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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可以发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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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兆红脸上带着笑容,神情一如既往地坚定,“那我就通过高考,用成绩征服他们。”

  她有自己的目标,只加入那两所大学。

  侯玉香很激动,劝丁兆红不要不切实际,不要好高骛远,她让丁兆红接受这些高校的邀请,同意加入其中一所。

  因为,高考有风险,有可能发挥失常,别说这些一流的大学了,连三流大学都没考上,到那时,想哭都没地儿哭。

  丁兆红依然坚定地摇头,告诉侯玉香,不用劝她,她是个有主意的人,自己决定的事,只按自己的想法做。

  这些高校的招生老师,被丁兆红的固执打败,都失望离开。

  他们离开后,侯玉香坐不住了,劈头盖脸训了丁兆红一通。

  丁兆红的态度依旧坚定,除了那两所大学,别的大学一概不上。

  侯玉香劝说不动她,就去旅馆的前台,用旅馆的电话往学校打电话,向副校长闫春生汇报情况。

  电话铃声刚响了两遍,闫春生就接通。

  虽然此时是深夜,可是,闫春生还在办公。

  闫春生听侯玉香讲了前一半,几大高校争抢丁兆红,他开怀大笑。

  丁兆红没辜负他的希望,获得了高校的免试录取资格,这将成为他们学校的一大成绩,在以后的招生中,发挥很大的作用。

  然而,侯玉香接下来的话,让他笑不出来了。

  丁兆红竟然拒绝了。

  他很生气,让侯玉香叫来丁兆红,他亲自劝丁兆红。

  即便闫春生亲自劝说,丁兆红的态度依然坚定,自己只上最顶尖的两所大学,别的学校都不加入。

  闫春生说的口干舌燥,都没说服丁兆红。

  他气得拍大腿,给他秘书下命令,让他秘书把丁兆红的娘丁爱军接到学校,由丁爱军劝说丁兆红。

  这是学校常用的策略,当老师劝说学生没有效果时,就让学生家长出面。

  看着窗户外面漆黑的天色,闫春生又犹豫了。

  虽然他迫切希望丁爱军立刻和丁兆红通话,劝说丁兆红,可也要考虑实际情况。

  现在天色已晚,不适合打扰丁爱军。

  他告诉侯玉香,明天一大早就在电话旁守着。

  到了第二天早上,闫春生让司机开车,带着他去了丁家庄。

  根据丁兆红的学生资料,丁兆红的家庭地址在丁家庄,闫春生就来丁家庄找丁兆红家长。

  来到丁家庄,一打听,才得知丁兆红娘丁爱军去县城开超市去了。

  闫春生让司机立刻开车离开,去县城找丁爱军。

  他走了,却引起乡亲们的议论。

  毕竟,在他们这样的村庄,一年也进不来几辆小轿车。

  当有一辆小轿车进来,而且从车上下来的人是一个中年男人时,乡亲们难免想入非非,大家本能地把这事联想到丁爱军身上。

  有人猜测,闫春生是当初抛弃丁爱军的男人,现在回心转意,来找她修复关系。

  听到这些传言,丁爱军的哥哥们,丁爱国和丁爱家等人竟然有些紧张。

  他们都知道丁爱军当年和村里的知青谈对象,而且,据说那位知青家底丰厚,家学渊源,如果真是人家回来找丁爱军,那么,丁爱军将一步登天,成为富家的阔太太。

  他们想马上修复和丁爱军的关系,只求将来苟富贵无相忘。

  但是,王春花提出不同的意见,觉得乡亲们这是胡思乱想,如果小轿车上的人真是来找丁爱军的,那就应该直接问丁爱军的名字,而不应该问丁兆红的娘住哪儿。

  显然,人家问丁兆红,应该和丁兆红有关,而不是丁爱军。

  她这个分析有几分道理。

  丁爱国,丁爱家哥几个一商量,决定去县城找丁爱军问问情况,如果真是丁爱军的知青对象来接她,他们就和丁爱军修复关系,如果不是她的知青对象,他们依然不理丁爱军。

  没错,他们就是这么的势力,这么的不要脸。

  丁爱军被闫春生请到学校,说明事情原由。

  闫春生再次拨通电话,让丁爱军劝说丁兆红。

  然而,即便丁爱军劝说,丁兆红的态度依然坚定,她心有所属,只盯着那两所著名大学,别的学校坚决不去。

  丁爱军劝了几句,就不再劝说。

  她了解自己的闺女,和她一样,有一股犟牛脾气,只要是自己认定的事,哪怕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她转过来劝闫春生,不用再劝丁兆红了,既然她这么想的,就按照她的想法做。

  闫春生着急得捶胸顿足,却没办法。

  挂断电话,丁兆红又拉着侯玉香,邀请她继续逛街。

  侯玉香没心情逛街,因为没说服丁兆红。

  她真心希望,丁兆红答应这几个高校的邀请,加入他们中的一个,这样的话,她们这次来魔都的任务,就圆满完成。

  哪像现在,虽然几家学校都邀请丁兆红加入,可丁兆红不同意,这事就不算圆满完成。

  丁兆红劝侯玉香,不要再想这事了,还说既然来魔都一趟,那就赶紧购物。

  侯玉香摇头,不去。

  她想用这种方法逼丁兆红。

  丁兆红使出一招,如果她不去购物,就不管她了。

  侯玉香只得叹口气,跟着丁兆红,再次来到繁华的步行街上。

  昨日她们买的商品,都是别人要求代购的,今日买的,都是她们自己家的。

  侯玉香买了一个收录机,还给她的老公,父母和孩子都买了衣服。

  丁兆红陪着她,给她做参谋。

  现在流行的衣服,不再是前几年的黑白灰军装样式,样式更加多元化,喇叭裤,蛤蟆镜都摆上了货架。

  丁兆红给自己买了一件粉色的风衣,风衣上绣着朵朵白色的花瓣,仿佛盛开的茉莉花。

  这种样式的风衣,在他们小县城,绝对见不到。

  丁兆红还给她娘丁爱军买了两件外套。

  当然,给丁爱军买的外套,颜色以素色为主,端庄优雅。

  在一家书包店,丁兆红买了两个贴着红五角星的军绿色书包,一个是男士的,一个是女士的。

  侯玉香笑着问,“兆红,你有了中意的男生吧?”

  丁兆红连忙摇头否认,“没,没有,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人家高为民经常帮我,我送他个书包,当做谢礼。”

  侯玉香笑起来,“兆红,不用掩饰,我也是从你这个年龄段走过来的,知道女生的心思,在高中这个阶段,都会对异性产生好感。”

  “我说句客观的话,你们俩郎才女貌,很般配,可以发展发展。”

  丁兆红被她的话震惊了,“侯老师,请注意你的身份,你是老师。” 重回八零:发家致富嫁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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