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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锅
我的钱包里一直塞着几张大头贴,上面是我和朵爷大学时候拍的,两个人的手臂扭曲地比了一个爱心,大头贴上还写着“新新人类”“时尚先锋”这种令人尴尬的标签。
有人说,我们两个人很好地诠释了“狼狈为奸”这个成语,一个人要做什么事,另一个人绝对第一时间附和。即使要去“杀人”,也会互相为对方放风,然后一旦发现有什么不好的情况,立刻拔腿就跑。
当年我们住在一个寝室,另外两个女生几乎不回来,所以寝室里基本只有我们两个人住着。
幸好我们俩都是比较随意的性格,即使我开着音响玩一通宵的《劲舞团》,她也能酣然入睡到天亮,不会横眉叉腰指责我扰民。
但有时候我想把她从窗户里丢出去。
有一次,我好不容易从同学那里得到某著名恐怖电影的珍贵资源,兴致勃勃地下载了。正当我看到披头散发的“女鬼”从黑暗的楼梯上缓缓爬下来时,身后突然传来一阵轻快的唢呐声。
我扭头一看,她在那边看《武林外传》。
说真的,当时我的杀心都起来了。但是转头想想,我应该是不敢一个人睡寝室的。
算了,留下她。
被打断的我,也没有兴致继续看下去了,只好拖着椅子去她那边,和她一起看《武林外传》。
后来的几年里,我们俩闲着没事就翻来覆去地看这部电视剧。八十集的电视剧,我们至今都能背得出里面的任何一句台词。
我这个人从小就怀着一颗少女心,连买个纸巾都要买上面印着Hello Kitty(凯蒂猫)的那款。
刚工作时,大家的工资都挺少,但是一聊起未来的家里要怎么装修都兴致勃勃。
我说我要放满一屋子的Hello Kitty(凯蒂猫),墙也要刷成粉红色的。
她听完,一脸惊吓的表情:“好恶心,我以后可能不会踏进你家门一步,我最讨厌粉红色了。”
今年我去她新装修完的家里参观,看见她昂贵的皮沙发上,赫然摆着一只粉红色的长耳兔玩偶。
都说女生到了一定年龄,就会突然拨动超爱粉红色的这根弦,看来这句话是对的。
现在,她就坐在我的对面,我们中间还隔着一堵墙,我能从下面看见她的腿。
每天早上来都习惯性地弯腰看一眼,看她今天是不是又迟到了。偶尔也会用脚踢一包零食过去,因为两个人都懒得走这几步路。
现在网络上对“闺密”这个词太苛刻了。
对我来说,闺密就是世上那个最温暖的人,永远有共同话题,永远心有灵犀。
我和她之间很少说那种肉麻的话,认识超过十年还混在一起,还有什么比时间更肉麻的。
因为,我们比情人,更死心塌地。 爱我请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