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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希瑞大人,小的记下了!”
金希瑞上一秒还在想冯萨萨这小脑袋瓜终于开悟了,结果下一秒就知道是为什么了,因为服务员上菜了。
“你呀……”金希瑞看着冯萨萨真是哭笑不得。
“希瑞大人,你的素素来啦,快吃吧!”冯萨萨看着服务员端上来的几个看似荤菜的素菜,嗯,还蛮有卖相的。
这是冯萨萨和金希瑞在一起第一次进素菜馆,结果吃得冯萨萨心满意足,原来素菜也可以做得如此这般的肉欲十足啊!
吃过午饭和金希瑞回公司,因还没过午休时间,公共办公区内的同事正在公司各处美景留影,说这么好的办公环境一定要拿到朋友圈里晒一晒,羡慕死那些没有这华丽丽办公环境的亲朋好友们。
冯萨萨也受了这热闹气氛的感染,看着大家很是欢乐。有些主动叫她名字跟她打招呼的,冯萨萨就跟人家一顿嘻嘻哈哈,暗自又留心对方的名字记下。
到了下午上班时间,冯萨萨回到自己办公室,金希瑞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公司现有员工的资料发你邮箱了。”
“哎呀呀希瑞大人,你怎么怎么这么好呢!”
“知道你记不住陌生人的名字。”
“呵呵呵……希瑞大人,你简直是我肚子里的孙悟空啊!”
“孙悟空钻的可都是妖精的肚子,别臭美了,你可是比那些妖精差远了……”
整个下午,除去喝了一杯咖啡、吃了十分钟零食,外加去了两次洗手间外,冯萨萨都在安安静静地码字,那认真程度连她自己都佩服起自己来。
到晚上六点,电脑里又生出了两章新文,可算是为冯萨萨多年之后的第一天上班,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正如冯萨萨昨日所说,这么好的办公环境会让人不知不觉就加起班来,已过晚上六点,公共办公区内的同事都还在紧张地忙碌着,虽然是第一天正式上班,但是大家手里的工作却是在之前的两周就开始着手了。
因为晚上有开业聚餐,所以卓越在下班前又赶回了公司。
聚餐地点是今日午休的时候大家投票决定的,就在公司附近的“烤肉歌城”,即吃完烤肉可以再K歌的所在。
到“烤肉歌城”落座,冯萨萨的左边是金希瑞,右边是卓越。冯萨萨和卓越都不喝酒,所以每每跟大家举杯共饮时,冯萨萨和卓越手里杯子中装的都是葡萄汁饮料,而金希瑞则是实打实的真酒与大家尽兴。
金希瑞在酒桌上的别名是:千杯不醉,名副其实。无论喝多少都脸不红气不喘,头脑清醒、思路清晰,反正就是那种绝对不会因酒误事的能人。冯萨萨虽然知道金希瑞的能耐,但还是会时不时地小声提醒着她少喝点儿。
卓越喝不了酒是因为体质特殊,就是那种极少见的迅发型的酒精过敏症,严重到很可能会立即进医院抢救的那种。几年前,冯萨萨和金希瑞曾陪卓越经历过那么性命攸关的一次,从此以后,她们就让卓越彻底戒了酒。
冯萨萨把烤好的玉米、地瓜片、香菇一一放入金希瑞的食盘中,让她喝酒的同时赶快拿食物垫底。而卓越在与大家谈笑风声的同时,习惯又自然地把自己面前烤好的肉一一夹入冯萨萨的盘中,看着她低头吃得很满足的样子,他的心里依然有种说不出的开心。
在冯萨萨吃烤肉吃得美滋滋的时候,程彻刚刚开完集团总部的高层会议从公司出来。坐上车后,先给冯萨萨打了电话。
“现在在哪里?”电话接通,听到了四周有些嘈杂的声音,但却没听到冯萨萨的说话声。直到程彻想挂断重新打的时候,那属于冯萨萨的孩子气的声音才传来。
“人家在吃烤肉。”冯萨萨刚刚嘴里有一大块烤肉,没办法讲话,另外在餐桌上也不方便接电话,只好起身走到包间外面才出声。
“告诉我地址,现在过去接你。”
“好,我一会儿发给你。”
“等我,一会一起吃。”
虽然字面上的意思霸气十足,但那磁性低沉的声音在冯萨萨听起来怎么觉得程先生是在撒娇呢?“一会儿吃什么?”对吃什么这个话题,向来是冯萨萨关心的重点。
“你猜?”
“哈哈……”程先生现在也会搞悬念啦。
挂断电话,冯萨萨把地址发了过去,这时刚好金希瑞从包间出来找她。
“怎么了,谁的电话?”金希瑞小声问道。
“程彻。”
“他要过来吗?”
“嗯,一会儿到,要我陪他吃晚饭。”
“那一会见面,你记得问他哪天有时间?我和卓越请他一起吃个饭。”
“好的,我记下了。”
两人说完又一起回到包间坐回座位,冯萨萨找了个说话的空隙,小声地告诉卓越她一会儿有事要先走,卓越淡笑着点了点头,眼中有着不易被人觉察的失落和无奈。
此时路上有些堵,车子开不快。程彻坐在车里,正想着事情。
汪烈曾提醒他岸圣集团的事,林凡已做过调查,上次提交方案的分公司负责人的确与岸圣相关人员私下有着利益往来,关于如何解决又如何解决得毫无后患,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是需要花费一些心思的。
“老大,这件事交给我处理吧,保证不出三天,让分公司老汤主动向您提交辞呈。”林龙虽然比林凡爱说笑,但却和林凡同样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
“让他放下职位离开不难,关键在于离开后不能让他成为我们的敌人。”程彻不想让事情变得复杂。
“老大,老汤的调查资料我昨晚仔细研究过,有把握让他主动离开又绝不敢成为我们的敌人,说不定还得千恩万谢我们没把他送进监狱呢,三千万可足够让他坐上几年牢的。”
程彻没有把老汤的事情在集团内部高层会议上公开,完全是出于大局的考虑,汪烈之所以特别提醒他“岸圣”的事,那就绝对不会是小事,所以这个时候处理老汤的事必须得绕开“岸圣”的存在,用状似与它无关的原因去解决,这样至少会省去后面的许多麻烦。“好,这事就交给你了。”片刻之后,程彻对林龙道。
“好的,老大!”林龙好久没有收拾过人了,不是手痒,是智商闲得着急。
“我怎么感觉你对这事很兴奋呢?”程彻看着前座的林龙笑问道。
“对付败类这种事情,的确是会让人兴奋的,最有趣的事要让败类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别闹得太大。”程彻一点都不怀疑林龙对付坏人的能力。
“放心吧,老大!”
车子在路上耗了二十分钟才到冯萨萨所在的位置。冯萨萨接到程彻到了的电话后,跟大家打过招呼便从里面走了出来。
走出“烤肉歌城”不用找,门口停着的加长豪车前站着的那个高大身影,想装作看不见都不行。
“程先生,快上车吧,不然就成活广告了。”冯萨萨见车子后面围了一群青春妙龄窃窃私语的小姑娘。
程彻可没去管周遭怎么样,笑着拉过冯萨萨的小胖手问道:“没吃饱吧?”
“嗯,还能吃一点点。”冯萨萨今天戴着一顶雪白雪白的护耳兔毛帽,双耳下面还垂着两个小圆球儿。雪白的羽绒服、雪白的雪地靴,远看近看都想在那白皙莹润的圆脸蛋上捏上一把。
对,上了车之后,程彻也的确是这么做的。车内已降下与前座的隔板,所以在只有他们两个人的空间里,程彻很享受冯萨萨对他嘟嘴瞪眼。
“干嘛捏人家脸啦?”冯萨萨打掉程彻的手,不满地道。
程彻笑道:“可爱,谁让你穿得跟洋娃娃似的。”
“哼,讨厌!你没看超市里摆的洋娃娃面前都挂着一张纸板写着:只许看不许动吗?”
“那是别人家的洋娃娃,而你不是别人家的。”程彻又捏了捏冯萨萨皱起的小鼻子,然后把手边的一个银色方包放到冯萨萨怀里,“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是什么?”冯萨萨看着程彻近在眼前的那张好看的脸问道。
“上班礼物。”
冯萨萨听后嘟嘴道:“程先生,你不知道‘上班礼物’是个压力很大的存在吗?万一明天我失业了怎么办?”
“礼物是我上一秒送出去的,即使你现在失业,那也是送出去的礼物。”
“嗯……这么想想,好像压力小了点。”
程彻笑着揉了揉冯萨萨的头顶,这孩子还真是好哄。
冯萨萨打开包,原来礼物是一台笔记本,而且是她向住很久的超薄、超轻、功能强大款。
“喜欢吗?”程彻把冯萨萨的帽子摘下来,然后理顺她额前的头发问道。
“嗯,喜欢。”冯萨萨笑着点头。
“开机看看,或许有惊喜。”程彻满心期待冯萨萨看到惊喜后的样子。
冯萨萨按下开机键,三十秒后便知道程彻所说的惊喜是什么了,只见那开机后的屏幕图案居然是程彻的写真照片,尽管那张照片帅得不要不要的,但是冯萨萨觉得这广告做得实在是太醒目了。“程先生,你怎么能自恋地霸占人家的电脑屏幕呢?你这是送礼物吗?你这明明是变相占地盘嘛!”
“知道就好!”程彻指着冯萨萨的头、和心口的位置道:“这里、这里也都要占上。”
“哼,想得美!”冯萨萨笑着不理他,开心地摆弄着笔记本。
“就是想的美!”程彻说着便吻上了冯萨萨的唇,看着不动,那才是煎熬……
冯萨萨腿上放着笔记本没敢乱动,就这么任程彻吻着。他的舌霸道地侵入口中,搅动得她心里也乱乱的,直到忘记了呼吸,喘不过气来。
“小傻瓜!”程彻终于放开了冯萨萨,不是因为吻够了,而是为了让冯萨萨呼吸。
冯萨萨喘过气来开口的第一句话竟然是:“程先生,人家刚刚吃了大蒜……”
程彻看着冯萨萨红着脸的可爱模样,忍不住笑道:“没事,我不嫌弃。”其实他觉得刚刚的吻很甜,因为冯萨萨的唇超乎想象的柔软,恨不得让人一口吞下去。
“真是讨厌,不理你了……”冯萨萨准备侧过身去,反正车内的空间足够大。
程彻顺势把冯萨萨拉进怀里。“今天上班开心吗?”
“嗯,挺开心的。”程彻的胸膛很温暖,这么靠在后面很舒服,对于舒服的事情,冯萨萨想想还是可以忍受的,所以没有逃开。“希瑞让我谢谢你送的花篮,问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希瑞和铅笔请你吃饭表达谢意。”
程彻吻着冯萨萨的发顶道:“最近比较忙,等有时间我请他们。”
程彻带冯萨萨吃晚餐的地方是一家广式粥城。
进到包间后,冯萨萨嘟起嘴抱怨道:“原来就给人家吃粥啊?那刚刚还不如吃饱了呢!”
程彻捏了下冯萨萨的小耳朵笑起来:“你刚刚已经吃了肉,喝点粥对胃好。”
服务员恭敬的给程彻和冯萨萨各递了一份菜单,程彻让冯萨萨点自己想吃的,冯萨萨便只点了一小份蟹粥,其实她已经不饿了,也吃不下太多。程彻点餐的速度极快,但却点了很多,冯萨萨都担心他是否能够吃得完。
负责点菜的服务员退下后,又由其他服务员上来送上了十几碟餐前小食。
“明晚想吃什么?”程彻问。
冯萨萨仰起小圆脸得意地道:“人家明晚有重要约会,不能陪你吃饭。”
程彻沉声问道:“嗯?比我还重要?”
冯萨萨肯定地道:“当然!” 后妈有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