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立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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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又何必施于他人?
可是夜泉的意思,她也是懂得的。
有朝一日,她与南司月,必然会为了夜嘉的事情,争锋相对。
那时候,任何私情,恩情也好,友情也罢,都会成为两人的羁绊。
既已经知道结果,又何必开始?
不如趁早斩断一切联系。
可,为了以后的事情,而斩断眼前,也未免太无趣了。
这个世界,可是每时每刻都充满了变数。
“你不能杀夜嘉也很正常啊,那本来是我的事情,与你没多大干系的。”云出唯恐夜泉继续无理取闹,赶紧打断这个话题,“走吧,我先送你到城门。”
这才是一早说好的事情。
好吧,她确实是个目光短浅之人,只想顾好眼前,只想在此时,对南司月好一点,再好一点,好到自己心安为止。
“云出?”夜泉未料云出能这么坦然地接受南司月这个答案,忍不住疑惑地唤了她一声。
“我等下找你,我有很重要很重要的话对你说。”云出突然拿出了当家长的气势,慎重地吩咐他道,“不管你现在是小树,还是夜泉,你永远是我的亲人,所以,听了我等会儿要说的话,你不许生气。”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了。”夜泉怔怔,随即一脸了然,“你是笨蛋,但不能要求别人和你一样都当笨蛋。”
她必是责怪他草菅人命,拿这么多人的性命去玩一场可有可无的开幕式。
只不过,这些人即便不被他所用,也终究会默默无闻而死的。
夜泉觉得坦然。
只是坦然归坦然,他却怕透了云出的唠叨。
难道,这么多年的跑江湖混口子,仍然没能教会她:在这个世界,烂好人是最最艰难而无用的人种。
“别扭孩子,回来再教育你!”云出恨恨地丢下一句话,然后,扯扯南司月的袖子,催促道,“别理他了,也别把那些话往心里去,我们走吧。”
夜泉被她训斥了一句,愕然之余,又觉得好笑。
他并不觉得气恼,反而很亲切——云出越是和一个人不熟,就越会客气贤淑,等熟悉了,便会口不择言,像只老母鸡一样,又聒噪又护短。
她这样骂他,便不是真的与他置气,至少,她始终当他是自己人。
是……亲人。
这层关系,大概是南司月之流拍马难及的。
眼见着云出扯着南司月,酷酷地擦过他身侧,就要走远,夜泉无语地片刻,然后,沉声问,“喂,你知道等下怎么找我吗?”
云出抬起的脚立刻一僵,马上,便颠颠地折了回来,“对啊,怎么找你?”
从前要找小树,只要回粤州就好了。
所以呢,在云出的潜意识里:只要回家,便能找到小树……也就是夜泉。
她忘了,自己已经没有家了。
“回家就行。”夜泉却似看穿她的心思,轻声道,“我已经把那片小院买了下来,一切都在。以后,那就是我们的家。”
那片小院,便是他们刚到京城时,为孩子们租用的房子。
听夜泉重新提起,云出脸上的表情有点僵住,随即,变得萧瑟。
对夜嘉和四殿的恨意,更是不知打哪儿来,一阵一阵地鼓荡着她的心扉,几要爆炸。
夜泉没有再说什么,更没有再找南司月的麻烦,他一言不发地转身,往许家庄那边走去。
还有很多后事,他得料理。
既然云出已经承诺了回家,那就给她一个接受现实的时间好了。
“夜泉。”等他走了几步后,一直寡言的南司月忽而开口,淡淡地叫住他。
“南王改变主意,决定弃暗投明了?”夜泉戏谑地问。
“并肩王还活着。”南司月没有理会他的调侃,极事不关己地丢下一句话,然后,缓步向前。
云出站在原地犹豫了一下,看看南司月,再看看呆住的夜泉,正想说点宽慰的话,夜泉却抢先笑了笑,别开脸,低声道,“可笑,他活着或者死了,和我有什么干系。”
说完,他又重重地看了云出一眼,语带威胁道,“你啊,最好早点回来,不要在外面厮混了。不要让我再去揪你。”
他的语气放得很凶狠,与平时装凶的夜泉并不一样,好像……好像在掩饰什么情绪似的。
云出不和他计较,翻翻眼,也就算了。
相处六年,她如果尚不能辩出他的口是心非,那她真是白活了。
夜泉终于离开了,头也未回。
云出望着他的背影,擦了擦汗,又追到了南司月身边。
南司月面色沉静,并没有因为夜泉的出现而显得忧虑,但比起方才,却多了一分若有所思的神色。
“夜泉是真的很喜欢你。”云出跑过去,气息尚未稳,便听到南司月这般说。
“啊?”云出没听清,张大嘴巴应了一个拟声词。
“没什么。”南司月有点自嘲地推翻自己的话,非常自然,非常理所当然,也非常慎重地问,“你呢?喜欢他吗?”
“你说夜泉啊?”云出挠挠头,嘿嘿笑道,“他就跟我的儿子我的弟弟我的血亲一样,我怎么会不喜欢呢?”
“那么我呢?”南司月问。
还是那种云淡风轻,超级自然,超级理所当然,又一点也没有开玩笑意思的语气。
“啊?”云出又张大嘴巴。
“譬如,你现在陪我,只是因为报恩吗?还是——喜欢?”南司月没有缓下脚步,没有面向她,没有迟疑,就像问‘喂,你吃过饭吗?’“喂,你喜欢蓝色吗?”这样寻常的问题一样。
这一次,云出为难了。
肯陪着南司月,肯亲近他,应该,不止是报恩吧?
当然,报恩占了绝大部分因素。
但是,南司月这个人,并不让人讨厌,或许从前讨厌过,但现在不讨厌,不仅如此,他身上还有一种很奇妙的东西,让她忍不住想亲近,就像,冥冥中被牵引一样。
怎么说呢——人格魅力?
或者,是他长得太妖邪了,美得让人错不开眼,让人有飞蛾扑火的冲动?
“……喜欢吧,喜欢你身上的熏香。”云出又开始了打酱油的回答,“你的熏香很好闻,是不是哪里的贡品?”
“我并未熏香。”南司月浅笑,回答。
是的,浅笑。
如果说,他以前的笑容太难得太珍贵太欲说还休,那现在的笑容,却绽放得如此突兀,又那样自然,与这春日的风一样,拂人面庞,美得无声无息。
云出看得恍惚,半天才回神,挠着自己的小脑袋,疑惑地说,“那我怎么总能闻到……厄……苜蓿的味道?”
南司月不置可否。
“估计是我鼻子出问题了。”某人又嘿嘿地自我圆场,说完后,又觉得无话了,低下头,默默地跟在他的左右。
穿过田野,再走过一条有点荒芜的驿道,就是夜都的城门。
也是云出答应陪南司月一起走到的目的地。
眼见着他们已经快要穿完田野了,那片绿莹莹的春色,就要甩到脑后,云出忍不住又回头张望了一眼——那日离开唐三,正是因为见到这片绿色,心情才重新欢愉起来,所以呢,这片田野对她而言,多多少少是有点纪念意义的。
“哎,你还记得绿色是什么样子么?”她一面回望,一面信口问南司月。
南司月面色微滞,淡淡说,“不记得了。”
一个人,若是再黑暗里呆了太长太长的时间,就会渐渐忘记色彩的模样。
云出愣住,她扭头去看旁边的南司月:他的神色一切如常,没有悲戚,没有惋惜,依旧疏淡清傲。
因为,这对他而言,只是一个事实,一个不能改变的既成事实。
那就,什么都不要喟叹吧。
其实,他的眼睛就是很美很美得色彩,剔透繁复,琥珀般晶莹,光线般繁褶,特别,在有火光的时候,眸底那变换的深浅,足以溺死任何一个凝视着他的少女。
可是这样的美,却独独他自己看不到。
云出眨眨眼,看着看着,心口就疼了起来。
只是,这缕疼痛逸到了嘴边,不是变成如别人那样的同情,而是一阵欢快的笑,“那我就让你重新认识绿色吧,下来!”
说完,她抓住南司月的手,将他从田间小道上,扯到了田野湿漉漉的泥泞里。 如有来生:王爷请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