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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冠英姐

恨够了就爱吧 蜡笔疯叔 4948 2021-04-05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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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我的嘴里常含口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这一句标准台词说出来之后,引来一片笑声,并不是因为苏羽沐表演得敷衍潦草,恰恰相反,是因为他表演得太深情了,行里管这种情况叫做“过了”——过分表达的意思。

  过分表达就要被人嘲笑吗?

  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如果现在表演的是一个普通人,就没人笑话他了。因为普通人不被人关注。

  这群临时班里的学员们,一部分是想学习,一部分只是抱着游玩的心态来到这里的,不仅是年轻人,还有中年大叔和大妈。

  等一下…

  怎么感觉“大妈”这个词与“大叔”这个词不搭界呢?

  好像“大妈”比“大叔”老了许多…

  明白了,韩剧里许多大叔都是很年轻的,反观“大妈”这个词,多用于霸占各式广场的臃肿黑蛹,她们像笨重黑熊一样挥舞着四肢,脚踩澎湃音浪自得其乐,美滋滋,俏生生,自以为很美…

  以为我们年轻人讨厌的是广场舞吗?不,我们讨厌的是……地砖。

  临时班里的大叔大妈当然不会这样老,他们不过三十七八岁到四十四五岁的样子。生活条件优越,最弱也是中产,大部分都是生活条件提前进入休闲状态的富人。

  稍有休养,这个年纪的男人风度翩翩;这个年纪的女人风韵犹存。有的略显初老,但也算人生巅峰。

  这样的男人已经被小姑娘们称作大叔了,但这样的女人似乎还不能叫做大妈,叫什么什么姐,还是比较合适的。比如那个三十九岁的漂亮女人,名字叫冠英,她看起来很美,不显老,女人味十足。年轻人都叫她一声“冠英姐”,比她年纪大的,却叫她“小冠”。

  她是开卡宴来的,据说家里还有一台奔驰。她想通过学习表演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气质,她这样做到底有没有用,或许只有招生办夸夸其谈的营业员才能说得清楚。

  笑声多出自于对苏羽沐更为关心的人口中…,他们为什么关心他呢?鬼才知道,反正这其中包含冠英。她并没有像别人一样笑出声来,只是嘴角含笑地看着苏羽沐。

  “兰兰,看到没有,苏羽沐快要被富婆包养了。”唐小米眯了眯眼睛说。

  “你别乱造谣好伐,你有什么根据就乱说话!”诗兰瞪了她一眼。

  “还‘好伐’,你以为你是赏害银吗,你个霸得蛮!”唐小米撇嘴说。

  吃得苦、耐得烦、不怕死、霸得蛮,这是湘妹子的标签。“霸得蛮”本身并不是贬义词,甚至还可以说是褒义,但却被唐小米错用来攻击诗兰,她注重的是那个“蛮”字,唐小米经常揶揄说诗兰是南蛮子。

  “你个北侉子!”诗兰哑生猫吼。

  “你蛮子!”唐小米瞪眼。

  “你侉子!”诗兰不甘示弱。

  大家有没有发现其实诗兰这只小花猫脾气挺倔的,她可是地地道道的湘妹子,号称中国的拉丁民族,能歌善舞却又辣劲十足。某些方面不弱于东北女孩唐小米。

  唐小米的挖苦点燃了火药桶,两个不着调的大女孩在走廊里疯闹起来,你掐我一下,我掐你一下,叮叮当当的高跟鞋敲打着水泥地面,弄出好大噪声来。

  “她们总来接你,你们是什么关系?”冠英指着落地窗户后面两个疯闹着的女孩说。

  “哦,两个同事。”苏羽沐说。

  “她们又漂亮又活泼,没打算发展发展?”冠英眼睛里划过一道光。

  “呵,”苏羽沐苦笑一声说:“人家怎么会看得上我。”

  “老苏,快走啦,我们要吃炸鸡腿!再不去就晚高峰啦,没座位啦!”唐小米站在门口,挥舞着手臂大声喊叫。她刚一分神,满脸讥诮的诗兰又偷袭了她,唐小米愤怒已极,追杀诗兰去了。诗兰猫叫着逃开了。

  开着新车去路边摊吃炸鸡,听着过时的离人泪歌曲,好像与唐小米脸上的喜悦不协调,这个干吃不胖的家伙实在令人羡慕,她的自然代谢率一定高得惊人。这家伙幸亏生活在一个食物不匮乏的年代里,否则一定会被活活饿死。

  唐小米吃了三个炸鸡腿,喝了一大瓶冰镇可乐,才决定要走,一边走一边吧嗒嘴,嘴唇上满是油渍。她动作又快又灵敏,用袖口蹭了一下嘴唇上的油。

  “阿西吧!那是我的衣服!”诗兰气疯了。

  “呃…,我忘了。不过不要紧,我正打算今天晚上洗呢。”

  “你都这样说三天了!”

  “今天一定洗,我保证!”

  “好吧,再信你一次。”

  面对唐小米惊人的饭量,苏羽沐都感觉自愧不如,他好奇地问:“唐小米,你这么瘦,把食物吃哪里去了?你不吸收的吗?”

  唐小米拍了拍肚子说:“羡慕吧?嘿嘿,我自己都羡慕我自己。”

  “说不准她肚子里有蛔虫,一米长的那种,替她吃了。”诗兰捂嘴坏笑。

  “咦~,好恶心。”唐小米每次吃饭完好像都反应慢半拍:“你才有蛔虫!”

  “你有!”

  “你有!”

  “就你有,就你有!……哎呀!唐小米,我跟你拼了!”

  唐小米的指甲坚硬如钩,掐得诗兰疼痛难忍,估摸这会儿肚皮上一定会留下五道血红指痕。她们之间经常这样闹,闹得不可开交,经常最后都是遍体鳞伤。

  开车回家,坐电梯的时候他们分道扬镳了,苏羽沐回到他的顶楼,诗兰和唐小米则坐着一层一停的公用电梯上二十九楼。中间还要换乘一台电梯,否则这一台不能直达二十九层。

  “张潘真是个老古板,我找他好多次了,也不给我面子。”唐小米噘着嘴说。

  “我不觉得张潘是古板,有些职业是不允许出现任何纰漏的。”诗兰说。

  “喂,兰兰,你说我们两个是不是永远也不会意见统一?”唐小米歪着头说:“那我们是怎么成为朋友的?”

  “事实上我也不知道。”诗兰笑了笑说。

  把她们姐妹逼成闺蜜的原因有很多,其中“穷”是一大原因,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不互相嫌弃,而且许多生活习惯也接近——贪图小便宜,不乱花钱,穷玩等等。

  再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最后两年的学校寝室里仅剩下她们两个人了。其它两个漂亮的同学,已经结婚了。然后跑到外面租房子住。

  四年的穷困生活里,诗兰吃了太多的土豆片,吃得满脸菜色。偷喝唐小米饮料的事时有发生,虽然唐小米大大咧咧不在意,可她却总觉得亏欠唐小米些什么。唐小米可以不吃饭,却不能不喝冰镇可乐,诗兰觉得唐小米的身体一定有问题——或许她得了什么病,可她自己却不以为意。

  唐小米总这样暴饮暴食,经常嚷嚷肚子疼,胃口不消化,难受得吃吗丁啉度日。诗兰劝她去看医生,可她却死拧着不肯。

  看吧,刚一回来,唐小米又手捂着肚子不行了,难受得到处找药。

  “兰兰,你们已经吃过了是不是?”伍胥站在门口,气得咬牙切齿。

  “哦…”诗兰才想起来,忘记告诉伍胥了,这小子别不是已经点餐了吧:“伍胥,实在抱歉,我忘了。”

  “嗨,干什么发这么大的火,亲爱的伍。”不知何时蟹老板付近尧走了过来,掐着腰说:“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美女们,我现在有钱了,咱们晚上出去happy一下,怎么样?”

  谁知道蟹老板的钱是哪里来的?

  管他哪里来的,反正他家本来就很有钱。这小子安了什么鬼心思无所谓,因为身边总有伍胥的存在,伍胥就好像一个危险探测器,他的一双眼睛就像一对雷达一样灵敏——一双有嗅觉的眼睛。

  这种事是撇不下伍胥的,当然也无法拒绝蟹老板的热情邀请,她们决定去DJ酒吧,酣畅淋漓地渡过一个晚上。 恨够了就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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