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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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 这位陈师傅住在最里面那间,屋舍之间的甬道太过狭隘,车马不能进入,只能委屈小姐步行。”绿琦扶着沈琉璃下了马车, 说道。
沈琉璃:“无妨!”
语落, 便朝里走了过去。
穿过一排排灰败的屋舍, 忍过甬道各种难闻刺鼻的怪味, 最后停在最里面一座看起来摇摇欲坠的小屋跟前。这都不能称之为屋舍, 像是被木板随意支撑的能稍微能遮风挡雨的寮棚,阻挡外人进入的木门也是残破不堪, 门栓亦是烂的,门板摇摇晃晃的,根本不能发挥作为门的作用。
看着眼前这座随时都将倾塌的小破屋, 沈琉璃深表怀疑:“确定是这里?”一个有手艺的人,虽然这手艺是邪门歪道, 可怎么看都不至于沦落至此?
“小姐,是这里。”绿琦点了点头,“只是这陈师傅有两大嗜好,一爱喝酒, 二好赌,每次赚的银子不是买了酒, 就是去赌场输得个精光, 就是再会赚钱也不够往酒馆和赌场里填的, 哪里还有余银改善拮据的生活?”
“倒是不好色哈?”沈琉璃讥讽了一声, 便示意绿琦去敲门。
找人家办事, 即使主人家门户大开, 自是不便登堂入室。
绿琦应声往那破门上敲了几下, 里面没反应。
随即又重重地敲了敲,里面依旧没吭声。
“小姐,没人在家?”
“可能是你敲太轻了。”沈琉璃拧了拧眉,一个嗜酒如命的人怕是抱着酒瓶喝的五荤八素的,哪儿听得见这猫儿般叫的敲门声。
说着,沈琉璃随地捡起一根木棍,重重地往破门上打砸了几下,砰砰砰,随之又传来一声巨大的哐当声,破门直接从门框上砸落在地上,扬起满地的灰尘。
沈琉璃:“……”这门是有多破啊?
若不是自己躲得快,破门就砸她脚上了。
绿琦也傻愣愣地看着地上的门:“小姐,门烂了。”
下一刻,一个抱着酒坛子的青年男人醉醺醺地从屋里跑出来,气煞煞地怒骂道:
“哪个狗杂种,将大爷的门砸了,滚出来让大爷瞧瞧,看大爷不弄废你的子孙/根,娘嘞个奶奶!”
听着这不堪入耳的浑话,沈琉璃脸色顿时黑沉下来,火气噌噌噌往上冒,差点就要挥鞭子抽这酒鬼。
下里巴人,果然粗俗下流。
绿琦亦是气得憋红了脸,瞧见小姐脸色难看,赶忙出声道:“阁下可是陈冰河,陈师傅?我家小姐有事找陈师傅帮忙,方才小女子敲门时,不小心劲儿用大了些,这门就……”
“不过,请放心。这门我们会如数赔偿给阁下!”
女人?
陈冰河一个激灵,酒醒了一半,伸手将披散在脸前的头发,往旁边分开,这才看清门外站着的正是两位妙龄姑娘。
一看就是主仆二人。
黑着脸的小姐看着脾气不太好,是个不好相与的主儿,倒是开口说话的小丫头面善,比较和善讨喜。
“一个破门罢了,既然是两位姑娘弄坏了,坏了就坏了,我老陈也不是那般小气之人,故意为难二位姑娘!”陈冰河打着酒嗝,颇为豪气道,“二位姑娘,驾临寒舍,使得蔽舍蓬荜生辉,快请里面落座。”
这黑脸小姐穿着考究,富贵逼人,可是待宰的肥羊,破门值几个银子。
沈琉璃转眸扫了一眼浑身酒气的陈冰河,这人并非她想象的会是位五六十的遭老头子,是个眉目清秀的青年,只是那披散的头发以及脏污的衣服,让他看起来同乞丐糟老头子无异。
随即,便随陈冰河进了屋。
扑面而来的是各种腐臭灰尘味,凳子上亦落了厚厚一层灰,还不如就站在院中谈事情呢。
陈冰河知道来的肥羊是位娇小姐,直接用衣袖将凳子上的灰擦干净掉,方才道:“姑娘,请座。”
沈琉璃没坐,吩咐绿琦将准备的画轴展开,露出一幅风清日暖的山水画,直接切入话题:“听闻陈师傅是伪造行中的行首,笔迹以假乱真不说,各种官媒印章、通关文牒更是信手拈来,假的亦与真的无差别。
所以,我要你帮我将这幅明城山水画做旧,像是被人抚摸看过千百遍的模样,还有将这句小诗,按照这张信纸的笔迹落上去。”
说着,便将一封信和一首小诗递给了陈冰河。
陈冰河摸了摸下巴,眼中掠过一抹精光:“这个嘛,操作起来恐怕有些麻烦,步骤比伪造印章文书还要繁琐……”
沈琉璃心中了然:“开个价吧。”
陈冰河伸出手指,比了个九。
沈琉璃眸光轻动,满脸肉痛道:“九两?行!”
“不不不,九十两。”
沈琉璃咬牙,阴沉着脸,拍下一张五十两的定金:“四日后,我来取东西,要是本小姐不满意,你就别想在上京城混了!”
撂下一句狠话,干脆利落地转身而去。
“成……交!”人都走远了,陈冰河才讪讪地将定金踹进怀里,后知后觉地补了一句。
这这这……除掉功夫和时间,不过才赚了八十两银子,自己好像亏大发了。
他想说九百两的,可这位小姐九两银子都给得这般勉强,怕也是个小气鬼。
四日后。
沈琉璃取了画,画上的景还是之前明城的山水风景,可纸色却明显泛着黄,像是经过了岁月的侵蚀,画轴摩挲的光滑陈旧则像是被人拿出来观摩过数次,与她之前拿过来的那幅崭新画作绝然不同,多了年代的沧桑感。
如果不是知道这是一幅新画,沈琉璃大概也会以为这是二十几年前的旧画。
“不错不错!”
沈琉璃越看越满意,付银子的时候特别爽利,多赏了陈冰河十两换门的银钱,凑了个整数。
随即,便拿上画去了老宅看望祖父,但她并没有将此画拿给祖父看,而是找了个机会偷偷放在了祖父的书房里,藏在一个不易被发现的角落里,为了不被祖父瞧出端倪,沈琉璃甚至刻意往画上抖了些灰。
同祖父唠了会儿家常,也没提起去明城的事,便打道回府了。
如此过了五六天,沈琉璃又去了老宅。
老侯爷瞧她身后望了一眼,没好气道:“傅之曜呢?怎么这两次过来,都不见他?”
沈琉璃知道祖父手痒,想同傅之曜对弈几盘,便道:“祖父,等两天我就带傅之曜过来,在老宅住上两天,你想赶我们走,我们都不走,好不好?”
“真的?”老侯爷不怎么相信她。
沈琉璃眨了眨眼睛,郑重地竖起两根手指,保证道:“比真金白银还真。”
“就两天过后?”
“好!” 沈琉璃伏在老侯爷的膝盖上,一双灿然的眸子笑盈盈地望向老侯爷,撒娇道,“祖父,阿璃想在您这儿借一本书,不知祖父舍不舍得?”
老侯爷一愣,捋了捋花白的胡须:“你哪根筋儿搭错了,突然想读书了?”
“那祖父,肯不肯借嘛?”
老侯爷宠溺地点了点头:“借借借,阿璃想读书,祖父怎么都会满足的,只是你想读什么书,怎么偌大的侯府书房还找不到你要读的书?”
沈琉璃依偎在老侯爷的身边,撅着嘴巴道:“我想拜读祖母的手札,就是祖母年轻时跟祖父在边关生活的那两年,祖母将其边塞风情全都记录在册,我没去过边关,便想着从祖母的手札中领略领略大漠孤烟直的塞外风情,也不错啊!”
老侯爷板着老脸,严词拒绝:“不行!你毛毛躁躁的,给我弄坏了,怎么办?”
“阿璃就在祖父这儿读览,有祖父盯着,阿璃定会小心翼翼,保证不会弄坏的。”沈琉璃抱着老侯爷的胳膊,晃啊晃,眸中适时地流露出一丝委屈和思念,“主要是我前两天梦见了祖母……”
老侯爷登时来了精神,浑浊的眼球也瞬间有了光亮:“你梦见了什么?你祖母如何说?有没有提及祖父?”人老了尤其思念老伴,可怀锦好几年没入过他的梦了。
沈琉璃皱着小脸,歪头想了想,道:“阿璃梦见的祖母站在边塞的沙丘上,腰间别着一支玉笛,长发飞舞,不像祖父满头白发,她就像祖父给阿璃看过的画像里那般年轻,眉宇间蓬勃昂扬,极富朝气,她说这辈子过得最惬意的日子,就是与祖父在边塞的那两年,自由自在,没有京中繁琐的规矩,连空气都比上京城的新鲜。”
顿了顿,沈琉璃继续道:“祖母还说,这辈子最遗憾的事就是困囿于上京城,去过的地方太少,看过的风景也太少。”
老侯爷怔怔的,似乎跟随着沈琉璃的话陷入了回忆中,良久,才道:“还有呢?”
“没了。”沈琉璃努嘴,“所以,我才想看看让祖母觉得比上京城空气都新鲜的边关,究竟有着怎样的魅力风情?”
老侯爷怅然若失,看着眼前与发妻肖像的面孔,叹气道:“阿璃,祖父带你去看。”
那本手札放的位置比较高,沈琉璃取得时候,故意碰落了不少书籍,连同事先被她藏好的画轴。
“阿璃,小心点,别弄坏了手札。”老侯爷神色紧张地盯着沈琉璃手中的手札,这要是坏了,就坏了。
“放心,祖父,不会弄坏的。”沈琉璃笑着转身将手札放在桌案上,方才弯腰去捡书,捡的时候画轴不小心被展开,她奇怪地嘀咕道,“咦,奇怪,这里怎么会有旧画?”
她回头,就见祖父两眼发直地盯着地上的画,激动道:“阿璃,快给祖父拿来。”
老侯爷整理过无数遍发妻的遗物,却从未发现有此画作,而画下的落款分明就是发妻的字迹。
沈琉璃将画递给了老侯爷:“祖父,这画有何不同。”
“是她,是怀锦的。”老侯爷抖着手捧起这幅破旧的山水画,“日照虹霓似,天清风雨闻;灵山多秀色,空水共氤氲。”(1)
“这幅画画的是明城的山光水色,那个四季如春、花开不败的明城。”老侯爷热泪盈眶,“怀锦没去过,她想去过啊。”
怀锦曾说,待到他解甲归田,儿女成家立业,她便同他去外面看看,踏遍山丘河流,她要与他一起看看这个他抛头颅洒热血为之守护的国家。
她不要拘泥于上京城,提早过上被儿女媳妇侍奉的养老生活,女人的三四十岁并不老。
然而,世事无常,没等到他解甲归田,她便去了,而他亦伤了腿,慢慢形同残废,哪里也去不了,只能困于这老宅,困于上京城。
沈琉璃看着老侯爷,忽然出声道:“祖母去不了,祖父可以代替祖母去啊。听说明城气候适人,对祖父的腿疾也有帮助。”
老侯爷一愣。
接下来的事就顺理成章了,沈琉璃没几句便说服了祖父去明城,其实也不算沈琉璃说服了他,而是祖父已经动了心。
祖父虽对沈安有所偏见,但想着他也不会在明城长住上好几年,比起祖母的心愿,这点不痛快又算得了什么,便也就默许了。
这个世界能让祖父改变原则的,也唯有祖母。
沈琉璃见过祖母年轻时的画像,知道自己的容貌同祖母有多相似,也正是因此,才得了祖父诸多偏爱,哪怕自己再任性跋扈,祖父批评她后,依旧会一如既往地宠溺着她。
她知道是祖母的缘故,可在这一刻,她是真的羡慕祖母。
祖母身为女人,能得到祖父数十年专注如一的感情。哪怕祖母逝去二十几年,可祖父不续弦,不纳妾,守着对祖母的回忆便是一生。
这般的深情厚谊真的让她动容,心有所感。
“祖父,阿璃好生羡慕祖母!”
“祖父这一生能得怀锦,实属祖父之幸。”老侯爷拍了拍沈琉璃的肩,语重深长道,“但是阿璃,感情里的弯弯绕绕太过曲折,即使你遇不到那个人,也莫要强求。”
就像自己的儿子沈茂,骨子里就不是个长情的人,只要他不做出宠妾灭妻之事,他便不会在这上面去指摘他。
“嗯,我省得。”沈琉璃的期许值已然降得极低,能不遭到傅之曜的打击报复,平安活到老,她就要偷笑了。
这种情比金坚的感情,她羡慕羡慕,也就如云烟过去了。
搞定祖父后,沈琉璃又假模假式地翻看了一通祖母的手札,方才辞别祖父归家。
过了两天,又带着傅之曜去老宅小住了两天,既解了老人家的棋瘾,又敲定了启程去明城的日子,即半个月后。
当然,娘这边也得想法子搞定才行。
想让娘与祖父随行,什么儿媳侍奉公婆尽孝这套说辞显然行不通,她是承恩侯府的当家主母,掌管中馈,牢牢地把持着家里财政大权,娘怎可能甘心将权柄交与他人。
去明城小住几天,娘可能会答应,要让她一直稳在明城,那便不容易了。
沈琉璃托着香腮,双眸微凝,正在思索着该如何搞定亲娘,傅之曜便端了一碟杏仁酥过来,捻起一块送进她嘴里。
有人投喂,便下意识地张开了嘴。
傅之曜凝视着沈琉璃的小脸,冷不丁地问道:“祖父要去明城?”
沈琉璃瞪他:“你怎么知道?”
傅之曜勾唇:“前两日同祖父下棋时,祖父提过一句。”
“那边的环境适合祖父调养腿疾,住一段时间,对祖父的腿好。”
沈琉璃淡淡地回了一句,本就没打算隐瞒傅之曜,也无甚好隐瞒的,祖父和娘去明城的事不可能偷偷摸摸去,否则这突然消失的大半年时间,如何圆话,也是个大问题。
何况,祖父和娘对傅之曜没有任何威胁,她不相信傅之曜的心思能敏捷至妖,能猜到她将他们送去明城的真实目的?
傅之曜又捻起一块杏仁酥,熟练地投喂给沈琉璃:“上京冬日湿冷,确实不利于祖父的腿疾。”
沈琉璃斜觎了一眼傅之曜,张嘴吃下。
不知不觉便被傅之曜喂得过饱,沈琉璃揉了揉肚子,毫不感谢人家投喂的功劳,反手抽出一本佛经砸在桌上:
“这是本小姐专门为你寻来的《金刚经》,从今日开始,你就每日抄写诵读。”
傅之曜拿起佛经随意翻了几页,低问:“为何?”
“人心浮躁,当修佛养性!”沈琉璃侧眸看向傅之曜,一字字,慢悠悠吐道,“本小姐三省吾身,发现自己的性格确实太容易躁动,听说佛经能让人修心养性,遂起了拜读佛法的兴趣。但让本小姐抄读,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只好由你代劳了。”
傅之曜:“……”
佛,养不了性,更止不了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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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句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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