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外的风总是格外的烈,刮在脸上,生疼生疼的。
李术穿了一件白袍,在他脚边,立着十来只秃鹰。
风吹动袍摆,猎猎作响。
那些秃鹰,个个身材健硕,这是草原牧羊人最痛恨的动物。每到初春,他们便会成群结队地光顾羊圈,轻易能抓起一只小羊。
这些面目狰狞凶狠残暴的草原霸主,此刻全都温顺如绵羊,乖乖臣服在李术脚边。
李术淡淡扫了他们一眼,从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嘶吼,那些秃鹰便如受惊了般扑翎着翅膀飞去远方。
穿着银白色战甲的将领从山坡上气喘吁吁地跑了上来,脸色有些难看地禀报:“国师大人,桑达部落迟迟不肯投降,已在阵前摆下了辎重。今日……恐怕是拿不下的。”
不知是风太大,还是李术根本没有认真听,他沉默地望着远方,那是秃鹰飞离的方向,也是他们此行的终点。
良久,他才骤然转身,冷冷地瞥了那将领一眼。
身经百战的将领只觉头皮一麻,浑身的气血都僵硬了。李术的目光太过吓人,甚至比镇国大将军还要威严几分……
洁白的大袍微微翻动,藏在宽松袍子下的手伸了出来。
那是一双十分白皙,犹如女人般光洁莹润的手,修长如青笋,指尖处是一块令牌。
将领还未反应过来,李术已经冷冰冰地开了口:“王上有令今日必须拿下桑达,尔等却临阵退缩,霍乱士气。大殷律例,当斩!”
将领脸色一白,豆大的汗珠瞬间滚落,正欲辩解,只觉喉咙处一阵剧痛。
他赶紧用力捂住喉咙,张大了嘴巴,却咕噜噜一个字也说不出,只能惊恐万分地瞪大眼睛。
李术的右手缓缓收回衣袖里,他面无表情看着已经被割破喉咙的将领,然后缓步朝山坡下走去。
将领至此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哪里触犯了军律。
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年轻的国师最痛恨的便是有人质疑王上的决策。
王上的命令,哪怕是要摘下天上的月亮,臣子们也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办到。
洁白的袍子在空旷的草原翻飞如蝶,远处进攻的号角已经吹响,一直负隅顽抗的桑达部落,在这一役中溃不成军。
突然从高空飞下来的秃鹰,蛮横地破坏了他们的辎重,抓瞎了弓箭手的眼睛。
骁勇善战的大殷国士兵,没有给他们任何喘息的机会,潮水般的士兵涌进桑达城,将大殷国的旗帜高高地插在了城墙之上。
这一年,殷国对外扩张,一路北上,将整个草原尽收囊中。
这一年,年轻的国师用强有力的手腕让所有质疑他的人闭了嘴。
这一年,是老国师逝世的第六个年头,年轻的国师完成了老国师至死也未曾完成的遗愿。
……
回到都城。
府宅门口,母亲和胞弟早候在了门前。
李术赶紧上前一步,搀扶着和硕,和硕眼底满是与有荣焉的感慨和激动。
胞弟立在身侧,眼底也俱是敬佩。
胞弟已经十六岁了,因长期在军中历练,个头已经快赶上李术。
兄弟俩没有说话,一同陪着和硕进了屋。
母子三人在屋子里聊了许久,直到和硕有些困了,二人才行礼退下。
出了院子,胞弟顿时欣喜若狂地询问起战场之事,眼底满是向往之色。
李术笑:“明年我就不去了,换你上阵。”
胞弟一怔,有些不敢置信:“可、可爹说我……还不到出师的时候。”
李术一巴掌呼了过去,笑骂起来:“你小子在母亲那儿装傻卖乖就算了,居然敢编排起大哥!”
“城南的马匪是谁绞杀的?一夜时间来回百里地,取了魔刹首级……”
胞弟尴尬一笑,忙作揖赔罪:“哥,我错了还不成吗?你可别告诉爹,要是被爹知道了,肯定要军法伺候的。”
李术冷笑:“爹戎马半生,连你小子这点陈芝麻烂谷子的事都不知道?”
胞弟苦了脸:“这……”
李术大笑:“得了吧。一直以来是母亲心疼你年纪小,不许你上阵杀敌,爹可不是这个心思。安心操练着,少犯浑,明年我一定说服母亲,李家的男儿自当在战场上建功立业!”
胞弟兴奋地嗷嗷叫,末了一脸贼兮兮地看李术:“哥,我听说攻打桑达部落的时候,突然空降了十几只秃鹰……哥,你是不是掌握了巫术中极为深奥的驯兽术……哎,哥,你也给我弄几只秃鹰来做前锋啊……别走啊……”
……
打发了胞弟,李术回了自己的府宅。
六年前,国师去世后,他便独自一人住进了国师府。
学习巫术的那一刻,他便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将注定孤独。
跟随国师学习的那十年,他废寝忘食,全心全意专注在巫术上。
的确,如国师为之骄傲那般,他很聪明,似乎天生就是草原恩赐的巫师。
只十年,他便学完了国师所有的一切,甚至比国师还要出色。
年纪轻轻,便是草原最优秀的巫术,最伟大的国师。他却没有半分兴奋,夜深人静,总会有那么一丝说不出道不明的伤感。
就是母亲时常的愧疚,以及父亲尴尬的避而不见,随着他年纪的增长,大家都很小心地避开那个问题。
草原的巫师,这辈子都不能婚娶。
曾经,他毫不在意这个问题,直到十三年前,公主的诞生。
那时候王上还未苏醒,乔先生也未曾归来,爹忙着边境城池的修建,国师七日沐浴不能见血。
母亲身怀六甲动弹不得,只好遣了他去宫中作陪。
产婆欢天喜地抱了孩子出来,王后怀的是双子,公主是第一个落地的。
小小的襁褓,粉雕玉琢的孩子,闭着眼睛却十分可爱地吐着舌头,粉粉嫩嫩的一团,让人看了就心生欢喜。
说来也奇怪,公主生下来便大哭不止,乳娘产婆想尽了各种法子也没用。最后是他鼓足了勇气说了句让我来抱抱。
公主竟然就不哭了,窝在他的怀里,沉沉睡去。
他那一个月几乎都泡在宫里,相比吃了就睡睡了就吃的王子,公主更难伺候,也更娇贵。
好多夜里,都是他抱着她,她才肯入睡。
那时候他也不过才七八岁,却要照顾一个还在月子里的乳娃娃。
再后来,他看着她一点点长大,蹒跚学步,追在他屁股后面,奶声奶气地喊“李术、术……”
他故意不等她,她就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他只好折回去,将她抱起来,她委屈的眼睛红彤彤的,骄横地质问他:“你、你四不四不要……不要玲姐儿了?”
他心都要化了。
他怎么舍得不要她。
最后,她还是走了。
毅然决然去了南方,临行前她高高兴兴来告诉他:“李术哥哥,噢,不对,现在要叫你国师大人了,嘻嘻。我要去南方,很远的地方,靠近海的地方……母后说我的夫君在那里,我要嫁到那里去,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李术哥哥,你有没有听见我说话呢?我要是想你了怎么办……”
公主走的那天,他去了殿前,主动请求挂帅出征。
似乎,只有北方的战场和杀戮,才能让他暂时遗忘心底的疼。
月色寥寥,他打开抽屉,里面满满当当都是小女孩儿的物件。一个簪子,一盒胭脂……有她用过的,有她遗落在国师府的,也有她嬉皮笑脸送给他的。
他深吸一口气,将抽屉关上。
心里似乎缺了一块,却又让他释然。
走了,也好。
不见,只是怀念。
见了,反而徒增伤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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