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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美酒,却少了月光杯。
你说世界上有月光石吗?
那种能发光又能储存能量的月光宝石?
但是乔敬有又怎么样,会不会又被某人偷走了呢?
父亲和阿姨马上就快回来了,那么宝石不见了的事实父亲迟早会知道,世界大战还在前夕。
窗纱摇曳着灯光,夜已经很晚了,乔敬似乎从来没有在房间里一个人呆这么久。
他坐在床上,靠着垫子就这么一直坐了几个小时。
关掉了手机以后,感觉真的与世界隔绝了。
刚刚说了些什么呢。
对启羡根本还是放不下,所以才说出那样的话,其实是开心的吧,她吃醋什么的。
但是和她可能吗?
她到底是谁呢?她会不会在回来偷走了心以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乔敬玩弄着手里的一块打火机,打火机已经被玩得发热了。
夜里,不应该一个人和打火机打情骂俏的。
该怎么办呢?
终于乔敬还是安奈不住。
是大少爷就安奈不住的寂寞。
原谅乔敬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所以才会这么害怕失去。
因为喜欢所以害怕失去,因为爱所以不敢坦诚。
乔敬拨了电话,那头是谭妈的专线。
“喂,谭妈,是的,你让启羡现在送一杯蓝莓汁过来,对现在。”
乔敬挂了电话。
心在碰碰的跳动。
因为几个小时以前那个女人的拥抱。
那个时候死掉的心还是在不争气的砰砰的跳动。于是,当月亮上升到树梢,当太阳在地球背面升到正午,当极光在地球两极绽放,当火烈鸟变成粉红色的时候,还是想要见你。
出现在我面前,仅此而已。
乔敬,没救了。
大约过了十分钟的样子,终于听到有几声温柔的敲门声。
敲门声很温柔,温柔得如果你没有等着它根本就要听不见。
“进来。”乔敬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领,又理了理前额的头发,慌慌张张的将手里的打火机扔在了床的一边。
启羡将门推开以后,注入一股青色的风。
青色的让人感觉得到一丝丝凉意的紧张。
她穿着一件普通的白色长T,头发随意的扎起,看得出来她好像没有什么睡意,可能是自己一直这么想着 。
“你要的蓝莓汁。”启羡将果汁放在了一旁的桌子上,“我也很喜欢这样的果汁,酸酸甜甜的味道很好喝。”
她笑了笑,像是个天真的孩子,想要拥入怀中的孩子。
“你都已经进来了,就不要走了。”乔敬突然这么说了一句,天上的星星渐渐的亮了起来。
“什么?”启羡不太明白乔敬这么说话的意思。
“因为答应你的条件,我不要其他的女孩子进房间里来了,但是我一个人会很无聊,所以,你只有留下来了。”乔敬少爷好一个牵强的借口。
“想要和你一起观星,一起吧!”乔敬这么的邀请,和以前那个高傲又倔强的少爷不太一样,但是他邀请了,那么就接受吧。
很爱很爱他的,不是吗?
做什么事情都可以的,不是吗?
乔敬房间有一个天台,好看的视角让人不得不想要停留在在这里与他一起观赏在遥远遥远的宇宙里,也会不会有一对像我们这么样的男女,通过一个晴朗的夜晚,瞭望神秘又浪漫的宇宙。
天台上是白色的围栏,雕刻着中世纪的花纹和颜色。接近大自然的地方,美得魂不守舍。天台上最瞩目的,就是那架天文望远镜,原谅这个时候,与他在一起的时候,天文望远镜也显得过于浪漫吧。
“你知道吗?”乔敬站在天文望远镜的前面,看着远处星光点点,“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给我讲星星的故事。”
他穿着一件酒红色的睡袍,发尾在吹来的一阵风里带着温柔味道,乔敬少爷,这个时候好看得不太真实。
“卡儿·萨根说过他曾经透过纽约的街灯憋见星光点点,他逢人变问那是什么,得到的回答是,那是天上的灯,孩子。”乔敬顿了顿了,回过头的一瞬间,灯被这个人的回眸点亮,他如星光一样的眼,照亮着这片夜。他看着站在自己身后的启羡,风拂动她的衣摆,她睫毛拂过一缕月光。
“你知道吗,星星和太阳一样,只是他们要远很多。”乔敬这么对启羡说。
“我知道。”启羡走到了乔敬身边,“因为太远了,所以连光也变得微弱,明明也那么努力的燃烧不是吗?”
“是啊,所以我想得很清楚了,之前我的确有些冲动和幼稚,但是当我看到这漫天的星星以后,突然觉得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很有限,要接着那么幼稚的无聊下去,就像在浪费我们的时光一样,已经浪费了那么多了。”乔敬突然在这个时候敞开了心扉。
见到星光的孩子,会变得成熟,你知道吗?
“乔···”启羡突然觉得眼前变得一片湿润,什么也看不清了。
“已经要受不了了,没有你在我身边的日子。”乔敬这么说着,一把将启羡抱在了怀中,他酒红色的睡袍是启羡见过大自然里最美丽的颜色。
“乔敬····”启羡忍住不想落下来的眼泪,一切的等待都是值得的,因为你那么完美,因为我知道你爱我。
你知道吗,此时此刻,我能感受在梦中我抱住你的时候,我能感觉得到我喊你小敬时候的甜蜜,我能感觉得到,在你骑过摩托车的身后,冰淇淋融化的味道,香草落在你衣领处,我想要吻你。
“小敬,我要永远和你这么下去,因为有你,我的世界才是有颜色的。”
扬起的嘴角里,有你想都想不到的青春色调。
那是操场上独自一人哼歌的落寞,那是草坪里谁家的小狗带来的一阵泥土的味道,那是蜻蜓在空中盘旋的时候,风吹不动的翅膀。
这个时候与你的拥抱让我觉得身体变得不知所措,因为我不知道,要将你抱多久才算爱你。
这种感觉像是每年奥尔德姆由浅入深的猎户座的身影。
那是我最喜欢的秋天。
我喜欢那种味道,
那种将露水的叶子打湿以后滴滴答答落下来的瞬间,
还有孩提时代爷爷奶奶做的烤焦的太妃糖,
我喜欢入秋的午后阳光变成金黄色的时候,我和邻居的孩子们一同去草坪里玩耍的时候,
我喜欢当阳光落在的我齐腰的发尾上,那一抹金色的头发。
我喜欢躺在我家背后的小山坡上,手指冰凉,鼻子湿润,双眼迷离的望向很远很远地方的星星。
那是久久未能想起的回忆,却在你的拥抱里,所有一切的美好都展现了。
展现得淋漓尽致。
所以,当某一个时候,我突然睁开的双眼,却模糊的打不开这个世界的门。
启羡只觉得这个时候自己的眼睛很难睁开,眼前一片陌生的坏境。
这里是哪里?
拥抱我在怀中的那个人呢?
酒红色如你一般治愈的颜色呢? 华氏三十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