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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章 “没有 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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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心几何?

  这实在是一件非常非常难以解答的问题。

  众说纷纭啊。

  陈大状做状师学徒的时候,曾经见过为了二两银子屠杀一家满门的恶徒。那是陈大状生平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恶贯满盈’。

  他跟着当时的师父莫忠怀去死牢探人。

  原以为会看到一个满脸横肉穷凶极恶,满脸写着杀戮的魔鬼。

  可是见到的,却是个瘦小维诺的跛子。

  那个传闻中的恶徒生的很瘦,满眼都是怯意,甚至见了陈大状的老师还在不停问,他到底要被关几年?什么时候可以出去?

  而在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还问:“我听说断头饭是有肉的,是不是真的?”

  一个恶匪,屠杀一户人家满门十六口人。下了地狱都不能再入轮回,生生世世只怕都要做恶鬼的人,死到临头,没有忏悔没有恐惧也没有丝毫的自省,却只关心,断头饭里有没有肉。

  陈大状忍不住问他:“你为什么要杀人呢?你就不怕死吗?”

  那个恶匪用一副很自然无畏的表情回答他:“我想吃肉。我怕死......但是我想吃肉。”

  陈大状问:“那你就杀人?”

  恶匪说:“那些人我又不认识。”

  陈大状有点理不清这个眼前恶匪的逻辑,他说:“你为了区区二两银子,去杀了一家素不相识的无辜之人?那家中,还有无辜的八岁孩子。”

  陈大状当时努力平复心中的愤怒,可是他如此的克制陈述,依然换来对方的麻木。

  对方重复:“那些人我又不认识。八岁的孩子我也不认识。”

  陈大状终于懂了。

  这个恶匪的意思是:既然我不认识,那么就算是我杀了他们也不会有任何的波动,不会伤心,不会内疚,因为素不相识,所以也不会害怕被寻仇等等。

  一十六条人命于他来说不过是陌路之人。但是二两银子确实能够实打实地被他攥在手里,实打实的能够换烈酒,换猪头肉。

  陈大状当时看到供词,这个恶匪招供,他屠杀别人满门之后,得了二两银子的酬劳。过了不到十天,他落网。而在这十天中,他用这二两银子买了猪头肉,买了烧鸡,买了花生,买了酒,整日吃喝这些。

  他快活了十天。

  然后心满意足被官差按倒在地,戴上了沉重的脚镣。他跪在公堂上,一脸麻木的听之任之,知道的就说,不知道的就摇头,要他按手印就按手印,要他磕头就磕头。

  他听着公堂之上,师爷代官府宣读他的罪状。

  他心想:原来我叫孙井生啊。

  比划真多,他如果要一笔一划照着写,要多吃力啊。他有点怨怪自己那个早就忘记模样的老娘和老爹:怎么能够给他起一个那么拗口的名字?

  说什么这个名字是因为家里有一口井,他娘喝了那口井的水就有了他。真有意思。他娘之所以会有他是因为他爹娶了他娘,关那口井什么事?

  他不会写字,大字不识一个,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非常笨拙地在画押文书上画了一个红色的圈。他手上还戴着沉重的镣铐,抬起来费劲,又没握过笔,握笔的姿势像是捏着一根筷子。导致那圈也没有画圆。他最后在文书撤走的时候视线追上去短暂看了一眼:如果今生还有什么遗憾,那估计就是那个不规整的圆吧。

  这桩案子震动极大,为血案,公审。故而公堂之外围满了听审的百姓。有许多百姓不忍,或落泪或者破口大骂,有甚者哭骂出声。

  他很奇怪。

  为什么这些人哭的那么厉害?死的又不是他们家的人。

  他不是把那一家全家都杀了吗?

  怎么会有人为了一家不相干的人哭成这样?

  真傻。

  他挺心满意足的。

  断头饭有鸡腿和猪蹄让他选。他选了鸡腿,看着油汪汪的,特别解馋。他还喝了一大碗烈酒,晕乎乎的被按倒在断头台上的时候,心满意足。他醉眼朦胧看着台下乌压压来看他砍头的人,心想,这辈子没白活。

  人嘛,横竖都会死。

  如果他没杀人,他就不会有二两银子,也不会痛痛快快吃十年的酒肉,也不会死了还有那么多人看他。他会悄无声息,像一只死老鼠那样,或者在今年,或者是明年,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晚上,默默无闻地饿死在穷巷或破庙。

  无人知晓。

  所以对比一番,杀人真好。

  他心满意足的闭上了眼。

  ......

  身板强健一脸凶相的刽子手一口饮下一碗烈酒,照理喷出一口于大刀上,然后手起刀落,一颗人头就随着一声大喝与身躯截断。

  一颗头颅滴溜溜滚落案台,又从断头台上一路滚下,落到了铺满尘土的地面。

  孙井生伏法。

  一个瘦小的,逼着眼睛的,麻木的一张脸,布满了尘土沾着鲜血的,滚到了陈大状的脚下。

  虽然知道那颗头并不会碰触到自己的靴子,陈大状依然嫌弃的后退了一步。

  凶手落网,断头定案。算是告慰了被害者一家在天之灵。

  但是陈大状的师父却没有半点的欢愉和欣慰。

  他一头白发为了孙井生的事情奔走,连同陈大状在内谁也不明白为何大名鼎鼎的状师莫忠怀会接下这个走向非常明确的案子。

  甚至有那么一段时间,传闻是莫忠怀为了彰显自己状师之能,试图想要为孙井生翻案。

  如何翻案?孙井生这个案子,人证齐全,不少人看着孙井生半夜入那家,再满身是血的走出来。打更的人撞见他手握斧子,一身血迹路过长街,一瘸一拐。

  而物证就是斧子,血衣。

  孙井生居然用的就是家里砍柴的斧子,穿的也是自己一直穿的衣裳。

  公堂上问及为何没有消灭证据,孙井生回答:“那是吃饭的家伙,丢了没钱买。拿衣服洗洗还能穿,为何要丢?”

  哑口无言。

  这样认证物证铁证如山,凶犯当堂认罪的案子。有何可辩?

  莫怀忠问陈大状:“谁给孙井生的二两银子?”

  陈大状楞在当场。

  谁给的孙井生的二两银子?

  孙井生无故杀人,之后十天花天酒地,十天时间,总共花了二两银子。孙井生当时说的明明白白:“那家人我不认识,可是我只要杀了他们全家,我就能得二两银子。”

  所以孙井生杀人,和二两银子息息相关。是有非常非常重要的前后因果关系的。

  但是在公堂的审理中,在之后的公案昭告中,都没有出现二两银子这四个字。

  似乎孙井生就是个天生残暴的恶人,他就是无缘无故的杀人,毫无理由的犯案。而之后的花天酒地,其实也算不上是花天酒地。孙井生不过是一直在吃猪头肉喝酒。二两银子罢了。

  看起来很多,但是二两银子其实是庄稼人努力一把,一年的收成;是小本生意好的时候三个月的支出;而对于那些财主小康人家来说,二两银子,不过就是一顿体面的酒席。——谁家给高堂过寿不花个二三两银子啊?

  这些人不会相信,会有人为了区区二两银子就屠杀满门的。

  被杀害的那家人,是个体面的小本生意的人家,种花的。和街头巷尾做小本生意的没什么差别。谁能原因相信,自己在别人眼里,命就只值二两银子呢?

  所以他们理所当然地跟着官府一同‘忽视’了这中间出现过的二两银子。

  也理所当然相信,一个会轻易屠杀别人满门的人定然也会去偷别人的二两银子。说不定就是孙井生杀了人全家,然后拿走了人家家里的二两银子呢?

  陈大状当时才十四岁。

  他觉得自己见证恶匪已经是极限。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匪,当然恶贯满盈,他会杀人,定然也会去当小偷,定然也会欺凌老弱,定然也会霸道一方........

  他如此理所当然的认为。

  但是莫怀忠告诉他:“孙井生从来没有偷过东西。”

  怎么可能?

  莫怀忠说:“孙井生父母在世的时候,在私塾眼馋别人的点心,在庙会上偷了香案上的一块油糕,差点被爹娘打死,所以他后来长大,就算是再饿,也没敢动过偷的念头。”

  陈大状嘀咕:“不敢偷,却敢杀人.......”

  莫怀忠说:“他穷极了。”

  这就叫‘穷凶极恶。’

  孙井生,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不是一家无辜者的人命只值得二两银子,而是孙井生,从来没有见过比二两银子更多的钱。

  这不是一桩好辩驳的官司。

  官府刻意回避了主使的元凶。特意引导了百姓忽略源头。把一切的因果所在,全部都扣到了孙井生的身上。

  而官府的速度,就是印证莫怀忠猜测正确的做大证据。

  从一个案子抓捕,审理,判决,执行。平均时间,官府会有三月时间。

  故而才有秋后问斩的说法。

  秋后问斩的意思最早来自《礼记·月令》记载:“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鹰乃祭鸟,用始行戮。”

  朝廷认为,春夏应该行赏,秋冬才可行刑,此即后来所说的“秋后问斩”。

  孙井生杀人时间是春末。从灭门案发,到抓捕孙井生,十天,再到判决,十天。而处决,一天。

  二十一天。

  夏日刚刚过来打了个照面。

  甚至都没来得及等到秋风。

  陈大状并不相信这件事情。

  如果有权有势,真的要杀一家平民,何必闹成这样?何况有权有势的人,为何会和平民过不去呢?

  莫怀忠当时问陈大状:“要不要赌一赌?”

  陈大状当时问:“赌什么?”

  莫怀忠说:“赌你一生坚持本心。匡扶正义。”

  .......

  莫怀忠输了。

  他输了官司。莫怀忠被官府斥责怀疑朝廷命官,诬陷忠臣,而被剥夺了状师资格。险些逐出左海。亏了左海状师盟联名请求,这才令左海府衙收回了成命。

  莫怀忠得以留在故土。

  但是他一蹶不振。

  老泪纵横。

  他也学了饮酒,莫怀忠酒量不好,饮酒必然发疹发痒,故而之前半生滴酒不沾。而到了后来潦倒,甚至没有钱买得起美酒佳酿,他就喝地瓜烧,喝和孙井生一样喝过的地瓜烧,他居然到了后来,就不再发疹了。

  他喝酒为了睡。

  大梦一场,最好别醒。

  梦里什么都有。梦里有他年轻时候的意气风发,有苦主昭雪的声声谢意,有同僚的敬佩,有前辈的赞颂,还有......还有孙井生背后的那个人。

  莫怀忠声名狼藉,名下学生弟子全部遣散投身别门。连同陈大状也是如此。

  只是陈大状还会时不时偷偷来看他,有一次,陈大状走后,留下了一个油纸包。里面包着一包切好的猪头肉。

  莫怀忠一边吃一边流泪。

  那一晚上,他没有喝酒。

  次日,莫怀忠梳洗打扮一番,换了一身稍微干净体面的衣裳,在一个夜里,来寻陈大状。

  彼时陈大状已经十八岁。

  生的个子高,白面,斯文。是个可造之材。

  他很得状师盟的器重,甚至有前辈暗中相中他,想要拉拢他做自己家的上门女婿。

  莫怀忠来找他的时候,左海下了一场大雨。

  莫怀忠没有打伞,在雨中等他。终于等到了怀里抱着一叠书卷身穿长衫的陈大状。陈大状半身淋了个湿透,可是却还是小心翼翼地保护着怀里的卷宗不叫雨水打湿半点。

  他一边走路一边低头。后知后觉地看到了雨中的莫怀忠。

  他一时间不知道是因为给曾经的师父撑伞,还是继续护着怀里的卷宗。

  他左右为难,立在了原地。

  莫怀忠并不介意他的立场。

  而是站在雨里,问他一句话。

  莫怀忠问:“你信不信你师父,当年没有冤枉人?”

  陈大状无言。

  他信,有什么用处呢?他的相信毫无证据,且对方,对方是权贵。当真的权贵。

  陈大状在雨中,说出了那个名字:“师父,对方是白家。而且我们没有证据。”

  莫怀忠笑了一下,笑意中带着欣慰。

  莫怀忠说:“师父就是证据。”

  然后他就转身走了。

  陈大状当时不懂这句话。

  眼睁睁看着师父转身离去。他叹了一口气,小心翼翼护着怀里的卷宗。他想:等到明天天晴了,再去看看师父吧。

  ......

  没有明天了。

  莫怀忠失踪了。

  七日之后,尸体在左海海边被发现。死不瞑目。 论一个江湖大侠的失败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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