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暴发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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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晚上叶麦一如既往的在妈妈的辅导下写完作业,时间已经不早,妈妈让她赶紧去洗澡,自己也回房间洗漱去了。
叶麦洗完澡去姐姐房间,她想要去拿手机。
叶乔房门虚掩,她轻轻推开门往里一看,只见姐姐还在写作业,她也不敢吵她。
回到房间开着房门等,直听到隔壁姐姐房间传来椅子拉动的声音,这才来到叶乔房间,“姐姐,手机可以给我用一下吗?”
叶乔正准备拿睡衣去洗澡,此时抬头看叶麦:“你要手机干嘛?”
她的脸色不是很好看,虽然妈妈说两个人共用一部手机做网络作业,可是手机一直是自己在用,她早已把这部手机当做是自己的私人物品。
姐姐一变脸,叶麦就有些忐忑,小声说:“我想申请一个QQ号。”
“你要申请QQ号干嘛?你用的上?”叶乔说,一脸不耐烦,“这手机可不是用来给你玩的,是给我们写作业的。”
“可是……”
“哪有时间给你申请QQ号?”叶麦刚说了两个字就被叶乔打断,“再说你申请了也没用,手机什么时候有空给你玩?我作业多的要死!到现在英语听力还没做呢!”
说完叶乔就走到衣柜前,这时又回头:“我现在去洗澡,手机,你,不,能动!”
叶乔一字一顿,叶麦看着叶乔,老实点头,叶乔突然又一笑,笑容得意:“你拿着也没用,我设了密码。”
说完就拿了睡衣去了洗手间,叶麦看着书桌上的手机,果然也不敢碰一下。
叶麦回到自己房间。
QQ号没有申请到怎么办呢?
她想着去找妈妈,但是又想到妈妈每天这么累,现在又这么晚了,爸爸还没有回来,奶奶是老人手机,算了,今晚就不申请了吧!
叶麦从未想过要妈妈给自己买一部手机,毕竟她还只是中学生。买了手机也是不能带去学校用,而平时在家里她也用不上,作业都跟妈妈一起做了。
而季家,季明辉看了一个晚上手机,却一直没有收到叶麦发来的好友申请。
第二天叶麦很早就起来了。
她和姐姐叶乔同一时间起床,高中生学习压力大,时间紧,叶乔每天五点二十分就起来了。
叶麦自打搬家后学校离家就没有原来那么近,开车也差不多要二十分钟。她每天最迟六点五十分也要到校。
叶乔虽说离校近,不过走路也要十来分钟。早上时间紧,所以也基本是父母开车送到学校。
一大早一家子就忙碌开来,李金凤在厨房做早餐。
刘美兰和叶一伟也准时起了床,换衣服,洗漱,和俩孩子同步,每个人都争分夺秒,吃早餐是时五点四十五分,六点准时出门。
俩孩子每天都是叶一伟夫妇一起送,然后各自去上班。先送叶乔到学校,然后再送叶麦。
叶麦到学校通常六点半,算来的早的。
季明辉同样来的早 ,两人每天不是第一就是第二,要么就是差不多同一时候。
此时两人在楼梯口碰上,不由得相视一笑,一块上楼。
季明辉放慢了脚步,看着叶麦细胳膊细腿往上爬,背上还背着一个大书。
已经初二了,叶麦个子是长了一些,但看着还是小个儿。
尤其在季明辉在身高已经一米七八的季明辉眼里,此时他就觉得眼前的书包碍眼,太大了,实在忍不住,上前一步要帮叶麦拿书包,可是叶麦却不肯,她笑着说:“我自己背得动。”
说完继续往上爬楼梯,季明辉在身后跟着,总怕她会摔下来。
初二,他们的教室升到了三楼。
二楼是初一新生,一楼是阶梯大教室,饭厅,以及医务室等。
南方热带城市九月还是正热的时候,两个人到达教室门口时都感觉有点热,叶麦还好,从小就是怕冷的体质,而季明辉已经满额头是汗了。
教室里面还没有其他人,叶麦把书包放到课桌上就从书包里拿出一包纸巾,从里面抽出几张递给季明辉:“给。”
季明辉微微一愣,随即笑着接过来:“谢谢。”
叶麦看着他用纸巾擦完额头上的汗,这才一脸歉意的说:“对不起,班长,我昨天晚上没有申请QQ号。”
“是很忙吗?”季明辉将纸巾捏在手里,很温柔的问她。
他不打算告诉叶麦,其实昨晚他等了一晚上她的加好友申请。
叶麦点点头又摇摇头,她和季明辉都站在课桌旁,此时她拽住自己的衣角,这是她下意识的动作,每当她紧张或是难为情的时候,就会有这个动作。
季明辉当然看到了叶麦的小动作,正要询问,这时叶麦抬头,大眼睛看着他,小声问:“我…我可不可以不申请,这样对班级会不会造成什么影响?”
“是遇到了什么困难吗?”季明辉问,“这样吧,今晚我帮你申请一个好不好?”
“可是,我可能没什么时间玩儿。”叶麦轻声说,又开始拽衣角。
因为申请了也没有用,姐姐是不会把手机给自己用的,自己也不可能拿妈妈的手机来用。
“没关系,我先帮你申请,你有空就上线,没空就不用上,平时若是有什么活动我再私下通知你。”季明辉耐心的说,笑一笑:“放心,这个只是班级内部群,对班级不会有什么影响。”
叶麦这才放下心来,她是一个班级荣誉感很强的人,总害怕因为自己拖了班级后腿,所以她平时只要是班级里的活动都会积极参加。
尽管她学习成绩不怎么好,体育也不好。
这时班级里陆续有人来了,叶麦和季明辉便停止了说话,季明辉往后面自己座位走,叶麦正准备回课桌,这时一个人飞快的走过来,叶麦还未反应过来,脚就被人踩了一下。
抬头,她对上陈莎莎的目光,陈莎莎狠狠朝她翻了她一个白眼,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叶麦看一下自己的白球鞋,愣愣的回到课桌。
她坐在椅子上,从书包里拿出纸巾,弯下腰,用纸巾默默将鞋面上的黑印子擦掉。
他的同桌看着她,这个小个子的男生也是刚坐下,并没有看到陈莎莎刚才的动作,此时他看叶麦弯着腰,便看了一眼,看到了黑印子,便问:“被人踩啦?”
叶麦点点头,心里有些难过,也不明白究竟自己是哪里得罪了陈莎莎,似乎从一开始,她就不喜欢自己,难道姐姐说的没错,她讨厌我,没有理由?
罗佳总是最后一个进入教室,她每天都踩着点。
书包从来都不背,斜挎在肩膀上,一头假小子头发衬托着她十分有精神,她总是哼着歌进教室,洋洋洒洒,朝气蓬勃。
叶麦每次看到她就星星眼了,此时也是一眨不眨的看着她进教室。
罗佳也同样,一进教室就先找叶麦,看到她乖乖坐在课桌前,眼睛亮晶晶的看着自己,立即朝她吹个了口哨,顺带着抛了个媚眼。
这个动作她做出来不媚,但是特别潇洒,叶麦顿时就被她逗笑了,朝她露出两个小酒窝。
罗佳经过叶麦身边时无一例外捏了捏她脸颊:“宝贝儿,下课来找你呀!”
叶麦含笑点头,目送罗佳回座位,心里刚刚因为陈莎莎带来的不开心在这刻被治愈了,她是多么开心啊,因为有佳佳这个好朋友。
她又是多么感激,命运让她遇见了佳佳。
罗佳的到来也就意味着早操开始了,班主任准时出现在教室门口。
早操二十分钟,在大操场跑步。
早操结束后就是早读,这个早上领读的是陈莎莎,她的声音又清脆又好听,叶麦听着她百灵鸟一样的声音,心里只有羡慕!
什么时候,我也可以变得这么胆大,可以大声的。很流利的朗读呢?
叶麦欣赏一切比自己优秀的人。
在她眼里,陈莎莎是优秀的,不仅是副班长,还兼语文课代表,以及文艺委员。
学习成绩好,长得也好,虽然算不上很漂亮,但五官也算端正,皮肤白,有一米六二的身高。
只身高这一点就能让叶麦给她打高分。
陈莎莎还是校舞蹈的成员,她从小学习民族舞,去年元旦晚会,她一支独舞获得满堂喝彩。
因此陈莎莎是高傲的。
叶麦猜的没错,她的确不喜欢她。
至于讨厌叶麦的原因,有好几个。
首先,因为叶麦是外地人。
作为C城土生土长的陈莎莎,她向来是看不起外地人的。
陈莎莎自认家境富裕,是土豪,其实就是暴发户,他们家全靠占地过上了好日子。
她的爸妈没有读多少书,小时候他们家里也很穷,靠种地为生,后来C城大开发,家里的土地被征收,他们家得到了一大笔钱,然后又用这笔钱做生意,早年生意也好做,外地人大批涌进来,做什么都赚钱。
后来又用赚的钱买房子,盖房子,买店铺等,然后各种出租,现在他们家光靠收租,每个月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也正是通过收租,她打心眼里是看不起外地人的,小时候跟着妈妈去收租,见惯了那些在生活底层摸爬滚打的人,那些人为了一度的水电斤斤计较,为了少点房租软磨硬泡,久而久之,在她心目中,外地人都是低等人。
叶麦,不就是外地人么! 致我们成长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