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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遥伏黄冠拜义旗

  第二十五章

  遥伏黄冠拜义旗

  时光如流水静静流过,转眼间五年过去了,褚仁已经十七岁。

  岁月褪去了褚仁年少的青涩,也涤冷了他一颗殷殷期盼的心,让他有些难以确定,那“朱衣道人案”是不是真的在历史中存在过?为什么,直到今天还没有到来?

  思念搁置得太久了,也慢慢转淡转薄,像是暮春晨曦中那一抹淡白的雾色,看上去,似乎稀薄得并不存在,但在呼吸间,却能感受到它无所不在,笼罩着,充塞着全身的每一个毛孔,那淡淡的湿与冷,让人不由得觉得孤单。

  这五年来,傅山、傅眉只托人带过一次东西给褚仁,是两本小楷册页:一本是《南华经》,线条硬朗,力透纸背,一看便知是傅山手书;另一本是《孝经》,笔致柔媚流丽,自然是傅眉的手笔。褚仁对着它们,临过无数遍,以笔墨隔空呼应,幻想着那两个人,就在身边……好在傅山的文名越来越盛,便是在京城,间或也能听到他的一些消息,甚至可以买到他的书法。

  五年间,发生了不少事。

  顺治七年底,多尔衮去世,顺治亲政,对齐克新等一干亲王多有封赏。但转过年来,便大议多尔衮之罪,株连甚广,齐克新也因此降为郡王,但旋即又复封为亲王。又过了一年,到了顺治九年三月,顺治又罢了诸王、贝勒、贝子管理部务之责。经过了这样几番翻云覆雨,顺治这位少年天子尽销宗室权柄,真正实现了君临天下。

  齐克新没了兵权,也不用到户部仕事了,成了彻彻底底的闲散王爷。虽然南方还不太平,但是自有更年轻的都统领兵征讨,他们不是宗室,功劳再大,也威胁不到皇权。

  齐克新经过这几番起落,大病了一场,性格也变得很是敏感,颇有些喜怒不定。褚仁对他恭顺而客气,父子间一团和气,但却缺少了褚仁与古尔察之间的那种亲近,显得有些疏远。

  这几年,褚仁的生活倒是过得平静如水,波澜不惊。

  每日里除了读书习字,就是偶尔和古尔察去京郊跑马行猎,倒也惬意舒服。

  这期间齐克新曾询问过褚仁是否愿意去宗学读书,被褚仁以身体病弱推脱了,齐克新倒也不强求。只是从褚仁十四五岁起,齐克新便经常提到褚仁的婚姻大事,褚仁还是以身体不佳,不宜太早房事拒绝,齐克新也只得罢了,只是很执着地每隔一段时间便次提起。

  这件事,让褚仁倍感压力,他知道传宗接代对这个时代的人们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尤其是对于已经不可能再有子嗣的齐克新,但他又不愿勉强自己在这个时代结下太多不该结的尘缘。只要一提到这个话题,褚仁总会想起之前看过的一部科幻小说,时间旅行的人回到了古代,娶妻生子,回来后却发现自己成了自己的祖先……每次想到这个情节,褚仁都觉得不寒而栗。但每次拒绝齐克新,又让褚仁觉得愧疚难当。

  唯独搜集古董字画一事,是褚仁生活中最大的乐趣。

  唐、宋、元、明,一幅幅字画,陈说着人生,也描绘着历史,仿佛是把一个时代、一段人生的某个瞬间,以笔墨定格下来,截成真实的永恒。起居注太简,野史笔记太陋,有目地的记录历史,反而更容易带上人的主观好恶,而真实的历史恰恰是这样,在不经意间被记录下来,流传千年。一诗一画,背后都藏着浮生心境,酬酢往来。大时代下人生的小小波澜,如同那些连绵的笔意,钩连不断,千古长存……

  褚仁只收书画,不仅是因为爱好,更因为它们太脆弱。金银铜铁质地坚实,自不必说,玉器珠宝因小巧贵重,更容易保存完好,就是看似脆弱的瓷器,埋于地下不会失色,沉入水中不会朽烂,也容易保藏下来。唯有字画,水浸易朽,火焚成灰,日晒褪色,虫吃残破,受潮腐烂,干燥脆化,不经意的一点脏一点污,也会成为永远的烙印。纵使抵御住了所有这些,千年之后,它们依然抵不过丝与纸的寿命,纵然在条件最好的博物馆,也随时都可能化为齑粉……褚仁自问稍通字画保存之道,王府中各种条件俱佳,总比让它们流落在蓬门小户要好上许多。虽说千年之后,它们终不免一死,但是能延长它们一年的寿命,便能让更多的后世人看到它们的美好,也是值得的。

  还有那些遗民的书画,廉价得让人不忍直视。四百年后,它们也是拍卖行里的熟面孔,也是会被买家重金购得,珍之宝之的。但此时,它们的创作者们,却为了换得一餐一衣,锱铢计较着。苟活不如死,一身的锦绣才华,再也不能,也不肯卖与帝王家。那为稻粱谋的一笔一划,虽然满载着遗民的血泪和屈辱,却不曾失却深植在血脉中的清贵与高雅。

  黄麻纸、白麻纸、楮纸、粉蜡纸、碧笺纸、硬黄纸、薰纸、藤纸、斑石纹纸、云蓝纸、金凤纸、青藤纸、蠲纸、葵笺、竹纸……当然,还有绢帛,一张张各不相同的,纸的面孔,纷纷承载着不同的人生片段,在唐宋元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手中,一一流转过,最终,落到了褚仁手里。

  它们一生的故事太长,褚仁只知道最后这一段,改朝换代的离乱承合,衣冠变改的家国之变,保得住性命,保不住这一方纸,带着多少不舍和不甘,流落到这朱门深院。百年后,又不知道会流转到何处,博物馆?拍卖行?抑或谁家的堂前……落入了谁的眼?赢得了谁一瞬间的惊艳?

  齐克新闲来无事,迷上了核雕,曾经上阵拼杀的腰刀,换成了指尖纤细的刻刀,曾经沾满了血腥的手,此刻却千灵百巧地剔刻出一枚枚佛头。恍惚间,那些佛头与曾经斩落的人头叠映在一起,每一颗,都像是祭奠。

  多少次,褚仁行经庭院,总能看见石亭下,日暮里,那样安静的两个人:一个专注地刻着橄榄核儿,另一个,或剔仁、或上油,或穿系,或烹茶打扇……若是无事,便捏着几个核雕在手里细细盘着,脸上总是露着淡然的笑。

  这情景,总让褚仁觉得,所谓岁月静好,就是这样默默陪伴着,走过万千时光,走过兴衰荣辱,波澜不惊。就像那些核雕,从初时的淡黄青涩,逐渐变成黑红油亮,在岁月的爱抚下,历久弥坚,终成不朽不坏的金身。

  褚仁看着看着,突然就很想落泪,傅眉的影子,便开始在心头打转,挥之不去。一样的夕阳里,谁,会在他身边,为他烹茶打扇……

  这一天,是顺治十一年,三月十八日,玄烨出生了。

  中国封建社会最后的盛世——康乾盛世的大幕已经缓缓拉开。种子已经种下,即将发芽、生长、开花、结果……最终累累的果实终不免萎落泥尘,化作乱世的泥沼中那些微末的尘埃。每一个朝代皆是如此,胜极而衰,否尽泰来……历史是个复印机,三五百年复印一页,一段治世,接着一段乱世,竹节一样,挺拔向上,不断滋长着,直入云端。

  这天,原本是个极平常的日子,听到曾全来报说,外面有个极俊美的小爷来访的时候,褚仁的血,一下子便涌上了头顶。头晕晕的,像是带着些醉意,褚仁三步并作两步,脚下像踩着棉花一样,急急来到了侧门。

  门开一线,还是那袭月白的衣,还是那个长身玉立的身影,只是衣衫半旧,沾满了尘,似乎衣衫也因岁月的磨蚀而显出了老态,那人呢?人又如何?

  听到脚步声,门外那人转过脸来,依然是发如墨,面如雪,唇如朱。十七岁的少年有着这样的容颜让人觉得美好,而二十七岁的青年依然保有这样的容颜委实让人惊艳。

  “眉哥哥!”

  “……仁儿!”

  惊喜相拥的两个人,像是要通过身体发肤,将五年来的思念传递交换一样,久久不愿分开。

  褚仁把傅眉带到门房旁侧的一间空屋子里,掩好门,看着傅眉,只是说不出话来。五年间相隔天涯,不曾见面,有太多话要说,此刻一股脑拥在唇齿喉舌间,彼此推拥挤撞着,反而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你的脸……怎么了?”傅眉问道。

  褚仁抬手去摸左颊,就是那次的鞭伤,虽然用了最好的药,却还是留下了细细一条淡白色的疤痕,摸是摸不出来的,细看也不分明,但就是离得稍远点看过去,却不知为何,竟是十分明显。那疤痕刚好在发际线旁边,因剃发留辫,全无遮掩,更显得分明。

  “没……没事儿,之前练箭的时候,不小心被箭羽划伤了……”褚仁支吾应道。

  “怎会留了这么长的疤?”傅眉说着,便用双手扳住褚仁脸,要侧过来对着阳光细看。

  褚仁忙用双手抓住傅眉的手腕,说道:“先说正事。”

  感觉到手腕上穿过来的力道,傅眉有些恍惚,“你长大了……个子跟我一般高了,力气也大了……”说着,那双手便缓缓垂了下来。

  褚仁还在恍惚中,依稀听到傅眉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就在十三日早上,宋谦在武安县午汲镇被捕,同时被捕的一共七个人,全是义军的骨干。他们随身携带的印信和党人簿同时被抄走。听说宋谦受刑不过,已经供出爹爹来,还有很多其他人……我是连夜从河南武安赶过来的!”

  “等等!这个宋谦,便是牵头组织义军的吗?”褚仁努力回忆着之前看过的资料,似乎想起了点什么。

  傅眉点点头,“是。他是永历皇帝亲封的总兵,还被赐姓‘朱’,负责在北方招募义军。这支义军已经有两万多人,本来计划是在晋、冀、豫三省交界处起事,就定在今天。”

  今天,是康熙出生的日子,大清将在他的带领下,一步步走向繁华鼎盛的巅峰,而这支决定于今天起事的义军,还没有掀起波澜便被扑灭了……

  “宋谦……我想起来了!”褚仁突然兴奋地喊出声来,“就是他!他被捕招供之后,不知怎么就死了,所以爹爹他们都没法和他当面对质,所以这案子才会这么容易就结案的。”

  “死了……是被处死?还是狱中瘐毙?或者……自杀?”傅眉皱起了眉头。

  “这我不清楚,但是他必须死!接下来我们才好办事。”

  “必须死?……他和我同岁,还很年轻……和爹爹一样,不肯剃发,平常也扮作道士。这个人很有谋略的,也有统御之才,只是没想到这么熬不住刑……这支义军整整筹备了十年啊!十年生聚,十年激励,瞬间便毁于一旦,唉……”傅眉长叹。

  “你……一直在这支义军中?”褚仁疑惑地问道。

  傅眉又点点头,“是。自从听了你的话,我便留了心,这支义军时间上和你说的吻合,我便求爹爹让我去帮忙,以便能尽早得到消息,不过我没说自己是爹爹的儿子,也没说自己的真姓名,只说自己是龙门派传人,是爹爹的师侄。”

  “你既然猜到了可能是他,为何不阻止爹爹和他联系呢?”

  傅眉苦笑摇头:“早在顺治元年,爹爹和宋谦便有来往了。这支义军,和我师父也有关系,很多人都是当时姜瓖起义的旧部,他们自甲申国变就开始各处联络。‘红花开败黑花生,黑花单等白花清’,清朝戴红帽,我们便以白帽为志,就像秋霜一般,专打红花。”

  这……就是武侠小说中描述的红花会吗?傅山的文集《霜红龛集》这个书名,也是因此而来?但是历史的定局无法更改,红花会也好,天地会也好,三百年并不曾撼动大清的基业分毫,大清和大明一样,说到底,还是亡在自己的腐败身上。褚仁低头一叹,忽见傅眉的一双黑布鞋上占满了尘埃,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心中一动,忙问道:“你是一路用轻功赶过来的?”

  傅眉点点头。

  “那你先在附近找个客栈歇歇,我去找阿玛,明天一早你再来,我给你消息。”

  傅眉抬起头,上下打量着褚仁。

  褚仁被傅眉看得发毛,“怎么?我有什么不对的吗?”

  “他们……对你不好?”

  褚仁破颜一笑:“你想哪儿去了,他们对我挺好的。”

  “这伤……不像是箭伤,而是鞭伤。”傅眉的指尖一点一点,轻触着那疤痕,似乎生怕弄疼了褚仁。

  “父辈训诫子侄,原也平常……爹爹不是也曾责打过你我嘛?”褚仁有些心虚地解释道。

  “爹爹可从不曾在你我身上留下伤痕……”傅眉的指尖微微有些颤抖。

  褚仁忙一把攥住傅眉的手,将他的四根手指捏得紧紧的,涩声说道:“旗人有旗人的规矩,这五年来,统共也只有那么一次……真的!”说完,还用力点了点头。

  “他……那个王爷,会帮我们吗?”傅眉有些怀疑。

  “会的!一定会的!你放心,包在我身上!”褚仁拍了拍胸脯,昂起头,展颜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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