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要滴血认亲
潇潇好奇地看过去,只见一名戴着兽皮帽、戴着兽骨链子的男子,正张开了双手,大步向这边走来。周围的人纷纷停了下来,单膝跪拜下去,齐呼道:见过古哲大人!
什么人?潇潇站了起来,走到了风彦身边,打量着这位古哲大人,约莫三十左右的年纪,有着和风彦一样细长的眼睛,不过他看人的眼神却像饿狼,闪着贪婪的光,让潇潇浑身不舒服了起来。
这位就是传说中的潇潇灵儿?倒像中原人多一些!古哲大人也在打量着潇潇,抚着手笑着说:怎么看着没我们南夷人的威风呢?威风?男人的威风是在战场上打出来的!不是也有人拿着大刀长枪也丢了威风么?”
风彦搂住潇潇的肩膀,大声说道。古哲被他几话呛得脸色通红,前不久他刚刚和叶傅部落打了败仗,这话是说给他听的呢!
风彦骄傲地回过身,对着众人说道:女人的威风么?是兄弟姐妹们给的!我的灵儿,我要给他草原上最高的荣耀,最大的威风!”
阴暗的眼光在潇潇和风彦身上不断地来回扫着,古哲挤出笑容,也扯开了嗓门说道:那安奈我就有一事不明了,你是如何一定认定她就是我南夷的灵儿呢?就凭那物件?哼,这恐怕让人难以相信吧!”
风彦的眼睛一眯,又猛地睁开,就像一只刚刚被激起了斗志的野狼,声音也冷竣起来:那你说呢?中原人相信滴血认亲,我们就来滴血认亲!”
滴血认亲?潇潇楞了一下,这遥远的南夷竟然也时兴这个?
那咋办?风彦却鄙夷地冷哼了一声,对古哲说:你要信那个?那我就让你看一下!来人,取水来!”
一个侍女捧着一碗清水快步走来,凌荣伸手拦住了她,接过碗,笑盈盈地说道:我来伺侯公主取血吧!”
潇潇紧张地看着她,她也知道自己的身份,她正恨着自己呢,会不会趁机揭穿了自己,让这草原上的饿狼把自己给吃掉?
凌荣俏生生地冲着古哲一笑,美人一笑自销魂,那古哲早就醉在她的笑容里去了,哪里还管是谁来伺侯谁?
凌荣托起了潇潇的手,用小刀轻轻一划,一滴血从指尖滑落,滴入那碗中的清水,往下沉去,心剧烈地跳动起来,虽然过得不顺心,可我凌潇潇依然很怕死啊!
她紧张地盯着风彦,他也伸出手,那刀对着指尖,稳稳割下,一滴血迅速向下坠去,直直地扑向潇潇的那滴鲜血。世界陡然安静了下,时间似乎都凝固了下来。
潇潇闭上了眼睛,不敢看接下来的事情,自己这假妹妹的血怎么可能和他的血融合?接下来等着自己的又会是什么样的残忍局面?
猫猫的,豁出去了,又不是自己说是他妹妹的,而是他强行认了自己是妹妹的!
突然,一阵欢呼声响了起来,接着便是风彦那喜悦的、胜利的、开怀的笑声:哈哈哈,我说嘛,我怎么会认错,她的眉眼里明明有先王的神态,她还能喝酒,能和猛虎为伴,这样的女子当然是我南夷的后代!”
潇潇颤颤地睁开眼睛,看着那碗里的两滴血。火光正盛,把清水都印成了红色,而那两滴艳红的血在碗里静静地合成了一滴,那样完美,那样契合!
天啦~不会吧~这是怎么回事?慢着,凌岳说自己是抱来的,难不成自己真的是这风彦的妹妹?是个私生子?楞楞地,任凭风彦抱起她,在空地上飞速地旋转着,周围是子民们欢快的歌声。
人群又沸腾了起来,像煮沸的水,温度攀升到了顶点,风彦甚至在潇潇的额上使劲地亲了一下,古哲的脸色变成了猪肝一样,他一挥手,带着自己的人拍拍屁股,灰溜溜地走掉了。
我的子民们,我们要彻夜狂欢,为了我们的灵儿,我们要一醉方休!大王金安,灵儿金安!呼声四声,在把潇潇本就乱成一团的心搅得更乱,身世,自己的身世到底是怎么样的?
顶着一头雾水,满心疑惑的潇潇走到那碗水边,那两滴血依然静静地躺着,似乎它们本来就是一体。凌荣端起那碗水,定定地看着潇潇,小声说:灵儿,从此你就心安了吧!你尽可以享受这个男人无微不至的关怀!”
潇潇心念一动,莫不是凌荣做了手脚?
正想细细追问她时,风彦的一双大手却从后面抱住了她:走,灵儿,我带你去骑马,让你见识一下夜晚草原的魅力!”
话音刚落,她的身体就已经腾空了,在众人的欢呼声中,风彦一挥马鞭,带着她策马驰入了浩瀚的草海里。
风,在耳边呼啸而过,风彦的呼吸在头顶响起,潇潇突然就不自然起来,若刚才的滴血认亲是凌荣做了手脚,那自己和他就不是兄妹,这样亲密的接触还是太让人尴尬了!
可是,风彦却在兴头上,自小就没个妹妹,那么多兄弟,都是你盯着我碗里的肉,我盯着你手里的刀,一有机会就打个头破血流,这是草原男儿的血统,和亲情无关,只有最强的人才能活下来站到最高的统治台上,统率着南夷子民去征服草原。
所以,当他得到这样一位娇俏的、可人的妹妹时,他心底那种原始的保护欲被最大限度的激发了出来,人就是这样奇怪,得不到的东西反而让他更觉得神秘,更觉得珍贵。
比如潇潇,本来是生了男女的情谊,却意外发现自己中意的这个女人是自己的妹妹,于是,三分吸引,四分好奇,五分保护欲,还交织了些许情欲的诱惑,让他对这位从天而降的妹妹简直爱到了极点。
灵儿,我要给你世间最好的一切!风彦大声呼喊起来。这份喜悦终于感动了潇潇,既然都滴了血,认了亲,就去他一边的真假之分吧,让自己也来享受一下人间的亲情,哥哥,能给自己安全的、温暖的哥哥!
她伸开双臂,仰头长呼了一声:我喜欢这里,我喜欢风彦,我喜欢现在!风彦的笑声更大了,他的手臂那样稳稳地抱着胸前的小人儿,他的心脏跳得那样用力,潇潇靠在他宽广的胸膛上,闭上了眼睛,竟然沉睡了过去。
风彦呵呵轻笑着,把马速放得慢得不能再慢,小心翼翼地托着她东倒西歪的小脑袋,往大帐走去。公主睡了?凌荣早就守在了那里,一见二人回营,立刻迎上前去关切地帮着风彦把潇潇放在长榻上。
风彦心满意足地看着自己这个宝贝妹妹,然后在她额上轻吻了一下,这才笑着退了出去。
待风彦出了营帐,潇潇突然睁开了眼睛,亮晶晶的眼眸看着凌荣,轻声问:是你帮我的吗?”
凌荣用她高傲的、轻蔑的眼睛冷冷地盯着潇潇,然后一言不发地、姿态轻盈、优美绝伦地转身掀开帐帘走了出去。
这是向我示威吗?潇潇目瞪口呆地看她出去,只觉得一股气堵在了胸口,她猛地坐了起来想冲出去问个明白,可是,一阵眩晕突然袭了上来,眼前的东西全都模糊了过去,人似乎变成了一团棉花,一点劲也使不上来。
这时,马蹄灯摇晃了起来,一个身影掀开了帐帘,钻进了大帐,径直来到了潇潇的身前。
谁?
潇潇努力睁大眼睛想看清楚,可是,眼皮却越来越沉,终于,她一仰头向后倒去,完全没了知觉。
那人走到潇潇身边,伸手在潇潇的发间轻轻地抚摸着,过了好久,才从靴子一侧拔出一把闪亮的小刀,飞快地在潇潇的手臂上划下一道伤口,用一个净瓶接了血滴。
然后又掏出另一个小瓶,在她手臂上抹了一些亮晶晶的东西,最后才如一只魑魅般窜出大帐,消失在茫茫草原之中。天亮了。草原的清晨那样的美,一轮红日从天边缓缓升起,那温暖的光芒给每一片草叶都洒上了动人的光辉。
潇潇被一阵悠扬的歌声唤醒了,睁开眼睛,只见几缕阳光穿透了羊毛毡子做成的帐篷,投在大帐的中央,如同几只正眨巴着的调皮小眼睛。睡得真好!潇潇坐起来,伸了个懒腰。
突然,她想起了昨天晚上那个人影,难道是有人给自己下了迷药,占自己的便宜?她慌忙掀开毯子去看,自己衣衫完好没有任何不妥,只有手臂上隐隐有些疼痛的感觉,挽起袖子看,只有一道淡淡的白色痕迹,是在哪里划的吗?
潇潇疑惑地想着,却什么也想不起来!莫非,昨天的一切是自己的幻觉?是因为自己太累而晕马了?不过,有晕马这回事吗?还有,凌荣呢?那碗水的疑问她还没有解答呢!那两滴血到底是怎么样回事呀?哎,头真痛,一切都乱七八糟的!
不想的偏偏要缠上来,想要的,却又远远地躲开了自己!算了,不想了!混一天算一天吧!甩甩脑袋,潇潇抓过了自己的衣裳,胡乱地擦了脸,胡乱吃了东西,又对花花千叮嘱万叮嘱地交待了不许它随便出去吓人,这才一个人晃悠出了大帐。
问了许多人,大家都没看到凌荣,还说风彦去了草原上练习骑射,这草原上的百姓真是勤劳,男的练兵狩猎,女的洗衣做饭,小孩子也去放马牧羊了,只有自己一个人闲得一身懒细胞直往头顶上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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