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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关于时间的观念最初是怎样获得的?由于发生在遥远的人类童年时代,而又缺乏文字资料的记载,所以这个问题,不很清楚。最近,笔者在阅读纳西族古典文献东巴经及学习象形文字时,发现有关于这个问题的十分丰富而有趣的资料。本文试图根据这些资料,探讨一下古代纳西族时间观念的形成,抑或对于了解人类时间观念的形成不无益处。
勤劳而智慧的纳西族人民,很早以来就居住在川、滇交界的金沙江流域。纳西族人民不仅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而且很早就创造了具有本民族独特风格,至今仍流传在民间的象形文字。纳西族人民称这种文字为Ser jìə lv jìə(纳西语音为“森究鲁究”)。所谓Ser(森),即“木”;jìə(究)即“痕迹”;lv(鲁)即“石”,“森究鲁究”即“木石痕迹”,或“木石标记”。也就是说,字像具体东西之形,见木画木,见石画石,把所见到的东西用图画的方法画出来就是文字。后来,这种文字为纳西族宗教巫师——东巴用来书写宗教经典和记述神话、故事等,形成了内容十分丰富的各种经书。古代纳西族时间观念的起源和形成,也就反映在这种象形文字中。
现代科学已经证明:早在人类存在之前,自然界就已经存在着。这个自然界除了运动着的物质以外,什么也没有。“而运动着的物质只有在空间和时间之内才能运动。”这就是说,与自然界是客观存在一样,时间也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客观地存在着。人对时间这个物质存在固有形式的认识,是人们对客观的自然过程的一种反映。其观念的形成,只能来自于实践,即人类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
从纳西族象形文字和东巴经提供的材料来看,古代纳西族人民的时间概念,大概首先起源于白昼和黑夜的划分。日出而作,日落乃息,这是古代纳西族人民限于当时的条件而不能不遵守的一种自然安排。为了适应这种自然安排,就要求他们首先划清白昼和黑夜的界限。但是,如何划分呢?古代纳西族人民通过长期的实践,发现太阳照耀是白昼的根源,而月亮则经常伴随着黑夜。于是,他们就把太阳和月亮作为划分白昼和黑夜的标准。比如,在东巴经《多格绍·本绍》里是这样说的:“白昼和黑夜之间,有一个分明之神,若不是太阳和月亮,天下将黑白不能分明了。”这就是说,太阳和月亮在空中交替运行以显示出白天和黑夜是判明白昼和黑夜的分明之“神”,即区别白昼和黑夜的标准。在纳西族象形文字中,更用具体形象的太阳和月亮把白昼和黑夜的划分这个观念描绘出来了。“太阳”和白昼,是用同一个象形字的不同变化来表示的。举目可见的“太阳”,写作读i mei(“尼美”,古语读nbi),“日体实有光”,“‘日’也。像太阳之形。”这个象形字,表示的是“太阳”这个概念。而白昼的“昼”字,则是用太阳的另一个形象来表示的,写作,读作i lei mgv(“尼勒古”),“从日者”。可见,古代纳西族人的白昼时间概念首先是从太阳那里获得的。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云南少数民族中,还有很多民族也是以太阳来划分白昼。这一点也充分地反映在他们的语言中。如在部分佤族中,称“太阳”为“斯艾”,而用以表示白昼时间的“日”则称为“普恩斯艾”,即“白昼”之意。从这些白昼时间概念的表述中,可以看出它的形成一开始就与太阳有着极其密切的依赖关系。
白昼结束,夜幕降临,日落月出,这一连串客观现象也很容易为人所感觉。白昼以太阳为标准,黑夜以什么为标准呢?古代纳西族人民以月亮作为划分黑夜的客观标准。在象形文字中,用以表示月亮的“月”和黑夜的“夜”字也是自然地联系着。“月亮”写作,读作hei mei(“恒美”,古语读lei)。“月也。象月亮之形。”“夜”字写作,读,hu或ha(“红”或“好”),“从月倒影无光”。“夜也。象月出夜深之形,以月中黑点示意。”
有了白昼和黑夜的划分以后,生活实践的发展和需要又要求人们把一日之早上、中午、晚上区分开来,把晚上和深夜,以及这一日和另一日区分开来。从象形文字来看,古代纳西族是根据太阳从出到入的形象变化把一日划分为早、中、晚三个阶段的。表示这几个时间概念的象形字就是根据太阳的不同形象描画出来的。表示“早”或“晨”的象形字是太阳出现在高山大树上的形象,写作,读作mee see(“蒙素”)。“早上也。以表示时间,以(读作so)注其音。”这是一座高山和山上生长着树木的象形,以其so音假借为“早”之意。此种借声表意现象,在象形文字中很多。虽然是一种假借,但下有高山树木,上有太阳。看到这个形象,自然就使人联想到早上太阳初露,阳光照射在山顶树稍上的景象。
表示“中午”或“正午”时间概念的象形字写作:,读作i me mge rv(“尼美高哦”),指“太阳正好正暖……像太阳中天光芒四射之形”。至今,纳西语中所谓i mei lu mgv(太阳在天空正中央),通常也还是指“正午”这个时候。
从象形文字来看,古代纳西族人民对于傍晚日落和夜幕降临在时间概念上是有所区别的。“傍晚”为太阳渐没时候,它是黑夜的前兆,但毕竟又与夜晚不同。根据客观物象的不同表现,把“傍晚”写作,读作ndā(“达”)。它像太阳快落时的形象。这可以说是一幅绝妙的太阳西下、余晖斜照的黄昏图。而正式进入“晚”间时分,则以月亮作为标志。“晚”字写作:读作hu“好”)。“晚上也。像月出天上之形……假音又作宿或睡。”“晚”以后,则进入“夜”(夜字见前)。由此可见,“晚”是“傍晚”和“夜”的分界,它不能代表“傍晚”,也不能代表“夜”,而是介于“傍晚”和“夜”之间。以上事实说明,古代纳西族的这些时间划分,正是客观事物变化在头脑中的反映,不同的时间概念都是在实践中通过对客观事物变化的观察而获得的。把日和夜进一步划分出不同程度的时间段落,乃是人类时间观念的重大发展。
从现有的纳西族象形文字来看,古代纳西族人民已有明确的日、月、四时(季)和年的时间划分,日、月、四时和年的时间观念。对于现在的人来讲,它然很简单,但在原始人们那里,这些概念的产生,都曾经历过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这是毫无疑问的。据汉文史籍记载,在云南一些古代民族中就有过不辨四时和年份的情况。比如《云龙记往》说,“云龙州”(今云龙县)的“摆夷”人(今一般指傣族),有男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少岁,更不知道到什么年岁该娶妻;有女不知道何时该嫁人。“男子不娶者曰葵弄,感欲有时,何为人无耻也。人曰:何不以时?应之曰:我又安知其时?终不娶,人称之为固固(意为光棍汉)。”这里说的是因为不知道年岁,所以老来还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娶妻。这似乎有些违反常理。是否真实,还有待考证。不过,对于古代人来讲,不辨年份、四时的时代毫无疑问是有的。如同书又载:“云龙州,……夷有三种:摆夷十之七,阿猖十之二,蒲蛮十之一。刀耕火种,迁无常。……其地不知岁月,耕种皆视花鸟,梅花岁一开以纪年,野靛花十二年一开以纪星次,竹花六十年一开以纪甲子,名杜鹃为雇工,此鸟鸣则宜耕也。……摆夷……一月梅花开贺新年。……明初段保为长,始教人识字,如借贷书契,必曰限至某花开时,或曰某鸟鸣时,其旧俗也。”又,明人李思聪《百夷传》说:“蒲人、阿猖、哈刺、哈杜、怒子皆居山岭,种荞为食,……无推步日月星辰缠次之书,不知四时节序,惟望月之出没以测时候。”显然,这些所谓“不知四时和年份”,以“梅花岁一开为纪年”,“以花开鸟鸣为耕季”,“望月之盈亏以测时候”等等,当是云南当时一些原始民族的实际情况,与这些原始民族从事原始农耕的生活实践有着直接的关系。不难看出,这些原始时间观念的产生,同样依赖着自然界客观事物的实际变化。
而古代纳西族人民则是根据客观事物的实际变化,用象形文字把这些时间观念生动表示出来的。比如,所画“太阳”的象形字读作i mei时,指的是天空中的太阳;而读作i时,“此指日月年岁之日”,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一天”。那么,怎样记日数和区别不同时日呢?那只好求助于太阳来帮忙。比如记一天,就写作,读作ndee i(“底尼”);两天写作,读作i i(“尼尼”)。日数增多,数量符号随之改变。区别日的顺序,也是用太阳来帮忙的。如记“今日”,写作,读作chee i(“尺尼”),记“明日”,写作,读作so i(“所尼”),这就“正如汉文日字原指太阳,亦可指时日之日”。
怎样划分“月”的时间概念呢?古代纳西族人民也如同“阿昌”、“蒲蛮”等古老民族一样,以月亮的出没、圆缺等变化来划分“月”。在象形文字中,当月亮被写作,读作hei mei(“恒美”)时,它所代表的是举目可见的“月亮”。但如写作,读作hei(“恒”)时,它所代表的就是年月之月,其写法与“月亮”不同,“以直立为别,读音与月亮不同”。可见,月的时间概念是从月亮的变化那里获得的。怎样计算一月和测定一月的日数呢?东巴经的《迎净水》说:“月亮出现的那一天,是初一的‘朔’日,系天狗看见的;初二的那一天被天鸡看见;初三被人看见。”《懂述战争》又说:“在居那若罗山上,太阳从左边转,月亮从右边转,在除夕那天晚上在若罗山上又相见,初一那天又在若罗山上开始分开,就开始有了一月三十日。”从太阳和月亮有“相见”和“分开”的说法来看,古代纳西族人民对天象的观察已相当进步。日月会合之日,不易被人看见,所以说是被天狗和天鸡看见。从一次会合到下一次会合,其间经过三十个日,所以“就开始有了一月三十日”。
至于把“年”作为一个明确的时间概念或时间单位,看来,古代纳西族人民最初有过以某种树木发时开花结果的一个周期纪作一年的情况。《懂述战争》说:“在米利达吉海中,长着一棵树,……开着金花和银花,结着珍珠一样的果子,生着像绫罗绸缎一样的叶子,……树叶有十二叶,枝有十二枝,就有了阴阳十二月,……树枝有十二枝,就有了岁,……”这里,所谓开花的树有十二枝十二叶,所以才有阴阳十二月,才有岁,是一种比喻说法,把树木开花结果的一个周期算作十二个月或一年才是其真实的意义。在以后的东巴经中用十二生肖纪年。显然,这种纪年方法已经是远在以客观事物变化来划分年份之后的事情了。从白昼、黑夜到日月年岁,这些时间观念和计算时间的方法,需要在长期生活实践中通过对客观事物的观察才能逐渐形成。它的完善和精确化,当然更需要在长期的反复实践中才能完成。
纳西象形文字中已有表示春夏秋冬四时(季)观念的象形字。东巴经中也有不少划分四时的记载。根据象形文字和东巴经记载的线索,往上追溯便可以明白,早在象形文字发明之先古代纳西族人的四时观念就已经形成了。那么,这些观念最初又是怎样产生的呢?这个问题,要回答得很圆满当然是困难的。不过,从象形文字关于春夏秋冬四个字的来源和含意,以及东巴经有关记载所给我们提供的依据来看,古代纳西族人民关于四时的时间划分一定是根据对客观自然界中的风、雨、霜、雪、土地、花木等的变化规律和鸟类的活动规律的长期观察而得来的。
东巴经《辛资恒资》在描述自然界的变化时说:“在冬天三个月里,严霜纷纷下;……夏天三个月里,鹧鸪鸟啼声不绝;……秋天三个月里,群花不谢。”又《崇搬图》在记述神话传说关于牛的来历时说:最初期间,神鸟“‘恩余恩曼’生下最后一个蛋,在冬天三个月里,……白雪来孵它;在春天三个月里,和风来孵它;在夏天三个月里,黑雨来孵它;在秋天三个月里,黄土来孵它”。从上述记叙中,看不出哪一个季节产生在先,哪一个季节产生在后。但四季的划分都和客观事物相联系着,则是十分清楚的。春天与“风”联系着,夏天与“雨”联系着,秋天与“黄土”联系着,冬天刚与“雪”联系着。这种各个季候与各种客观事物相联系的记述法,正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即古代纳西族人民的四时观念正是从自然界各种客观事物和物象的实际变化中得出来的。
从象形文字中关于表示四时的各个象形字来源来看,古代纳西族人民首先获得的是“风”、“雨”、“土地”、“花”和“霜”、“雪”这些客观事物的概念。比如,象形文字把“风”字写作,读作her(“赫儿”)。“风也,像风纹吹拂之形;”把“雨”字写作,读作h(“很”):“雨也,像雨滴坠落之形;”把“花”字写作,读作nbā(“巴”);把“土”或“大地”写作:,读作ndy(“地”):“大地也。像厚土之形;”把“雪”字写作,读作nbei(“本”):“雪也,像雪花之形。”,这些客观事物和物象变化是为人所容易感觉的。而且,它们的出现都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古代纳西族人民根据他们所居住的客观环境以及各种事物的特殊表现,把人感觉最明显的“风”所表现的这一段时间划分作“风季”,亦即“春季”。根据这种认识,象形文字就把“春天”写作:,读作m i s hei(“美尼寺恒”),意为“春天三月或者春天”,按照李霖灿先生的解释,“云南春天为风季,故于天下画一风以为季候之标识。风下有眼睛者,以眼睛有时读no,乃句中之第二音,使人易于联想也。”风季过后,下雨频繁,所以在落雨这一段时间划分为“雨季”,即“夏季”,写作:,读作m ru s hei(“美柔寺恒”)意为“夏天三月或夏天。……夏天为雨季,故于天下画一雨宇,以之为季节标识”。雨季过后,大地上植物花开,满山树叶变红,恰似群花不谢,故以为“花季”,即“秋季”,写作,读作m t'u s hei(“美处寺恒”),意为“秋天三月或秋天。秋天花好,故于地上画一花,以之为秋季标识”。花季过后,白雪皑垲,便划分为“雪季”,即“冬季”,写作:,读作m t' s hei(“美此寺恒”),意为“冬天三月或冬天,冬天多雪,故于天下写一雪字,以为冬季之标识”。
此外,古代纳西族人民又以鸟类作为季候标识。这种划分,主要是根据布谷鸟、野鸭、大雁、白鹤等飞鸟的活动规律来确定的。布谷鸟叫,定为春天,从而便把布谷视为春鸟,在象形文字中有“以布谷作春字”之解释;又以野鸭为夏鸟,有将“野鸭作夏字”之解释;以大雁为秋鸟,有“大雁作秋字”之解释;以白鹤为冬鸟,有“白鹤作冬字”之解释。显然,这些季候观念的获得,最初都是与布谷鸟每年在一定时候开鸣,野鸭、白鹤在一定时候的频繁活动,以及大雁在某一个时候从北方飞来,一定时候又归去的时间直接有关。按照这些鸟类交替活动的规律,兼顾对天象的长期观察,便产生了不同的季候观念。当着象形文字发明以后,古代纳西族人民又将这种四时划分用象形文字以“借景物引申为义”的方法表示出来。
由上可见,古代纳西族人民的时间观念,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客观物象变化的一种反映。这些观念必须依赖于实践和对客观事物变化的观察方能形成。而随着人类实践的进步和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深入,这些时间观念又不断地精确化,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今天,虽然由于科学的发展,人们对时间的认识已远非古代朴素的认识所可比拟,但探索时间观念的最初形成及其随人类进步而不断发展的过程。不管对哲学还是自然科学,这仍然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 李国文纳西学论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