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的叶子》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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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的叶子》序
初识叶子,完全不在乎她的诗写得如何,因为人生得好。及读其诗,反倒不在乎她的人长得如何了,因为诗写得好——超出了我的想象。叶子爱说的话是写着玩玩,曾自嘲道:“即使呕心沥血,也只能代表着香菱一样的痴迷吧。”诗人须是诗性的人。诗性的人的基本特征,就是对诗一无功利之心,二有相当程度的痴迷。“香菱一样的痴迷”,正好符合这样的特征。
叶子有一种本领,把日子写成诗。她会写《日子 一周纪录》,从星期一写到星期天;她会写《十月一日的诗歌》《十月二日的诗歌》《十月三日的诗歌:虚构》《十月六日:宅居》《十月七日:一个人的下午》 ……诗是生活中的散碎银两,别人看不见,她无意就拾得了。叶子也生病,从不无病呻吟。《病中 国庆》一诗,从生病的事实出发,写完一节又一节,写到第四节,曲中奏雅:
而我病了,无力高举秋风猎猎的红旗
只能用喑哑的嗓音,枕着父辈传下的故事
给儿子讲圆明园,讲八国联军
讲鸦片战争,讲一九三七
儿子听得一脸不耐
只说要把姜太公请到钓鱼岛
再钓一万年的鱼
她的诗往往有一个精彩的结尾,说着说着,妙笔一转,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以突兀的转身,带给读者以惊奇和快乐。曹禺说话剧的结尾最好“翻一翻”,诗亦如之。
叶子一下笔就不能自休,非十幅,不能一息。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得不止。写下一个标题,就会迸发一连串的意念,就像放出一颗礼花。例如写下《雪之歌》这标题,“雪之魂”“雪之根”“雪之白”“雪之舞”“雪之憾”“雪之梦”“雪之恋”“雪之爱”等小标题就会喷涌而出,写下《中秋抒怀》这个标题,“月夜”“月光”“月影”“月忆”“月缺”“月凉”“月圆”“月饼”等小标题就会喷涌而出 ,她就这样一首接一首地写诗。
如果看到一朵花,为了盛开
拒绝温暖的约会。如果看到一朵花
为了自由,斩断根须的羁绊
拟人用到极致,使冰冷的雪花,载满了温情,充满了血性。
你一直流浪,却从未流离失所
你肯停歇的地方,都被寄予丰年的厚望
叫做——家园
读者总能在叶子的诗里,读到一种无声的感动。这是一种才华。
今夜,我要你透骨的冰凉,为我暖床
我要在你温柔的冰肌上,写下积聚一生的
幸福、愿望和理想
没有什么比用“透骨的冰凉”来“暖床”这一类的想法,更加反常而又合道的了。这样的咏物,完全可以当作情诗来读。
我不同意“用白话写新诗,几十年来迄无成功”的说法,虽然这话出自毛泽东。一种诗体的成功不成功,要看它是否产生了经典作家和经典作品,任何人都不能予以武断。20世纪20年代,新诗经胡适的尝试不过一年,就出现了郭沫若,产生了《女神》《星空》《瓶》那样的杰作。所以说新诗从一开始就是成功的,它的起点很高,甚至是非常之高。不过十来年,又出了一个艾青,凭他在新诗上取得的成就,被推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
如果说从郭沫若到艾青,诗歌的语言方式与散文还没有太大的差别,那么,到了北岛、舒婷、顾城、海子,新诗就找到了自己的语言方式,也就是说,不像散文那样说话了,新诗又上了一个台阶。把握新诗的语言方式,是需要天分的,门外汉全然不懂。诗须有意象,须有通感,不必按语法常规说话,甚至应该说,诗人须对散文的语法常规有所颠覆。叶子学会了这种语言,讲得流利而轻松。
在三亚,只要拥有一双健康的赤脚
就能把四季,走得只有一天
把一天,走成一辈子
读者会在她的文字中走神,会后悔在三亚的时候没脱掉鞋子。因为这几句诗,一定是叶子在沙滩上赤着脚,很安逸地走出来的。
或问叶子,你是怎样通晓新诗语言的?她说,最初阶段还是找不着北。直到某一天,读到一首诗,发现诗原来是可以这样写的,从此顿悟了诗歌的语言方式。问她到底是哪一天、哪一首,她想了半天,全然不记得了。世上乃有如此之人乎!
新诗较之诗词,更是一种自由的诗体,一种由内在韵律支配的诗体。这非但不是新诗的短处,反倒是新诗的优长。叶子同意这个观点。她在大力推动格律体新诗创作的晓曲的引导下,尝试过格律体新诗的写作,而且一写就让人赞叹:
……
在一杯酒中,忽视满堂笑谈
孤寂的情绪,忽长忽短
仅仅一瞬的忧伤,母亲白发
飘在杯盏之间
在一杯酒中,放任还乡俗念
曾经的愁闷,渐行渐远
仅仅一两的重量,家园厚土
压上游子心田
(《在一杯酒中》)
诗人晓曲评论道:“这样的诗写形式是将现代无韵自由的诗化语言与格律体新诗的格律规范相结合的一种成功的实践。读之,少了过重的呆板,多了鲜活的灵动。”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没有写出长诗,就算不得实力派诗人。好像说没有写出长篇小说,算不得伟大作家一样。叶子每以自惭,因为她就写得短。殊不知诗与小说,本不是一回事。“诗尚短”——爱伦坡如是说。因为诗须挟兴会以行,而兴会是不能持久的。郭沫若也有类似的意见。这两位到底是大家,见识就不一般。叶子正不必感到惭愧,不必勉为其难去迎合别人。温州动车事故发生后,叶子写过一首小诗《出轨》。这首诗写出了想不到的好,可以过目成诵。
让我们,小小地出轨一回
但一定要比铁道部做得好
不能车毁,不能人亡
你若答应了,我们就把约会地点
定在温州高架桥上
让我们出轨一次,这叫什么话呢?何况出自女诗人之口。中国的诗家天子之一梁武帝,说过一句泄露天机的话:“立身之道与文章异——立身先须谨重,文章且须放荡。”叶子凭直感悟到了这个道理。诗以男女关系开头(让我们小小地出轨一回),巧妙用动车事故作比拟(但一定要比铁道部做得好),然后铺垫(不能车毁,不能人亡),然后设置悬念(如果你答应了),最后抖包袱(把约会地点/定在温州高架桥上)。“温州高架桥”在诗中是个符号,代表出事地点,它被设定为约会地点,前提是不能出事——这种构思,超以象外,得其环中,男女关系和动车事件,本不沾边,却因“出轨”二字作成比拟,语言、境界是浑成的。诗人一面调侃现实,一面调侃人性,状态很好,诗味盎然,堪称新诗之绝句。这与其说是讽刺,不如说是一次绝妙的消解。艺术就是艺术。用冯小刚的话说,有意义不如有意思。
诗有别才,首先在于活跃的想象力,不在事实层面上兜圈子。叶子一提笔,就浮想联翩,好像满天的蝴蝶在飞,只待伸手去捉。网友形容说,一读她的诗,会心地微笑,然后就被几个句子哗地惊艳一下子。 因为她经常突发奇想:
我已抽取全部肋骨
制成一柄香扇
(《秦淮河边》)
单凭这个想象,已足以撑起一首诗,如同轻易地打开一把香扇。
让手中那桶鱼,变质成两个妖娆的妇人
盘在他们胸前
孵化日子,生儿育女
(《三亚拾贝·渔人》)
在为三亚的渔人写下这些诗句的时候,叶子一定想到了关于蚌壳姑娘的民间传说。
写诗就是写语言。叶子有一种本领,把一些不容易把握的语感和细微的人生状态,生动地加以再现,有时又浪漫得不着边际。
走走停停,不断变换瞭望的姿势
站的时间久了,只怕会变成一滴水
风一来,就被湖面收了去
(《湖畔》)
最后两句是浪漫更是写实——它写出了一种忘我的状态。当人与自然完全交融浑为一体时,就会有这样的感觉:我就是物,物就是我,达到了物我两忘的境界。
她懂得诗歌的语言关系,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最好的结果是做到浑成。她为父亲写过一首诗,诗的题目是《我的名字》。小序说:“多年前,父亲为刚出生的我起了一个时代烙印很强的名字:永。长大后,父亲对我说:永,是永远跟党走的意思。”全诗如下:
爱着这个名字,爱着名字后的省略
就像爱父亲、母亲、生命、家园
以致已经忘记
如果不爱,会是怎么回事
爱习惯了,习惯忽视伟大、光荣、正确的定语
习惯从街头巷尾,天灾人祸中
慢慢低下头,睁大双眼
分辨真实,和真实旁边被虚妄模仿的声音
爱上瘾了,一旦坐向电视
从这个新闻到那个新闻,总要揣测镜头背后
有多少只挽起胳膊高呼献血的蚊虫
为我的名字添上一点,另类的红
枕着一个个疑惑入睡,又从美丽的梦中醒来
再清醒一次,是不是就会回到梦中
回到若干年前,一个纯粹的父亲
为襁褓中囡囡命名时,不假思索的肯定
“爱着这个名字”,谁都想得到。“爱着名字后的省略”,就不是人人想得到的了。而且,就是这一句,决定了下一句的走向,这就是语言关系。然后无垂不缩,无往不收,也是语言关系。到一锤定音时,诗已经达到了浑成。这就是说,想再加一句,是不能的了。《姐妹》一诗写道:
很少回到童年,南门巷62号
从那里分手,步入成熟的青春和中年
我们重复见面,重复拥抱
忘记当年频频争吵
在一粒糖或小人书里
撕破美好的下午,或一个黄昏
……
此刻,坐在家中,十四楼妆台上
我们描眉,画唇,更换不同的裙子
偶尔高声谈论一个熟悉的男人
偶尔背靠从前,窃窃私语
这首诗从细微之处写出了姐妹情深,文笔细腻,结构也很浑成,不可以句摘。诗人荣钢点评:“不光是一个人对生活侧面的描述,而是一个历经风雨的女人对时光的感叹;也是一个善于正视现实的女人对于人生的认知;更是一个对于情感具有幸福感的女人自信!”
叶子有一个成长着的儿子。她为他写过一首诗,叫作《我最爱的那个男人》,句子洋洋洒洒如水银泻地。母子合照就在博文上方,读未终卷,你还不知道在说什么男人,足见行文之妙。叶子却坚持认为,那一篇并不是诗。大概照散文的方式说话——重返新诗的初始阶段,与其他的诗风格不睦,故未入集。正因为如此,那就更值得一引: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我已经认识了十三年,这十三年里我没少生气也没少担心,但我们的感情一直很不错。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给我承诺,他会一辈子对我好,十年之后会请我去欧洲旅行还会为我买一件貂皮大衣。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个子瘦瘦高高,我已经习惯了他营养不良的样子,我希望他能继续把这个身材保持下去。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戴着一副秀气的眼镜,眼珠在镜片后面一转,我就知道一个折磨我的鬼主意又出炉了。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随意邋遢,口头禅就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只要他呆过之处,必然留下一片狼藉和一个替他善后的我。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平时对我横眉竖目大呼小叫,但我生病时偶尔也可享受到他递过来的一杯温水和几粒药片。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从来不会忘记我的生日,最爱送的礼物是手机挂链和一个湿漉漉的让脸颊肉麻半天的吻。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从不在我面前流泪,偶尔背着我挤出几滴眼泪也是在他感觉受了委屈又不愿解释的情况下。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最怕我发脾气,惹我生气后,总会想方设法哄我开心,有时是为我讲笑话,有时是帮我捶捶背,有时是喂我一颗糖,有时是递上一本他喜欢看的书。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喜欢读军事书籍,喜欢讲军事故事,喜欢玩军事游戏,理由是“因为珍爱和平,所以回首战争”。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特喜欢钱,最大爱好就是剥削和算计我那扁扁的皮夹,每每与他算账,他头头是道锱铢必较,我只有偃旗息鼓自怨自艾。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发给我的短信总是言简意赅,嗯嗯哦哦是常用字,最长的一次是“见信,速回电”。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散文和诗歌写得都不错,在我边欣赏边感叹的时候,他却一把扯掉然后团成一团丢进垃圾桶。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从不和我争电视,虽然他喜欢看战争新闻和动物世界,又哭又闹的韩剧他也会好脾气地陪我看到半宿。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偶尔斯文秀气,间或怒气冲冲,长期嬉皮笑脸,喜怒哀乐单纯直接,一览无余。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渴望自由和自由电脑,偶尔与我小别,也是抑制不住的欣喜若狂。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很注重人际关系,除了对我,对其他人等皆奉行“吃亏是福难得糊涂”的处世原则。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一有机会就要跑到我身边赖皮,涎着脸要与我同睡一床,当然这样的机会并不多。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喜欢吃牛排,一个人可以吃掉两大份,吃时毫无风度可言,其情其景只能用大快朵颐狼吞虎咽来表达。
……
作者风风火火地写下这些句子时,一定是文思泉涌,汩汩滔滔,必须一鼓作气,以免再衰三竭。写到兴会淋漓之处,一个漂亮的转身发生于不经意间: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看到我在写这些字,立刻疾言厉色不准继续,亲爱的朋友们,听话的我——无奈停笔。
将当下情境“敲”入正在写作的诗中,又能做到恰到好处。这是机会,也是功夫。不然,好的结尾哪能一闪念间做成:
我最爱的那个男人立马换上嬉皮笑脸:妈妈,今天是我生日,你准备请我到哪里去大吃一顿?
呵呵,亲爱的儿子,妈妈祝你生日快乐!
这一首关于母爱与童真的诗,与泰戈尔《新月集》中的作品异曲同工。
在这本诗集中,关于家乡的记录不少,叶子与大多数身在异乡的人一样,有浓浓的家乡情结。她最喜欢的一种声音,是乡音。
永宁,我是要和你白头到老的
……
大声小声呼唤的,是双桥的月
还是宝珠的灯?大口小口迷失的
是观兴的酒,还是永宁的河
谁在喊着小名,举杯向我
(《四月 回乡》)
叶子并不是一个自恋的人,她喜欢旅行、喜欢交友、喜欢摄影,正如书名《行走的叶子》表明的那样,她从不封闭,素有外向的情怀。有一次,她往水潦彝乡走了一遭,回来告诉我有关坛厂学校推广诗教的信息,使我感到惊讶。因为在我的头脑里,诗教,无论如何是难以和彝乡、村校联系在一起,何况那所学校又在海拔一千四百多米的大山深处。根据她提供的素材,我曾写过一篇文章。
她走过江南,走过三亚,走过三星堆,走过都江堰,走过北川、水磨、汉旺,走过群山峻岭,走过大街小巷,每到一处,都浮想联翩,发为吟咏,表现出诗人对历史和现实的人文关怀。但也从不做出悲天悯人的样子,只是本色地说话。在家中,电视就是一扇窗口,每日新闻也会成为她的写作动机。
我决定,今天
不吃不喝,买个计算器
我们还有大把的时光
需要,精打细算
(《涨啊涨》)
有关物价指数的新闻,可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新闻。《涨啊涨》一类诗歌,充满平民意识,延续着中国诗歌关注民生的悠久传统。
家被游子纳进千层鞋底
走过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
走不出堂前屋后,那口
落满蜻蜓晚霞的小小荷池
(《春运里的民工》)
在这首关于打工者的诗中,作者的悲悯之心已跃然纸上,却不经意——融化在血液中,流淌在笔尖上,这样便好。
在近一二十年中,畅销书大多是教辅类、保健类、叙事文学类以及与影视联手的出版物,新诗从来就没有登上过畅销书的排行榜,故其行情不为出版社看好。为此,叶子只能与许多诗人甚至是小有名气的诗人一样,自费出版诗集。自费出版也没有什么不好,只要诗好。据我所知,惠特曼的《草叶集》最初也是自费印刷,而且销量极少。后来如何又大卖,记不清了。俟查。本人买过几个版本的《草叶集》,虽然全是汉译的。
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喜欢。 啸天说诗.周啸天谈艺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