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听戏
小央:“……”
他就是去拿了个披风,到底错过了什么?
“少爷您遇上喜欢的姑娘了?”这最近也没这指向啊。
越承佑郁闷的点了点头,叹了口气道:“那姑娘一身红衣似火,气质沉静双眸灵动,跟话本里走出的小仙女似的,可招人喜欢了。”
小央将披风给越承佑系好,闻言嘴角抽了抽,道:“您既然喜欢,就去追呗。”
“追不了。”越承佑苦恼的皱了皱眉,人家姑娘都说不喜欢了,他还死皮赖脸的纠缠,也太没有风度了。
“她刚才问我是不是喜欢她,我说是,然后她就拒绝我了。”
“噗——”小央闻言一个没憋住就笑了出来。见越承佑瞪他,赶忙讨饶:“少爷您别生气!奴、我就是觉得吧,您可能回答的太草率了,所以不合那姑娘的心意,才会被拒绝的。”
“怎么说?”越承佑提起了精神。
“您与那姑娘又不认识就说喜欢人家,未免过于孟浪了,而且这喜欢一听就是看人姑娘漂亮才喜欢的,虽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这肤浅的喜欢人家姑娘看来是不屑理会的;再者说,您说喜欢人家一拒绝您就转移目标不追了,那这算哪门子喜欢啊。”
听小央这么一说,越承佑还真觉得是这么回事,于是一扫刚才的郁闷,立马就生龙活虎的了。
“走,随少爷我出去逛逛,买些姑娘家喜欢的东西。”越承佑想明白了,既然喜欢人家就要有诚意么,这么能轻言放弃呢。
知义可不知道被她拒绝的越承佑要出幺蛾子了,她此时正朝着平乐(yue)坊去。
秋家如今的当家秋暮,不爱留恋勾栏教坊,也不喜烈酒豪赌,却偏生爱听戏。
是以这古邺城最大的戏院——平乐坊,自然便成了秋暮的驻足之地。
知义在侍从的指引下往大堂走,远远地便听到里面悠扬婉转的戏腔。
唱的是牡丹亭。
秋暮这人还有个怪癖,来戏院听戏,点的都是牡丹亭。
百听不厌。
这其中隐秘却是不得而知。
知义循着声音到了大堂,才抬脚进去,迎面便扑过来一个黑影,还伴随着一声痛苦的嚎叫。
好在知义眼疾手快,知道是个人摔了过来,抽出鞭子将人一卷,甩到了侧方空地,还十分贴心的将人甩正了,没给摔到。
谁知那人怂的很,知义鞭子一撤,那人便腿一软就坐在了地上。
因着这动静,高台上的声音也停了,四周静悄悄的大气都没有喘一下的。
知义抬眸看向站在不远处身穿黑色锦衣的男子,唇角浅勾,眉眼凌厉,此时正嚣张着一张俊脸看垃圾一样的看着坐在地上吓得脸色惨白的人。
知义:“……”
一来就碰上这样的大戏,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爷花钱点的戏,不听就滚。”
不仅人看着嚣张,性格也真的很嚣张。
坐在地上的人看衣着也算小富,但比起黑色锦衣的男子来说还是差很多的,闻言一脸的羞愧与不甘。
回想自己刚才怂成那个样子,一张脸就跟调色板似的,见众人都盯着他,眼底的嘲讽与鄙夷尽显,也不知哪来的勇气,一下从地上跳起来,怒瞪这黑衣男子道:
“秋暮,你不就是秋家厌弃的庶子!若不是秋家造此劫难哪里有你说话的份!说不得秋家灭门就是你干的!可把尾巴藏好了别露出来!否则被知州大人抓到,你就死定了!”
前面的话是不假,全古邺城的人都知道秋暮是走了狗屎运了,但自秋暮挖了嫡母的坟之后,所有对于秋暮质疑的声音都消失了。
原因无他:惹上一个如此睚眦必报的人,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可这人大概是被驴踢了脑袋,硬是要往枪口上撞。
“呵~”秋暮怒极反笑,抬脚向前一步,吓得那人怂的又往后退了好几步。
“污蔑一方亲善商贾可是要坐牢的。”知义收了鞭子转身朝那人道。
全场的目光一下聚集在了知义身上,就连秋暮都停住了脚步,饶有兴致的看着才踏进来就抽了鞭子的姑娘。
所谓亲善商贾,指的是在地方上对百姓有所贡献的商贾,当地官员都会记录在册,在某些方面会给予方便和维护,这也算是对商人的一种鼓励与保护。
秋氏虽然不怎么样,但面子上从来都是过得去的,现如今秋暮掌管秋家,自然也会被记录在册。
“在牢中待过半月便是要刑事记录的,被朝廷记录在蓝册上的人下场如何,不用我多说了吧。”记录案犯的册子,简称蓝册,入蓝册者,不管是做生意还是找工作都是极难的,这可是一辈子的污点。
那人被知义这样一吓顿时也后悔了,僵着脸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此时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知义显然了解到了那人的窘迫,转头看向神色好了些的秋暮,朗声道:“观秋家主少年明媚,也不是那般计较之人,不若你给秋家主道个歉,这事便过去了。”
知义说完就这么眼巴巴的看着秋暮,端的是一副天真可爱模样。
秋暮见状,只觉得知义这模样像极了他当初捡的那只猫儿,大眼睛懵懵懂懂的,可惜,那只猫儿命不好。想到这里秋暮的眸子又阴沉了下去,脸上的笑容却是越发明显了。
那人显然也看出来知义是在救他,权衡左右便二话不说的道了歉。
面子什么的,可没有前途和命重要。
秋暮闻言嗤笑一声,道了声滚吧,而后便转身坐回自己的位置。
众人见此事落幕,便也都将目光落在了高台上。
管事见状赶紧招呼角儿们继续开唱,大堂内一时间又恢复了平静,只余悠扬婉转的唱腔在空中飘荡。
知义大眼瞧了瞧,见四周都坐了人,只余秋暮周边的位置还空着。
知义也不挑,走到一个距离自己最近的位置便坐下了,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翘着二郎腿,手搭在扶手上轻轻地跟着节奏敲着,睫毛一颤一颤的。
干知义那一行的,可是什么都有涉猎,不说精,能过得去就是了。
但也有她个人比较喜欢的,比如这戏曲,她就觉得比那些流行的听都听不懂的歌曲要好听,有韵味。
原本好好听戏的秋暮时不时的用余光打量知义,他知这个时候古邺城的外来人多,却不知这姑娘是来赏景的,还是别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觉得这姑娘挺顺眼的。
散戏的时候,知义还一脸的意犹未尽,搞得系统都要怀疑他家虞哥是不是借着打探的由头来听戏来了。
“姑娘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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