。鸿与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蛮夷错杂,不得为数。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帝从之。

  六年,鸿薨,赐赠有加常礼。子湛嗣。湛卒,子浮嗣。浮卒,子夏嗣。

  论曰:“孔子曰“太伯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孟子曰“闻伯夷之风者,贪夫廉,懦夫有立志”。若乃太伯以天下而违周,伯夷率洁情以去国,并未始有其让也。故太伯称至德,伯夷称贤人。后世闻其让而慕其风,徇其名而昧其致,所以激诡行生而取与妄矣。至夫邓彪、刘恺,让其弟以取义,使弟受非服而己厚其名,于义不亦薄乎!君子立言,非苟显其理,将以启天下之方悟者;立行,非独善其身,将以训天下之方动者。言行之所开塞,可无慎哉!原丁鸿之心,主于忠爱乎?何其终悟而从义也!异夫数子类乎徇名者焉。

  赞曰:五更待问,应若鸣钟。庭列辎驾,堂修礼容。穆穆帝则,拥经以从。丁鸿翼翼,让而不饰。高论白虎,深言日食。 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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