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题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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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题材(二)
我不是一个题材决定论者。但我认为,题材非常重要。
写诗固然应该是“篇篇有我”,却并不局限于写个人身世。写社会题材,把自己放进去,也可以做到“篇篇有我”。
选题独到是一种创作意识,要做到人无我有。王蒙说:“许多年前,我读到四川大学周啸天教授的旧诗《洗脚歌》与《人妖歌》,大为雀跃。”杨牧说:“我尤其喜爱那些机趣横生,韵味十足,书写鲜活事体的篇什,如《超级女声决赛长沙》《澳门观舞》《Y先生歌》《代悲白头翁》《隐私歌》《人妖歌》《洗脚歌》等等。”王、杨两位先生,说的一事相同,那就是题材别致。
在这方面,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首清诗。一首是赵翼的《套驹》,这首诗写蒙古少年驯马的技术,题材就很别致,诗又写得活蹦乱跳,得未曾有。另一首是曾国藩的《傲奴》,写一个穷愁潦倒的主人与一个桀骜不驯的仆人发生冲突,奴而能“傲”,立题就新鲜,径取生活中偶发事件入诗,不落窠臼,先就赢得几分。
在他们之前,有宋代的杨万里,所谓“陶成瓦砾亦诗材”(潘定桂)。他能为每一片落叶、每一只昆虫、每一种儿戏写一首诗。在人们熟视无睹的寻常景物和生活现象中,他总能发现不平常的意思。同时采取了一种新鲜泼辣的写法,和种种不直致法子(陈衍)。他开创了一种小品诗,被称为“诚斋体”。
再往前,还有唐代的韩愈,其诗的开拓性,表现在写不美之美和非诗之诗。换言之,就是别人认为不入诗的题材,他能百无禁忌,拿来就是。如“黄昏到寺蝙蝠飞”,把蝙蝠,一个不美的东西,写进诗中,就开拓了审美的视域。
选材别致,不是故意猎奇。人有性分之分,不管怎么选,总得是自己心爱的、心仪的题材。属于这个人的题材,不一定属于那个人。至于得趣,则是相同的。“蓦地相逢慰渴怀,呼名竟似小无猜。最难消受多情拥,是我平生第一回。”(廖国华《友人迎以熊抱》)公共场所男士拥抱,中国人是不习惯的。这在别人,未必是写诗的题材,作者能抉出其中的诗味,出以未经人道语。我喜欢这样的诗。
至于公共题材,则须发人所未发。比如同学会,是很多人都写的题材。江油丁稚鸿笔下的“同窗聚会无高下,尽是呼名叫字人”,突然触着,把别人熟视无睹而又确是同学会的一个重要特点写出了,所以为佳。当然,这是题外的话。 啸天说诗.周啸天谈艺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