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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不知道过了多久,任杰醒过来,他已经被冻晕半个小时了。恍恍惚惚地看到,那间房子灯亮了。他慢慢地爬过去,手扶着墙颤颤地站起来,慢慢地挪到门口,无力地敲响那个曾经和樱子温馨幸福双进双出的家门。
随着轻微的脚步声,门打开了,樱子也是满眼泪水,伤痛欲绝地看着他。
过了很久,任杰凄然一笑,绕开樱子,蹒跚地走进那间两个人多少个日日夜夜恩爱缠绵的卧室,拿起阳台上的一瓶汽油,背对樱子仰起嘴一气喝完。樱子没有看到他在做什么,还是那么痴呆地站在客厅。
“樱子,我为你死了一次,再不亏欠你了,以后没有我的日子,你要照顾好自己,我走了。”压住胃里如火似刀绞的翻腾和恶心的呕吐感,任杰说完,头也不回,扶着墙慢慢地,慢慢地走出房间,慢慢地慢慢地关上门。
樱子依然像傻了一样,就那么痴呆地站着,泪水像断线的珠子一样,不停地往下流,湿了衣襟,湿了地毯,湿了心。
跄踉着走了很久,应该距离樱子很远了,任杰忍着痛回头看了看身后那个几近模糊的楼,用血肉模糊的手掏出手机:“玉霖,你在哪里啊,我快不行了。”
“我在龙泉花园,你怎么了?在哪里?等我去接你。”玉霖感觉电话那头任杰的声音嘶哑虚弱,充满痛苦和绝望。
“没事,那你等我,我一会去你那里。”
挂了电话,任杰就开始了剧烈咳嗽、胸痛,心里像火一样的烫。继而咳出了一滩血,他呼吸困难、发绀、头昏、视力模糊,渐渐的恶心、呕吐、痉挛、抽搐。他想起来了年迈的老爸老妈,想起了樱子。
“不,我要回家,我不能死在这里。”任杰想到这里,也不知哪里来的一种力量,把几乎冻僵的手指插进喉咙,搅着抠着挖着,随着一阵阵的呕吐,好像觉得心里的痛苦有些减轻。站起身来,忍住心里的痛和手上的伤。一步一步地走向玉霖的住处。在心如刀割的痛苦中一步步地向前走,死亡也随着他沉重的脚步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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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台上,一对对依依不舍送别的男女。
下雪了,地面白了,一片片白色枫叶飘舞在楼房和苍穹中。看着忽然落下的夜幕,空中阑珊的灯火,玉霖心中有一种莫名的快感。不知为何,人忽然变得平静好多。也许,落在他心里的那一片才是真正的雪。而它,毫无怜惜地坠入他的心底,冷,很冷,颤栗着。渐渐地屈身,怀抱自己的身体。任刺骨的北风无情地抽打,却仍然执意不肯离去,或许蜷缩着,心才会暖和一些,才会感受到自己那渐如游丝的气息。或许情伤深处,人清醒,才会更容易忘却已逝的那段青涩的回忆。
摘你一朵雪花,负我千般情愫……
泪水,不经意的滴滴摔落,夹杂着雪花坠落在胸膛。玉霖努力地去捕捉脸庞那一瞬间滑过的温度,却早已分不清是雪水还是泪水的温都,指缝间,留下的却尽是那冰冻的寒。冷,从掌心传输到心,从心底慢慢散开,扩散着,充斥着全身,颤抖着。有一些人失去了,或许真的就永远失去了。
当一切都成为了往事,是否还记得曾经那华丽的邂逅,曾经那虚渺的卿卿相守和那如风般的旦旦誓言。
二十八
梓涵,在你的生命里,我,只是一名过客。如果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是一场意外,那为何你残留的身影还迟迟的不肯从我的生命中离去。是依然眷恋着你的温柔,还是仍然迷恋你的身体。
玉霖用自己仅存的那一点希望,努力地去握住左手所剩的温存,手心变得冰冷。失去了你小手的牵握,从此不再温暖,可我还一直在找你的小手,在缓缓地寻觅着,似乎能在空荡的空气中突然抓住你的手,然后紧紧地握住再不放开。
从春天柳絮满天飞舞在枝头,相知在那一分感动后的相悦;直至夏天恩爱缠绵的厮守,于那个熟悉的梧桐树下绽放;爱情,随着那嫣红的枫叶一同鲜艳,摇曳在秋风中,翩翩起舞。而今,叶儿落处,早已腐烂,火烛流处,早已凝固。爱情,在暖春发芽,在仲夏成长,在深秋中幸福绽放,却在寒风瑟瑟中埋葬,一切都那么的急促,甚至,还来不及好好爱你,爱情就已经在苍茫无垠的洁白中夭折,无法逃脱命运的苛刻。爱情来过,终究敌不过红尘中的纷纷扰扰,在现实中死去。
泪水,滑落,流过脸颊,滞留唇角,嚼碎后,才会知晓泪水的咸涩。只有在那痛彻心扉的思念时,在那长相厮守的缠绵时,在那曲终人散的离别时,才会开始寻找原属于自己的孤独与寂寞,才会去试着找回一个人的逍遥和冷漠。爱情,终究不能如花开花谢般周而复始,只有聚散,没有分合。痴痴地怀抱着心底那瞬间落泪的记忆和那脸庞间残存的一道微凉,许久,许久,嘴角上扬,玉霖憔悴的脸庞露出了一抹酸涩的微笑。
踏上北上的列车,离去。离去的,是所有的美好回忆,是所有的幸福憧憬,还有那个最爱的人!
到了北京,玉霖放下了自己的情感,也放下了一切,他发誓自己从今以后一定要变成另外一个人,一个无情无欲,一个冷血冷酷的陌生的自己都不认识的陌生人。
二十九
当玉霖打开门,任杰一头扎在地上,一股汽油味顿时弥漫了整个屋子。
“带我去医院。”扶起来后,玉霖看到任杰嘴角一片一片苍白的皮翻卷着,脖子里也全是一片片被汽油腐蚀的皮,夹杂着血碎碎地粘在衣服上,露出一块块鲜红的肉,脸上已经毫无血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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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梦是一个网名,一个男人的网名。云非语不知道这个名字的含义,开始她根本就不会去想有什么含义。但后来,云非语却被这个名字左右了思想,左右了喜怒哀乐,甚至一生。
云非语家是青岛的,个子修长,外表有一种冷傲的气质。但她的朋友都说她很可爱,可亲,没有那种让人厌恶的官家子女的习气。她很爱笑,笑起来是那种畅怀大笑,毫不掩饰,很爽朗,很能感染人。
依兰总是拿云非语开玩笑,说她是皇后的命。不过她很尊重和喜欢云非语,云非语不像有些***,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看了就让人讨厌。所以依兰一直把她当姐姐一样。她也是云非语最好的闺蜜,亲密无间的朋友。
北方的雪说来就来,瞬间就漫天飞舞。不过,有刺骨的凛冽,也有柔和温情的雪絮。昨天,突来一场大雪,覆盖了整个城市,接着,坠落如注的雨珠,又是铺天盖地的雪。没有风,很静,清晰得听见簌簌的雪落声。
早上起来,突然刮起了大风。地面变成了冰层,上面卷着雪花的漩涡,旋风般地移动。冰层很亮,倒映着雪旋的蓝色影子,像是天的姊妹。那风声里有点阴冷,咆哮狰狞的獠牙。
林子轩迈着大步,急匆匆地从外面跑进来。他用力地揉搓着双手,浑身打着冷战,屋里的热气在外套上蒸腾出几缕白雾。
“外面真冷啊!”林子轩脱去大衣,嘴里不停地自语,靠近暖气,脚仍然不停地跺着。
依兰想喝鸡汤。天寒地冻的,她不敢说,知道林子轩定会冒着风雪去为她买。
“老公,我想喝点酒。”于是,说想喝酒。红酒、白酒都是不错的选择。可以热身,活血,可以驱寒。但却忘记了,自己的身体一向不好,医生不让喝酒的。
“不行,喝点热汤吧。排骨汤、海鲜汤,你想喝什么?”可他记得很牢固,拒绝她喝酒,试探着问她要不要喝汤。
“外面太冷了,你......”默契,灵犀一通。她无声的眼神告诉了他,只想喝鸡汤。
不等她说完,林子轩就转身穿上一件灰蓝色的保暖外套,走出去了。依兰在阳台上看着奔跑在皑皑白雪里的林子轩,矫健,像是白马王子,穿梭在刀枪剑戟的丛林中。
没过多久,林子轩回来了。怀里揣着保温杯,捧出来时依兰发现杯子裂了个口子。
“你摔倒了吗?”依兰心疼地询问。
“回来的路上不小心滑倒了。”林子轩伸伸舌头。
“笨蛋,多大了还摔跤。”依兰嗔骂道。
“嘿嘿、嘿嘿。”林子轩傻笑着拿了一个汤勺,喂她。
“哼,笨手笨脚的,我自己来。”撒娇的依兰让林子轩的心都酥了。
鸡汤还剩下一半,热气腾腾的,鲜美的气味弥漫了整个房间。
林子轩让她一个人喝汤,自己倒了一杯白酒。他的酒量不大,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什么酒量。啤酒最多能喝一两瓶,再多就呕吐。
依兰是林子轩的女朋友。两个人同居着,还没有结婚登记。打算过完这个冬天,在春暖花开的时节正式结婚。
她经常说:“同居是男人的目的,结婚才是女人的归宿。你的目的达到了,我的归宿是一条漂浮在海上的小舟。”说这话的时候,依兰总是痴痴地看着他。漂亮,美艳,迷人。
每逢她抱怨,林子轩从不吝惜语言上的承诺;“宝贝儿,结不结婚,我都会永远爱你一生一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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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我出去走走好不好?”早餐过后,依兰心里有些烦躁,想让林子轩陪自己到外面吹吹风。
“下这么大雪,外面很乱。交通堵塞,发生了多起车祸。待在家里比较安全。”他反对说。
“啊,车祸吗?会不会有伤亡呢!”她看着他,眼神流露出忧伤和悲悯。
“没事的,放心。”他搂住她的肩膀,听得见怦怦心跳声。知道这样的言辞不足以安慰她。“宝贝儿,我们不会有事的,相信所有人都不会有事的。命运会庇佑所有的好人。”
依兰身体不太好。半个月前,在夜里,她感到一阵昏迷,病又发作了。是林子轩踏着黑夜给她买的药,路上险些被车撞上。回来不敢提起,怕她担惊受怕的,影响休息。依兰后来才知道,用小手捶他,骂他。林子轩就嘿嘿地傻笑,明白她只是心疼他。
有时依兰很悲观,总感觉自己的身体很冷,血液冰凉。她非常喜欢绝望的东西,听悲伤欲绝的歌曲。林子轩是她唯一的温暖。
林子轩准备去上班。
“这么恶劣的天气,很危险的,不要去了好不好?”依兰异常敏感,担心路上会发生危险。
“宝贝儿,我可是单位精英,一刻不能缺少的存在,不去怎么办。”林子轩这个月已经请了好几次假,找不到借口了。
依兰开玩笑说:“你这样优秀的男人,在单位,有不少女人主动投怀送抱吧。”
林子轩生气地瞄了她一眼,接着像小孩一样发誓:“我只会爱你一生,就一生,永远不离开,永远不背叛,永远不沾花惹草。否则变只小狗,天天被你欺负!”
“嗯、嗯、嗯。”依兰被林子轩热吻着,不知道是小嘴巴堵上的原因还是在回应他的承诺。
“乖乖地在家等我。”穿好衣服,林子轩轻轻地关上门,走了。
三十
拎着行李箱,张望着,任杰慢慢地走在这清晰又模糊的街道上。虽然回来过几次,但因为和樱子的事让他没有时间去打量这个生他养他的地方。是啊,三年了!家乡变了,不见了儿时的从容宁静,没有了童年的雅俗淡然。一眼望去,幢幢高楼屹然地立起,从前的琉璃瓦房不见了;街道上的人流错落在各个角落,熙熙攘攘的;汽笛声不断地在耳边响起,阵阵刺耳。突然间,觉得自己好陌生,这一切,来得是那么的从容,来得那么不经意!
到了离家不远的小桥上,小桥依旧默默地跨步在小镇西边的那条河上,这让他感到亲切和暖心。它是那么的镇定,那么的默默奉献,日复一日地托起过往的人们。走上小桥,轻轻地触摸着小桥的青石,突然有了久别的亲热和舒心,这是重逢的喜悦,这是重温的旧梦。小桥的青石上,长着斑驳的青苔,错落间透着它走过的风风雨雨,默默散发着它渊远的悠长。站在小桥上,伏身看着小河里自由自在的鱼儿,不觉回忆已随小河水流回到了童年时光。小时候,他最喜欢站这小桥上看水中的鱼儿了。
一个娇小的身影慢慢映入他的眼睛:“任杰哥哥,你回来了。”
是蔓雪,那个自小跟在他屁股后面转来转去的小丫头,没想到几年没见,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她一家人就住到任杰家隔壁。小时候,两家人的条件在这个镇上还算不错,更相处的像一家人似的。任杰妈妈常对蔓雪的父亲说:“等两个小家伙长大了,让蔓雪做我的儿媳妇吧。这一来啊,我们两家就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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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打开窗户,迎面的凉风没有让依兰感觉到寒冷,倒是有几分惬意的凉爽,久违的舒坦。桌子上是林子轩喝过的酒杯,残留着余液。拿起一瓶酒,斟满,在风中,一饮而尽。整个身体像是在冰窖里凝固,深深地吸一口气,一股寒流自上而下,涌遍全身。
依兰出现了幻觉:好晶莹的酒杯啊,水晶玻璃般剔透,折射出刺眼的光。那光芒,那杯子的锥形,像一个无底的冰窟,在碎裂,咯吱咯吱地做声,吞噬着一切,她的身体被吸附着。她怕,紧张,慌忙地关上窗户。仰起头,摸摸胸口,吃力地呼吸着,身子一软,倒在阳台上。
意识中,她赶紧拿起手机,紧紧地握着。好难受啊,她祈祷林子轩快快打来电话。时间在赛跑,她的心在停顿。过了很久,稍微有些缓解了,依兰挣扎着站起来,趴在窗台上,绝望地看着归家的路。
冰天雪地,茫茫无际。一个个身影,不需要仔细辨别,只需轻微一掠,便知道是不是他。她恐惧每一个动静,怕那个紫砂茶壶突然碎了,怕座落在边角的钢琴突然响起……
突然,门响了,伴随一股炽烈的气息,驱散了所有的阴霾。兴奋,默契告诉依兰这就是林子轩。推开门,迎面的温煦,夹拌着亲昵的味道,嗅得出,那是他独有的。
“怎么这么早回来了?”她问,虚弱的脸上带着甜美的微笑。
“没到单位我就后悔了。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陪着你,没有比这个更重要的了。”林子轩说着,便抱在一起,紧紧地,动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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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轩,我想出去走走。”她依旧想出去,不要待在牢笼一般的家里。
“好的姑奶奶。”林子轩给她戴上围巾,第一次见面买给她的,她依然保留着。天很冷,地面的雪层又覆盖了一层雪。
这段时间,林子轩发现依兰心情很糟糕,像是要发生什么。他担心得要死,软磨硬泡的又请了几天假,准备在家里陪着她。
“可以出去玩咯。”她像一只开心的麋鹿,蹦蹦跳跳:“可以出去了,一起去兜兜风......”
“系好安全带宝贝儿。”林子轩提醒她。
她把手搭在他的肩上,抱着他,清唱着小调。她说如果开得很快,时光就会倒流。异常丰富的表情,在她的脸上泛起。看着,有点难受。他试图放慢车速,她激烈地拒绝,说要加快车速,这样很刺激。
汽车在路上飞驰了一个时辰,到荒僻无人的地方,缓缓地停下,熟悉的激情开始在车内澎湃。 惑红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