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在百度里搜索“余生有你皆静好 艾草文学(www.321553.xyz)”查找最新章节!
“青青!”
我第一次这样亲昵地叫一个女生,自己心里又几分别样的情怀,是感动,是幸福,我也讲不清楚。
我从不晓得,一个十三岁的女生会有那样沉重的心思,青青明眸下始终藏着深深的,挥之不去的哀愁,这在她静下来的时候才会看到。
在青青带刺的外壳下,是一颗敏感且自卑的心。没错,她自卑,极度自卑。如此优秀一个女生,学习好,才艺好,才貌好,可却卑微得仿佛俗世的尘埃。
所以我好奇她的家庭环境是否跟我一样,在旁敲侧击下,她才告诉我,她父母从小就不喜欢她,她做得再好在他们眼里都不过是浮云。
这遭遇跟我一样,但她比我稍微要幸福一些,她至少知道自己父母是谁,而我不知道。
我一直在寻觅,但无从查询,我动用了地下圈子所有力量去查,也仅仅只查到一个叫薛默琛的人当年跟陆家走得很近,但也仅此而已,没有别的更多的消息。
这个薛默琛,是H市一个很有势力的大佬。我觉得羽翼未丰,暂时就没有去理会他。再则,有了青青如影随形,我的世界仿佛多了好多色彩。
她特别粘我,上学时总是早早出现在陆家外面的大路口等我,不管刮风下雨都风雨无阻。每次我背着书包出去时,她都会腼腆地递上一份早餐给我。
所以自从青青给我带早餐过后,哪怕家里做的是满汉全席我都不会吃,就想吃她给我带的早餐。包子、油条、烧饼我都可以吃。
或许是我们经历相似,我特别想要保护她,就总让她坐在我的机车后面,昭告天下这是我罩着的女生。那时候我不懂爱恋,但每次她双臂环住我腰时,心头总会荡起一阵涟漪。
那时候我在学校之外的地方都很张扬,所以几乎整个南城的大街小巷都有我们的足迹。我带她去过南城所有的夜店,跟她说这都是我的地盘,以后她就是这儿的大姐大,她就捂住嘴直笑。
现在想起那时候的我真的很可笑,爱出风头,又特别爱炫。因为每每看到青青用十分仰慕的眼神看着我时,那种强烈的存在感无法言喻。
但与此同时,我又心疼她。兴许,她只有我可以靠靠了。
青青跟我说,她从来就没有过过生日,因为她的生日在圣诞节,所有人都知道那天是圣诞节,却不知道也是她的生日。她提及这事儿的时候很无所谓,但我依然看到了她眼底散不去的悲凉。
每个不被关爱的孩子,心里头都有一团挥之不去的阴霾,青青是,我也是,所以我才懂她需要什么,把我能给的都毫无保留地给了她。
物质,安慰,所有能给的!似乎,心里头默认了这就是我要照顾一辈子的女生,我不能委屈了她。
记忆中,最难忘的就是圣诞节前夕这天平安夜,我摆了很大的谱要给青青过生日。
那是在南城最大的金茂业酒店顶楼旋转餐厅,我包下了整个餐厅。买了一颗很大的圣诞树妆点在里面,上面挂满了各种各样的送给青青的礼物。圣诞树四周是一万朵玫瑰花摆放的一个心的造型,妖冶如火十分妩媚。
南城夜店的老板们知道我要给青青过生日,早早就派人送来了生日礼物,全都是价值不菲的珠宝首饰,还有不少现金,我都给挂在了圣诞树上。
把场地布置好过后,我才骑着机车去学校接青青,她班级搞庆典,要九点半放学,我就在校门口的等她。
天下着雪,很大,铺天盖地的。我耍帅穿着单薄的皮衣,给冻得不行。
青青到校门口的时候看到我这样,就坐在了我前面,拉开她厚厚的羽绒服从前面把我裹住了,她那瘦瘦的身子就紧贴在我的胸口,温暖又温馨。
我低头看了眼她绯红浅笑着的脸,鼻头有些酸酸的。好像除了她,这世上还没有谁真心对我这么好过。
途中,我摁响了车载音乐,是我刚下的一首很老的歌:滚滚红尘。当陈淑桦极具特色的嗓音唱出第一句“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时,我忽然间好唏嘘。
青青靠着我的胸膛跟着音乐轻轻哼着,她眸子半眯着的样子特别好看,特别的美。我放慢了车速,很慢很慢,喜欢这样被青青抱着,被风雪洗礼的感觉。
“朝歌,我最喜欢这首歌了。”曲毕,青青支起身体在我耳边轻声道,温润的呼吸令我差点心猿意马起来。
我莞尔一笑,道:“我也是!”
我们在街上遛弯时,我一直在循环这首歌。直到十一点多了,我才开始往酒店那边去,因为我想在凌晨十二点一过就为她送上生日祝福。
进餐厅时我刻意放慢了脚步,十二点一到,我推开了餐厅的门,里面立即奏响了“生日快乐”歌,嵌在玫瑰花间的霓虹灯亮了起来,印出了一个很大的红心。红心正中心,就是璀璨夺目的圣诞树了,很漂亮。
青青愣住了,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眼泪花就在她眼底闪烁着。
“傻丫头,喜欢吗?”
她激动得讲不出话,猛点头,我拉着她走进了玫瑰花心里,指着满树的礼物道:“这都是你的生日礼物,有我送的,阿东他们送的,还有夜店的老板们送的,猜猜看哪一个才是我送的。”
“真的……都是我的?”她一脸难以置信的样子。
我点点头,鼓励她去拆礼物。
青青围着圣诞树转了一圈,踮起脚尖从最高的地方拿下了一个礼物盒,“这是你送给我的!”她十分肯定道。
“这么肯定?”
“因为你不会允许自己的礼物挂在别人的礼物下面的,这儿最高!”
“那你拆开!”
在我目光期许下,她小心翼翼拆开了礼物盒子,里面是用我的照片制作的一个瓷水杯。
因为上次她在咖啡厅看到别人拿着个这样的杯子,一脸艳羡地跟我说,想把我的样子印在水杯上,就可以时刻把我捧在手心里呵护了。
所以我做了两个,一个是她的照片做的,我留下了,一个是我的照片做的,送给她了。
她拿起杯子怔怔看了许久,抱在怀里满脸羞涩地瞥了我一眼,道:“谢谢你朝歌,我特别喜欢!”
“那……你抬起头来!”
“嗯?”
青青抬头的瞬间,我鼓足勇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低头在她唇上印了一下,如蜻蜓点水般。她一脸迷糊地看着我,白净的脸慢慢变红,绯红…… 余生有你皆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