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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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之曜低眉应了一声:“是,我听大小姐的。”
看着傅之曜这副过分顺从的模样,沈琉璃甚至有一种错觉,当初对她放狠话以及噩梦中那个性情乖戾、暴怒无常戴着獠牙面具的大魔王傅之曜,是否真是眼前这个人?
你瞧瞧,苍白的脸色,似没有血色,病弱的身躯,似风吹一倒。
如果寻常人长成他这样,哪儿能经得起如此多的辱打和折磨,估计几棍子下去就一命呜呼了。
可你看着他长着一副病相,除了身体较寻常男子虚弱外又没有任何病症,你说他虚弱吧,他偏偏能承受住如家常便饭一样的鞭打,就算被打的半死不活,却又怎么都死不了,命硬着呢。
要不是大夫屡次给他治伤也没查出古怪,她还以为这不是个人,是个怪胎呢。
哪个病秧子有他这么顽强的生命力?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匹肤。可上苍给他的磨砺是让他从一个任人揉捏的软骨头变成暴君,搞的天下生灵涂炭吗?莫不是上天专门降了个祸害。
沈琉璃胡思乱想之际,傅之曜走过来,自然而然地接过了绿琦手中的轮椅,推着沈琉璃往府外而去。
绿琦跟在后面,看着前面两道身影,白衣翩飞,唯美如画,觉得单以相貌来说,小姐同质子殿下甚是般配。
而且,不论小姐如何打骂质子殿下,质子殿下对小姐都无怨言,面上不曾表露出一丝一毫的怨憎。
如果不是质子殿下身不由己的处境,真是个顶顶好的男子呢。
只是,小姐对质子殿下不仅无心,且还狠。
……
到了府门口,沈琉璃发现沈珍珠竟然也在受邀之列,愣了愣,旋即明了昭阳公主的心理,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自己与沈珍珠一嫡一庶,嫡庶姐妹间自有间隙,让自己在庶妹面前丢尽脸面,岂不更痛快。
沈珍珠捻起帕子,说:“大姐姐,我正等着你一道出门呢。”
沈琉璃哼了哼,什么都没说,转身上了马车,便吩咐车夫驾车走了。
身后还跟着一列侍卫,排场甚大。
昭阳公主可是嫡公主,向来看不起庶女,也就是为了膈应自己才勉勉强强地给沈珍珠下了帖子,在场被邀请的基本都是高门嫡女,就算沈珍珠表现的再如何温婉端秀,那些姑娘其实打心底都瞧不上,沈珍珠之所以等她一道出门,不过就是为了缓解到场时的尴尬和冷遇。
顺便在自己被别人别苗头之时,假意为她辩解两句,实则是落井下石之嫌。
沈珍珠站在门口,看着扬长而去的马车,脸色变了变。
红梅上前一步,道:“大小姐怎么能这样?还有,就算赴昭阳公主筹办的诗会,也不至于带这么多侍卫前去,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带人去砸场子的。”
沈珍珠掐了下指尖,柔美的脸蛋扭曲了一瞬:“赶紧跟上。”
此时,沈琉璃的马车已经转过了两个街道,往城门的方向而去,路上时不时碰上目的地相同的,其他家姑娘的马车。
车厢里,沈琉璃对傅之曜并无好脸色,但傅之曜似乎对此全然不在意,只要沈琉璃的视线不经意扫过他,他就会对她敛然一笑。
不得不承认,美男一笑,确有如沐春风之感。
何况,如今的傅之曜身上并无噩梦中那般骇人的暴戾之气。这么一笑,倒真有几分谪仙般的气质。
沈琉璃怔了一瞬,遂恼怒地扭过头,撩帘看向外面,待看到跟在后面的一辆马车时,秀眉微蹙,而后收回视线,一本正经地问傅之曜:
“如果我不愿沈珍珠出现在昭阳公主的诗会上,有何办法呢?”
傅之曜看着她,温和地建议道:“不如让二小姐连人带马车摔一跤,受了伤就去不了了。”
沈琉璃:“……”果然够狠。
“你不觉得与你现在的形象不相符吗?太狠了!”沈琉璃啧啧道。
傅之曜低了低头:“玩笑罢了!二小姐到底是大小姐的妹妹,我又如何真能想出这么损的招?”
沈琉璃托着腮,眯眼道:“就按你说的办。”
旋即,掀帘扬手招了一名侍卫上前,对着侍卫耳语了几句,侍卫犹豫了一下,遂消失不见人影。
不消片刻,便听到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惊呼声。
“啊,好险,差点撞到人了。”
傅之曜狐疑地看了一眼沈琉璃,便撩起车帘往后望去,只见沈珍珠的马车正停在街上,被行人围绕在中间。
“大小姐,这是……”
“你说的对,庶妹也是妹,我可是个心善的好长姐,怎可能真将她弄成重伤?”沈琉璃扬了扬眉,灿若星辰的眸熠熠生辉,带着光。
这样的沈琉璃还真是……明媚呢。
明媚的让人恨不得拉下地狱。
傅之曜想。
*
当马车骤停之时,沈珍珠的脑门不可避免地与车厢发生了一次亲密接触,她捂着脑门,气闷不已,知是在街中央顾忌自己的形象有损,尽力控制着声音中的怒气:
“怎么回事?”
车夫忐忑回道:“方才有个提着酒瓶醉醺醺的男人突然横穿街道,小人躲避不及,怕撞伤人,才不得不停下。”
沈珍珠急道:“人可有事?”如果撞死了人,自己苦苦经营的好名声可就毁了。
“人没事,只是那酒鬼似乎意识到自己闯了祸,慌里慌张地就跑了。”
沈珍珠探首往外望了望,没瞧见前面地上躺得有人,顿时放下心来:“人没事就好。”
而周围的百姓见沈二小姐额头一片红肿,却丝毫不关心自己的安危,反而担心那酒鬼有没有事,如此和气近人的姑娘,当即便赢得了围观百姓的好评和称赞。
“二小姐真是菩萨心肠,又善良又美丽。”
“谁说不是呢,承恩侯府两位小姐,一位焉坏焉坏的,一位却是如此良善的好姑娘,也不知这好姑娘会花落谁家?”
百姓口中焉坏焉坏的自然是沈琉璃,沈珍珠听得相当愉悦,脑门上的撞伤似乎也没那么疼了。
红梅看着沈珍珠额头上的伤,问道:“二小姐,你头上的伤好像很严重,我们是要回府,还是继续去参加……”
“怕是去不成了,回府后,派人去向昭阳公主回禀一下缘由,并备上一份礼送到公主府上聊表歉意,不要失了礼数。” 沈珍珠摸了摸额头上甚是明显的肿包,遗憾道。
红梅点头应下了。
沈珍珠放下帘子,没有外人注视仪态仪表时,便不再端着忍着,捂着脑门的伤,疼的龇牙咧嘴,将那个坏事的酒鬼暗骂了千百遍。
真晦气。
山涧南溪亭。
此地位于京郊南山半山腰,因地势特殊,溪流水渠弯弯曲曲十八弯,溪水清澈见底,正是应了古人流水曲觞之景。
所谓曲觞流水,便是文人雅士在水边聚会宴饮,坐在溪流边,将酒杯放在弯弯曲曲的水中顺水漂流,酒杯停在谁的面前,谁就取杯喝酒。(1)
前朝的某位王爷特别崇尚魏晋文化,但又是个有洁癖之人,他不愿席地坐于水边,嫌弃地儿脏,遂命人顺着溪流的方向修建了弯弯曲曲的长亭,长亭的地基较一般凉亭低洼,它的底部似嵌在地面之下,坐的地方只要稍微伸手便能触摸到溪水,这样坐在干净的亭子里,便能如古人那般在水流中饮酒赋诗,而不至于弄脏衣服。
溪流名为南溪,又处在山涧中,便被命名为山涧南溪亭,后来便成了附和魏晋之风之人的绝佳宴饮之地。
当沈琉璃和傅之曜到的时候,长亭里已经三五成群坐了好多姑娘,姑娘们穿红戴绿花枝招展,比春天的花儿还要艳丽。
沈琉璃同傅之曜甫一出现,便不自觉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两夫妻皆是身穿素白的衣衫,男的俊美无铸,女的貌美如花,在她们这一众花团锦簇中异常醒目。
男子玉树临风,嘴角端着清浅的笑意,小心翼翼地推着轮椅上的少女,那般呵护的神情似生怕将椅上的少女磕着碰着了。
不说沈琉璃人品如何渣,也不说傅之曜地位如何尴尬卑微,单论颜值,两人确有日月同辉之象,实乃赏心悦目。
在场已成婚姑娘们的夫君,没有哪个及得上傅之曜那张俊美无双的脸,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虽不齿沈琉璃用不光彩的手段阴差阳错地将人纳入了府邸,可看着这般俊美的男子就被沈琉璃这个渣女给糟/蹋了,不免觉得又羡慕又可惜。
不过想想傅之曜虽俊,却活的毫无尊严,无自由无人权,还要被人肆意欺凌,也就释怀了。
就算长得再好,不能给家族带来助力,反而是拖累,白送给她们,也是不敢要的。
众女视线各异。
沈琉璃勾了勾唇,携傅之曜规规矩矩地给昭阳公主行了个礼,虽两人不对付,可无数眼睛看着,面子上的礼数还是要顾的。
昭阳公主正与旁人说着话,似没看到沈琉璃一般,自顾自地同身侧的人聊着天儿,一个眼神都没给她。
沈琉璃垂了垂眸,手摸在轮椅的开关上,又往前行了几步,距昭阳公主甚近。
就那么杵在昭阳公主跟前,笑眯眯地盯着昭阳公主额鬓的花钿看。
昭阳公主被她盯得发毛,再也无法假装无视沈琉璃,只得转过头惊讶道:“沈大小姐带着这位质子夫君来了啊,本公主刚顾着同婉仪说话,都没看见你呢。”
昭阳公主口中的婉仪正是方才同公主说话的姑娘,是安国公府的三小姐,是昭阳公主的手帕交,两人素来一致对外,对的自然是沈琉璃。
沈琉璃皮笑肉不笑道:“许是霍三小姐讲的故事太引人入胜,公主一时听得入迷,周遭的人和事皆无法入公主的眼,公主的心吧。”
这是变着法子损她目中无人呢。
昭阳公主恼恨地看着沈琉璃脸上的笑意,颇有一种撕碎她脸的冲动,行啊,躺了几个月,倒变聪明了,懂得拐弯抹角地损她了。
霍婉仪瞧见昭阳公主脸色不对,抿唇看了一眼沈琉璃身后的傅之曜,遂笑着插话道:“沈大小姐,我听京中传闻你对这位……你的夫君动辄打骂,言语侮辱,听说他活的还不如承恩侯府的狗,可是真的?”
以往只要将战火引到傅之曜身上,沈琉璃准得暴跳如雷,可这会儿沈琉璃却只是凉凉地睨了霍婉仪一眼,不咸不淡地吐道:
“既是传闻便当不得真!
昭阳公主轻蔑地扫了眼傅之曜,挑衅道:“是不是传闻,让这位据说狗都不如的质子撩起衣袖一看,便可一清二楚了。”
“沈琉璃,你敢不敢让他当众验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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