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人海中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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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超没因丁兆红拒绝合影就放弃,面带灿烂的笑容,向她招手,“老乡,别害羞,来,合个影。”
在他热情的邀请下,丁兆红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只好走过去,和他站在一起。
王永超向一个举着相机,专门为游客照相的摄影师招手,让他拍了两张照片。
一张他拿着,一张给丁兆红。
付照相钱时,王永超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肉疼。
只照了两张照片,摄影师就收费五元钱,相当于一张照片二元五角。
要知道,在他们市的照相馆,一张照片顶多一元。
两者相差一倍多。
不过,王永超爽快地付了钱。
他自我安慰道,这里是魔都,物价肯定比别的地方高。
王永超指着外滩上的各个饭店,豪爽地说道,“老乡,我请你吃午饭,你想吃哪个,随便点,不要给我省钱。”
丁兆红的视线在沿街的饭店一一扫过,最终指着一家门面狭小的生煎店,“咱们去吃生煎。”
王永超不满道,“老乡,你是不是看不起我?我刚才说了,不要想着给我省钱,咱不选这样的小店面,要选气派的大饭店。”
他指着一家门面装修的富丽堂皇的饭店,“咱们去这家吃饭。”
生怕丁兆红不同意,他拽着丁兆红的手,走向大饭店。
丁兆红指着饭店门口的菜单,“我的哥,先别进去,你看下菜单再说。”
“不用看。”王永超说道,“我在咱们云城下馆子,从来不看菜单,只求吃的舒服。”
不过,他眼角的余光扫到门口竖着的宣传牌上,上面贴着今日的一道特价菜,清蒸鲤鱼,价格是五元。
王永超仿佛被闪电击中,停下脚步,被这个价格吓到了。
尽管他做了心理预设,知道魔都的物价肯定比他们那座小城的物价高,可是,一盘菜的价格就相差三四倍,照这个价格算,吃一顿饭需要花十几二十元。
而十几元钱,在他们市,够普通百姓一家三口花费半个月。
丁兆红看到他这种表情,知道他接受不了这个价格,就给他找台阶下,“永超哥,我刚才说了,咱们真没必要下馆子,就吃生煎。”
“我听说,生煎是魔都的著名小吃,来到魔都,不吃生煎,相当于不来。”
王永超尴尬地笑道,“好啊,听你的,今天我不请你下馆子了,等我发达了,成为魔都的风云人物,到那时我请你下馆子,点最好的菜,一次点两桌,吃一桌丢一桌。”
看着他意气风发的样子,丁兆红没好意思打击他。
不光是这个年代,还有后世,很多走出校园,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进入魔都这样的大城市时,都心怀壮志,渴望通过双手,努力打拼,成为魔都的风云人物,成为跺一跺脚,整座城市晃三晃的人。
然而,经历了社会的寒风冷雨后,大多数人的豪情壮志,灰飞烟灭,成了芸芸众生中普通的一员,不再有目标,只求每日吃饱喝足。
这就是社会的残酷性。
社会就像一块厚重的石头,无论多么锋利的刀刃,在石头上砍几刀,刀刃磨损,甚至消失。
吃着生煎,喝着羊肉汤,丁兆红连连说好吃。
王永超吃的满嘴流油。
生煎虽是最简单的小吃,但味道很美。
外焦里嫩,咬一口,香喷喷,吸一口汤汁,有一股淡淡的甜味。
丁兆红穿越之前,来魔都多次,吃过很多次生煎,连这座城市最著名的生煎也吃过,但是,不得不说,这个年代的生煎,比后世美味很多。
这并非是口感上的差别,而是因为原材料不同。
在这个时代,无论做什么食物,用到的食材,都是实打实的优质食材,不管面粉,猪肉,还是配菜,都是无公害健康食材。
可是,到了后世,商人为了追求利益,养猪必须用猪饲料,用三四个月的时间,一头小猪崽就变成200斤的大肥猪。
生长速度加快了,可是,猪肉的品质却大大的降低。
而在这个年代,养猪一般是从年初养到年末,用整整一年的时间。
然而,即便养一整年,可是,一头猪也就一百二三十斤重。
这是因为,这年代养猪,都不用饲料,添加剂,只用剩饭剩菜,猪肉的品质有保证。
其他的食材也是同样的道理。
因而,这年代的食物,健康,无害,美味。
“谢谢你的饭,永超哥,我吃的很开心。”丁兆红向王永超挥手道谢。
王永超道,“客气了,咱们是老乡,你又帮过我,我请你吃个饭,理所应当。”
他又说道,“现在的我,初来魔都,还没找到事业,也不确定要做啥,所以我不舍得多花钱,等我确定了要做的事业,赚的钱多了,下次你来找我,我请你去隔壁的大酒店,吃更好的。”
“好的。”丁兆红挥挥手,“我走了,拜拜。”
王永超向她挥手,“慢走。”
丁兆红上了公交车,透过车窗看去,王永超依然站在原地,向着公交车挥手。
丁兆红笑了笑。
这真是一个热情的人。
不过,她觉得,自己和王永超不可能再见面了。
毕竟,人海茫茫,你我渺小如尘埃。
在茫茫的人海里,相遇的几率很小很小。
若是能遇到,那就是天大的缘分,理应珍惜。
丁兆红倒了两趟公交车,来到丽人服装厂,周鹏热情地接待她。
“兆红,太感谢你了,你上次跟我说的营销策略,太正确了,我的服装厂现在已经不生产男装,只做女装。我的广告也从电视上,改为公交站,这么一搞,我服装厂的销量,比往年提高了五倍之多。”
周鹏说起这些事,脸上有难以掩饰的笑容。
他开心,高兴。
丁兆红说道,“鹏哥,你太客气了,主要是你运营的功劳,我只是说了一种方法,相当于纸上谈兵,啥也没做,因此,你服装厂有这样的成就,都是你自己的功劳。”
“哈哈,我就喜欢兆红你这一点儿,识趣。”周鹏道,“不过呢,我很确定,你就是我的贵人,所以,我要好好感谢你。”
“今晚不要走了,在我服装厂住,我要好好款待你。”
丁兆红没有客气,“好呀,我还没找旅店呢,住在你工厂,省了我的住宿钱。”
周鹏和丁兆红热情地聊着。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午后,高为民走出火车站,看着宽阔马路上的滚滚人流,高为民有种自己好渺小的感觉,没想到魔都这么繁华,这么热闹。
自己站在这座偌大的城市里,就像一粒石子落入大海,掀不起半点风浪。
他看着人来人往的大街,眉头渐渐皱起,魔都这么大,人这么多,怎样才能找到丁兆红呢? 重回八零:发家致富嫁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